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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草门庭(青山见晓)


“哦,”泥猴子眼神顿时一变,抬起的手也垂下去,“他小弟没了,来不了。”
“怎么回事?”荀衍浓眉一皱。
荀柔听得心里也是一跳。
没了……是他知道的意思吗?
“李骞,你今日是怯战不成?”刚刚把自己罚下场的荀谌,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土大笑着走过来,按住少年肩膀,把他往后带了一步,“躲到这里来。”
“还有什么,”泥猴子李骞没精打采道,“小儿半夜惊风罢,抽了一晚,早上急忙往县里找了巫医来,巫医看了一眼,就说没救转身就走,昨天抱出去埋了。李尔他娘从前天开始哭,哭了两天了,李尔在家里安慰他娘呢,连学都没去。”
荀谌脸上的表情霎时一收,不由得望向兄长,见兄长也是眉头一皱。
然后两人又一起望向荀柔,都失去了玩的兴趣。
“你们没见过李尔他弟吧,也就这么大,”李骞指了指荀柔,“生得白净雪团似的……从小族里都说,不像我们李家的人,怕是留不住吧……他妈小心宝贝像什么似的,就没敢让他出过门,就这样,还是没留住……”
“三岁的小儿本就难养成,谁家都一样……前几天还见过,还问桑实什么时候熟……哎,他家这两天都哭,大家听着都不好受。”
年岁不大的少年,说着生死,仿佛已经习惯,叹息中透着无奈。
“天时已迟,”荀衍趁他说话空档,一把捞起荀柔,“我们该归家了。”
“正是。”荀谌连忙附和。
“我也回家,”李骞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土,一脸没意思,“再去看看李尔那小子。”
所谓惊风,是后来脑膜炎一类的疾病,这类疾病发病很急,若不及时医治,就是在后世也很危险。
其实,除此之外,伤风感冒、毒虫咬伤、甚至只是木刺伤了皮肤,在这个年代,都可能致命,有人根据文献统计,在离东汉八百年后的北宋,皇室之中孩童的夭折率高达45%。在良好条件,以及更先进医术下,儿童夭折率都如此高,更不必想这时候了。
荀柔知道,除了兄长荀棐,自己曾经还有过一个亲哥,荀衍堂兄行三却是家中老大,因为他曾经还有过两个哥哥。他们同辈的长兄荀悦,字仲豫,仲为第二,也是因为他曾经有过一个未及序齿的大哥。
死亡如此轻易,以至于人们只能看淡……这是一个,人们还在为生存而奋力挣扎的年代。
荀柔忍不住抱紧了荀衍的脖子。
“去哪顽皮了?怎么这么脏?”荀采从盆里抓起一把草木灰拍在荀柔的头上,一通使劲的揉。
荀柔被揉得低头,“我没玩,就看了一会儿阿兄他们蹴鞠。”
他哪知道居然这么大的动静,就在旁边看着,都是半身的土。
“那不该靠得太近。”荀采将热水兑了,用伸手试了试温度,用水瓢淋上去,故意吓他,“你这脑袋就才鞠那么大,人家一不注意,说不定把你当鞠踢了”
“阿姊,今天李家阿兄,问我是谁家孩子,”荀柔心里对李骞道了个歉,“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什么事?”荀采嘲笑一声,在他头上拍了一掌,握住荀柔的几根头毛,挤了挤水,突然觉得不对,眉头一皱,“等等,你去哪看的蹴鞠?怎么还遇见李家的人?”
“就是……”荀柔顿了顿,发现自己给自己上了套,强制转移话题,“阿姊,你说会不会有人去告官啊?”
“你去里中了?李家才”荀采顿了一顿,“你都不说一声就出去了?”
