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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王与神官 [金推] (路人小透明)


  然而。
  反而是得到空闲,终于可以回到王城之后,拉美西斯才莫名感到有点失落。
  他跟塔希尔聊天的话题,似乎一下子变得少了很多。
  说起变化。
  真正让他产生“距离感”的原因,难道是……
  “拉美西斯,既然你觉得可聊的话题变少了,那你们平时都聊些什么?”
  “大多时候都是我在说,他偶尔接上两句。唔,说我在军营里的经历,杀死了多少敌人,收缴到的第一份战利品,还有——”
  “哎,怪不得会这样。”
  纵使是摩西,也要对这个对着大祭司智商就下滑的义弟无语了。
  “你换点你们两个都感兴趣的话题吧,或者,聊一聊以前的往事应该也不错,怎么会没有可说的,只是被你忽略了而已。”
  “…………”
  “是吧?”
  拉美西斯:“…………摩西!你不愧是智者!!!”
  呼啦!
  浩浩荡荡的人群中出现了一点波澜,某个似乎真·豁然开朗的年轻人突然哈哈哈哈大笑了起来,那声音真有够嘹亮。
  “哈哈哈哈哈哈哈——谢啦摩西,我知道要怎么做了,你慢慢玩着,我先走了!”
  笑完,话毕。
  笑声特别引人注目的这个年轻人掀开裹在头上做遮掩布,抹了一把灰——他自己涂在脸上当伪装的,大步向前行去时,双目格外明亮。
  所有人看到他的人,都能一眼看清那双极具标志性的金色眼瞳。
  “……”
  “王子殿下?!”
  伪装了半天。
  结果还是完美地暴露了呢,亲爱的拉美西斯王子。
  ……
  夜已经深了。
  神庙中的光芒不会熄灭,但的确要比白日黯淡些许。
  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刚刚落幕,忙碌了一整天的祭司们疲惫不堪,全都早早地入睡。
  就连神庙外围的守卫都被影响,连带着意识一起昏昏沉沉。
  正因如此,他们没有留意到从旁一晃而过的黑影。
  那道黑影显然是轻车熟路,不知道这样大摇大摆地潜入了几百遍。
  怎么走怎么绕皆在掌握之中,黑影熟稔地避开巡逻守卫,来到离主体神殿很远的旷野,一眼就望见了唯一矗立其中的那栋石屋。
  “黑影”独自进去,正在屋内打着转试图点灯,忽然听闻从门口传来了一阵动静。
  原本是不会有声音的。
  稍后赶来的那个人走路本就很轻,自身更是轻得像是没有重量,脚步声在室外根本传不出太响。
  可这一次,明确地听到声音了。
  似乎有人从颇远的地方赶来,因为焦急,才不由得地让落下的脚步加重,还不慎碰到了门。
  砰咚声响起,其后木门就被推开。
  雕刻成莲花样式的提灯摇晃着,先将橘黄灯光洒进漆黑的屋内。
  “黑影”不再是黑影,变作了抱着手神色微敛的褐发青年。
  他看着灯光进来,又看着提灯之人步伐匆匆地跨入门内,从白日姿容冷礼的高贵祭司,转换成单纯是他挚友的人。
  当然了,也不是就跟彻底换了个人一样的转变。
  金发蓝眼的大祭司还没换下那身庄重的白袍,发饰也只取了一半。
  他给人的气质仍是冰冷而高贵不可攀的,这一点无论何时都无法消融。
  但是,当他抬眼看向拉美西斯,眸中浮现的竟不是淡漠无情的平静,而是意外的——只针对拉美西斯而言的瞬间的威慑。
  “怎么回事?”
  拉美西斯:“呃。”
  感受到了,这股强大的威慑力,让他不舍弃面子从实招来都不行。
  于是,在外也是傲得不行的王子殿下非常坦荡地屈服了。
  “也没什么,就是不小心混进了人群里,一不小心暴露了身份,引起了一阵喧哗,又因为人们太热情一不小心引来了意外,为了拉住差点被拥挤的人们撞倒踩住的小孩儿,一不小心自己被撞倒,左手大概断了……”
  “就这样而已。”
  听吧,这是多么简单——但也多么丢脸的一件事啊。
  拉美西斯不想跟人说。
  可他既然在第一时间没想过回宫,而是选择给在神庙的挚友送信,让挚友到秘密基地来帮他治手……
  就要做好承受狂风骤雨的一切准备。
  塔希尔:“……”
  塔希尔倒不会对他如何“狂风骤雨”。
  听完来龙去脉,金发大祭司只不是眼睑微抬。
  他先让送完信后就停在自己肩头的鹰飞起,落到屋内角落的架子上去,而不是先关怀惨到手断的挚友。
  莲花灯也随手放置在了架上,此时再回身,被合理忽视的褐发青年正用很是倔强的眼神瞅过来。
  “塔希尔,你和我之间果然有距离了。”
  “……”
  金发大祭司没说话,但拉美西斯看出了他那眼神的含义:你又在胡言乱语什么。
  拉美西斯有点怄气,又有点懊恼。
  前一刻还因塔希尔为他着急赶来的感动和满意没坚持多久,就被王子强行推开了。
  他想着,这样子绝对不行,必须得说——
  “……!”
