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小丑先生的口红在哪里!”小丑站起身四处摸索,“哈,找到了!”
他如同猎豹一般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朝我扑过来,在我还未来得及反应之前用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扼住我的脖子,用刀子割开我的嘴角,腥咸味瞬间在我的口腔弥漫开来。
小丑狂笑着用我的血在书页上写下大大的“WRONG!”。
随后,小丑百无聊赖地将册子扔到一旁,竟然开始和我正常说话了。
“Keep smaile~你知道我不会杀了你,因为那群官员更想让我把你变成小丑,或者是第二个双面人,这很无聊,但谁让他们答应可以让我和小蝙蝠好好玩一场呢。”
“你们都总是这么严肃,这样不好,为什么不笑一笑呢?明明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笑话,一场玩笑。”
“听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小丑笑容怪异地看着我,他从水果盘里拿出两颗小番茄,将它们平放在我眼前。
“从前有个小丑,他在杀人的时候顺手炸了一个仓库,就这么嘭了一下,于是就有一对夫妻跳下了楼。”
两颗小番茄就这么弹落在地上,在我耳边发出巨大的坠落声。
小丑用皮鞋踩了上去,小番茄噗叽一声瘪了下去,黏连在地板上,流出淡色的液体。
“哦,不对,不是这个颜色……”
小丑举起葡萄酒往下倒,殷红色浸透开来。
“然后,小丑回到了小丑乐园,和一只老蝙蝠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猜猜看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哥谭!”
小丑抓起更多的小番茄往高空抛,无数的鲜红色被抛洒在半空中。
“哈哈哈哈哈!”小丑大笑出声,“因为这里是哥谭!”
小丑,我TM草你大爷!
我在小丑拿起下一把小番茄前抓起果盘往他头上砸,然后去抢那把水果刀。
靠!没抢过!
我直接掀翻茶几,趁机撤离小丑周身。
小丑轻而易举地躲开我的攻击,慢条斯理地踱步。
“为什么这么生气,我的心肝~你不是喜欢‘小丑不只是一个人’这种话吗?你看,害死你父母的人和小丑没什么不同,他们都伤害了他人,却都活得好好的,还得到了快乐!”
“你以为你救下的又都是什么人?那些流浪汉连孩子的食物都抢不是吗?还有难民,为了偷渡到哥谭,猜猜都干了什么?老人,啧啧啧,哥谭的老人……还有孩子,一群贪得无厌的生物,生来就只会无休止的讨奶喝,一有不如意就大哭大闹……”
“至于你,亲爱的,你又何尝不是在利用他们活下去?现在你已经有了东区,完全不用费尽心思地讨好他们了,你应该讨好你自己。”
“你应该知道,再这样下去,你必定会死,但如果你乖乖听话,你会过得比谁都好。”
我被小丑的言论气到眼冒金星(也有可能是失血所致)。
“小星星,你为什么这么天真呢,你既不愿意抛弃你的弱点,还不愿意说话,世界上没有这么两全其美的方式。”
小丑用鞋尖一个又一个碾碎地上的小番茄,我知道小丑这是在威胁我,如果我再不开口,他就会朝东区下手。
我需要把小丑的兴趣吸引到我的身上。
我咽下口腔中的鲜血,决定反击。
“是的,任何人都可以变成小丑,包括蝙蝠侠。”
只要编剧愿意。
“但这不代表你赢了,因为同样,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蝙蝠侠,或是什么骑士,包括你小丑。”
如果有需要,小丑同样可以拯救世界。
“小丑不重要,蝙蝠侠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有一个故事,一个足够赚钱的故事。
“小丑不是疯子,小丑并不代表疯狂。”
小丑是正常人想象出来的疯子。
“小丑只是小丑。”
小丑只是一个用来供人赏玩的小丑。
小丑的嘴角越咧越大,露出的森森牙齿几乎占据了半张面孔。
“看哪,多么精彩绝伦的演讲,我几乎要对你感兴趣了,或许我们可以多谈几句……”小丑正欲说些什么,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爆炸声,小丑兴奋地睁大了瞳孔,“看看哪位客人来了!”
伴随着破门声,我心神一松,朝外看去,然而看见的并非是黑色——是红色。
戴着红头罩的男人从烟雾中跨门而入,小丑饶有兴致打量对方:“红头罩?”
