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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世界里养崽(醍醐鱼)


“!”念兹瞬间睁大了眼睛,探头一看,果然是张鹿皮:“这么厉害!刚才跑的那么着急,你居然还记得带上这个。”
朝夕也露出了意外和赞许的神色。
“嗷呜嗷~”卡哈既开心又谦虚地放下鹿皮,狼尾巴在身后兴奋地甩了甩,“只是不想浪费……不过刚刚在路上跑,经过树林的时候扯坏了一块。”
“坏了一块?哪呢?”小狗探头。
卡哈看着因为奔跑乱成一团的鹿皮,皱着鼻子犯难:“找不到了,但我听到了扯坏的声音。”
“没事,我来看看!”
念兹仗着自己个头小,找到个孔就直接钻进鹿皮底下,撑起了一个灵活的鼓包,一会儿跑左一会儿跑右,把叠皱在一起的鹿皮撑开,最后在接近尾部的地方找了一个破口。
“还好,只是破了一个小洞。”念兹缩着脑袋,从小洞上往外张望,看到那只帅气的白狼时眯了眯眼睛:“哈喽,大王看得见我吗?”
朝夕看到一只粉色的鼻子在洞口若隐若现,忍不住就想逗他:“看不见。”
“汪呜~怎么会看不见呢?”小狗不相信。
念兹顾涌了两下,本来想向朝夕彰显他的存在感,没想到一不小心用力过头,一只白白胖胖的狗脑袋直接从洞里钻了出来。
小狗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和围着旁边两狼无辜对视。
狼王眨了眨绿色的眼睛:“现在看见了。”
“……”小狗生气:“嗷呜呜~你嘲笑我呢!”
“没有嘲笑。”朝夕收起眼底的笑意,认真道:“这样可爱,回去之后,这块鹿皮给你做披风。”
也只有这只小狗崽合适了。
那个撕裂的洞口并不大,除了念兹,恐怕其他狼都钻不进去,而漏了洞的皮毛是不保温的,只能割掉。
所以还不如那一块单独分给小狗,好歹不浪费呢。
就这样,念兹成了狼群第一只拥有毛茸毯子的狼……的狗。
他颇为高兴地翘着尾巴和朝夕贴贴,却没注意到狼群中,有两道目光落到了他身上。
一道怀疑和忧虑,另一道,却是气愤和嫉妒。
隐藏在狼群末端的瘸腿狼阴暗地想。
念兹凭什么可以得到狼王的优待,明明那么弱小,连丙等狼里最弱的卡哈都不如。
而它,当初为了狼王伤了腿,如今却沦落到最低等的丙等狼。
它不服!
这样的念头在心中发酵,迟早有一天将爆发,但现在,它藏在狼群里剜了狼王和念兹一眼,垂头掩盖住自己憎恨的眼神。
走在最前方带路的狼王忽然脚步一顿,回头看了一眼,绿色的眸子在狼群中扫视一圈,并没有发现异常。
难道是错觉?
虽然什么都没发现,但朝夕还是暗自提起了防备之心。
它不想要随意猜测,影响狼群的团结,但狼王的直觉是从千百次危机中锤炼出来的,很少出过错。
那种背后发寒的感觉,大概是有狼起异心了。
由于失去了一只猎物,今天的狼群只填饱了自己的肚子,没能将第二只猎物化为珍贵的储备粮。
不过它们成功从猎物身上获得了第二块皮毛,晚上回到狼山时,除了第一块破了个小洞的部分外,朝夕将两块皮毛都给了丙等狼,让它们五只自己分。
因为第一块比较小,卡哈和关系稍好一些的招风打算共享那块毯子,剩下三只狼则一起拥有剩下那块皮毛。
——其实在朝夕的狼群里,丙等狼除了进食是排在最后以外,并没有遭受到高等级狼的欺负和奴役,甚至像寒冬的皮毛毯等物资,也会因为它们身体更弱而优先给它们。
不过念兹旁观了狼群是怎么处理皮毛的时候,不禁有些疑惑。
丙等狼们将皮毛埋进积雪中,让雪水吸净皮毛表面,再挖出来往地上一铺,干了就可以使用了。
念兹总觉得这个制作方法有点眼熟:“嗯……这是谁教你们做的?”
卡哈自豪挺胸:“当然是老大啦,老大可厉害了!”
