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那个小孩书信了很长时间,透过信,他看得出来这个孩子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孩子,虽然自己还在迷茫于“活着所为何事”,却也会体贴的对他的迷茫进行宽慰,他性子一定阳光乐观,对于生活当中细小容易被忽视的快乐与温柔都会铭记于心。那段时间,他也试着去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只是很快,他注意到,那个孩子已经不再迷茫了。
因为他选择投身在这滚滚红尘当中,“杀死”“抛弃”了那个想要活得自由而真实的自己。
王遗风不能说他的想法不对,因为那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话,已经说明了他的追求。但是,那个时候年(zhong)少(er)的自己,觉得自己与他不再有共同语言,成为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两路人,书信也就停了下来。
很多年之后,当执着于黑白的王遗风踏入恶人谷,有时候回想起自己的前半生,想起记忆里的笔友,只觉得年少时的自己,或许是看多了庸庸碌碌醉心功名的人,才过于偏激的觉得他们成为了两路人,而忘记了这个世界上有黑既有白,有国之禄蠹的人,也一定会有一心为国为民的人。而经历了这么多,回想起来,他却也渐渐地明白记忆里那个孩子写的话,注视黑暗的人,也被黑暗凝视。
只是王遗风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再一次看到那个孩子的字。只是问题就来了,他明明记得记忆里的笔友是一个蓝孩纸,怎么就成为了烟的情缘?
最重要的是,你们两个蓝孩纸,是怎么生的小孩?
不提恶人谷众人心里面如何YY,在忙完之后的烟在没有人的时候摸出来梧桐叶,又看了几遍自己家堂客写的小情书和小情诗,心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滋滋的感觉。他家安泽一是一个非常有生活情趣的人,无论是身处平凡还是位居富贵,他都是有办法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而且,春天踏青挖野菜,夏天坐听雨落,秋天登高赏红叶,冬天红泥火炉饮酒赏雪,总是有不重样的美好与快乐。
赏菊吃蟹,倒也是人生乐事。想想自己家堂客比起其他热衷吃喝玩乐的人,酒喝不得玩没兴趣,就唯独喜欢的吃,也不是像张易之那般吃食奢侈残忍,只不过是天生一条金舌头,对于食物的味道上要求高一点,喜欢吃好吃的罢了。以他的身份,吃些河鲜海鲜水果什么的,也算不得什么。
尤其,他一般都是喜欢吃什么就自己家种植什么,从来都不会像杨贵妃那样“一骑红尘妃子笑”的利用驿站快马送荔枝——————那种事情,他干不出来。
因为他的爱好实在是不多,又不喜奢侈铺张,所以通常情况下,烟若是去了什么地方,他肯定会在当地买上大量的水果和特色美食放在空间当中,然后回家的时候给安泽一带过去。这也算得上是属于烟对安泽一的关爱。
说这么多,主要就是想表示,安泽一的喜好,烟都是一点一滴的记在心上。
“喵。”
窗外弱弱的猫叫声音,听起来虚弱得很。
也许是现在很无聊,也许是这个声音让他想起来他家那个每一次生病or被他欺负惨了后都喜欢拉着他袖子撒娇的安泽一,也许是这个声音让他想起来他们在大明朝的时候养的那只小猫,烟忍不住起身,走了过去。
窗子下的草丛当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卧着一只脏兮兮的小土猫,小小软软的,声音也弱弱的,软软的。毛色也不纯,是黑白相间的奶牛猫。大概是听到他推开窗子的声音,圆滚滚的绿色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他,烟注意到,它的小腿受了伤。
他走出屋,到了小猫面前,摸出一条肉干递过去,小猫张开嘴,小牙一点一点的把肉干磨进了嘴里。他伸出手抱起来,小猫的体重轻得厉害。
“喵呜。”小猫仰着头,这样看,它的眼睛水汪汪的,楚楚可怜。
就像安泽一撒娇时的模样。
烟想了想,自己家堂客喜欢猫,无论是最普通的狸花猫还是西域的波斯猫,都很喜欢,当然,如果一定要有比较,他喜欢的是这种黏人的小土猫。
熟练的给小猫包好伤腿,看着舔着碗里水的小猫,烟笑了一下。
呐,你送我情诗相邀,我便送你狸奴一只。
所以到了晚上回家的时候,他抱着小猫,塞进了安泽一怀里。
“喵。”
安泽一睁大眼睛。看着小猫在自己身上嗅了嗅,然后声音奶奶的喵喵叫,只觉得自己整颗心都软化了。他看向烟,嘴角轻扬:“送我的?”
