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爷会哭的吧。
“隐居也得舒适讲究不是么。”某郡主说得理直气壮,“本宫自然不会带你过苦日子。”
“……”好难反驳。
这会儿仆人们已经开始把行李搬进来安置了,大芳正有条不紊地做指挥。我往一些搬着东西忙碌进出的粉衣侍女手里一瞧,发现很多都是古董文玩和名人字画……
“好啦,这样才更有意趣嘛。”郡主挽住我的手臂,难得地带几分撒娇讨好:“我们先在这儿住着,也可以时不时地回王府看看,多好啊。诶对了,你要不要先去换套衣服?待会我带你到山下镇子里逛花市,听说今晚那里还有戏班子开唱。”
啊……这哪里还是隐居,分明是出来快活的。我撇撇嘴。
虽然跟想象中的种菜栽花采菊东篱很不一样。但无论如何,也算是开始了新的生活。在这儿她不是高贵威严的郡主,而我也不是近身侍女。我们可以像寻常小夫妻那样,过安宁悠哉的小日子——尽管总有种成为小白脸的错觉。
很快,几年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雷大小姐终于嫁到了王府里,当了王妃,而楚灵则成了她的贴身护卫,同吃同住,形影不离。
小兰那丫头也嫁人了,嫁给了一个相貌清秀人品也不错的员外公子,生了个漂亮的女儿。我去看过几回,那孩子虽然还不会说话,但每次都咿呀呀地要我抱,意外地黏糊。
最叫我惊讶的还是师兄。他居然入赘了春花家,如今跟春花一起做起了豆腐生意,还做得风生水起。
每天吃春花的豆腐然后日久生情什么的,其实是欠钱太多以身相许了吧。
可恶的是这人还把女儿塞来给我照看,自己带着妻子驾马车出游去了,说是要取经,学习别地的豆腐做法。
嘁,太无耻了,分明是怕女儿干扰二人甜蜜狠心将她给扔下,还说得这么冠冕堂皇。
“姑姑~”被自家爹娘抛弃的小家伙扯我的衣袖,仰起脑袋喊,“姑姑,要坐船。要采莲花。”
“好啦好啦,我这就带你去坐船哈。”已经被这小祖宗折腾了一整天的我无奈叹气,抱起肉嘟嘟的娃往庄园外的红鲤河那儿走。
小家伙乳名叫珠儿,长得也白嫩圆润跟珍珠似的,可就是太会闹腾了,一刻也不消停。之前她总缠着郡主来着,结果郡主这两天回城里处理事情,她就转头来粘我了,连大芳她都不肯让抱。
想起大芳被拒绝时那惊怔中带一点委屈的神情就觉得好好笑。
“来,坐好,不许站起来啊。”我一边叮嘱她一边解开船绳,将船推出几步,然后坐上去划起木桨。
今日天阴,泛舟正好。
红鲤河下游地方有一大片莲丛。水波荡漾,莲叶拨开,小船缓缓地行进其中。才刚被那花叶包围,小家伙就开始兴奋欢呼了。
“好好看!”她奶声奶气地指着那头叫嚷,“蜻蜓!”
“莲花,我要摘!”
“喂!别往外爬啊!”我见她支起小身子去够花,结果支撑不稳整个都跌下了,急忙扑过去,在她落水前堪堪捞起,“叫你不许乱爬的,就是不听话,差点掉下去了!”
我气急后怕,直想打她屁股。而她受了惊吓,睁大了那水汪汪的眼睛看我,下一刻立即扁起嘴,开始飙泪。
“诶诶诶,姑姑不是骂你啊。”我惊慌掏出帕子给她擦,“别哭呀我的小祖宗。”
“你欺负我!你明明就想打我屁股!”她捏起小拳头砸我:“我叫清姐姐不跟你好了!”
嘿呀谁教她的这话?!我沧桑地做投降状:“别哭了,我错啦,我给你摘花啊,再带你去买好吃的好不好?”
“不好!”
后来我带她去买了几大包零嘴,又给她做了盘点心才勉强哄好。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我还得继续做操心老妈子,给她洗澡,然后讲故事哄着她入睡……终于明白师兄为什么出去玩不带女儿了!
唉,郡主什么时候才回来呀。
心里正凄苦的时候,本该睡着的小家伙居然又睁开了眼睛,亮晶晶地瞧我,一点困意都没有。
我倒吸了一口气,刚想责怪,她却抬起肉乎乎的小手放到我头上,小心地揉了一下,糯糯地说道:“姑姑睡不着,我也要哄姑姑睡觉。”
啊,还算有点良心。我欣慰地俯身亲亲她的额头。
这晚小家伙终于没有再踢被子了,但是脚丫子一直往我脸上踹……好心累。
日盼夜盼着,第二天郡主总算回到了山庄里,小家伙比我更高兴。但她还没来得及黏上去呢,师兄也跑过来接女儿了,说是春花想孩子。
“呜呜呜不想回去……”她抱着我的腿不肯松手。小脸上挂着泪珠,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我看着不忍心,但也只能摸摸她的头哄道:“珠儿乖,先跟爹爹回去。以后姑姑和清姐姐会去看你的。”
“真哒?”她抽抽噎噎地仰起脑袋看我:“拉勾勾。”
“嗯啊拉勾勾,不骗人。”我勾住她的小手指,触感软软的。心里也跟着发了软。
“怎么,舍不得了?”马车行远后,郡主捏捏我的脸。
我叹了口气,“是有点儿。珠儿她虽然调皮了些,但还是很可爱的。”
“那……想养一个孩子吗?”
“噗,我有你就够了。”我搂住身旁人的腰肢,将头轻靠在她肩上。她回抱住我,下巴蹭了蹭我的额头。
之后的日子便又恢复如常。小王爷收养了一双儿女,女刺客寸雪金盆洗手然后搬进王府里跟大芳住在了一起,替了楚灵原先的职务。我跟郡主四处去游山玩水,偶尔再回王府里住下,毕竟商铺那边还需她来打理。
闲暇无聊的时候,我常会拿剑出来磨洗一番。
自从不久前我在街上仗义出手收拾一群恶徒,背上却不小心挨了一棍后,郡主就勒令不许我再舞刀弄剑涉足江湖了,如今我只能借此来缅怀自己当年热爱的事业。
而这把宝剑是我花重金让铸剑师鬼手张新铸的,打算磨亮了将来好传给自己的徒弟。
后来日复一日,剑越磨越短,以至于我终于收了个徒弟把这柄利器交给他的时候,他问我为何使这么短的短剑。
我便告诉他,作为杀手应当奋勇驰骋于腥风血雨之中,有所建树,并且千万不要轻易去暗杀那种像狐狸一样狡猾又漂亮的女人,否则终有一日会荒废一身本领,只能让利器消磨于石头砂布之上。
没想到的是,很多年以后,当他再把它传给徒孙时,已经是一把光亮的匕首了。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终于正式完结啦~~~\(≧▽≦)/~感谢大家一路陪伴到这里,给了我那么多鼓励和建议~~(*  ̄3 ̄)爱你们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