“阿姊,大家都知道,父亲回来了?”他们家逃的是不是有点硬核。
荀采眉头皱一皱,将葛巾盖在荀柔的头上,犹豫片刻,还是蹲下身来,一边给他擦头,一边道,“你现在还未念书,不懂道理,但你要知道,郡中、县中、里中,父亲大人品行高洁,心存大义,直言谏上,均是忠心虑国,并未做错什么。
“如今虽然宦官当权,蒙蔽天子,为世之蠹害,但天下还有忠义之士,丘县令、杨太守还有辛太守,都是明智之士,不愿听命宦官乱命,具庇护我家。”
“里中诸姓,都是淳朴良善的人家,与我家邻居多年,相互帮助、相互了解,知道父亲品行高洁,都绝不会做出违背道义之事。”
“况且,我荀氏并非任其宰割之辈,袁司空、杨太尉俱与我家交好,愿为我家张目,天子纵使为天子,也要顾及民意,不可随意妄为,只待时日,父亲定能无罪而赦。”
“无论你在外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必害怕。”
荀柔叹为观止。
从后世观点来看,他姐这番话,简直太有水平了。
宦官把持政权,排除异己,地方豪强对抗中央,自恃无恐,士人把控天下口舌,相互之间勾结,关系盘根错节……咳咳……总之可以说,除了不涉及边防外族政策,几乎是把东汉末重重弊端,尤其是后两项。
所以,他们家,也荣幸的在东汉末年风云中,占一席之地。
曹老板也好,大备备也好,都一度努力的想要把这乱七八糟的天下理一理,但都未曾真正成功。
人们总说天下大势,天下大势,然而真正的天下大势,最广众的百姓,最强大的力量,还在被遗忘忽视的角落。
百姓从来不过是利益、是筹码、是炮灰、是一千、一万的数字。
这片土地,从养活五千万人到四亿,花费了一千五百年,而从两亿到能养活十六亿,却只是区区一百年。
这才是“人”的力量。
国家的安宁,炎黄血脉昌盛,凭借的从不是一个人,一个勇者,一个英雄。
国家,是国与家,国人共担之,国人共有之。
这个道理,荀柔明白,但他更清楚,要所有兔子都明白这个道理,还需要两千年。
他做不成英雄,也不想当疯子。
“好了,”荀采把原地发呆的荀柔拎出浴盆,“来穿好衣服本来想过两天在给你,现在好了……这几天你可别穿脏了。”
荀柔回过神来,就看到面前摆着一套新衣。
完全按照玄端礼服的样子,做出的幼童版,上衣下裳,外为黑色丝质礼服,缁衪纁裳,还有刺绣敝膝,内是白绢中单,还有一条宽腰带,除了花纹进行修改,其他几乎完全按正式礼服的样子做成。
“阿姊……”荀柔望着衣服细致的针线,实在没想到,婚期将近的姐姐,竟为他做了一件新衣。
作为一个伪儿童,荀柔一直特别理解,在他现在的年纪捡旧衣服穿,毕竟他很快就会长到一米八,现在的衣服,穿不了多久,的确不必浪费。
这并不代表,他不想要新衣服。
况且,这件衣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终于不再坦荡荡了!
虽然节操掉着掉着也习惯了,但是偶尔还是后臀有点凉风嗖嗖。
“好了,快试试合不合身,”荀采拍了一下他的头顶,“你都这么大了,阿姊走前总得让你穿一回新衣服。”
荀柔伸手抱住姐姐,将头埋进姐姐的怀里。
有些话,到了时候反而说不出。
这个时代,女子出嫁是什么样子,荀柔想象不出,但从书里看的、故事里听说的,自来都是艰难。
“阿姊,”荀柔忍不住抬头,“若是姐夫实在不好,你就回家来。”
“胡说什么,”荀采拍他一下,“都不盼着你阿姊好啊?”
“不是不是,”荀柔连忙道,“我当然希望阿姊你将来好好的,长命百岁,一辈子顺顺利利,平安喜乐。”
“这还差不多。”荀采嗔他一眼。
少女含羞带嗔,有种天然的娇憨。
荀柔突然明白,自古小舅子对姐夫的天然敌意,带走姐姐的,就是敌人!
转眼,日子溜得飞快。
风和日丽,春暖花开,正是卜算得好婚期。

出于某种众所周知“掩耳盗铃”的原因,荀采出嫁之礼,在荀绲家举行。
荀柔一早被前几日归家的兄长拎起来,穿了新衣服,带到伯父家。
吉时未到,荀氏族人陆续前来,阿姊在后堂,由族中的嫂嫂和堂姐们陪伴,堂上全是大大小小、风仪翩翩的荀氏美男。
荀柔穿行之间,收获无数摸头杀和各种糖、糕、小玩具,心情十分复杂,总之,平时很得意的事,突然就没那么高兴了。
“阿妹说你如今淘气,我原还未信,”突然荀柔被人从背后抱起,“真是一时没看好,就到处乱跑。”
“阿兄!”
