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团经过多次揉擀,面条变得劲道耐嚼,而选用高汤下面,即使什么都不加,就已经足够鲜美。
面好后切上几片卤牛肉,再撒上一点葱花,极度简单也是极度美味。
端上来几碟小吃大多都是梁三愿走之前腌制在坛子中的,这几日正好可以食用。客栈一众最近顿顿离不开这些,以解没有小老板(做的食物的)相思之苦。
梁三愿不置可否地一笑,终于注意起了其他事:“对了,小霁呢,怎么没有见她?”
张勇和吴忠搬运车上的东西,张武给马喂完草料后也过去帮忙了。
终于吃饱喝足的梁三愿这才想起来,好像刚刚在门口就没有看到何霁的身影。
少了小丫头叽叽喳喳的声音,还挺不习惯。
王瑶刚张嘴想回答,显然不是单数的脚步声愈发接近后院,紧接着就响起了一道声音。
“诶?这是什么?”
“小勇哥,这马车是谁——等等,是梁哥哥回来了?!”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何霁立刻冲进了院子里:“梁哥哥我好想你啊!!!”
小姑娘像颗小炮弹一样冲了进来。
梁三愿非常有先见之明地站起身,在何霁因为冲太快,到达他跟前也来不及停下来时,伸出手拦住了她。
何霁傻笑两声,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因为太想看到梁哥哥你啦。”
梁三愿轻轻摸了摸她的头顶便将手放下了,他笑道:“哥哥也想你了。”
说罢,他从口袋中取出一个小福囊:“虽然有点晚了,但该给的还是要给,喏,压岁钱。”
何霁先是看了王瑶一眼,见后者点头她才开开心心地接过了福囊,声音脆甜的道谢:“谢谢梁哥哥啦!”
“小霁,啸天你忘了领回去了!”
“噢噢我来啦!”何霁扭头向梁三愿解释,“刚刚我去带啸天出去散步了,它可喜欢了。”
随后她将福囊往怀里一揣,蹦蹦跳跳地返回门口,将腻在张勇身上打扰他搬东西的啸天牵了过来。
小狗长的快,当时被张勇抱回来时不过一个白团子,如今已经到了何霁小腿的位置了。
啸天显然被何霁养的很好,双眼湿润乌亮,白色的皮毛顺滑有光泽,尾巴在身后欢快的摇来摇去。
看到了多日不见的梁三愿,温顺忠诚的啸天没有忘记为它准备各种好吃食物的饲主之一,立刻凑了上去,十分亲人。
对于这样的萌物,梁三愿没有丝毫抵抗之力,他无视啸天身上的灰尘,将小家伙抱在了怀里,毛绒绒热乎乎,触感不要太好。
嘛,反正赶路这么久,一会儿肯定也要洗澡的。
心满意足的撸完狗,梁三愿带着终于放下筷子的周舟与众人一一打过招呼,又请张勇张武烧了热水送至二人房屋内。
人家照顾了自己一路,梁三愿自然不能一碗面就把人家打发了,他们俩都先泡个热水澡好好休息一下,晚上他再亲自下厨招呼客人。
周舟领了老管家的命令,要确保这位贵客完全没有问题后才能离开,他思索了一下便决定应梁三愿的邀约先留在客栈。
在二楼张武收拾干净的一间客房内沐浴更衣后,周舟取了院中的马车,先要将它送到小城里万梅山庄名下的一家铺子。
等他忙完回来,梁三愿已经做好了饭菜,客栈其他人都用无比渴望与焦急的眼神盯着他。
为了表示对客人的尊重,梁三愿原本想单独与周舟一桌,其他人一桌。
周舟拒绝了。
经过一下午的时间,他可看出来客栈众人关系有多好,怕是这位梁老板都经常与他们一起吃饭。自己也不过是个下人,哪有这个脸面特意麻烦庄主的朋友?
见周舟坚持拒绝,梁三愿便也没再多说什么,吩咐张勇等人可以端菜了。
几乎是所有人都去帮忙了,他们迫不及待地享受这许久未品尝的美食。
周舟心中一直在疑惑刚刚那些人为什么要这用——那样的眼神看着他,直到他夹起一片鸭舌放入放入口中——
!
说实话,中午他听王瑶说她的厨艺不及梁三愿十分之一的时候他是不信的,那份面他可吃了三大碗。
而现在,他信了。
他一个大老粗,要他仔细形容他也形容不出这是个什么,但这味道真的绝了!是他吃过最最最好吃的鸭舌!!
周舟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周围,只见众人的筷子速度快到出现残影,而满满一盘菜在筷子翻飞间也只剩一点拌料。
美食的力量是巨大的,原本还想着要矜持些维护万梅山庄的形象的周舟迅速融入集体加入了队伍。
他就不信了,他一个练过的,还会比不上这些普通人?
