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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庄园系统去古代(米纸皮)


估计里头贮藏的多半是油菜花蜜,所以蜜有点稀,樊伉拿筷子沾了点尝了尝,嗯,正宗的野生蜂蜜,味道极好。
今天的晚食多了一道蜜汁鸡翅。
冷漠的无名兄对这种甜甜的食物向来十分喜爱,一盘鸡翅樊伉只略尝了块,其余的全被无名兄扫荡了。
看到无名兄这么爱吃甜味,樊伉暗自下定决心,等到以后有条件,他就多种点甜菜制糖,再弄个养蜂场,一年割个几百斤蜜自己吃也不错。
爱吃甜食的无名兄没过几天便照樊伉所说,取来几段实心树干凿空,仿照蜜蜂野外生存环境做了几个蜂桶,涂上一层新收的蜂蜜,去外头捉了只野蜂王回来,剪去翅膀,再将蜂脾移进蜂桶,在山里选了个冬暖夏凉的树洞放着。
“这样就行了?”无名看着被自己亲手放进去的蜂桶,蹙眉,“养得活么?”
“我看行。”樊伉笑道,“这里蜜源充足,现在光咱们庄子就有六千多亩的芸薹花,山里还有不少果子树,等到芸薹谢了,洋槐又开了,还有荆条花、枣花都能采蜜。我们又不多养,就只养这几桶,便是不成也没甚损失。”
“好吧。”无名接受了他的解释,“若是能养得活,明年就多做点。”
他对卖钱没兴趣,但养点蜂自己割蜜吃还是满心欢喜的。
樊伉虽然现在只是个小小少年的模样,但芯子却是个成熟的大人,虽然有点贪口腹之欲,但并不执着。
蜂桶放置好之后很快便置之脑后,一门心思扑在红薯育苗的事情上面。
胥珲是个好长者,也是个好长官,他愿意承担风险,在他的管辖之地推广红薯种植,樊伉自然不能马虎。
他去年就和胥珲约定好,今年卖红薯苗给县中农户试种,所以对此非常上心。
彼时县中大部分农户春耕已经种完,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樊伉育苗的地里。
那里正在育着的可是传说中能亩产超十石的新粮种。

系统的种薯很好,出苗率很高,而且还抗冻耐贫瘠,委实是不可多得的良种。
樊伉育了将近三十亩地沙地的苗床,因为照料得当,长势颇佳。
因为这是一种全新的粮食作物,好奇的人很多,然而真正买苗种的却并不多,更多的人只是在观望等待。
第一个上门买苗的依然是张公子彦。
对于这个自己来舞阳后时常支持他工作的张氏大公子,樊伉给出了相当优惠的价格,一亩地苗二十斤粮的价格卖了张公子五十亩地的苗。
“这是试种的契书。”负责卖红薯苗的健仆奉上用雪白的纸张写下的契书。
张氏下仆微愣:“还要签契书的?”
“那当然。”健仆昂起下巴,道,“红薯苗这么珍贵的东西自然也要细心照顾,若是不小心种死了怎么办?郎君说了,但凡是想从庄子里买红薯苗的,必须照着郎君所拟的红薯种植大全精心照顾,且保证亩产不得低于七石才行。不然我们郎君不卖。”
张氏下仆不识字,不敢轻易做主,只得转身去找一同前来的吴征商量。
吴征正旁观樊伉督促别人如何取苗剪藤,听了契书的事之后,也是一副卧槽脸地看着樊伉。
樊伉捧着碗笑道:“契书确是我拟的,主要是红薯这个物种大家还是第一次种,没有经验,我算是种过两轮,对红薯的习性和田间管理多少熟知一些,这么做也是为了大家着想,免得种法不法,费时费力最后却一无所获,倒是我的罪过了。”
吴征心里想我信了你的鬼,但面上却还要称赞樊伉一声想得周全。拿起契书扫了一眼,果然如健仆所说,心中不由大感惊奇,心想这兴平侯果真有意思,拟这个契书是怕别人买了红薯苗却不好生种,浪费他的苗吧?
