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杰克·韦恩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完结+番外 (非酋喵)
在这种再逼一逼就要到爆发极限的时候,詹姆斯·博德率先抛出了橄榄枝。宣称只要按照他的规矩行事,就可以在哥谭肆无忌惮的“工作”。
在强权面前,总有心志不坚定的第一个背叛。当第一个投诚的帮派发现,晚上不凑巧撞上小丑的时候,居然真的不会再被狼牙棒爆头了。
中小帮派立刻犹如潮水一般向前涌去,投奔了“明主”,而其他老牌家族虽然牙咬得直痒痒,却也无能为力。
此时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得起来,这肆无忌惮“工作”的权利,是他们本来就拥有的,在被詹姆斯·博德剥夺之后再次获得,竟为了自己本该有的东西感恩戴德。
而从此,詹姆斯·博德这个人终于进入了众人的视线,进入了蝙蝠侠的视线。但不知道是小丑对这个心腹太过偏爱,还是这人藏得着实好,蝙蝠侠居然一次都没有逮到过他。
而约翰之所以能认出这位哥谭**的当红炸子鸡,还要从一桩“正经工作”说起。
差不多一个月前,他接了一份活计。在哥谭这种地方想活下去,别人给什么活你就得干什么活,约翰也是如此。
年少耍狠的多了,脑子不太清醒,和唯一的好友也生了嫌隙,这么多年下来,他身边连一个可信任的人也没有。提供活计的“老板”也是看中了他的了无牵挂,才选中了他。
“工作”很简单,跟踪一个富有的年轻人,记录他每天的行踪和行动轨迹。
约翰初期踩点的时候觉得这简直一份再轻松不过的活了,不过是个有钱的富家公子,只要跟踪跟踪他拍点照片就能赚上五百美金,要是这活能一直持续下去,他就能和这位“小詹姆斯·罗德里克·凯恩”同进同出到天荒地老。
第一天,很顺利,小詹姆斯是个生活有些放荡的公子哥儿,夜里进了酒店,第二天中午才睡眼惺忪的出来。一天都耗在豪华的商业街里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大概是没看到合心意的,什么都没买就唉声叹气的走了。
很不凑巧的,晚上发生了抢劫案,三死一伤。刚巧就是小詹姆斯逛的最久的那家,如果再逛一会儿才去吃饭,公子哥儿怕不是要吃枪子儿了。
第二天,很顺利,小詹姆斯昨天回酒店比较早,但还是睡到了中午才出来。他今天心血来潮的去逛了逛哥谭的码头,啧啧称奇地拍了不少照片。倒大霉的撞上了正准备卸货的**,差点挨揍。
旁边戴着墨镜看不清脸,人高马大酷的和武打明星一样的保镖好像想撸袖子上前维护雇主,但是人怂怕麻烦的小詹姆斯立刻拦住了,连连道歉拉着保镖走了。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约翰听说那间仓库着了火,一个活口都没留。
第三天,小詹姆斯照例睡到中午才起,他在市中心的餐厅定了桌子,吃到一半的时候和旁边站着的保镖说了两句话,好像是保镖说了句菜看起来也不怎么好吃,他居然把保镖也拉了坐下来点了餐。
下午他们又出去逛街,小詹姆斯喜气洋洋的进了一家有名的夜总会,知道这家店背后有本地老牌家族的约翰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但为了雇主的那五百美金,他还是跟进去了。
小詹姆斯和保镖不见踪影,大概是进了包间。被热情的服务生缠住的约翰有些狼狈的进了洗手间,刚进隔间点上一支烟,就听到有人进来了。
他敲了敲约翰的隔间门,约翰不太耐烦地叼着烟,含混不清的说这里有人了。但是对方还是坚持不懈地敲着门,约翰这次心情更糟了,他有些暴躁的大喊“说了这里有人了,你他吗是聋了吗?!”
对方不再敲门,但外面随之传来了“咚”的一声巨响,好像是有人摔倒了。约翰等了一会儿没有人爬起来的声音,他有些慌。门口搜身的时候他把刀藏在后巷的垃圾箱里了,现在身上什么武器都没有。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约翰有些惊慌地掏出打火机,喉结滚动了一下,决定拿着打火机和外面不知是人是鬼的玩意儿拼了。
他猛地打开门,外面的人却并没有站在很近的地方,对方穿着考究的西装三件套,手上拿着一根做工精巧的手杖,听到门打开了正冲约翰绽开一个阳光的笑容。
是小詹姆斯·罗德里克·凯恩。
看到自己的跟踪对象应该是有点尴尬的,但另一样东西吸引了约翰的全部心神。
是中间人,他昏倒在地上没有动弹不知生死,而小詹姆斯的保镖把守者门口。
约翰被这幅景象惊的说不出话的,小詹姆斯体贴的开了口。
“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是詹姆斯·博德,您或许听过我?”