念兹点了点头:“确实好厉害。”
他只在东北虎那个位面临时用兽皮做了一次毯子,朝夕就记下来了,还传到了这里。
不过……念兹歪歪头:”你们难道没觉得这样做出来的兽皮还是有些问题啊?”
听到他这话,卡哈一下睁大了眼睛,又做贼似的看了看周围,见其他狼都离他们很远才敢凑近念兹小声道:“问题是有问题啦,兽皮虽然保暖,但是很容易就会发烂边臭了,不能一直用。”
念兹心说那当然了,还好这里是雪原,否则岂止发烂发臭,还会长虫生蛆呢。
卡哈说着还叹了口气:“而且走在路上的时候,还能闻到猎物的味道,搞得我总是很饿……”
“噗——”念兹没忍住笑出声,“皮毛怎么也能勾你的馋虫啊?”
“那、那我饿嘛,”卡哈恼怒地踩爪子:“我就不信你长身体的时候不饿!”
“哎呀,我理解,你现在正是纯饿的年纪,能吃是好事。”
眼看它又要爆发,念兹赶紧转移话题,“不过我知道一个能让皮毛保存久一点的方法,你要试试吗?”
“嗷呜?”卡哈有些怀疑:“什么方法?”
小狗欢快地摇尾巴:“试试你就知道了~”
在山下群狼们正在努力尝试处理皮毛时,一只狼爬上山顶,找到了朝夕。
“老大。”岚风走到站在陡坡边的白狼身后,“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朝夕回过头,态度很冷淡,或者说它对除了念兹以外狼态度都很冷淡:“找我什么事?”
“我想来问问……”岚风顿了顿:“那只狗崽子的事。”
闻言,白狼的目光向利刃一样扫向它:“什么狗崽子,狼群里什么时候有狗崽了?念兹只是被我捡到的幼崽而已。”
岚风心里一惊,连忙道:“是,它只是幼崽。可是……”
它沉默了片刻,忽然换了个话题:“今年冬天,你还是不打算找伴侣吗?”
岚风有一双很淡很淡的蓝色眼睛,看起来就像冰一样,很漂亮,现在这双眼睛盯着朝夕,就差直说:如果不是的话,要不要考虑它?
不过岚风已经被拒绝过一次了,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它其实心里有数。
估计还是会说没有打算吧,岚风想。
但出乎意料的是,朝夕看了它一眼:“有,但是我已经找到我的狼后了。”
岚风一僵:“谁?”
它们狼群里只有它和岚果两只雌性,难道是外来的母狼?
“他也在狼群里。”
狼群里……?
岚风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荒谬的猜测。
它震惊地问:“你难道打算让念兹做狼后?”
狼王回过头,盯着陡坡下那个蹦蹦跳跳的白团子,淡淡道:
“不行吗?”
【作者有话说】
岚风·震惊:人家还是个幼崽,变态啊你
萨摩耶耶:我成年了,我只是长得矮!

最寒冷的那段时间真的要来临了。
念兹裹着它的皮毛毯, 看着越来越短的白昼,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比如今天, 它们天亮后就外出捕猎,找了很久才好不容易找到一只猎物,刚刚将它成功拿下,天就开始黑了。
天黑之后,气温会变得更低。
更可怕的是他们现在的所处地,黑夜和白天的时间已经是对半分的了。
某晚,夜深狼静的时候,一只白色的小狗团子鬼鬼祟祟翻过了两个窝的边界,带着他的皮毛毯子挤到狼王身边:“大王,你睡着了吗?”
闭目养神的白狼睁开眼睛:“没有。”
“嘿嘿嘿,我就猜你没睡。”念兹假装顺爪把自己的毯子分了它一些, 摆出体贴的谈心架势:“是不是在担心明天出发,和族群会合的事呀?”
“没错。”朝夕点了点头, 伸爪把小狗揽的近一点,“你怎么知道?”
“一看你这个点没睡着我就知道啦。”
小狗得意地抖了抖耳朵,感觉又回到了从前他才是大哥的时候,语重心长的安慰它:“放心吧大王, 你这么厉害,就算有个别成员拖后腿, 也肯定可以带我们顺利和族群会合的。”
是的,这位“个别成员”就是他自己。
念兹的自我认知非常清晰。
朝夕静静看着他, 月色下, 狼王银白色的毛发格外梦幻且美丽:“我不担心你拖后腿, 你很聪明, 可以帮上很多忙。”
比如指导众狼做出了更好的毯子, 比如研究出了更舒服的草垫,还做出了很神奇的绳子,让它们能够更轻松的搬运储粮和皮毛毯。
朝夕担心的,只有护不好念兹罢了。
念兹却误解了它的意思,爪子拍胸打包票:“那要是谁不配合,我帮你揍谁!”
