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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 (八步莲心)


  “有。”沈空眠打断,“现在也是。”
  朱歌一震,望着他。
  沈空眠也不回避,迎着她的目光。
  是的,相识七年,一场夫妻,你的话未出口我便知道你要说什么了。
  你有没有爱过我?
  我爱过你,当然。
  怎么会没爱过呢?
  如果没有爱过,那最初的雪霁初晴般的笑容,是为什么绽放?
  如果没有爱过,那当初的千言万语海誓山盟,又是为什么会说?
  如果没有爱过,那一夜夜枕边的呢喃爱语,又是为什么而叹?
  或许,曾经的许诺不能兑现,但在许诺的那一刻,我是真真切切的爱过你。真真切切,刻骨铭心。
  “这饭……”朱歌顿了顿,望着沈空眠的眼,“你为何要吃?”
  沈空眠沉默了片刻,微笑:“只要你送的,我就吃。”
  熟悉的微笑,却带着从未有过的惨然。
  两人不再说话。都明白的。
  只要是你送的,即便明知有毒,我都会吃。
  “呵,呵呵。”朱歌含泪微笑着摇头,抽回筷子,“好,好。”
  只要有这句话,不管曾经的是是非非、如今的真真假假,我们之间,一笔勾销!
  “歌儿……”沈空眠轻唤。
  这是他们情浓之时他对她的爱称。
  他伸出手,想再次拥有她……
  朱歌却夺过食篮,离开得头也不回。
  “沈空眠,从此,天上地下,永不复见。”
  如果你住在扬州,如果你是男人,你就不可能没听过“芳菲楼”。
  而说起芳菲楼,每个人都会想到那美丽绝伦的恋瑾年,以及手眼通天却总无一人知道其真实身份的老板。
  有人说,这芳菲楼之所以如此手眼通天,是因为步老板其实是当朝丞相的人。更有人说,别说幕后老板,只这恋瑾年和老板的身份,也觉不简单。
  然,传说只是传说,饭后谈资消闲可以,却做不得真。
  只是,最近人们谈得最多的,却不是她们,而是芳菲楼的朱歌。
  那还是在恋瑾年照例半月一次的堂会上。
  说也奇怪,这恋瑾年平时高傲架子十足,想单点她一个晚上,难度堪比登天,即便是单独见一面,也不是普通男人敢于想象的。
  不过,她却有一个习惯:每月初一都会唱一场堂会,跟每月十五的“良宵夜”呼应。浓墨重彩,亮相人前。只是,隔着远远的戏台。票价倒不贵,也算满足了平民男子们能一睹扬州第一烟花的风采。
  不过朱歌自入了芳菲楼就明白了:恋瑾年的这些名堂,不过是老板有意设计。高傲架子,是为了体现花魁的身价,让其奇货可居;而惠泽平民的每月堂会,是为了扩大她的知名度,让一帮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平民远远隔着戏台看着,而他们,事后必定会为了炫耀大肆渲染这恋瑾年的美艳无双……
  做青楼这一行,做的其实就是个人心。
  男人的心。
  却说,那一日,恋瑾年的堂会如期举行,客座上也依然熙熙攘攘人满为患。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戏台上,杜丽娘为艳丽春光动情吟唱。
  戏台下,看客们为曼妙佳人目迷神牵。
  一个青衫男子剥着花生,啜着茶,一派悠闲自在。
  默数着三二一,估摸时间差不多了,他拿起桌边的毛巾,擦擦手。
  “铮”的一声,伴奏的琴弦突然崩断。
  场中哗然。
  台上的杜丽娘扫一眼琴师,口中却不停,继续唱:“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
  处变不惊,不愧是恋瑾年!
  只可惜,再处变不惊,没有伴曲的唱段,也终究像没有放盐的菜肴,少了点味道。
  这时,箫声幽幽响起,合着杜丽娘的节拍,堪堪是一曲《游园惊梦》。
  众人看去,却是那青衫男子手执玉萧,伴歌而吹。
  歌声婉转,箫音清绝。
  一个在台上不疾不徐,一个在台下不紧不慢。
  自然得如弹指落花,行云流水。若非亲见,谁也不相信这是一场突发事件。
  一段终了,歌止,曲停。
  场中寂然无声。
  良久,掌声如雷。
  台上的杜丽娘微微欠身,给大家道个万福,然后盈盈退下。
  青衫男子放下箫,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继续剥花生,丝毫不理会场中所有人望向他的目光。
  “哐哐哐”,锣鼓声响起,下一段戏上演。
  之后,听说芳菲楼老板亲自寻访,签下了他为芳菲楼的乐师。
  赐名:朱歌。
  这名乐师,不止箫声技艺高超,更是能谱曲作词。
  他为芳菲楼的乐妓写了一个系列的新词,传唱不衰。
  当然,朱歌之所以为朱歌,更因为她的歌喉!
