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仙冷哼一声:“娘娘刚看完戏,须知道台面上的热闹离不开底下的工夫。我手里握着的好牌,至今还没拿出来呢!”
菊妃不以为意:“那本宫就等着你的好牌吧!”
欲仙顿了顿道:“那天香公主自打回了宫就在宫里头上蹿下跳的,若是影响到了娘娘,不如,我将她——”
菊妃厉声道:“你不许对她下手!”
她之前说话一直柔柔淡淡的,陡然拔高的声音失去的原有的平顺,带着点凄厉的破风之音。
欲仙被她吼得一怔,许久才恢复了阴鸷的神情,凉凉说道:“我却是从来不知,原来娘娘如此喜欢天香公主。”
菊妃平复了下呼吸,辩驳道:“不,我从来不曾真心喜欢过她。相反,我恨她,恨她与生俱来的尊贵和特权;我嫉妒她,嫉妒她随心所欲的自由和快乐,”她朝着黑漆漆的前方望去,“但是,我还是愿意她活着。她的存在使我看到了天空和飞鸟,使我的生命和生存有了真实的观照。”
这世上人和人的交往,并非只有喜欢和厌恶两种,人和人的关系,也并非只有朋党和敌对两种。
欲仙不以为意:“留着她倒也无妨。呵呵,娘娘不用羡慕她,等你做了太后,想怎么自由怎么自由,想怎么快乐怎么快乐!”
菊妃怔了怔:太后?
是啊,如果小皇子登基为帝,她可不就是太后吗?
但是,在她的印象里,那些看过的话本戏目里,那些被称作“太后”的人,统统都是些老态龙钟鹤发鸡皮的老女人。
原来,自己就要成为这样的“老女人”了吗……
她从前一心只是想着要为东方侯报仇,要实现东方侯的心愿,将他们的儿子送上皇位,她从没想到过自己会得到怎样的尊荣,也没有想过,让儿子成为皇帝,究竟是怎样的一件事。
她把这件事想得无比简单,就像是泡杯茶、听场戏,那么简单。只是一根筋地,想要做成这件事。
但现在,她居然有了一丝恐慌。
登临高位,大权独揽,自己真的能做到吗?那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而小皇子还那么小,他真的明白,做皇帝是怎么一回事吗?
欲仙没有察觉菊妃的异常,他的神色因极度的得意而显得有些扭曲:“娘娘,天下人马上就要知道,小皇子才是天命所归,他会登上这个国家最高的那个位置。而我,会辅佐他成为一代明君。”
菊妃呆滞地望着欲仙的脸,忽然对自己这阵子的作为和期待产生了巨大的怀疑。
欲仙却是异常亢奋,他已经沉浸在了成功后的喜悦之中,口沫横飞地描绘着光明美好的前景:“娘娘,我今日刚从接仙台回来,那地方群山环抱,仙气缭绕,倒真真说得上是块遇仙之地。娘娘放心,我请来的神仙,定然是保佑咱们的!”
听完戏的翌日,冯素贞就郑重地宣告自己已经痊愈了,就算是天再冷,也决计不要再穿成个球儿走来走去。
天香颇有些遗憾。
但更为遗憾的是,那每日伴着冯素贞弹琴读书,如画儿一般闲适的日子,就这样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话比较多1:剧中李大傻子和冯素贞定情用的琴……经过重新确认,剧组用的是古筝……
这对于写了三十万字才知道这一点的我来说,是个巨大的打击……
我不管,我任性,既然你冯素贞的功夫没有叫降魔筝,我就改成琴。
剧中一直说是琴啊琴的……让我对这个剧组到底是有多穷更感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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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话比较多2:搭台记本来的内容是从开始搭台一直写到接仙的,因为我思路奔放而不得不拆成两卷,还好看了下后文,内容际分得还算鲜明,也给了我足够的时间来留下一些行文的线索。
本来想过要叫接仙记或者野战记,但是听驸马的话,名字还是要好好取的嘛。
下一卷,黄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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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话比较多3:
世上爱筝不爱琴,则明此调难知音。
今朝促轸为君奏,不向俗流传此心。
——唐·戎昱
冤有头债有主,这诗不是我写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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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话比较多4:本卷完结,虽然下一卷的存稿基本已经好了,但是为了保证质量,我还是决定任性地休息几天继续修文啦。
也请各位朋友耐心等待下,西瓜是个好西瓜,不会跑路哒~
将于5月25日恢复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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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几日码字搞得自己肩膀疼痛,今晚去大宝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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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话比较多5:
虽然我的文看起来挺简单的,但是修起来真挺费事,不说其他章节了,本章一周前就已经定稿存到了定时发送里,但这之后我几乎每天都要把它抽出来重新发,又改了十几遍,给我家VIP读者读了十几遍,直到由原来的6500字改到8026字,才算把这把40米长砍刀——啊,说错了,才算把这轻松看戏的内容完美地呈现了出来。
特别鸣谢我家VIP读者。
大家520快乐哦~
黄粱记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首善居不易,功名信难求
冯素贞病休的最后一日假,天香拖着她与自己一道去看在建中的接仙台。
冯素贞打趣道:“你莫不是想让我再病上一回?”
