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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 (八步莲心)


  确实,现在这眼睛红肿得跟兔子差不多。
  步云菲咬牙:“整个芳菲楼就你最牙尖嘴利,我看你才是被狐狸附身了。”
  朱歌掩嘴笑:“谢谢老板夸奖。若我不是狐狸,怎能帮你拉来这么多生意?啧啧,这芳菲楼的生意可大都是我拉起来的呢。”
  步云菲呸:“见过狐狸,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狐狸。谁不知道我们芳菲楼的头牌是恋瑾年,客人也大都是她拉进来的。”
  一听这话,朱歌便条件反射翻了个白眼:“她?能跟我比么?”
  “你明知她胜出你很多。”步云菲微笑。她是故意的。在萧冷玉那吃了鳖回来,正无处发泄一口鸟气呢。如今朱歌跑来先挖苦自己,那简直是往枪口上撞,就不要怪自己不客气了。
  “呸,你哪里看出她胜过我了?分明我的客人比较多!”关于底气,朱歌还是有的。
  “然而,她的客人比较舍得掏钱。”步云菲补刀。
  “滚!我的也有舍得掏钱的好么!”朱歌抓着扇子瞪红了眼,“不相信你可以拿楼里的进账单来比对一下!”
  关于GDP,她也是有底气的。
  步云菲微笑,笑得很甜——纵然,朱歌赚的钱确实已经比恋瑾年多了,但是步云菲还有一个秘密武器,她知道只要提这句话,朱歌就会当场爆炸。
  “可是,她能抢你的男人哦。”步云菲笑眯眯地吐出这句话。
  果然,
  原
  地
  爆
  炸
  !!!!
  “谁说她能抢我的男人?那男人我根本不稀罕好么!!!”某头牌红着眼睛如同斗鸡。
  “分明是你稀罕人家人家不稀罕你吧。因为你那时还是个小胖妞哦。”(*^__^*) ……
  “你才是小胖妞!你全家小胖妞!!去死!!”某红牌暴走。
  步云菲看着手底暴走的头牌,终于内心获得了平衡。
  唉,有时候,想要变得开心,必须要看到别人更加不开心呢,摊手~
  而作为一个情感细腻的写文人,步云菲又很清楚哪一个点能触发别人的不开心。
  比如朱歌,最不能提的就是恋瑾年。
  因为,她们发生过一段很狗血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朱歌是被虐方。
  沈空眠:男,二十二岁,祖籍蜀中,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一岁即出任沧澜县令,政绩卓著,刚正不阿……
  沈空眠的名帖刚刚递到芳菲楼,花魁恋瑾年手中就已握着他的资料。
  “这个沈空眠倒是难得,来任后竟足足熬了一年才进这烟花之地。”恋瑾年随手捻起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再清正的官,私下里都堪不破这男女之事。天下男儿,不过都是如此。
  而她要做的,不过是根据老板的提示,投其所好,将那人吸引住,最大限度榨取钱财。
  这一次,当然同样也是成功的。
  对于沈空眠,她用的也是素妆。就是看着没化,实际上花了更多功夫。
  同样,她将他迷得七荤八素。
  朱歌是不化妆的。一半是因为懒,另一半则是因为她确实生得恰到好处,唇红眉黛,多加一分颜色都会显得画蛇添足。这世上有一种女子算不上是美人,但五官气度都恰到好处,让人看起来说不出的舒服熨帖。朱歌,就是这样的女子。
  朱歌的手很美,白嫩饱满,让人想起阳春三月。
  此刻,这只白嫩如玉的手正在摇着骰盅:“来来来,压大开大,压小开小,大家快点下注哈!”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好多天没进赌场了,难得今天闲来无事可以玩个痛快,更何况连赢了十六庄。
  “好,压定离手,我开了啊。”她眨眨眼睛,俏皮一笑。正要掀盅,突然瞄到了门外路过的沈空眠和同窗,便停了手:“不玩了,这盘算我坐庄的统输啦,你们把这银子分了吧。”说完便丢下刚赢的一桌碎银,快步出了赌坊。
  “相公!”朱歌笑得一脸灿烂,扑向沈空眠。
  沈空眠回头转身,轻车熟路地把妻子抱了个满怀。同窗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呵呵叫了一声:“嫂夫人。”
  “唔。”朱歌转头朝同窗笑眯眯点了一下头,继续把脑袋埋进沈空眠怀里。突然她吸吸鼻子:“相公,怎么你的衣服……有香味啊?”