事实证明,还真的不行。
二等侍卫周舟在与普通人的一场(食物)博弈中,输的惨烈——在最后,他竟没吃饱。
其实想想也能理解,吃过一口不给吃可比一口都没有吃的伤害大多了。而才吃了一口的周舟所面对的,是一群被残忍伤害了二十多天的饿鬼。
……
周舟(举手):王管家,我想申请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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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管家(冷笑):你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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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小日常过渡一下,下章开始重要剧情点。
据我估算,五章内就可以换世界了。
如果没有,↑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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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柠柒”营养液×5、“追书追的想吐血”营养液×10、“慕月”营养液×6、“北北”营养液×2、“阿玉”营养液×60、“蚀月”营养液×30、“苏慕逸小可爱”营养液、“一月三身”营养液×30、“”营养液×10、“瑾吱吱吱吱吱”营养液×5的灌溉,大佬们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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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非我”大佬地雷的投喂,破费啦=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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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点多出门了一趟,心情急躁更是什么都写不出来,于是死亡时速赶稿失败。我的小红发就这样没了,我恨!
(哭的超大声)哇————
名侦探小凤凰
时光飞逝, 转眼已到了八月十二。
京城一处。
冯浩哼着不成调的小曲晃晃悠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两天后,囊空如洗的他便可拥有一百两银子,这怎么能不让他高兴?!
即使是天子脚下, 也并非处处足食丰衣。一座城市向来有两个地带,一方宏伟壮丽、金玉满堂,一方狭窄龌龊、贫困简陋。冯浩便在后者,他是京城里成千上万的小人物其中的一个, 又身体瘦弱做不了重活,只能做些不入流的小生意维持生计。
冯浩这人,有些小聪明和小势利,但还达不到恶的程度。
这几日的京城涌来了无数江湖人士, 而除了这些只为了观赏两位绝顶剑客比剑的江湖人, 其他人也在关注的。古往今来, 所有高手间的对决都非常吸引人,其中最多的参与方式便是赌博。
冯浩也是其中之一。赌博这东西, 风险大, 但利益高, 他一咬牙,以祖传的屋宅与一直以来都和他是死对头的方正赌了一百两银子。
输了, 他再无容身之处,赢了, 至少十年里他不用担心吃喝。
一位是剑仙, 一位是剑神, 原本谁输谁赢无法定论,直到今日中午时一个和尚传来了消息——剑仙叶孤城重伤。
顶尖的高手,一瞬间的动作就能决定生死,更何况是受了重伤?
这一句话很快就传出去了,仿佛是沸腾的油锅中滴上了一滴清水,人们顿时炸开了锅。此消息一出,买西门吹雪赢的人自是喜不自禁。
然而与财富相伴而生的,就是危险。
因为只要人死了,那么就不用付赌注了。
一想到三日后就可赚一大笔,冯浩就激动得满脸通红,哪里还会关心其他。他深深吸了吸鼻子,闻到了隐隐约约的一股酒香。
冯浩咽了咽口水,他好这一口,可因最近生活拮据已有一段时间没有买酒,可现在他马上就能有一笔大钱!
冯浩循着酒香想找到卖酒的地方。
他居住的地方鱼龙混杂,妓院赌坊比比皆是,其中穿插几家食谱与酒铺是相当正常的事情。
身为一个合格的酒鬼,周围的酒铺冯浩都去过,即使再贵的酒他也会省吃俭用攒点钱品上那么一两口。而这股酒香醇馥幽郁、尾尽余长,是他从未闻过的味道。
可能是来了一家新开的铺子?
思及此,冯浩有些迫不及待。他脚步加快,闻着味道就想穿过一个小弄堂。
弄堂漆黑,伸手不见五指,这附近又没有什么人往来,环境安静到可怕。冯浩心中觉得隐隐不妙,他直觉有一道身影突然向他靠近,只是还不等他应过来,他的头部一痛,明显是被人用棍子狠狠打了一下。
这一棍子没有将冯浩直接敲晕,他缓缓倒在地上,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过去,朦胧中他看到了一阵火光,与面目狰狞的方正。
看到方正举着一把菜刀朝他的脑袋砍过来,冯浩心中一紧,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方正已埋伏许久。
他用一百两做赌注,就是为了让冯浩这家伙倾家荡产成为丧家之犬,而不是把自己的全部家产搭进去。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当中午传来叶孤城受伤的消息后,方正便一直在想着对策。最终,他心一横决定直接杀了冯浩,杜绝所有其他的可能性。
最了解一个人的当然是自己的敌人,方正守在冯浩每天回家的一条无人小道上。他知道冯浩向来嗜酒,为保证万无一失,他挖来埋藏在后院的一坛好酒,准备用酒香将冯浩引到了一处更隐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