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人生赢家的正确崛起方式 完结+番外 (长恨歌行)
以花管家专业管家三十年的经验来看,这并不是那种临时准备的住处。
这处园子里,专门开辟出了药田,种植着珍惜的药材。
若说这不是专门为了唐神医准备的,谁也不信。
而唐神医,今天才带着他们登门,也就是说,这处园子,是飞仙岛叶氏专门在城主府中开辟出来,给唐无易神医做住处的。
如此人脉,真是恐怖如斯。
淳朴的花管家根本就没有想过,还有一种情况,也可以让唐无易在这个地方受到足够的礼遇,却不需要通过所谓的“人脉”。
花管家带着小人们在这处园子内给自家七少爷整理住处,归置一些从家里带出来的东西。
毕竟这地方主要是叶氏专门为唐无易准备的住处,一应布置都是按照唐无易的喜好来。
确定了他们家少爷的住处,花家的人自然也要好好展现一下他们的能力,快速替少爷收拾出熟悉、合心意的住处。
在花家跟来的人不知道的地方,唐无易已经带着花满楼去了城主的住处。
前任城主英年早逝,叶氏嫡脉又人丁凋零——有血缘关系的庶支血脉倒还有,但跟主脉的血缘隔得已经有点远了,谁让这几代叶家嫡脉都子嗣不丰呢——如今继任飞仙岛白云城城主的叶孤城,还是个少年。
“表叔好。”小小年纪就已经具备深厚的面瘫功力的叶孤城,在完成日常的练剑任务,又梳洗了一番之后,来见唐无易了。
白云城有钱,很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
江南花家号称是江南首富,放眼天下,也是首富之列,不过这个天下首富的名头,花家就要和人分享了。
飞仙岛白云城叶家,其财力就不比花家差。
白云城的有钱从叶孤城的日常生活里就能完美体现出来。
叶孤城是个仙气的男孩,仙气飘飘是他的日常。
为了体现格调,他只穿白衣。
甭管在真实的历史上,一点染料都不用的白衣到底有多没逼格,但是,在这个武侠世界,以白衣为标志的武林人士,就是格调的代名词,这些人不是武功很好,就是很有钱。
毕竟武林人士的日常总会让人将风&尘仆仆之类的词与他们扯上关系。
白衣是不耐脏的,所以,除非是自己武功好,能随意保持衣服的状态,或者是家里有钱,有一堆人帮着洗衣服的,剩下的人,想都不用想。
叶孤城每日都要去海边练剑,借大海之波涛汹涌来洗练自己的剑势,所以,叶孤城每日梳洗的次数不下于两次。
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维持他的形象,所以普通的白衣也是不能入白云城主的眼的。
叶孤城的衣服,乃是白云城专门开辟了一处地方饲养天蚕,而后由专门的绣娘织成的。
蚕种经过专门驯化,桑叶也是采用特殊的方法养殖的。
白云城的绣娘在为城主织衣的时候,个个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叶孤城的衣服,一言以蔽之,体现的全是低调中的奢华。
然而任叶孤城如何被历代侍奉叶氏主家的人奉若神明,也改变不了,他在唐无易面前只是个侄子的事实。
辈分太高,有个姨母是叶孤城祖母的唐无易,是叶孤城货真价实的表叔。
事实上,这白云城的城主,前两年还是唐无易的表哥来着,只可惜,表哥英年早逝,叶孤城被迫担起了城主的重责。
白云城的城主并不好当。
飞仙岛叶氏在这里立足已经将近两百年了。
两百年的时候,足够他们拉拢一批盟友、下属,也足以积累一些强敌。
历代叶氏城主,武功皆是不弱,再加上家族、全岛的力量,足以应付这些觊觎飞仙岛财富的人。
可是近几代叶氏子嗣不丰,前两代的叶氏家主,妻子并非南海或者中原江南的闺秀,而是巴蜀、西域之地的大家女子。
姻亲的门第确实不低,可是离飞仙岛太远了,若是有什么事,便难以前来相助。
不常和飞仙岛联系的姻亲里,唐无易是个例外。
他的姨母是叶孤城的祖母,也就是说,他的母家才是叶家的姻亲,父族蜀中唐门反而和南海叶家扯不上关系。
这个世界的唐门和唐无易熟悉的唐家堡有些不一样。
唐家堡的唐家人若是想经商、读书,不混江湖,也没人要说要把人强行掰过来,这个世界的唐门,家族子弟的发展几乎就已经被限定死了。
不想当专职杀手杀死弱小之辈,也不想和主世界的大哥唐无寻抢工作研发机关暗器,唐无易就剩下了研究毒术这个方向。
他被称为毒医,除了救人全看心情,不像正常医生一样有一颗治病救人普度众生的伟大心灵之外,就是因为,他的早期医术,是靠毒术发家的。
当然,他在这个世界也不是就那么转职了,该修炼,他是一点都没落下。
古老爷子的世界嘛,谁能不披那么一两个马甲呢?
