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游了多久,已经失去了时间概念,周遭骤然变得很安静很安静,静得世界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那些让他厌恶憎恨难过的人都消失了,他陷在漆黑一面的墨海里,游动的动作变得机械沉重,陪伴他的只有自己筋疲力尽的粗重呼吸,以及四肢搅动海水发出的浑浊水声。
 他愤恨于现在这具体力极差的身体。隐隐作痛的后颈正告诉他,如今的他早已不比从前。
 深夜的海水很冷,呼出去的热气霎时间凝结成白色的雾,他的四肢僵硬到抬起都困难,他却不肯停。他想着,就算是死,也要死得离自己的家近一点。
 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海面上飘来一根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浮木,他抱着那块浮木终于得以歇息片刻。
 然后,……然后不知怎么就晕了过去。
 絮林废了好大力气才开口:“是你们……救了我吗?”声调嘶哑,像喉咙里嵌进了无数刀片。
 “是啊。”男人说,“我们出海捕鱼返航,看到你一个人漂在海上一动不动,还以为你死了呢。你咋回事啊?”
 他舔舔嘴唇扯了个谎:“……我和我朋友出海玩,不小心落了水,他们没发现我。”
 “哎呦怎么可以这么粗心呢,这都什么朋友啊。”
 “去。”女人推了他一下,示意男人别口无遮拦地乱说。
 “那你朋友有电话吗,我帮你联系他们。”她提议,“我们住在十区,要不让你朋友到十区码头来接你?”
 絮林心中一动,道:“不用了,那里离我的家很近,我可以自己回去。”
 “你家住哪里啊?”
 “十三区。”
 这对夫妻俱是一惊:“十三区,那不是……”
 絮林一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笑着承认:“是,是贫民窟。”
 四个小时后,絮林站在船头,远远看到了十区的码头。
 岸边停泊着不少渔船,渔民们在船上卸货,抽烟,嬉笑怒骂,岸上土黄色的小狗成群蹦跶,这种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的日子,是絮林想念了许久许久的美梦。
 快要到家的喜悦让他连身上的痛都忘得一干二净。
 他问身后的女人:“请问有钳子吗?”
 “有。”正蹲在地上理网的女人闻言,起身从工具箱里翻出一个铁钳递给他,问,“你要这个干什么?”
 絮林卷起裤腿,他的左脚踝上,戴着一个金制的脚镯,脚镯严丝合缝地贴着他的脚踝骨,是不用外力完全取不下来的东西。
 好在他这阵子瘦了很多,镯子松了些,有了缝隙,絮林将钳子从缝隙中伸进去,一使力,镯子咔哒断开。
 他把镯子递给女人。
 “我身上也没什么能感谢你们的东西,这个给你吧,熔了也能换不少钱,算是我的谢礼。”
 其实给絮林换衣服的时候女人就看到了这个脚镯,做工精细,重量很足,内圈还镶了十几颗暗红色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她当时还以为絮林是某个富家公子哥落难,因此在听到絮林说他是十三区的居民时,才那么的不敢置信。
 女人连忙推辞:“不不,这怎么能行,这太贵重了!”
 “你拿着吧,就当我买了这件衣服。”絮林扯了扯身上的老头衫。
 女人面露窘色:“这都是旧衣服了,不值钱的。”
 “那……给我五十块钱吧。”
 “五十……五十块钱?”
 “嗯,就当我卖给你们。”絮林笑得两眼弯弯,道,“五十,正好是我回家的路费。”
 船靠岸后,絮林就迫不及待跳下船,奔向十区的码头售票处。
 跑出去没多远,女人急匆匆喊他:“哎小伙子你的衣服!”
 她手上捧着那套洗干净的侍应生衣服要来追他,絮林远远地喊:“我不要了,麻烦你帮我扔了吧!”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女人愣愣的,不知道把手上这件衣服如何是好。她并不认识邮轮服务生的工作服,摸着是好料子,只知道很贵,这么随意地叫她丢了,一时间还有些肉疼。
 她返回船舱找男人拿主意,男人正对着光照着手上那只断了个口的金镯。
 女人很不安:“老公,把这东西收下真没关系吗?”