  “啊……有么?你闻错了吧。刚陪韵才吃了点糕点喝了杯清茶而已。”沈空眠刮了刮她的鼻子。
  “哦。”朱歌看了看沈空眠,又看了看同窗,有些不好意思。
  “卖——冰糖——葫芦——”远处卖冰糖葫芦的老汉在叫卖。
  “相公,我要吃冰糖葫芦。”朱歌玉手遥指。
  “又吃糖葫芦!你怎么就吃不厌啊?这么贪吃下去,回头又该嚷胖了。”沈空眠一边唠叨一边朝老汉走去。
  看着“唠叨”的好友,同窗在一旁偷笑。
  沈空眠已经忘了是怎样与朱歌初遇,只记得她这几年总在他身边,召之即来,挥之不去。细细算来其实他们相处也不过七年,却仿佛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忘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她就那样走进自己的生活,像一缕阳光,恒久照彻着他的生命。就那样,不知不觉,她参与他的几乎全部生活,然后做了他的妻。
  其实朱歌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子,他的第一份爱情给了一个骗局。那时他正年少,爱上了那个女子的百般妖娆,很爱很爱,爱到脸红心跳,爱到触到她的手都会兴奋得整晚辗转难眠……直到,他亲眼看到她跟另一个男子在一起缠绵。从此,他学会了喝酒,也是从此,他讨厌明艳妖娆的女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爱上朱歌的吧?她不美,但很温暖,笑起来的时候眉目含情,让他什么烦心事都不记得了。
  而对于恋瑾年,则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她没有让他排斥的妖娆,也不像妻子一样有着熨帖入心的温暖,却另有一番清丽脱俗的风韵,她美,却不刺眼。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能琴善舞之余,她居然也精通文辞,甚至能与他诗酒相合。
  沈空眠相信她不是一般的风尘女子,他相信她的脱俗,也相信她的纯洁与善良。是的,洁、善。
  他不知道自己对恋瑾年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但他知道:以后,每月的官饷,只怕要收进芳菲楼了。
  日日留恋烟花场所,直到他的同窗好友都看不下去了。
  “沈兄,有句话,愚弟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同窗沉吟良久,终于深吸一口气,叹,“沈兄初涉烟花地,可能并不明白,自古青楼女子之欢爱,只可醉观,不可当真。她们的柔情与温言软语,都是看在银子份上的逢场作戏……”
  “住口!”沈空眠喝断,脸因激动而涨红,“你怎可如此说她?她……她跟其他青楼女子不一样!不要用你世俗龌龊的思想去想她!”
  “有什么不一样?”同窗没想到向来温文尔雅的沈空眠会为一个青楼女子这么说自己,愕然片刻,也恼怒,“她再怎么,不还是一个ji女?装来装去也不过是为了钱而已!”
  “你……”沈空眠气结,拂袖,“她根本卖艺不卖身!”
  “笑话!她有什么艺?谁看中她的艺?去那里的男人哪个不是冲着她的美貌!”同窗冷笑,“卖艺不卖身的噱头,也就骗骗你们这些刚涉足烟花场不久的人,身子早不知让有钱有权的人给睡过多少回了!”
  “你住口!”
  “我说的是事实!这种青楼花魁自抬身价的伎俩,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我们都心知肚明,却不想你当了真……”
  “够了!”沈空眠转身,拂袖而去。
  “我说的是事实!烟花之地,偶尔取个乐可以,要较真你就是傻子!”同窗对着径直远去的背影,喊,“嫂夫人对你一往情深,可别拿错了主意,毁了自个儿!”
  而那抹青衫背影,已经消失在巷道的转角。
  “相公,你回来了。”
  朱歌开门,绽开如雪后初晴的微笑,眯了眼睛。嘴里,还含着一串糖葫芦。
  沈空眠皱眉,瞥了瞥朱歌的腰身,想起恋瑾年那盈盈一握的纤腰,莫名叹了口气,不再看妻子,径直走进里间。
  “今晚吃青椒炒韭菜,和一个番茄蛋花汤。”朱歌笑眯眯报告,“一绿一红,很好看呢。”
  说话间,她已抬手将桌上罩着饭菜的厚木盖拿了起来。热热的水蒸气散开,饭菜的香气溢出来。
  “我怕你回来饭菜冷了,就罩着。还好你回来得比我预计的没有晚很多,不然即便是罩着,只怕也凉了……”
  “好了。”沈空眠有些不耐烦听妻子的唠叨,打断。
  朱歌望着他,眨巴着眼睛,眼里,有种莫名的情愫……这眼神,让沈空眠莫名心里一疼,竟浮起一丝愧意。
  “好了,吃饭吧。”他坐到桌前,又多加了一句解释,“我累了。”
  “哦。”朱歌眯起眼睛,微笑着答应,然后开始摆碗盛饭忙开了。
  一顿饭时间不是很长,也没有人说话,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吃完了。
  沈空眠转身,直接去了卧室。
  朱歌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却终究什么都没说。叹了口气,她抱着残脏的碟碗去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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