回应小丑的是数发打入他四肢的子弹,以及暴怒的拳脚。
骨头碎裂的声音,小丑撕心裂肺的大笑,还有鲜血和硝烟的气息,这幅场面或许有几分暴力美学,但我只感到头痛欲裂。
我当然知道红头罩是谁,是我的朋友,是杰森。
我无所谓小丑的生死,但我担心杰森的状态。
“我没事。”
我上前试图给杰森一个拥抱,不过杰森反手就轻而易举地单手把我横抱在腰间,另一只手则拖拽着小丑强制带着我们离开了这处房间。
隐约间,我似乎看见身后追着蝙蝠侠。
我有些混乱地想,他们怎么还在玩你追我赶的游戏,还没敞开心聊过天吗?
哦,也有可能是我和小丑的会面扰乱了他们的剧情线。
现在,剧情开始了。
在来到一处安全屋后,杰森和蝙蝠侠开始彼此对峙质问,偶尔蝙蝠侠和杰森还会提到我和星星帮的名字,他们之间有理念的冲撞,也有情亲的纠缠。
在这种场面里,小丑愈发癫狂,他的每一寸皮肤每一块肌肉就像是入了油锅的生水一样沸腾起来,而我,就像是误入片场的土拨鼠一般格格不入。
最后,杰森开始逼迫蝙蝠侠二选一,被指着太阳穴的小丑笑得非常大声,他的笑声就如同指甲抓金属板那样尖锐刺耳。
如果这是在电影,一定会有慢镜头,如果是在漫画,一定会有占据满满一页的分镜。
但事实上,一切都发生地极快,快得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蝙蝠侠以我看不见的速度用蝙蝠镖打飞了杰森手里的枪。
然后我捡起了那把枪,一边朝向小丑,一边下意识地看了蝙蝠侠一眼,就是这么一眼,就足以蝙蝠侠扔出第二只蝙蝠镖再次打飞我手里的枪。
蝙蝠侠依然在坚守不杀原则。
于是,杰森按下炸弹按钮,踢飞小丑,在爆炸声中带着我离开了这幢楼。
在离开的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直到杰森放下我,一边朝我喷止血喷雾一边问我:“有想好去哪吗?”
我有些奇怪杰森为何有此一问:“当然是回东区,回星星帮。”
杰森沉默片刻,他摇了摇头,没说什么,只是跟着我一起前往东区。
抵达东区后,我才明白杰森的意思——东区贴满了我的通缉令,他们甚至还细心地在我照片的嘴角上P上了类似小丑的伤痕。
哥谭又开始下雨了。
我感到身心俱疲,缺少了肾上腺素的刺激,我的下半张脸开始剧烈疼痛,脑海里的小丑笑声也始终挥之不去,手臂阵阵发麻,浑身上下还都湿透了,整个人又冷又饿。
我真心佩服蝙蝠侠,仅仅只是一个照面小丑就把我搞成这幅模样,而蝙蝠侠却和小丑抗衡了这么多年。
恰巧这时,对面的屋主人出来倒垃圾,与我和墙壁上的通缉令撞了个正着。
我曾经说过,如果未来星星帮的成员以‘这里是哥谭’的理由背叛了我,我会死不瞑目。
不过现在的情况是,对方只是东区的居民,而我脸上还全是鲜血,如果对方举报了我,我完全可以接受。
而且我的背后还有杰森,我沦落不到哪里去。
我苦中作乐地想,现在我也算身价不菲的人了。
只是我又开始止不住地思念前世的祖国。
然而,一切都出乎了我的意料,对方并没有举报我,而是拿起了专门呼叫星星帮的通讯器帮我叫来了附近正在打扫卫生的星星小队。
我确信他认出了我,更确信他知道现在的我值多少钱,但他却完全无视了通缉令,甚至还送了我一把雨伞。
星星小队同样没有背叛我,他们拿出随身携带的医疗包为我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随后一边通知组长,一边带我去星星医院。
路上,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我的存在,于是在前去星星医院的路上,我们一路共收到了:
屋主人的雨伞。
女士的热水袋。
清洁工的口罩。
流浪汉的备用衣服。
老奶奶的馅饼和牛奶。
各户人家塞来的数根毛巾毛毯。
以及孩子们送来的亮晶晶的糖果……
我的疲惫、我的伤痛、我的饥饿、我的寒冷开始逐渐消退。
一并消失的,还有我脑海中小丑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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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满血治愈,原地复活!
人民无视通缉令是有历史事例的,具体可看《红星照耀z国》,当然也可以说z美两国国情不同,那就当我美化美利坚了吧。当然如果说哥谭是不一样的,那我只能说这篇文章的主旨之一就是反驳“因为这里是哥谭”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