 “没事,坏了的东西能值几个钱,况且那小子是十三区的,十三区都是穷人,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大概是某种仿制品吧,不收那小伙子也犯倔,收了就收了吧。”
 “我的乖乖,这赝品做工还真不错,宝石怎么这么亮……待会儿去店里修一修,给咱闺女当礼物,她肯定喜欢这种漂亮东西。”
 女人想到刚才絮林信誓旦旦让她拿这镯子去换钱的态度,完全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她心绪不宁,放下衣服拿出手机搜,搜了一圈,手哆嗦起来。
 男人见她盯着手机抖个不停,头伸过来看:“怎么了你?”
 这一看,也惊住了。
 他们手上的这只金镯,和多年前,主城丹市某拍卖会以天价拍出的那只金镯一模一样。
 男人数着成交价后面的零,两夫妻的手一同哆嗦起来。
 “这,这赝品原来仿的是这一件啊,做的跟真的一样……”
 “……”
 “……”
 “这不会是正品吧?”男人慌得快托不住手里的东西,“那小子……那小子该不会是从哪里偷来的吧?”
 “这镯子一看就知道戴在他脚上有段时间了,谁会想不开往脚上戴一个取不下来的赃物?”
 “那这玩意儿,怎么弄啊?”
 两个人跌跌撞撞追出去,絮林早已经买好了去十三区的船票,登上了回家的船。
 他倚在船头栏杆上,用剩下的五块钱买了根烤肠,迎着海风吃得满嘴流油。
 两个小时之后,他终于再次登上十三区的土地。
 十三区的码头很小,海边礁石处大大小小的缝隙里堆满了久未清理的垃圾泡沫,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腥臭与挥散不去的潮湿霉味。
 时隔六年,一切都没有变。
 岩雨乡之所以叫岩雨乡,是因一年四季阴雨不断,天空永远灰蒙蒙的,雾气弥漫。
 这里最常见的就是逼仄阴暗的街道,里面可能随时会跳出来几个抢钱的小混混,嚼着不知道还有没有滋味的口香糖,手里拎个啤酒瓶或者棍子,在蝇虫环绕的垃圾桶旁边叫嚣着让你把钱拿出来。
 下过雨之后,泥泞的地面上会铺满深深浅浅的水洼,街道边矮小的居民楼不隔音,这家叫骂那家打麻将街头巷尾能听个清清楚楚。
 十三区的环境侵蚀了这里的所有人,大家都吸着劣质的空气,散发着同样被虫蛀过的气息,用一双浑浊的眼睛看着各自没有前途的未来,被酒精麻醉的腐烂肢体僵硬地舞动,及时享乐地苟活着。
 絮林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无数次想要逃离,可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历经了这么多事,他发现自己最终还是只能在这个地方找到自己的归属。
 岩雨乡路面湿滑,絮林循着记忆中的方向往前走。
 穿过狭窄的巷道,走过几座石桥,他远远地看到了一栋建筑的顶尖。
 絮林嘴角上扬,由走改为小跑,往那个建筑物跑去。
 那是一座三层的学校。
 现在是上课时间,里面传来学生们的朗朗读书声。
 校门口的岗亭处,有两个男人一蹲一站。
 蹲着的那个很胖,叼着根烟,站着的浑身腱子肉,像是无数只蜜蜂在他骨骼血液里成了精,将他叮成一个肌肉馒头。
 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什么,哈哈大笑起来。
 絮林被他们的笑意感染,也跟着笑起来。
 他走过去,喊:“小胖,石头。”
 “谁呀敢直呼你胖哥……小林哥!!!”
 小胖和石头原本还在为被人叫了幼年时的绰号而不爽,看到来人是絮林后,小胖的烟掉在了地上,石头也愣住了。
 “小林哥?”
 “真的是你啊!我没看错吧我的妈呀!!”
 两个大块头惊天动地地跑过来把絮林抱了个满怀,絮林被这俩馒头用力一挤险些当场成了堆肉馅,挣扎着在夹层里探出个脑袋吸了口气:“你俩,松开点,压死我了……”
 俩馒头片不撒手,小胖红着眼睛笑得跟哭似的:“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我都想死你了!”
 “六年了,你知道六年有多久吗,你知道老师,知道我们有多挂念你吗!这几年你家都不回,你怎么这么没良心啊你!”
 絮林闻言,鼻子一酸,低声道:“对不起,是我不好……”
 小胖吸了吸鼻子,后仰着脑袋看了眼絮林,忽地就哽咽了:“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啊?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絮林眨了眨酸涩的眼睛,深吸一口气,摇摇头:“哪有。”
 两个馒头终于舍得松开他,絮林问:“老师呢?”