这个突然出现,面如冠玉,器宇轩昂,将他举高高的帅哥,正是他两天前从叶县赶回家,为妹妹送嫁的,荀柔的亲兄长荀棐。现任叶县县尉,两百石,疑似靠老婆关系入编的公务员。
荀棐举着荀柔颠了颠,“阿善胖了不少。”
……请别用这么欢快的语气,说这么可怕的话,他哪里有胖,他只是穿得比较多。
“阿兄,我送阿姊的纺车,装好了吗?”
“装好了,装好了,”荀棐道,“你从昨天就问好几遍,谁还能忘?”
他就是怕阿姊嫌弃嘛,毕竟纺车的颜值……有点丑。
是的,荀柔终于在荀采成亲前,在二伯母以及堂兄们的帮助和支持下,将纺车成功改好,虽然主要动手的是伯父家木匠程伯脚踏、五锭,和历史上真实脚踏五锭纺车是不是一样,他不知道,但完成作品的过程中,荀柔终于明白,为什么到一千多年后,手摇纺车还没有被淘汰了。
和可以放在桌上操作,小巧的,适合携带的手摇式相比,脚踏纺车,有点庞大笨重。
为了不浪费脚踩的做功,脚踏是纺车的纺轮部分,半径比手摇式大了三倍,还要加上一个脚架,就这一个东西,就能装一架车。
至于锭子,纺车就算装十个锭子也不是问题,问题是人的手只有五根手指,只有四根指缝夹住纺线,所以当阿姊一脸好笑的问他,自己如何操控第五个锭子时,他只能一脸茫然,纺线是技术活,别说五个锭子,他一个的都不会,之所以装五个,那是因为他学过啊,至于这东西怎么操作,他连实物都没见过,全凭想象,当然只能歇菜。
不过最后,第五个锭子,荀采还是保留下来,作为备用,预留到哪个锭子若是坏了,就可以让这只先代替着用,勉强给荀采挽尊。
总之,虽然有点小问题,不过新式纺车,的确比原来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四五倍,也能算是瑕不掩瑜。
辰初吉时到,宾客列席,四辆漆色纯黑,由数十黑衣仆从跟着,准时出现在伯父家门前。
荀柔将出炉的姐夫,穿着一身黑,从车上下来。
一身玄端礼服,头戴进贤冠的荀爽出迎于门外,神色肃穆的两拜行礼。
青年从仆从手中接过大雁,单手擎着对他而言艰难的重负,再拜还礼,礼毕,两边从仆的上前扶持他起身,帮忙捧雁,青年才再次恭敬作揖,被请进屋。
要怎么形容,他这位新任姐夫呢?荀柔托着下巴。
荀家子都习君子六艺,他亲兄荀棐能开五石弓,堂兄荀衍剑走游龙,荀谌马术精湛,连荀彧这样的年纪,已经开始学习射箭,每回里中蹴鞠游戏,族中许多少年热烈参加。
这让他产生错觉,以为汉末士人,都是文武双全这一款。
也许啊,放在别处,白胖圆润的阴姐夫,也会被认为是端庄持重伟青年,但掉进诸荀之间那就是白鹤群中混进了一只胖白兔,兰草丛中长出一朵圆绣球,水晶糯米糍里掉进了一个白馒头……
就画风很不对劲。
白馒头,啊不,未来姐夫,对荀柔温吞敦厚一笑,让仆从奉上礼物纯金的十二生肖玩偶,每枚三寸,精巧逼真。
荀柔身旁,他的亲兄长荀棐得了一把宝剑,虽然“含金量”比不上十二生肖,但那剑身上如同秋水一般的波纹,不识货如他,也知道这把剑价值不菲。
所谓,君子固穷,安平乐道。
作为名门望族的荀氏,经济状况相当一般,多数族人仅维持在吃得起饭的水准。纵使如伯父荀绲,曾经的两千石,生活中也无甚奢侈之处。
显然,阴氏走的不是一条路线。
阴氏发迹于东汉初,和东汉皇帝刘秀是老乡,原本大概就是土地主,赶上王莽,天下大乱,阶级重排,族中淑女阴丽华成了皇后,其子成了下一任皇帝,族中兄弟也因为跟着刘秀打天下而封侯。
然而之后发展并不如意。
外甥皇帝性格严肃,不优待舅家,好不容易再出个皇后,又搞出巫蛊被废,天下人物,常常查无此姓,就显得没落。
但一百年后,东汉建国功臣之家,邓氏、窦氏、梁氏、马氏等全都成为了历史,阴氏却反而太太平平的安享富贵。
荀柔再次打量这位姐夫。
所谓“无礼不行”,故而各种场合礼仪齐备,自有严整礼仪,连动作细节,对答之词,都一一列举,只要认真学过,在公众场合的表现,大家都差不多。
但仔细观察,每个人的个性,也不是完全不露痕迹。
至少,在荀柔眼前的这位未来姐夫阴瑜的性情,就显露的明明白白。
这是一个生长于优渥的环境中的青年,严密的保护和严格的教育,让青年成长得温和、敦厚、单纯、善良,讨人喜欢。
但这样胖白兔一样的姐夫,能在将要来临的乱世中,保护姐姐吗?
