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辰从怀中掏出一颗自己用千金才买来的红珠递给陈达说:“血泪红珠,落地生恨。这是我从一家店铺买来的,就直直的摆在那,明码标价,一粒万金。”
陈达接过红珠,在触手的那一刻感受到了极大的悲,惹得他红眼。红珠已经不算是泪珠,更像是血了,落泪之人的心情都留在了这颗珠子里,陈达感受到的是悲伤,无限的悲伤与痛苦,那鲛人正忍受着无休止的极大的折磨。
颤抖的手握紧红珠,将拳头放至唇边,陈达默默地念咒,希望能散去一些怨气,给那鲛人带去一些祝福。
呵呵呵……念着念着陈达便苦笑了起来,这样做不过是求个心理安慰。鲛人还在受苦,若不及时找到他们,这痛苦便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整个鲛族灭亡。
“敢在店铺里光明正大得卖红珠,是谁?是哪个商族。”商人是一人为主,独做生意。商族是一人为主,百人作辅,庞大的家族产业,有的甚至在全天下都有分号。敢做这么大的生意,不是普通商人可以做到的,一定是商族,不管对方知不知道红珠究竟为何物,这群人都该死。
“是杨家,杨家的商铺在卖红珠。”
陈达皱眉问:“你是说杨芷?”
“是的!杨家将主家放在了炎龙镇,炎龙镇的发展从根本意义上离不开他们的功劳,他们的店里有卖红珠。”
听到杨芷,陈达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了。杨芷这人虽接触不长,但知她心中有正义,绝不会做残害鲛人的事。
“他们知道这红珠是何物吗?”
“怪就怪在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知道这东西可以卖大价钱,能吸引到那群达官贵人。杨家只想赚钱,不问东西来处。而且他们店内卖的红珠极其贵,且数量少,更多像是摆设用来吸引人的。”
陈达:“以杨家的实力,她的确不用靠卖红珠赚钱,杨家生意遍布天下,酒色财贸每一样都够它赚得盆钵满钵了。那他卖红珠……”
墨辰:“应当是为了吸引那些达官贵人去他的店铺花钱。”除了红珠,杨家的铺子里还有不少关于鲛人的东西,但墨辰一看就都是假的,可对人族来说却是神奇的。没钱花千金买红珠,花个百金买个神奇,与好友聊天多个话题也是够了。
而且杨家的产业极其多,可以说是一连串,逛了店铺可以去赌坊散散“晦气”,累了就去泡泡温泉,自有美人美酒献上,歌舞诗词,就没有那群美人不会的。甚至还能聊上几句官场上的事,替大人解忧。
“得亏杨家想的出来,用红珠来吸引人。”陈达摇了摇头,不愧是杨芷,用最少的赚最多的。红珠虽然珍贵,但牟取的暴利只是一时的,什么长生不老,对于杨家人来说,还不如赚钱来的更有魅力。而且借红珠连接起来的一大串生意,才是之后赚大钱的最佳保证。
陈达:“杨芷出海了,现在是谁在管理杨家。”
墨辰:“现在在炎龙镇管理主家的是杨芷的手下杨荀之。此人能言善道,在哪里都能说上一嘴,天下之事就没有他不知道的,因此在达官贵人之间特别吃得开,也很受欢迎。炎龙镇有很多商族驻扎,但杨家是不可撼动的龙头老大,而这功劳非杨荀之莫属。”
“那你可知杨荀之是从哪里得到的红珠?你可有和他搭上线?”
墨辰:“我此次去深海挖了很多金子,准备向他买一百颗。”
杨荀之的店里没有一百颗,因此他必定要与源头联系,否则就是交不了这批货,定要违约的。但杨家做生意从没违过约,因此这百颗珠子他们肯定会想方设法拿到。
“糊涂!“陈达怒。
“一颗珠子一万黄金, 百颗就是百万金,虽说深海之巅有之前过往沉没的商船,金银财宝不在少数。但百万金终究还是难凑的。”陈达不赞同墨辰的计划, 十分冒险, 他责备道:“倘若你凑不到百万金子,没有足够的钱去买那百颗红珠,那族人得承受多大的痛苦折磨呀。”
对方说很容易拿到百颗红珠, 但自己这边的确不容易凑到百万金。
墨辰哑然,终究太年轻了, 他实在没有想到这一层, 本以为这计划是天衣无缝, 完美至极,谁知道一开始便是错的。墨辰无话可说,十分后悔自己这愚蠢的计划,不断地责备着自己。
“够了,现在说什么都于事无补, 你需要锻炼的地方还多呢!现在已经有多少金子了?”陈达问。
“五十万金。”墨辰没好意思说大声,心里越想越虚,不知道自己这边现在毁约还来得及不?