之后他说了什么,约翰其实已经记不得了,他只知道自己对着那双和传闻中的小丑如出一辙的瘆人的绿眼睛,答应自己会为他工作。
而一个月后的现在,詹姆斯·博德再次站在了约翰面前。不知道来的这位扮演的是财神,还是死神,不管是哪一种,约翰只能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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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杰克酱披上马甲的马甲出场啦!本章的小彩蛋,罗德里克·凯恩是玛莎·韦恩的爹,这个假名来自孩儿他奶奶对孙子深刻的爱(真)约翰是个原创角色,推动剧情发展的工具人,他的背景设定其实也是个小彩蛋,后面的剧情会提到(指迫害少不了他)
PS看到大家都说双J好磕我露出了姨母笑hhh,这篇文最早其实设定就是纯爱来的,但是我存稿存着存着觉得笑笑不灭何以为家,就变成了无cp……等笑笑完蛋再让他们谈恋爱吧!
第45章 工作
约翰本来以为詹姆斯·博德会把自己带到个什么仓库或者藏身处之类的地方给他下达指令,没想到居然真的带他来了一家还算有名的高档餐馆。
“别客气,想点什么点什么,我们今晚这顿大餐都要多亏了你才能吃得起。”詹姆斯喜笑盈盈的为约翰倒了杯酒。
不知道他在说哪一件事,约翰只能赔笑。詹姆斯对他的态度也不在意,熟练的招呼服务生要了一份加巧克力酱和杏仁碎的香草冰淇淋。
在詹姆斯吃着甜点幸福的感叹人生如此美好的时候,约翰打了个寒战颤颤巍巍的问:
“您、您这次找我,是有什么吩咐吗?”
詹姆斯并不急着谈工作,只是微笑示意他点单。心想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约翰僵硬的随便点了份招牌菜。
菜上的很快,法式迷迭香烤小羊排配孜然烤土豆,迷迭香特有的松香味和白兰地的醇和完美遮盖了羊排腥味的同时,也最大程度激发了羊排的鲜香。高火烤制的小土豆撒上孜然和烘烤过的白芝麻,一口下去让人都忘了自己身在何方。
约翰咽下最后一口肉,幸福的打了个饱嗝,然后他才记起自己面前还坐着詹姆斯·博德。但詹姆斯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好像就是特意来请吃约翰晚饭一样,不知道什么又点了好几份甜品,正在逐一品尝。
见约翰结束了用餐,詹姆斯也放下了叉子。就在约翰以为终于要进入今晚的正题的时候,詹姆斯又抿了一口酒,突然开始聊起了中心城。
“你对中心城的英雄寒冷公民怎么看?”
“没什么好感。”约翰老实的回答道。
约翰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哥谭人,虽然自己的生活一团糟,但他对其他城市的反派们,都是嗤之以鼻的,对英雄,那就更没有好感了。从小道消息听到的八卦,更让他对寒冷公民这个“英雄”感到作呕。
“嗯……是因为炼金小姐那件案子吗?看来消息传的很快啊……”詹姆斯交叉十指顶住下巴,对约翰的耳聪目明很满意。
“但是不,他做的可不止这么点事情。”
约翰不知该怎么接话,好在詹姆斯也不需要他发表什么看法。
“我需要你去跟踪一个人,他是中城警局实验室的一名探员,名字叫巴里·艾伦,跟踪他,记录他的行踪,就像你擅长的那样。我需要知道……”
詹姆斯沉吟了一下,似乎在思考些什么,几乎只花了三秒钟他就继续说了下去。
“我需要你在他行为异常的时候立刻通知我。”
“先生,我不太确定您说的行为异常是指什么?”约翰小心的问道。
对他来说弄清雇主的需求是第一位的,尤其当你的雇主是哥谭的地下领头人的时候,一点小小的失误都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让我想想,嗯……”詹姆斯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你就看他什么时候准备来哥谭吧?”
结束了晚餐,詹姆斯又补充说这或许会是个长期的工作,但对约翰来说也没什么所谓。詹姆斯很慷慨,一次性结清了一万美金的费用,约翰很想带着这笔钱远走高飞,可惜他还是没那个胆子。
“等这单活干完了,或许我该去拜访一下那个现在当上了神父的家伙,嘲笑一下他的制服。”这么想着,约翰启程去了中心城。
整整三个月,这位艾伦探员就像是个机器人一样,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早上迟迟到,中午吃汉堡,晚上加加班,偶尔喝母亲共进晚餐。就是个很平凡的,很幸福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