张氏不缺钱财,粮食满仓,原本张公子彦对这红薯苗其实也不太看重,会第一个跑来买也是带了点讨好兴平侯的意思。以兴平侯的身份地位,别说十石粮,便是千石粮也值得交好。
照他们家公子那脾性,说不定红薯苗拉回来就会被他忘在脑后。
但如今兴平侯这契书一签,这红薯苗便是不重视也不行,一旦签下契书,便是答应了兴平侯的条件,随便糊弄可不行。
算了算了,五十亩沙地而已,张氏不缺这点沙地,也不缺这点种地的人手,索性好人做到底吧。
吴征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大手一军,利落地在契书上签下大名。
卖苗的健仆趁势送上一份纸质版的红薯种植大全。
“我们郎君说了,张公子彦是他的友人,所以这份由我们郎君亲拟的红薯种植大全便赠送给府上公子,若是换了别人,这也是得拿钱买的。”
卖红薯苗的健仆十分会说话,一番话说得张府的人昂首挺胸,只觉自家公子果然独具慧眼,在兴平侯初到舞阳的时候就第一时间和兴平侯攀上关系,就连他们这些做下奴的也与有荣焉。
吴征笑眯眯地看了一眼这个会说话的健仆一眼,接过樊伉赠送的红薯种植大全,心情微妙地拖着红薯苗回去了。
第二个上门的是舞阳的长官胥珲。
与张公子彦明显带着交好兴平侯的目的不同,胥珲则是单纯地想要支持他的工作。
自打樊伉来到舞阳后所做的那一桩桩一件件事迹,胥珲对他的印象已经完全改观,再不拿他当成一个不经事的纨绔小儿,对他有种盲目的信心。
樊家庄收红薯的时候他也在场,既然兴平侯种的时候能亩产十石,他们种的话就算产不了这么多,能产个六七石都足够了。
就是兴平侯说这个红薯不如黍稷之类的容易保存,哪怕方法得当,也只能保存几个月便会腐坏,不然倒真是天下的救命粮。
其他如姬氏姚氏等豪阀也象征性地每家买了几十亩地的苗。
这些当地豪强倒是颇给面子,然而这些关系户都买完了,那些普通的农户也就是樊伉内心期待的真正的买主却没一个上门的,巡守的人倒是抓了几批偷偷摸摸想来偷红薯藤的。
那些人偷就偷吧,还不注意,踩坏的苗比偷的还要多,让樊伉心疼死了,索性让胥珲着人去各乡亭里贴了告示,如果家贫现下一时没有现粮的,可以先赊欠,等到红薯收获后再用收获的红薯偿还苗钱。
告示一出,总算陆陆续续也有农人上门求苗,苗床里明显不属于他们庄子里的脚印也少了。
樊伉自嘲地想,这年头想做点好事都不容易。
等到育的红薯苗全种下地,地里的芸薹也熟了。
樊伉盼了整整两个季度的油菜终于可以收获了。
油菜跟麦子一样,最好是割下来的时候就将油菜籽打出来收进仓里,不然遇上雨天或是阴天,菜籽发了霉就只能扔掉浪费了。
趁着这几日天气晴朗,樊伉便组织人手收割油菜。
当初他种油菜的事曾在信中和吕泽提过,吕泽显是放在了心上,如今都已经领兵出战,驻守砀邑的将军还是照例带了人过来帮他收油菜。
樊伉真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他舅舅在外领兵打仗还要操心他种地的事,心中不由十分感动。
虽然穿过来各种坑,但其实也还是有一些比较美好的东西,比如这些一心一意为他好的亲人,比如总是以兄长自居保护他的无名兄。
虽然其中或许也掺杂了某些功利的因素,但这些人对他好的心还是真诚的。
割油菜最好是趁着一早一晚空气湿度高,油菜角果潮润不容易爆裂的时候割,要不然等到大中午油菜角果干燥了一碰就开裂,角果里的油菜籽洒在地里捡都捡不起来白白浪费掉。
哪怕只能一早一晚割,人多干起活来还是很快的,尤其在牛车充足的情况下,半个月的时间六千亩地的油菜全部收割完毕。
也是樊伉运气好,期间一直未曾下过雨。收回来的油菜籽晒上两个太阳,等到完全干透,用连盖来回捶打两遍,油菜角果裂开,里头圆溜饱满的菜籽便脱落下来。
汉中也有种油菜的,只不过大家多是当青菜种来吃,从没有像樊伉这般一直种到开花结籽的时候。
跟随过来帮樊伉收油菜的军卒中有一个老军卒,上次收麦子他也在,自觉跟樊伉比较熟了,问道:“这芸薹籽真能榨油?能吃?”
樊伉点头道:“能的。而且芸薹籽含油量还挺高。等菜籽干了榨了油,我让人给你们做几个炒菜尝尝,你们就知道了。”
那老军卒哈哈笑起来,说:“难得兴平侯相邀,只可惜这回军情紧急,可是留不得那么长时间了。”
如今驻地人手都不够,还要随时听候调遣,他们也是抽空过来的,不像前几回多留一日两日并无大碍。自然是能早一日回营地更好。
纵然如此,老军卒他们还是帮着把油菜收回来,再补种了一季小麦,连饭也不吃,便要领着人回营。
樊伉知道如今情势迫人,他们又有军务在身,并没有挽留,只是将这些时日庄子里配的刀伤药取了些来,一人分了一小瓶。
“这些是庄子里自备的刀伤药,比军中常用的应该略好些,药方我也给了舅舅一份,想必军中很快便能用上,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莫要推辞。”
老军卒愣了一下。
他们身在军中如何不知道刀伤药的重要性?
军中缺医少药,很多同僚其实并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受了伤后没有侍医治疗也没能及时用药以至感染创口热而死去。
别看郎君给的只是一瓶小小的刀伤药,有的时候就是这么一瓶刀伤药很有可能救回一条命。
至于刀伤药的效果?