陈达听到这数字, 立刻摇了摇头, 才只有一半,另外一半可怎么办?杨芷说过, 自己做生意不会自己毁约, 更不会让对方毁约。看来这五十万金必须得凑出来, 要不就……
墨辰:“长老, 要不我去将这契约书偷出来,没了契约书, 这交易便不做算了。”
陈达皱眉生气地说:“我就是这样教你的背信弃义,违背契约,以偷来解决问题的……”
墨辰被骂得狗血淋头,心里一想到有族人要因为自己承受无尽的痛苦,就恨不得狠狠打字机一顿。
“毛守正应该到炎龙镇了,说不定可以问问他,让他帮忙和杨家那边说一下。”陈达想请毛守正帮忙,毕竟毛守正帮助过杨芷,让他出面说清,这契约说不定能终止,或者是缓一缓再交钱。
墨辰对于水村发生的事略有耳闻,于是激动问道:“是那个可以召唤神龙的毛道长吗?”
陈达点头说:“他与杨芷相熟,说不定能宽限几天。而且这事儿光凭我们两人在暗处查,终究是解决不了的,得让毛守正帮帮我们。先去镇上吧,说不定能遇到毛守正他们。”
墨辰一听去镇上就急忙说道:“我在之前疗伤的洞中还留了些东西,我得先去拿来。”
陈达:“我和你一起去吧!”
墨辰忙说:“不用不用,我很快就回来了。师傅你在这等我一下。”
听着对方语气中的拒绝与着急,陈达知道他不想让自己去,大概是有私事,于是点头说:“快去快回。”
墨辰很快就不见了,陈达在海岸边等着,回想着以前在鲛人族的日子,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对于万年的妖族来说,弹指间百年,没想到这鲛族竟发生了这种惨事,希望自己在死之前能带着鲛族脱离危险。
抬头望向远处,陈达突然皱眉,等视线聚集看清楚来人后便笑着轻声说:“邬溪!”
邬溪也是妖族,是陈达当年救下来的一只小乌龟,在鲛族长大,然后变成了鲛人族的长老,威望很高。
邬溪朝陈达鞠躬道:“长老!”
杨荀之在厨房里捣鼓,之前杨姐说想吃酸菜鱼,可自己学做了好久,愣是没抓住其中的精髓,这已经是第十锅了。
下人们个个滚圆着肚子坐在椅子上,一动不能动弹,实在是撑得慌。老板做的酸菜鱼实在是……让他们几个吃得心酸,但又不得不吃,否则老板一开口就是扣工钱。
“荀之,这几个孩子都有些吃不下了,要不换一批来吧?”其中一位老人直呼杨荀之的名字,应当是长辈一类,他看着身后几个,可怜兮兮一脸哀求看着他的孩子,于是开口劝说,“而且大老板出海了,一时半会回不来,你也不必着急做这酸菜鱼。”
杨荀之听后点了点头说:“马叔说得有理,你们几个先下去吧,让厨房那几个人过来,吃完这一锅就结束。”锅里咕噜咕噜冒泡,酸菜鱼的香味飘了出来,总觉得这一锅能成,得让厨房那群人给把把关,若是真行了,说不定还能作为大菜放到那个客栈里。
马叔:“诶。”
得到解放的几个下人们赶紧道谢,拔腿就跑了,生怕老板把他们叫住又要再吃一顿酸菜鱼,他们尸这一年都不想碰鱼了。
起锅盛碗,厨房里的人也过来了,他们给出的结论是味道尚可,但仍需精进,做大菜不行,平日尝尝还是可以的。若想给大老板吃,那小老板就还得加油了。
杨荀之得到这结果倒没气馁,总归是比上一次的那句“简直难以下咽。”好多了,那回差点让他对自己的厨艺产生了怀疑,自己真的不适合做一名厨师吗?(饱受摧残的下人:老板,您还是点外卖吃吧!)
