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用“透视”的时候能看到骨头架子,而现在在骨头架子之前还得多看一遍人体的街道,还有数不清的细胞在工作,除了看到每个人的细胞的性格以外完全无用,大概还能看到是否嗜酒还有一些疾病之类的。
像是席巴就连细胞都无懈可击,可以认为每一个细胞无论男女都长着汹涌的肌肉,在肝脏的细胞明明大家都是帅哥美女,但席巴的却是可爱的脸下面是宛如健美选手一样的身体,还拿着一块像是抹布一样的东西问,“洗澡吗?”
可怕。
金的话,都是能够一边干活一边吹口哨一边跳舞的神奇的红细胞,他们甚至还有一部分想要改行当白细胞,然后被白细胞给揍回来。
因为没有受伤,血小板在大多数的时候都没有什么事的闲逛着,之前吃绊着毒药的饭造成细菌入侵的时候,也会拿着板凳棒子什么的想当白细胞,然后因为太可爱了被白细胞只能原谅了,抱着扔给了红细胞。
为什么他体内的所有细胞都想要当白细胞?
……他还没死,还没有免疫风暴,真得是很厉害了。
总而言之,这个能力没有什么用,但对我又是一次暴击。
喂喂喂,头顶上面的蝴蝶再给力点啊,至少把席巴的祖安细胞给我洗掉。
不过我的能力对于这些蝴蝶来讲消化得也的确吃力,就算它们把肚子吃得滚圆,甚至还是轮班制,也无法做得很好。
这也是没有办法,因为一口气让我的身上沾满蝴蝶的话,一次性吸收过量的“念”对于埃尔斯的身体来讲也是不小的负担,甚至于尝试过一次后直接吐血了三升,被我们揍敌客的医生抢救回来。
根据埃尔斯来讲,就算是换成繁殖能力优秀,又特别会吃的G君,在副作用的反弹上面虽然会稍微好一点,但看上去也就是吐血三升和吐血二升的区别。
唔,体内的红细胞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不会去了天堂,每天都在写遗书,微妙地觉得有点对不起埃尔斯。
我们揍敌客也不是什么魔鬼,为了保护唯一的除念师,走可持续发展的路线,席巴也只能放弃“打着等我睡着了,叫埃尔斯用G君给我埋起来狂啃‘念’”的可怕的想法。
原本席巴还对我说过,“实在不行,我也可以把你打晕。”这样的话。
可怕,魔鬼!
我在上次“灵魂出窍”把席巴都吓哭了之后,似乎把什么恐怖的东西也一下子从他的心里给释放了出来。
放弃了原先的想法,现在的做法是一天三次换蝴蝶,但就算这样埃尔斯的发际线都开始后移。
明明在外面东躲西藏还有一头飘逸的黑发的,不得不说,埃尔斯真惨。
不过“人鱼之声”的效果倒是没有那么强,在晚上的时候打扮得严严实实去枯枯戮镇下卖唱,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是席巴说我的“人鱼之声”对念能力者的效果不大,所以为了验证试验的结果才跑下去。
造成的影响——我的“婴儿美人鱼粉丝团”形成了强大的队伍,每天晚上都在妄图找到我而巡街之中,简直像是没有头目的百鬼夜行,多亏于他们的努力,来枯枯戮镇寻找“美人鱼”的家伙越来越多了。
明明是旅游淡季,但是收入却翻了几番,我严重怀疑席巴这家伙打着实验一下除念的效果的名义,框我给他赚黑心钱。
不过还好至少知道了一件事,我的“人鱼之声”在唱歌的时候威力不减以前,倒是说话没有太大的影响,只会让人好听到恍惚一瞬。
即使这样,也很麻烦,我讨厌别人对着我露出“这家伙声音好好听”的痴汉一样的表情,所以还是心灵感应就够了。
见我没有回答,金拿出手机,按了几下,一段悠扬的却很熟悉的歌声传来。
!!!
这是我的声音,因为不想唱歌,只是哼歌而已。
因为这样也可以辨认出这是席巴带着我下山去实验一下念能力的时候,他居然偷偷地跟在了身后。
我完全没有发现他。
席巴居然也没有提醒我!
