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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青山皆在 (Morgen)



林槐非常解气的坐在正厅里喝粥,自从踹了云啸那一脚后他就觉得那是一个通体舒畅啊。就算云啸坐在他旁边吃着他家的早餐还不交钱,他也觉得不那么碍眼了。

林槐慢条斯理的喝着粥吃着小笼包就这自家腌的小咸菜,无比满足。因为今天是周日,所以林槐休息,而两人吃完饭后,林槐一脸嫌弃的看着云啸说“微臣知道太子日理万机,想必是非常忙碌的,现已到了巳时,太子应该回东宫处理大事了才对。”

“这还真是不巧了,本宫昨日已经将奏折全数批阅完毕,想必爱卿一定有时间陪本宫好好逛逛这云城。”

“云啸!”

“在。”

“你去死吧!”

云啸看着林槐张牙舞爪炸毛的样子说“等会我回一趟东宫换一身衣服,你在这等我。”

“哼,等你妹。”

“今天天气真好,不知道本宫从爱卿的院子里走出,这满朝文武会有何想法。”

“你!”

“当然爱卿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是……”

“但是什么但是!等你还不成!”

云啸满意的看着林槐妥协的样子,披上了狐裘,施展轻功回了宫。叫来了喜宝,让喜宝把给云啸准备的衣服送去。其实他对于两人一同上街这件事已经预谋已久了。

云啸身穿一袭深紫色的便服,上面绣着暗金色的菊纹,华丽大气而不张扬,头发用紫玉冠束好,配以羊脂白玉的发簪,腰上配着同款的羊脂白玉的麒麟玉佩,手握一把紫檀木折扇。看起来就像一个年轻有为的官家子弟。

而自从云啸走后林槐又开始回到屋子开始他的摔枕头大业,刚消了气就看见小竹拿着一件新衣和一个小盒子向自己走过来。然后拉着自己倒了卧室,二话不说就要扒了林槐。

林槐吓了一跳,连忙护住自己的腰带“小竹,你干什么。”

“林大哥,刚才宫里的喜宝叔送来这些东西,并让我转达林大哥,太子殿下说希望您能穿上他送来的这套衣服,如果穿上了那么他就考虑不去官舍打扰你。”

林槐在内心衡量了一下,还是决定穿这套衣服,不就是穿一天衣服么!总比他天天来官舍骚扰的好!“……行!我穿!”

林槐换上了云啸送来的那套衣衫,月白色的长衫,上面绣着金色的菊纹,穿完后小竹还重新给自己束了发,用的是一起送来的绣着紫莲的月白色发带,腰间配以羊脂白玉的双鱼玉佩。

林槐收拾完后忍不住吐槽,这是逛街啊还是约会啊,还要特意打扮一番,穿戴完毕后林槐站在门口等着云啸,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今天天色灰扑扑的,云层很厚,看起来好像要下雪了的样子。

林槐站在门口远远的就看见云啸走了过来。林槐不得不承认,云啸是个长得非常俊美的男人,帅气却不阴柔,霸气侧漏充满着上位者的气势,林槐自认为自己将近一米八的身高在古人里面已经算是鹤立鸡群了,但是云啸比自己还高出半头看起来足足有一米八五左右,身材不知如何但是看起来是很好的,咬起来也是很有口感的。

云啸站在街口就看见了林槐穿着自己送来的那一身月白色长衫,一想起他身上从头到脚都是自己为他置办的他内心就不由自主的高兴起来。林槐长的不算绝色,但是他身上有一种很温柔的气质,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再配上他清秀的面庞更显得一派温润如玉,但是云啸知道这只是林槐表面上看起来的气质。

其实林槐是一个很暴躁的人,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野猫,一言不合就上来挠你一顿,当然每次看到他张牙舞爪的小样云啸就更不由自主的想要欺负欺负他。同时林槐也是个很淡然的人,他的淡然来自于他从骨子里面的懒惰。

林槐是一个行动很勤奋内心很懒惰的人,他懒得去改变懒得去想太多,所以对什么事情都显示出淡然的感觉,云啸看透了他的本质才决定一改以前的做法,决定鲸吞蚕食温水煮青蛙,只有这样的方法才适合林槐,他迟早有一天要吃掉这个刀子嘴豆腐心懒惰的小野猫。他要让他真正的爱上自己做自己的帝后。

现在云啸已经成功的迈出第一步,那就是让林槐熟悉他的气息。不抵抗他的接近。

林槐看着云啸慢慢接近,也迎了过去“走吧,我们去西市逛逛。”

“好。”