  猝不及防间,拉美西斯发现,如冰莲般尘埃不染的金发青年,不知何时走到了自己的面前。
  并且,心跳突然加速。
  塔希尔竟还抬起手,似乎就要伸过来,触碰到他的……
  “……”
  “…………”
  “梅杰德大人,又跑到我头顶了吗?”
  “嗯。”
  大祭司熟练地将梅杰德大人从王子的头顶取下,只有这无微不至小心翼翼的举动,还能带着些许温度。
  “梅杰德大人,今天的拉美西斯已经愚蠢得无法直视了,您还是不要靠近他比较好。”
  “……我真的要生气了啊!”


第30章
  夜幕降临之时, 窗外忽然响起了一阵带着噼啪的窸窣声,顿时吸引了坐在桌后的金发青年的注意。
  摆在面前的书页摊平, 角落被微风吹得有些卷曲,右手轻轻托着头的塔希尔本来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外界的传言并非虚假,他今日的确有些疲惫,早早地回来之后,即使坐下休息了一会儿,也还是打不起精神。
  书没能看进去。
  要写的东西也只写到一半。
  从清晨太阳升起开始, 到太阳从尼罗河西岸落下,金发的大祭司始终有些心神不定。
  具体原因,似乎并不在能够看到未来的双眼可以窥探的范围之内。
  他对着窗外涂抹成漆黑的天色渐渐出神, 直至意识模糊,又在不知什么时刻被细碎的动静惊醒……
  “……”
  “拉美西斯?”
  在精神还未完全恢复,意识也还朦胧着的情况下,塔希尔睁开双眼,便不禁脱口而出叫出了这个名字。
  也不是未卜先知,而是单纯地,在这些年内形成了条件反射的习惯。
  去年的时候, 拉美西斯得到了一只鹰。
  那只鹰最早出现在喜欢在挚友面前炫耀的王子的口中, 是作为战利品的一个存在。
  王子领着军队亲身上阵, 不仅击溃了敌人, 杀死了敌方将领,还顺带着收获了几大车战利品,这只威风凛凛的战鹰就是其中之一。
  拉美西斯早就想要一只鹰了, 故此跟父王说了一声,就将它留在了自己身边。
  不需要驯服,这只鹰生来就很通人性,一来就对王子言听计从。
  就算王子压根不让它再上战场,只是当做跑腿工具每天带着信辛辛苦苦飞来飞去,它也完全顺从指令。
  “嗯,只凭这一点,就有资格作为我的爱宠了。”
  拉美西斯很满意,因为抓它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
  当时的他兴冲冲地跑来神庙,兴冲冲地跟塔希尔大说特说,仿佛生怕说得不够仔细就引不起听众兴趣似的,将自己上战场的全过程描述得活灵活现精彩绝伦。
  说到最后,拉美西斯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够厉害的了,但偏头一看,本应该有所反应的人反而回应平淡。
  可能是因为,塔希尔做久了大祭司,身上那点属于“人”的生气越发见得稀少,能远远观望到的似乎只有神性……不对,应该是他想太多了。
  拉美西斯不相信这是塔希尔的问题,也觉得自己更不可能有问题。
  那么,问题肯定就出在“时间”和“空间”上了。
  刚得来的“爱宠”就此被委以重任,拉美西斯只要有空就会找来一张莎草纸,在上面龙飞凤舞地书写一通,之后便好好地扎成一卷,让机智的爱宠带着信飞到神庙去。
  鹰对神庙内大祭司的住处印象深刻,来来去去了无数次,就跟它的主人一样轻车熟路。
  大祭司对不分时间想来“骚扰”就会来的这对主仆持保留意见,没说不乐意,当然也没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就是了。
  拉美西斯的直觉其实没什么错。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塔希尔给人的感觉确实是越发冰冷了。
  以前还是少年的大祭司尚且只是孤高冷淡,还没高到令人不自禁心生仰望,不敢靠近的程度。
  那时间就是将这块冰石打磨得越加尖锐的冷风,也是将它雕琢得通透孤绝的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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