天香撇嘴:“哪敢耽误冯大人的正经事?
冯素贞笑道:“身为驸马,伺候公主便是我的正经事。”
天香得意得尾巴都快翘起来了。
二人驱车到了工事处,看到太子正在山脚下指挥着加固上山的石阶。
此地从前曾有烽烟台,故此阶在此已有经年,这次特意重新拓宽修葺,如今已是个一丈宽、百丈长的天梯,远远看着直入云霄,真真有登天之势。
太子特意为其加以边栏,留出了宫灯位置,足以保证皇帝即使在天色未明的时候,也可以龙行虎步地登上山顶。
接仙台已然初具规模,堪堪看得出整体的模样,其上鎏金化银,倒真的是精致非常。
天香对接仙台兴趣不大,她此来主要还是来探望自家哥哥。
如此大的工事,太子并没有亲力亲为地去参与接仙台的建造,而是负责调遣和验收,故而在室内待得时候要长一些。
天香打量了下太子的营房,瞧见书案上堆着不少邸抄,不由得笑了:“张大人真是有心了。”
身处郊野,仍不忘每日让太子阅读邸抄,关心国计民生,也就是张绍民能有这份心力了。
太子叹了口气:“我每日里不看完这些,不写出我的想法来,张绍民就不让我去看接仙台。”
冯素贞哈哈笑了一声,拣起几本邸抄翻看起来,不时针对着其上的民生之事说些评语。
太子初初不以为意,后来听出道理来,这才入了心,频频点起头来。
里面居然聊起了政事,天香闲极无聊,便跟着单世文出去转了一圈儿。
只见单世文左一个右一个地打着招呼,一路走来都有人叫他“单小爷”,显然是在此间吃得开的人。
天香大为惊异:“这位小爷你果然很厉害啊!”
单世文嘿嘿笑道:“我哥去怀来前在京营里当过差,我老是偷了他的衣服来京营玩耍,所以这里不少人还认得我。”
天香想起在怀来时,这厮穿着不知道哪儿来的百户衣服也是有模有样的,确实是个会装模作样的人才。
只是,这份乔装的功夫到底还是不如冯素贞装得好,许是身为女子,天生就更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吧。
四处转了一圈儿,天香回了帐来,看见太子这边的卫兵比别处多出许多,料是张绍民果真将太子护得密不透风,不由得又说道:“太子老哥也应该随身带些可以防身的东西,免得被贼人近身之后得了伤你的机会。”
冯素贞点头道:“公主说得有理,太子殿下是要注意些自己的安危。燕山地方广袤,纵然张大人防卫得再周全,也不能保证没个万一。”
太子想了想,苦着脸道:“我又不会功夫,怎么保护自己呢?”
张绍民沉吟道:“不如我去给太子弄支火/铳过来吧”
天香摇头道:“那东西还需现场装填夯紧,战场上好用,近身之时瞬息万变怕是没多大作用……不过毕竟聊胜于无,张大人帮我也弄一只呗!”
这一边天香对着张绍民嬉皮笑脸死缠烂磨,另一边太子翻着自己的桌案,除了木工刀具,便是少量的火药样品,哪一个看起来都不像是可以御敌自保的大杀器。
总不能当场把自己给炸了吧?
太子陷入了沉思。
夫妇二人在燕山盘桓了一个上午,吃了京营的大锅饭之后才慢吞吞地回了城。
府中已然有了客人——刘倩。
见两位主人回来,刘倩开门见山地代李兆廷谢过了冯素贞的举荐,冯素贞自是一番客气,没说几句便借口公事去了书房。
她休假这么久,手里哪有什么公事?归根结底,是她也不知该如何面对这个人,这个,李兆廷的妻子。
李兆廷居然没有亲自来访,天香对此很是腹诽了几句,而后就和刘倩在正堂里闲谈了起来。
刘倩道:“现在的丞相府是父亲当初做了丞相之后陛下赐的,如今我父亲已经去职,但陛下没说这宅子的归属,我们也不知道如何处置。我想着毕竟名不正言不顺,不知公主手里可有小些的宅子,让我和兆廷暂时租住一段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