“嗯。”
看着安泽一这么喜欢自己送的猫,烟也心情愉悦得很,就是在听到安泽一给小猫取名叫“花花”的时候,表情漂移了一下。他想起来在大明朝养的阿黄(狗)和小喵(猫),只觉得自己家堂客也是堂堂走过金銮殿的六首状元,却独独在取名字这方面菜的很。细想想,大概,他给沁儿取的字和阿好取的名,已经是发挥超常了。
“说起来,明天我们去庄子上玩,赏菊吃蟹,这样的安排,可好?”安泽一看向烟:“我的休假也就这些日子,接下来就是要去吏部,那也是一块不好啃的骨头。”
“那你这两天可要好好休息。”烟伸出手,环着他的肩:“我可要盯着你,别又贪吃蟹吃多了肚子难受。”
这显然又是一段往事,安泽一回想起来,面色一红,眼神里都透着一股嗔意:“都是为人父的人了,我难不成还那般没个轻重吗?”
到了第二天,他们带着两个孩子,一家人去了庄子上玩,孩子们也算是长了见识,知道稻田里面可以养蟹,水塘里面可以养莲藕和鱼。安泽一这个时候跟女儿李好和儿子李倓科普了一下什么是桑基鱼塘,什么又是可循环发展。
等到吃蟹的时候,有两个孩子在,再加上前一天晚上烟的话,安泽一吃的时候自然也就格外注意几分,不过烟虽然嘴上那么说,但是剥蟹的时候,他还是给安泽一剔了满壳的蟹黄,多加了些姜醋,这才放在安泽一的碗里,还用樱花冻石杯给他倒了一杯热热的黄酒:“我知你不爱饮酒,但是也别光顾着吃蟹,蟹子凉性,还是要配黄酒吃的。”
“好。”安泽一笑着应了,将自己剔出来的一碟子蟹肉加上些许姜醋,放在烟的面前,说来有趣,烟喜欢吃河蟹的蟹肉,却嫌腥不怎么喜欢蟹黄蟹膏,而安泽一喜欢吃蟹,喜欢蟹黄蟹膏更甚于蟹肉。他们俩凑一起吃,完全可以相当合拍的吃自己喜欢的。
坐在他们对面,李好和李倓默默的对视一下,一切眼神,尽在不言之中。
有一对随时随地都可以秀恩爱闪瞎人眼的爹娘,做儿女的,总有爹娘是情深意切的真爱,而他们就是捡来的意外。
这狗粮,再不想吃不想吃的,也会被塞一嘴。
第245章:凶残的处女座
短暂的休假结束之后,安泽一再一次奔赴另一个战场,吏部。而经过夫夫俩的商量,还是豆丁一枚的李好,平时跟着烟去恶人谷,学习学习武学,感受感受人间疾苦。而已经十几岁的李倓,跟着安泽一去吏部当小厮,也算是提前学习了解政事。
当然,这是对两个孩子的说法,事实上,安泽一和烟两个人交流过他们对这两个孩子的看法:李倓是那种很多想法和心思是正确的,但是做法上却很容易出现不太光明正大的偏路。而李好却恰相反,能正面硬刚的,她绝对不会耍心机。各有各的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所以,他们俩想着,带他们见识见识,见得多了,想法也就变了。
所以,虽然李倓舍不得出生不久的小外甥,但是还是老老实实的跟着安泽一去了吏部学习。
跟着安泽一,李倓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聪明人做事,八面周全。安泽一忙,他就在旁边一边看一边学,时不时的打打下手,完全就是一个实习生的地位。
然后,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家便宜爹属于温柔有耐心的李倓,三观彻底的崩了。
因为他发现,平时的时候会说说笑笑,温和体恤的安泽一,在工作开始之后,整个人就像是换了一种画风一样。
同样的还有吏部的人。
他们第一眼见到的安泽一,比他们都早早来到吏部,就像是玉雕一样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眉眼美丽明艳得让人惊艳,而他唇角间微微含着笑意的弧度,又让人观之可亲。虽然说所有人都知道以貌取人的行为是错误的,但是天底下又有几个人能够真的不受对方相貌影响呢?所以在见到盛唐牡丹的国色之后,大家脑子里的想法出奇的一致:晋王这么美,就算是脾气大了一点点也是可以原谅的嘛,户部的人未免也太过夸大其词了!
然后在开始工作之后,吏部的人,不,还要加上一个李倓,大家脑子里的想法再一次的出奇的一致:晋王这么美,难怪户部会这么夸大其词的美化了,这哪里脾气大了一点点啊,这特么的简直就是暴君转世啊!秦始皇二代吧?
历史上的暴君有许多,但是这些人之所以会YY安泽一是秦始皇二代,原因就是他们俩有着共同的属性:工作狂魔。
《史记》记载,秦始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啥意思?全国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皇帝一个人来裁决,这么多的事情数量太多处理不完,所以,秦始皇用石头作为砝码,来称量一定数量的奏章,规定自己必须要处理完的奏章数目,处理不完不能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