在揍敌客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席巴、基裘还有桀诺,当然我奶奶应该也可以,但是她一直呆在流星街里面,所以我也没有尝试过。
金的实力看上去要比我之前想象得更强,不愧是每个细胞都想当白细胞,而且到现在都还活蹦乱跳的家伙。
我立马转过头,想要抢夺他的手机,然后毁尸灭迹。
“这不是很好听吗?”金灵活地躲着我双手,说道,“我打算把这段哼歌放在我的《Greed Island》里面,作为一张卡片。”
“卡片就叫做‘掌上的人鱼’怎么样?”金说道,“因为是‘婴儿人鱼’嘛。”
像是讲了一个只有自己听懂的冷笑话,哈哈哈地笑了起来。
我想起现在的西索都能看会计书了,觉得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比西索更难缠的家伙,果然,对付这种人,还是伊尔迷的做法做好了吧。
我停下了手,说道,“版权费,我们揍敌客的版权费是天价。”
“在财迷这方面你还真得很揍敌客啊,”金说道,“不过我可是我帮助你们找到了除念师哦,席巴亲口说欠我一个人情。”
“而且几个亿我也是能付出来的。”
……这家伙性格超级过分的。
我诅咒他以后都没有乐子的话,会有效果吗
这么多能力里面,唯一没有尝试过的就是诅咒了。
金突然说道,“你真得不想跟我一起去建设《Greed Island》吗?那可是市面上从来没有的全息游戏哦,会很有趣哦。”
这就是席巴说得挥舞着棒棒糖诱拐?
也太弱了点吧。
【我拒绝。】
“你翻白眼了吧?”金大喊大叫道。
【没有。】
在这个时候,树上面扔下了一块钻石,“闭嘴,大叔!你太烦了!”天野由雪的怒吼把鸟都惊飞了一遍。
因为这样,金一把捞起我,狂奔了三里,到了另一个安静的地方。
他的速度太快了,完全无法反应过来,而且抓住我的力度也很大,无法挣脱,除非把他的胳膊切断……话说这是诱拐不成,改绑架了吗?
金把我放了下来,“如果是席巴的话,会切断我的胳膊吧,感觉如果是你的话,也能做到。”
席巴有一米九的身高,金身高目测也就一米七八的样子,他是想要小车抗大车吗?
我想象了一下这个画面,就觉得辣眼睛。
“为什么不做呢?”金沉声问我,他的眼睛盯着我的时候还挺有压迫力的,像是那种不说实话就宰了你的感觉。
但这种威胁力度对于我来讲太低了,而且会有人哭着喊着让别人砍自己的胳膊吗?
【你有病吧。】
果然千言万语只能汇聚成为这么一句话了。
“哈哈哈,你果然很不揍敌客。”金也没有生气,笑着说道,“现在揍敌客变得比以前要更平和一点,也有你的功劳吧。”
因为我常常把席巴气得跳脚,之后学会了《二元一次方程》式的养气法?
这家伙可真奇怪。
“我和席巴以前的时候卷入过一起暗黑大陆的事件。”金突然换了个题,就连声音都正经了很多,“每过几年都会发生一些入侵的情况,最近五年尤其明显。”
“那一次是个意外,不过,”金停顿了一下,眼神也变得严肃,一个吊儿郎当的家伙突然变成这样着实让人很在意。
“当时我们见到了最深沉的黑暗,差点还以为我们回不来了。”金说道,“还好老爷子和你们家的爷爷跑过来帮了一把。”
“因为席巴失踪了,基裘才会在临产的时候,大着肚子跑去找他,然后早产生下了糜稽。”金突然说道,“所以席巴才很讨厌暗黑大陆。”
我盯着他看。
【这件事老爸他不想让我知道吧?】
之前有一次金快说出口了,被席巴一拳给打断了。
金点了点头,“大概有一段时间,他也怀疑你来自暗黑大陆吧。”
“太过强大到了如果成长起来恐怕会无所不能的程度,很吓人吧。”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听着金继续讲。
“虽然相隔五年,但是之前也有过先例,人类的女性生下了可怕的怪物,”金摸着下巴说道,“有着千万分之一的可能性都会很可怕。”
认真得吗?
虽然我出生的时候,席巴和基裘还因为我的粉红色头发大打出手,不过在我表现出异于常人的一面之后,却又十分开心,还想把揍敌客家主的位置传给我呢。
而且我个人觉得自己长得还不错,在揍敌客的水平线上。
“不过我现在也能确认了,你不是来自暗黑大陆的。”
?
就因为他抱着我狂奔的时候我没砍他胳膊吗?这也太草率了点吧。
大概是我眼神之中的不屑都快溢出来了,金解释道,“你不是很认真地想要给糜稽一个惊喜吗?”
“不像是来自暗黑大陆,温柔得都快和揍敌客格格不入。”
“不过,是个不错的人呢。”
金比糜稽的“恶心吧啦的好人”这种说辞听起来舒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