鱼吃完了,东西也收拾好了,厨房的人都去忙了,马叔还依旧站着,若在平日里他早就去找其他朋友们下围棋了,可今日里却留下来了,应当是有事要说。
杨荀之在厨房里忙的时候只有两个人会来找他,其他人都不会去烦他。一个是马叔,另一个是刘瑞。
刘瑞来说的都是生意上的事,哪里赚钱?哪里不赚钱?哪里可投?哪里可弃?他会帮杨荀之一一分析,最终让杨荀之做一个决定。
马叔来说的一般都是私事,家长里短,真正的亲朋好友好友聚会,不夹杂生意上的事。但生意人的亲朋好友聚会哪会不夹杂生意呢,酒过三巡后,怎么都会聊起些赚钱的事。因此马叔来的次数少,一个巴掌数都数得过来,要不就是杨芷回来了,要不就是杨芷走了,总归是离不开杨芷。最多是王爷来这,让杨荀之安排一下,好吃好酒好景招待上。
杨荀之挑眉问:“王爷来了?”
马叔摇摇头,脸色是难得的正经,他这回收到大老板的信也吃了一惊,没想到大老板这次出去是去解决二十年前的旧案去了。但幸亏顺利解决了,否则这事还要困住大老板不知多少年,多年的苦楚终于得到释放了。
“不是王爷,是大老板的恩人。”
“杨姐的恩人?”杨荀之从来没听说过杨姐提起什么恩人,难不成是这次出去遇见的,“杨姐受伤了吗?”
马叔:“大老板受伤,是二十年前的那件事。”马叔满满说起了信上的内容,讲清了前因后果,包括毛守正他们助杨芷复仇的事。
杨荀之听到是二十年前,便知道是何事了,那一直是杨姐的心结,他笑着说:“那还真是可是大恩人呀,他们何时到镇上。”拍了拍身上的面粉,将手清洗干净后闻了闻,觉得没有鱼腥味后赶紧往卧房外走去,“我得先去换件衣裳。”
“毛道长他们已经到了,也已经住进了客栈。”马叔说。
杨荀之:“快备些礼物,我们去拜访拜访。”说这镇上来过的道长没有一万,也有一千,但像毛守正这样能让不颠山宫佩服的他还真没见过,一定得和他喝上两壶,好好聊一聊。
“小老板你慢些走。毛道长他们又不跑……别穿这件黑的,太严肃了,别穿那件白的,显黑,别穿……”
在翻烂了整个衣柜之后,杨荀之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的衣服太少了,赶紧让那边送两件过来。
马叔看着没法落脚的地面,心想您这衣服还少呢,整个衣铺里的衣服都没您这多。他拿起地上的一件花色衣服说:“唉,你不过二十出头,不必穿着那些老成颜色。今日朋友来就着这件花色吧,显得活泼年轻点。”
杨荀之年纪小,长得嫩,因此只能靠装扮来震慑住那群人,因此平日里穿的都是些青灰色,努力让自己融入到那群狡诈的生意人中。
“行,那就穿这件吧!”杨荀之拿过衣服在镜子前比了比,这衣服好像是去年生辰时杨姐给他买的,一直没机会穿,那就试试吧!
这时刘瑞走了进来,一进门就看见一只花蝴蝶,别说还挺好看。夸了两句后就进入了正题。
“老板,村民在东边的山上挖出了点东西。”
从火村出来的原住民,杨芷他们一般都称呼其为村民,而且对他们也十分尊重。而后来居住到镇上的,一般都称作镇民,交往一般,大多都是生意的伙伴。
杨荀之系腰带的手一顿,从山上挖出来的东西,不会是墓吧!
“是墓?”