“放轻松啦大王,要不要我帮你按摩?耶耶师傅的技术很不错的~”
热情的小狗从毯子里钻出来,在狼王的默许下,伸爪子在它身上一踩一踩,帮助狼王放松紧张的肌肉。
他在奋力按摩,而他的服务对象却神游天外,思绪早就飞到了奇怪的地方。
小狗的爪子有几分可爱,他睡觉的时候,朝夕有观察过。
爪垫是黑色的,但是形状特别标准,一踩一个梅花印,指甲也是圆圆钝钝的,整个爪子就像只肥美的山竹,特别可爱。
但是脑海中出现这个比喻的时候,朝夕疑惑了下。
山竹是什么,它是怎么突然想到的?
它再一次没想通,却被身后的小狗吸去了注意力。
大概是有点没力气了,念兹收了点力度,刚刚才被回忆了模样的爪子轻飘飘踩在背上,惹得一阵阵发痒。
再踩下去,大概就要产生反作用了——不放松反而紧绷起来。
“嗷呜~”朝夕转头蹭了蹭,说道:“可以了,你回去休息吧。”
“才不要。”念兹边拒绝边打了个哈欠,摇摇尾巴又钻进了毯子里,和白狼一起挤着:“耶耶也困了,想和大王睡。”
“那就在这睡吧。”朝夕哄他:“快闭眼,明天要走很长的路。”
“汪呜呜……”
和朝夕待在一起,念兹的睡眠质量总是很好,很快就睡着了。
月光下的白狼倒是静静注视了他很久。
念兹以为朝夕不知道,他是因为想和它分享毯子盖才来一起睡的,其实朝夕当时把几张皮毛毯都分给了狼群时,就已经把小狗皱起来的脸收入眼中了。
所以它现在坦然接受了念兹暗戳戳的分享。
身为最强大、最健壮的狼王,把保暖的工具让给狼群成员是它的责任和义务,但接受未来狼后的关心和照顾,也是狼王喜闻乐见的事。
一夜无梦,第二天,狼群们集结起来,第一次摆出了正式的队形,在望不到边际的雪原中出发了。
狼群出行,其实有很大的讲究。
一般而言,狼群会分为四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狼群中身体较弱的老狼和病狼,也就是丙等狼。它们走在最前方,既能防止掉队,也能够辅助前行的节奏和控制。
第二梯队则是狼群中的青年壮力,也就是乙等狼组成,它们负责保护前方和侧方的安全,防止遭受敌人的进攻。
第三梯队的位置靠后,行走的是数量最多的雌狼和幼狼,它们是狼群未来的希望,所以被保护在前后两个强大战力的中间。
而最后一个梯队也是由最强状和最厉害的狼组成,狼王通常在这个梯队里,它走在最后,不止要控制队伍,确保没有狼掉队,还要负责断后,防止敌人从后袭击。
总之,狼群的行进队伍是其具有智慧的体现,每一梯度的作用环环相扣,成员们互相保护,只为大家安全抵达目的地。
朝夕这支狼群因为数量少,队伍稍微特殊一些。
比如,本该数量最多的第三梯队只有两只狼,那就是念兹和卡哈。因为狼群中唯二的雌狼不认为比雄性乙等狼差,不甘示弱地站到了第二一堆去。
第四梯队本来也不该只有狼王一只狼,但他们的狼群数量恰好,既没有过多丙等也没有过多甲等。
因此,狼群中只有朝夕既有资格、又有能力站在队伍的最后方把握全局。
念兹发现自己站位时,还蛮开心的,因为离朝夕很近,结果真走起来,他们根本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算起来,他在狼群里都是最轻松的狼之一了。
最前方的狼分要分担背皮毛毯的任务,几张毯子大家轮流背,它们后方的四只乙等狼还要负责守护食物,反正储备粮出问题。
虽然背着东西远行累了点,但狼群至少不用担心在路上受冻挨饿而失去同伴。
走在路上,越走天越黑。
念兹身上驮着它的小毯子,爪子从雪里踩进又拔出,爪垫都僵了。
“还有~多久~休息啊~”刚断断续续向卡哈问出这句话,后方的朝夕就发出了休息的指令。
“嚎呜——”