  据说,她唱起歌来,就连路过的鸟儿,都会盘恒不去……
  这样一个人,不到两月便足以街知巷闻。不少人去芳菲楼,竟不为找姑娘,而专为一睹朱歌的风采。然而,朱歌偏又不喜见生人,就连为恋瑾年的堂会伴曲,也只在幕后吹箫。隔着厚厚的帘幕,别说真容,连身形都休想看清楚。若座下掌声太热烈,幕布便掀起一角,露出一点青衫,算是答谢。
  芳菲楼里,老板捧着一杯普洱,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欢客,对身边男装打扮的朱歌微笑点头:“果然是好样的,我没看错你。”
  是没看错。只这三个月来“朱歌”的声名,便为芳菲楼吸引了无数欢客,其价值比恋瑾年已然输不了多少。
  “还是老板的睿智。”朱歌早已学会了低眉顺眼,微笑,“多谢老板肯给我这样的机会。”
  “哪里,是你自己确实有本事。我倒真没想到你才华如此!在我这芳菲楼,倒真是埋没你了。呵呵,那个沈空眠,也是有眼无珠埋没了你了。”
  拨了拨手中的茶杯盖,将杯中的茶叶刮了两刮,老板开口:“朱歌啊,你来这芳菲楼多久了?”
  “四个月零八天。”自养伤时算起,是这么多时日了。
  老板淡淡一笑:果然度日如年么?竟是每一天数着日子过的。
  “你可知我这芳菲楼是什么地方?”老板脸上却是仍旧一副笑容。
  朱歌一震,抬头。
  没有说话。
  “朱歌啊,你听说过来芳菲楼不卖身的姑娘么?”老板低着头刮着手中的茶杯盖,“即便是恋瑾年,也是会择人而卖的。”
  朱歌知道: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过是妈妈们为花魁自抬身价,以待待价而沽而已。
  “可是,老板曾答应我,只要我能赚来银子,便可以不卖身的。”朱歌抬头挺胸,一字字道。
  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以前的软包子,对自己在意的都学会了据理力争。
  这是她曾经与老板谈妥的条件。
  当时,也是费尽心机才能哄得老板打下这个赌:只要她不卖身都能赚来比其他姑娘多的钱,便可不卖身。
  “是啊。可是你赚来的银子可比不上恋瑾年呢。”老板却不抬头,照例看着杯中茶叶。
  “可是……”朱歌震惊,“你怎可拿我与恋瑾年相比?她是芳菲楼花魁,早已声名久已在外……”
  “既然知道她声名久已在外,就该明白她已赚不了多久的道理。”老板打断她的话,这次抬起了头,却是含笑如春,“朱歌啊,你不卖身都能赚得如此,如果卖身,我相信接替恋瑾年指日可待。到时,这芳菲楼就靠你了。”
  “老板!”朱歌痛呼。
  “好了,我主意已定,明日便使个手段点破你女儿身份。你先去准备一下。”老板起身,显然已没有再谈的意思,笑眯眯拍拍她的肩膀,“我看好你哦。”
  说吧,扬长而去。
  只留下朱歌的心,沉到谷底。
  “这个丫头,假以时日,一定可以艳冠天下。”
  当日,恋瑾年远远指着身材还略微有些臃肿的朱歌,对老板如是说。
  是的。
  从朱歌进芳菲楼,到她自编自演了一出朱歌的戏码,已经是布局好了一盘精妙的棋局,只等着开盘。
  开盘很简单,却要巧妙。
  这盘棋是这样揭开的——
  某日,又一次是恋瑾年的堂会,朱歌在后台吹箫伴和。
  照例,在如雷的掌声中,朱歌露出一袭衣衫,算是答谢。却突然,后台似乎有一人从他身边冲了过去,然后……朱歌轻呼一声,便被挤了出来。
  头上纶巾散落,青丝,泄了一肩……
  众人目瞪口呆。
  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红,玲珑身姿掌中轻,明眸皓齿惑心神……这朱歌,竟是一个可媲美恋瑾年的美人儿!
  “老板,这朱歌,价值几何?”
  一个官家少爷打扮的人斯文开口。
  瞬间,沉默被打破。
  所有的男人沸腾起来了,争先恐后向芳菲楼老板问价。
  “是啊,妈妈,这朱歌,是什么价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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