表哥还在的时候,唐无易就常去飞仙岛联络感情,表哥没了以后,年少的表叔毅然扛起了重任,扶持着表侄儿一路成长。
大概是小时候为了让叶孤城多有点表情做得过了火,长大之后,叶孤城不负众望地成为了一个……移动冰山。
唉,瞧瞧这个侄子,才多久没见啊,见了面以后,问了句好就不开口了!
唐无易痛心疾首。
第五十三章 择师
耍宝归耍宝, 但是正经事唐无易是不会忘的。
“阿城,白云城的那两颗水髓珠,还在吗?”
虽然来的路上就已经飞鸽传书将事情说清楚了,但是唐无易还是要确认一下水髓珠是否还被叶家保留着。
这宝贝是前些年叶孤城的父亲叶倾寒还在位的时候得到的, 如此奇珍异宝, 虽然当时白云城暂时没有什么用得上它的地方, 也还是好生收藏起来了。
在唐无易去花家之前, 他是确定东西没有被叶家送人的,在此之后还特意传了信,东西被送人的几率很小, 不过, 问还是要问的。
叶孤城点点头。
事实上, 唐无易等人一上岛, 就有人来向他禀告了。
当时他还在完成日常的练剑训练, 结束后回来梳洗的时候, 就已经吩咐了人去找管家将东西拿出来。
水髓珠被保存在城主府的珍宝库中, 和其余宝物分门别类被放得好好的, 唐无易提起它之后,就有一个侍女捧着一个玉盒进来了。
“我已命人拿来了。小叔你可以查看一番。”
水髓珠, 乃是一种奇特的珍珠。
本世界已经是中武世界了, 灵气充裕的情况下, 便有一些天材地宝隐藏于世。
水髓珠乃是海蚌所产的变异珍珠。
寻常珍珠, 只是沙砾被海蚌长久包裹后所化, 因此珍珠价值虽高, 保存情况却很差。
保存得好的珍珠能存在百年左右,但是珍珠的光泽在几十年后就会黯然失色,故而有一语, 称“人老珠黄”,珍珠失色之后,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保存百年以上的珍珠,很有可能就会干枯,而后化为粉尘消失。
水髓珠却有些类似于蚌精内丹,没有成精却得到意外机遇能够吸收天地灵气的海蚌,会在体内蕴养而成一颗水髓珠,此珠有吸水、噬水的特性,对海蚌来说有助于增强水行灵气的吸收,乃是极为少见的宝贝。
叶家收藏的这两颗水髓珠,被安放在玉盒之中,每月都要在上头滴上一滴灵乳保持灵性。
这一回叶家可以算是出了血,江南花家也不可能白占便宜。
说起来,唐无易也算是替白云城和江南花家牵线搭桥了,治好了花满楼的眼睛,花家自然要感谢他,不过他把人引来飞仙岛而不是蜀中,花家要和谁合作,相信他们是拎得清的。
“很好,现在就只等给七童调理好身体,花家将其余药材送来了。”
“哦,对了,阿城,七童在白云城,除了调养身体,武功也是不能落下的。平时你有空也可以带着他练一练武。你就是和同辈人交往得太少了。”年龄和十六岁的叶孤城差不多的唐无易说起这种话来,带着一股老气横秋的味道。
花满楼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虽然他这也算是在白云城做客,但是专门让习剑的白云城主带他练武又是什么说法?
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叶孤城回了一句“好”。
“那好,我去药园看看草药,阿城你先替我照看一下花满楼。”
唐无易说完这句话,又嘱托了花满楼两句,便自己熟门熟路地往原先种植草药的地方走了。
被留在原地面对陌生人的花满楼:唉,我太难了。
就算花七童人格魅力再怎么强大,交友技能被点得有多满,也改变不了,现年十二岁的他,被带上人生地不熟的飞仙岛后,就被留下来和白云城的剑道狂人城主交朋友的事实。
就算是要交朋友,也要让他们多说几句话,发现一下对方的闪光点才行啊!
唐无易当然是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强交的朋友不真的道理的。
可是明年他就能动手治好花满楼了,在此之前,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加强花满楼的意境感悟,不能治好了眼睛却毁了别人的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