环佩叮咚,大红嫁衣,严妆打扮的荀采,跟随伯母钟氏,在族中姐妹的陪伴下,步履翩跹,缓缓入堂。
盛装丽服的阿姊,肤色雪白,红唇鲜丽,美得浓艳,如桃李春华,朝霞灿烂,灼人眼眸。让人忍不住的遐想,如此肃穆却已如此美丽,如果笑起来,会是如何颠倒众生,倾国倾城。
荀柔发现,在荀采出现瞬间,阴瑜无法控制的以目光追随着她。
一时间,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该为阿姊高兴,他必须承认,这会儿,他有点酸。
未来夫君热烈的目光,让荀采微微低头,原本端庄肃然的神态,忍不住一丝露出少女的娇羞,触席的手臂微微颤抖,却还维持住肃穆庄重,在赞者的颂声中俯身跪拜。
荀爽坐于正席,注视着女儿俯身拜下,复起,再拜,缓缓开口。
“明当许嫁,配适君子,竭节从理,事如依恃。昏定晨省,和颜悦色,正身洁行,以为顺妇。”[1]
铜爵中的酒液被举起,在杯中晃了晃,又归于平稳下来。
忍住了要出口的叹息,所有心意化为祝福,“百叶之祉,婚姻九族,女子于归,云胡不喜。宜尔室家,琴瑟相谐。祥叶螽麟,昌于厥后。”
“唯。”荀采再拜。
从今往后,她就要离开父亲、兄弟、族亲,去往全然陌生的新地,去过全然陌生的生活。
她是明白父亲苦心的。
当年,他们见过太多慷慨激昂、才华横溢的士人学子,但这些士人们,在建宁元年的九月,用鲜血染红了洛阳城。
他们虽然逃出来,却在很长一段时日里,仍然不时听到许多消息,亲友或下狱或死去,母亲在整日紧张惶恐中生下小弟,不久去世。
再之后,父亲变了很多。
荀采垂下眼眸,跟随未来的丈夫走下堂、跨出大门,来到阴家的马车前
“……请小心。”
青年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荀采抬眸望去,对方局促的冲她微笑,伸出手臂让她凭扶,目光真诚中透着紧张。
她别开眼眸,或许,她对未来,可以有更多一点的期待?
女子随夫婿离开,父亲只能在堂上远望,不可相送,好在对其余的人,并没有这样的要求。
荀柔随着堂兄们来到门口,围观了最后的驾车仪式。
阴瑜在仆从的协助下,执绥亲自为荀采驾车,车轮行过三匝(轮子转过三圈),再下车来,改乘另一辆。
阴家的马车安静的来,又安静的离去,没有热闹喧嚷,只有肃穆庄重。
短短两刻钟,陌生的男子,带走了姐姐,从此与他相隔百里,再难相见。
荀柔追出两步,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若有所失,想要再对姐姐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如何说起。
不久前学过的诗篇,蓦然涌上心头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族中众兄渐渐加入,这一日《邶风。燕燕》在高阳里上空飘起,远送族中远嫁的姑娘。
荀柔突然在这一刻,感到这首古诗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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