 石头用胳膊一抹眼睛,道:“哦,他在里面,我去喊他!”
 小胖和絮林在校门口等。
 絮林深深地打量着学校的全貌,说:“这里建的真好。”
 小胖说:“可不嘛,老师把全部的心血都砸在这上面,能不好吗?当初工人们干活的时候我全程都盯着呢,谁都别想在胖哥眼皮底下偷工减料!”
 “你和石头现在都在这里上班?”
 小胖说:“是呀,学校里现在教师不多,老师一个人身兼数职,有的时候忙不过来,累得饭都不准时吃,而且有些混蛋看老师建了个学校,红眼嫉妒,总想挑着机会就来欺负他,我和石头守在这里,一个是方便照顾他,一个是防着那些人,有我俩在,看谁敢找他麻烦!”
 他俩已经不再是幼时只知道跟在他屁股后面玩的小胖墩和小黑皮了。
 “你们真厉害。”絮林夸。
 小胖脸一红:“那哪有小林哥你厉害。要不是你六年前送回来的那些东西,这学校哪里办得成。”
 小胖递给絮林一根烟,絮林接过来,含进嘴里。
 小胖手掌拢在他嘴边,给他点烟。火苗一闪而过后,他随意问起:“对了,你这六年干嘛去了,老师说你是在主城找了个工作,你的工作很忙吗?现在是放假了吗?”
 “……”絮林沉默两秒,缓缓吐出一口劣质烟草燃烧后的白雾,含糊道:“辞职了。”
 “辞职了?”小胖信以为真,喜道,“那是以后再也不走了吗?!”
 “是,”絮林垂眼,弹了弹烟灰,道,“再也不走了。”
 “絮林!”
 一道温润清朗的声音自他俩身后传来。
 杂乱无章的急促脚步声越来越近,絮林扭过头,被迎面撞过来的一个人紧紧抱住。
 他被扑得后退了一小步,嗅到对方身上熟悉的皂角香时,絮林再也忍不住,眼眶湿热,他不敢眨眼,生怕一眨眼眼泪就会掉下来。
 他反手抱住了面前的人,脸颊埋进对方颈窝。
 “老师,我回来了。”
第3章 他已经标记你了吗
 絮林时隔六年再次归家,小胖和石头带头组织,晚上给他办了个接风宴。
 他俩一个电话叫来了他们的朋友,七八个大男人风风火火地带着东西从十三区各个地方跑过来集合,以前都是跟在絮林身后瞎胡闹的小弟们,如今也全都长得人模狗样。
 他们在蒲沙的院子里架了两张桌子拼在一起,买来了烧烤啤酒,围了一圈。
 小胖拿着啤酒灌了几口,抱怨:“可惜今天没能把人凑齐,要是大龙他们在这儿肯定更热闹。”
 絮林问:“他们都还好吗?”
 石头咬着竹签子将肉撸下来,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好着呢。大龙那小子前些年去十区打工了,好像是在哪个汽车厂里,脏是脏了点,薪水倒是不少。他说是要好好存钱回来娶媳妇儿呢我笑死,从来没看过他这么积极干活的样子!”
 “我看他八成是看到别人都在结婚生娃焦虑了吧!”
 “哎,小胖石头你俩也别光说别人,看看你们自己,我们这一群人里,只有你俩和大龙没结婚了,抓紧吧!”
 “嘁,这有什么,我们现在是四个黄金单身汉了!”小胖勾住絮林的脖子,“咱们小林哥也没结婚呢,他都不急,我们急什么,是不是小林哥!”
 絮林静了一瞬,拿着啤酒杯的手下意识紧了紧,须臾,牵起嘴角笑道:“那可不。”
 “你们和小林哥怎么能比,他要真想找对象肯定比你俩容易多了!你俩一个馒头一个牛蛙哈哈哈哈!!!”
 “去!找揍吧,说什么你!”
 絮林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些再熟悉不过的人。
 他们和以前一样,但又好像,不太一样。
 和以前一样闹哄哄的性子,只要一群人凑在一起就能把天吵翻。但样貌都完全脱了稚气,成为稳重的大人了。
 六年,真是好长好长的时间。
 “老师!你也来吃啊,忙活什么呢?”石头冲屋里喊,“再不来肉就被小胖吃光了!”