“嗷呼~”念兹松了口气,直接就地一躺,吐着舌头假装自己是只没长爪的咸鱼。
累死了,他要变成一只废耶了。
“别……”卡哈刚想提醒他,却发现后方一个身影靠近过来,立马闭上嘴扭头溜走。
“怎么了?”念兹还有点摸不着头脑,回过头一看,原来是狼王来找他了。
念兹一直觉得在狼群所有狼中,朝夕的长相最标准好看的。
从耳朵、眼睛到鼻尖简直是黄金比例,尖尖的耳朵竖起来大小刚好,椭圆的眼睛既可霸气,又可以可爱温柔。
最奇妙的是嘴巴,长的刚刚好。再长一点就容易尖嘴猴腮,看着不像好狼;再短一点又有点太可爱了,不协调。
朝夕现在这样就非常刚好,标准且帅气,是只俊俏的好狼。
被念兹赋予高度评价的狼王用脑袋拱了拱他,“起来了,去安全的地方再休息。”
小狗赖在地上哼哼唧唧:“怎么还要挪地方呀,我爪子都走酸了。”
狼王歪了下脑袋:“那我背你?”
“嗷呜!”这些念兹就来劲了,蹭得跳起来,爬上白狼为他低下的背,尾巴恨不得摇成螺旋桨:“谢谢大王。”
朝夕背着他往旁边走,小狗身上的披风垂下来,给它也罩在了里面。
两只脑袋贴在一起,更小的那只问:“怎么样,耶耶的肚子是不是暖暖哒?”
“是。”狼王配合他:“你是发热小狗。”
“嘿嘿~”小狗得意洋洋地晃脑袋,软软的耳朵在狼脸上蹭来蹭去,惹得狼心痒痒的。
好想找个机会咬一口,朝夕想。
不然老惦记着。
狼群停下的地方左右各有两座小山包,朝夕左右嗅嗅,选择了右边那侧,在众目睽睽之下背着念兹爬了上去。
给小狗都整不好意思了。
念兹本来只是想撒个娇的,看它走到山脚边,就打算下来自己走了。
但朝夕阻止了他:“别动,我带你上去就好。”
“哼哼……也行叭。”群狼瞩目之下,念兹只好把脑袋埋进狼背的毛毛里装鸵鸟。
哎呀,还怪让耶害羞的呢。
众狼:麻木,且习以为常。
害羞啥呢,老大惯你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狼群中,只有岚风眼神复杂地看着一狼犬交叠的身影。
它在心里比较:白狼比那只小犬高一截,后者趴在狼背上爪子都可以荡秋千;白狼还比他大很多,不论是体长还是身高,根本都不是一个型号的,小狗站在狼王旁边真就像幼崽一样。
虽然念兹已经澄清过很多次,它已经成年了,但还是……
岚风深深叹了一口气。
造孽啊!
经过一天的奔波跋涉,狼群终于在小山包的背风坡安营扎寨下来,开始进食休息。
在途中临时过夜,狼群一般会选择睡在一起,互相取暖,有意外情况也好通知同伴。
不过有了皮毛毯子以后,众狼就变成了各自抱团挤在毯子底下,只有没毯子的狼王孤身一狼。
它示意卡萨给大家分食物,最先分到的狼王拥有一整块纯肉干,越后面分到的,骨头和不好吃的部分就越多,这是没办法的事。
念兹领到的就是一块有很多小骨头的部分,不过他个头小,胃口也小,这些肉倒也够吃,就是要小心别把骨头吞下去。
萨摩耶的牙齿没法把骨头咬烂,那些碎骨头吞下去,可能还会划破他的肠胃。
自从上次,和岚风明说了它想让念兹当狼后的意图后,朝夕对念兹的特殊待遇又更明显一些,虽然原本就已经明显到大家都看得出来了。
但朝夕拿到它的食物后不吃,等念兹也领到他的那份,叼着肉干给念兹分的时候还是把其他狼惊到了。
优先进食和享用最好的食物,是狼王的特权,而现在,它在把这种权利慢慢和念兹分享。
念兹听到朝夕想跟它换食物的时候,也傻了片刻,连连摇头:“不要,大王你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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