刘瑞说:“墓倒是暂时没看见,就是挖出了一口棺。我远远看着是万年凤木,质量极好。”上面雕刻精细,花纹古老,应当是有些年岁了,且棺身完整无损,是非常难得的古棺。而有古棺的地方附近应当有宝贝,因此刘瑞这才来说这事。
杨家向来不主动碰墓里的事,但若是送到眼前了,哪有不赚钱的道理。况且这是在炎龙镇挖出来的,杨家自然得去看看,刘瑞的消息向来比其他商族要早,因此杨荀之总能得到第一手消息,比其他人赚得更多。
“是男棺还是女棺?”杨荀之会这样问,是因为不同的棺,附近陪葬的东西会不同。若是男棺,附近陪葬的多是些男人用的钟鼎刀剑,玉石酒器等,若是女棺,附近陪葬的多是些诗书字画,丝绸香布等。
但对杨家人来说,不管男棺女棺都能赚钱,只不过卖出去的方法不一样,因此杨荀之才会问一问。
刘瑞:“应当是一口女棺。”
杨荀之点头:“棺材开了吗?开了以后让梅玉跟上,有好东西第一时间买断。”
刘瑞:“棺还没开!本来想当场开的,但奈何实在棺钉太牢,当时带得东西又不够,村民只能把它先运回去了。”
杨荀之:“就算是再好的棺木,埋了千年之久,普通工具一撬,棺钉必定就落下。看来这棺不简单,里面埋的应当是好东西。”
刘瑞:“我明白了。不过老板你穿这衣裳是要去哪里?”衣服实在花得很,若非知道杨荀之是怎样的人,刘瑞都要认为这是哪个油头粉面的世家花花公子了。
杨荀之接过马叔准备的礼物,理了理一头红色秀发,帅气挑眉道:“我要去找毛守正,听说他已经来了镇上。”
刘瑞点头明白了,他之前也收到了大老板的信外加画像,让他给毛道长安排得舒舒服服。因此毛守正一到镇上,他便让人以百倍的服务态度去照顾,让其怎么开心怎么来。
“毛道长住在云来居客。”
“好!你们两个不必跟来了,让小鱼和我一同去!”杨荀之手提这东西,脚步轻快的往外走去,看得两个老人家一脸不解。
刘瑞:“你说这小老板怎么这么兴奋呀?”
马叔想了一下说:“小老板好奇心向来都强,对那些门遁甲的人特别感兴趣。”
刘瑞是火村人,对道术没兴趣,对毛守正倒是挺感兴趣得,他见到画像的第一眼,他只能说一个字,真好看。突然想到了什么,刘瑞赶紧转过头问马叔:“大老板给的书信中有没有夹着一副毛道长的画像?”
马叔点头:“有,大老板让我们认人用的。但画像上的男子很普通,实在看不出会是一个道行极高的道长。”
刘瑞:“我知道小老板为何那么激动了,你忘了小老板是火村人,反正我觉得毛道长长得挺好看的。”
马叔惊恐地看着刘瑞,赶紧从怀中拿出书信,指着最后一句对刘瑞说:“小心其爱人江兮云,此人非善类无善心,杀人不眨眼。”
刘瑞:“呃……”
第144章 仙肉
“美人泪, 滴滴落,疼得心儿血模糊。棺中腐,棺中烂, 棺中美人金不换。小孩儿, 夜啼哭,小心美人进你屋。俊男郎,夜行出, 为在美人心头住。不过呀,要小心, 掏心掏肺美人怵, 咯咯咯咯……”
“咯咯咯咯……棺中美人我想看……”
“你打开!”
“你打开!”
义庄里聚满了各种山精妖怪, 还有恶灵恶婴,他们都围着那副新挖出的棺材敲敲碰碰。他们唱着自己新编的儿歌,想用之来讨好棺中美人,虽是个死人,但样子实在太美了。
普通人看不见棺材里的样子, 但妖邪们却非常人。这棺材虽是万年凤木,珍贵异常,但也不过是木头, 他们魔眼一看, 便瞧见了里面的东西,是个眉眼如黛, 红唇鲜嫩的美人。
大家都很兴奋, 但又却有些害怕。想看又不敢靠近, 都推脱着让对方去开。最后还是胆大的蝎子精, 决定用尾巴去触碰棺材盖子。
可蝎尾刚摸到棺材盖,蝎子精就当着其他人的面整个融化了, 化做血水渗入那泥地里,只剩下个脑袋还在微微张嘴。
“啊啊啊啊……美人杀人啦,美人是怪物,快跑快跑!”一群长得妖模妖样的小邪物,嘴里喊着怪物怪物,赶紧连滚带爬地跑出了义庄,四散开去,也把这歌带到了镇上。
棺中美人依旧一动不动,仿佛外面发生的杀人事与她完全无关,美人可不杀人。
等所有妖邪恶婴的声音都没了之后,从阴暗的角落里出现一穿黑袍的人,他慢慢靠近棺材,在走过蝎子精时一脚踩住他唯一剩下的头颅,“咔嚓”直接压得粉碎。可脚步继续,直到站在棺材旁才停下。
只见他伸出一双黢黑腐烂的手去摸棺盖,时不时还有肉碎蛆虫掉落在地上,拼命扭动着企图钻回黑袍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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