 “来了。”蒲沙端着两个盘子从屋里走出来,一盘是他刚炒好的青菜,一盘是切好的水果。
 他把盘子放到桌上,絮林旁边特意给他留了位子,蒲沙便自然坐到了絮林旁边。
 “你们也别光吃肉,多吃点蔬菜。”
 “别喝太多。”
 “不要两种酒混在一起,喝醉了你待会儿怎么回家?”
 蒲沙是个操心的命,一上桌就吩咐这个吩咐那个,桌上这几个人习以为常,笑哈哈地应了,他们几乎都是听着他的唠叨长大的。
 絮林也是。
 蒲沙是他们的老师。
 于絮林更是恩重如山。
 在絮林幼时流落街头无家可归时,是蒲沙收留了他,给他吃饱穿暖,教他习字读书。
 他是如父如兄的存在。
 是絮林唯一的亲人。
 蒲沙吩咐了一圈,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小盒洗好的草莓推到絮林面前。
 “给你买的,尝尝。”
 见絮林盯着草莓没动,蒲沙又说:“怎么不吃,很甜的。”
 一旁的小胖见了,嘻嘻笑着起哄:“老师真偏心,怎么不给我们草莓吃啊!”
 有人帮腔:“就是就是!我们就只配吃甜瓜和葡萄吗?”
 话是这么说,却都是笑着的,没有人来抢絮林面前的草莓。
 十三区的草莓卖得很贵很贵,但也很甜,以前每次过年时,蒲沙都会以新年难得一次为由,买上一盒回家,分给他手底下嗷嗷待哺的小鸟们一人一颗。絮林很喜欢吃,一颗能咂摸很久。
 六年前絮林离家时,蒲沙给他买了一盒,满满当当的大草莓,堆成了一座小山,只是那一盒草莓他还没来得及吃上一个,就被丢了。
 刻意压下的遗憾折磨了他整整六年,如今好似终于可以放下了。
 絮林拿起一个咬了口。和记忆中一样的甜味。
 他低着头,仔仔细细地认真地吃完了这一盒草莓。蒲沙就坐在他旁边,笑盈盈地看着他吃。
 在这样吵闹,可以说是破旧的小院子里,絮林却仿佛抓到了自己终于找回来的某种失而复得的东西。
 喉咙里突然像是哽了一块东西,叫他呼吸不畅,眼睛涨热,他在失态之前一脑袋枕在蒲沙肩膀上,像小时候一样对他撒娇:“谢谢爸爸。”
 蒲沙说:“别瞎喊。”
 “那谢谢妈妈。”
 他一开口,桌上一群人都跟着他一口一个妈妈一口一个爸爸,把蒲沙喊得一个头两个大。
 蒲沙无奈地弹他的额头,“你看看,你一回来,都跟你乱叫了。”
 酒过三巡,一行人都喝得差不多了,或躺或趴在蒲沙的院子里横了一地。
 蒲沙见他们这样知道今晚全都走不了了,认命地拿着毯子一个个给他们盖上。
 絮林席间也喝了不少,再加上回来的路上没休息好,酒意一蒸,也迷迷糊糊趴在桌上睡了。
 蒲沙绕到他身后给他盖衣服的时候,动作一顿,上扬的嘴角慢慢垮下来。
 他看到絮林的衣领后方,露出了一块小小的方角。
 一股没来由的不安情绪瞬间爬上他心头。
 他颤抖着手,轻轻扒开絮林的后领,在看到里面的东西后,登时瞪大了双眼。
 絮林的后颈上,贴着一块抑制贴。
 那是Omega才用得到的东西,可是絮林,絮林分明是——
 絮林睡得不沉,察觉到脖子后面有异样的触感,骨子里那抹消不掉的痛楚顷刻间潮水般袭上四肢百骸,他想也没想就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后颈,噌的站起身来,面上是丝毫没有掩饰过的恐惧惊骇,如临大敌的模样。
 像是这种事他已经遭遇过无数遍。
 他这完全是身体的本能反应。和蒲沙震惊的眼神对上,絮林才反应过来。
 他已经回来了。
 那些噩梦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可是,蒲沙发现了。
 回来之后,絮林就找机会换了一件高领的衣服,目的就是为了挡住这块东西,他本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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