林槐和云啸慢慢步行到西市,看着西市繁荣的景象,鳞栉次比的店铺,琳琅满目的商品,他突然就能理解上辈子那些女人们为什么那么喜爱逛街了。

林槐拉着云啸的手,回头说了一句“别走丢了。”就拉着云啸往店铺里冲去。

而云啸看着被林槐拉住的手,回握住,看着林槐一脸兴奋地样子虽然那兴奋和他无关,但他也感觉得到他对林槐做出的努力终于得到了一丝回报,心里面都是甜的。

林槐先去了玉器店,看着琳琅满目的玉器,林槐被晃的眼睛都花了,挑来挑去的,最终看中了一个玉指环,不似扳指那么厚重尊贵,只是最普通的白玉,但是林槐就是很喜欢,于是掏钱买了下来,欢喜的待在了小拇指上,虽然有点大,不过他还是很喜欢,自娱自乐的欣赏着。

云啸在一旁看着林槐高兴的样子,偷偷的买下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揣进了怀里。

然后林槐又去了书店买了不少杂书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还有萧公子最新出的爱情小说他也买了两本,回家当消遣。又顺便置办了点文房四宝,并且相中了一捆羽毛笔,问了店家,店家说这时从沙国那面流传过来的货物,说是用来写字的笔,但是谁也不会用,只能在那摆着等着有缘人。

这可乐坏了林槐,虽然他这么多年用毛笔也用习惯了但是骨子里面他还是觉得上辈子写字的方法最为方便,而且那个老板也委婉的表示如果公子喜欢,价钱好商量。那羽毛笔不是普通的羽毛,据说是沙国一种特有的鸟的尾羽,结实的很,而且颜色炫目。

林槐只得做出一副为难样,最后以五两的价格成交了,买完后林槐乐坏了,这哪里是什么特有的鸟,这分明就是孔雀尾羽!而且还是七色孔雀尾羽还是这么长这么粗这么完整的一捆。就算不用来写字拿来插在花瓶里当装饰也好看啊!

然后两人又去了布庄订做了两套厚披风。等从布庄出来后天色更加灰扑扑的了,看起来马上就要下雪了的样子。林槐皱了皱眉头,回头和云啸说“我们去万福楼买点点心和酒水就回家吧,看起来像是要下雪了的样子。”

“好。”云啸抬头看了看天色,确实如此。

于是林槐买了千层酥和青竹酒就拉着云啸回了家,果然两人回到家没多久就开始下雪了,林槐回到家后和云啸说“中午想吃什么。”

“只要是你做的,随便什么都好。”

“唔……”

云啸看着林槐扭过去的红着的耳尖,嘴角上扬。

而林槐则在那兀自别扭,这家伙没事就愿意调戏自己!这样好玩么!哼!吃什么吃饿死你!但是还是回屋换了一身便服,去了厨房。

北方的冬天是很少能见到新鲜的青菜的,而且还是这样连温室大棚都没有的古代,也就只有皇宫和官宦人家能开辟出温室种新鲜的蔬菜或者是从南方运来。

林槐家今年冬天就像每年一样存了不少白菜萝卜土豆地瓜玉米等不易坏掉的蔬菜。想了想也别吃的太差,派小竹出去买了豆腐和羊肉。

从缸里捞出一棵酸菜,又拿了一棵白菜和几个土豆,准备做个两菜一汤,酸菜炒肉,红烧羊肉和酱汤。

因为最费时的菜色是红烧羊肉,等到小竹把羊肉买回来后林槐先处理了羊肉。

用凉水把羊肉冲洗干净,放入木盆中两刻时间,期间要换水,直到把羊肉中的血水都泡出来,然后再铁锅中放入清水,羊肉冷水下锅煮两柱香的时间,焯水后再用凉水冲洗干净沥干。

葱姜切断蒜拍碎,锅中放入少量的油,然后把葱姜蒜放入爆炒,然后放入羊肉,炒出香味后加水,没过羊肉,因为这辈子没有料酒,林槐倒了两勺米酒进去,放三勺酱油,然后放入香叶、大料、桂皮和花椒几块冰糖,大火煮开后转小火,焖煮一个时辰,让羊肉完全酥烂入味。

这期间林槐从米缸里面舀出一勺米和一捧玉米粒,把玉米粒压碎后混入米饭中,上锅蒸。

而剩下两样都是非常简单的菜色,林槐回了屋子拿出今天的战利品放到书房,而云啸这时正百般无聊的坐在书房里发呆,翻看着林槐书房里的东西。他本想跟着林槐到厨房去看林槐做饭,但是被林槐以怕他捣乱为由赶了回来。

林槐拿出今天买来的一堆羽毛笔不对孔雀尾羽,找了一个小竹筒插了进去,放到了书案上,七彩的尾羽一下子就为屋里填了好几分色彩。拿出今天买来的书放好,文房四宝也摆在了书案上,急不可耐的磨了墨,拿出一根羽毛笔在纸上写了起来,用的是简体字。所以就让云啸大大方方的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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