能让郎君用这么精美的瓷瓶装的刀伤药效果会不好么?
这个老军卒运气好,因为他本来就擅种地,因此每回来樊家庄帮樊伉种地的时候都有他,他也算是看着樊家庄从当初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废庄子慢慢地一点一点建起来的,心情格外不一样。
他摸着怀中的瓷瓶,眯着眼睛看着庄子里人来人往的忙碌情形,半是伤感半是羡慕地感慨道:“吾今年已有五十六,年迈体衰,尚不知能活几时,若是这回有幸能活着回来,不知道到时兴平侯愿不愿意赏口饭吃?”
樊伉听得格外悲伤。
汉承秦制,不论贵贱男子二十三岁起皆要服役,直到五十六岁止。然而战事频繁,生活条件艰苦的汉朝人,尤其是平民和贱民,很少能活到五十六岁的,也就是说很多人根本活不到退役的年龄就死去。
老军卒这样的算是非常幸运的。
“天佑大汉,老天必会保佑诸位平安归来,到时再来庄子里吃酒。”樊伉抽了抽鼻子,豪气地道,“也欢迎诸位来庄子瑞安度晚年。”
“好,冲兴平侯这句话,大家伙都要努力活着回来。”老军卒冲樊伉一抱拳,转身领着众人离去。
那背影在樊伉看来格外悲壮。
希望大家都能平安归来。
樊伉在心里默默地想着。

第104章
六千亩地的油菜,共收了六千多石油菜籽,算下来一亩一石,比樊伉预想的还要好一点。
按照油菜籽的出油率,六千多石油菜籽,可以榨将近两千石菜籽油。
哪怕是以现代正常人均标准,这两千石菜籽油也可供两万人吃一年了。
丰收的喜悦稍微冲淡了因为战争带来的阴影,樊伉收拾了一下心情,将收的油菜籽拖了几百斤到油坊里榨了两桶油。
当闻到记忆里那熟悉的压榨菜籽油的香味时,饶是他也禁不住深深地吸了口气。
辛苦了这么久,以后可算是能吃上炒菜了。
炖菜和烤肉虽然也很不错,但天天吃难免有些发腻,便是无名兄的烤肉樊伉吃多了也有些不香了。
除此之外,去年集体成亲的十几对新人也有两对揣上了崽,着实令樊伉振奋不已。
人生不就是如此,有人出生有人死亡,繁衍不息。
晚上樊伉掌勺,做了一大桌的炒菜,邀请王回将军和阿沅他们几个庄子里的得力臂膀吃顿饭,算是酬谢这两年他们对自己的扶持与照顾。
王回和武阜一样,本是樊哙的家将,此次奉主母之命护送樊伉来舞阳,内心其实还有点不情愿的。
身为一个有志向的大男人,谁不想靠自己的努力上阵杀敌搏取功名?
跟着郎君来舞阳种地虽然能够吃喝不愁安稳度日,但却哪里比得上跟着主公一起上战场杀匈奴来得痛快?
若是侥幸能够杀死几个匈奴而且活着回来,也能搏个军功,总比跟着一个小儿有前途。因此来樊家庄后王回一直有种生不逢时郁郁不得志的悒郁之感。
此回听到郎君相邀,猜到应是与他商议返回长安一事,顿时整个人都鲜活起来,以往那不得志之感抛诸脑后,收拾了一番,精神抖擞地前去见郎君。
中途还遇上了目的相同的阿沅。
阿沅虽也是樊家的女奴,但因为识字,所以深得樊伉器重,且生得美貌,十分会做人,因此在庄子里地位颇高,与其他下奴待遇自是不同,便是王回也不会轻视于他。
再说阿沅精通女工,他身上的衣裳还是阿沅亲自缝的呢!
“原来是阿沅。”王回冲她一抱拳算是打招呼。
阿沅回礼:“见过王将军。”
两人一起同行,阿沅方从蚕室出来,一头雾水,遂问道:“将军可知郎君此次唤你我二人,可是为何?”
王回道:“想是为了郎君回长安的事吧,毕竟郎君来舞阳也快有两年了,主母担忧,郎君也该回去了。”
阿沅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倒是不曾想一眨眼来舞阳都两年了,时间过得真是快。”
“是啊。”王回一手按在剑柄上,神情颇有些怅然若失,“也不知道武阜那厮这几年跟着主公东征西战又杀了许多匈奴,立下多少功勋。兴许等到他再次回到长安的时候,也能封个不大不小的爵位了。”
只有他这两年在舞阳奶孩子,毫无寸进。
阿沅似是知晓他的心思,意味深长地道:“郎君所为无一不是于国于民有大利的东西,跟着郎君未必不比杀匈奴的功勋大,焉知武将军不曾在心中懊恼没有跟随郎君呢?”
王回有些不以为然。
大丈夫当建功立业,封妻荫子。贪图安逸又岂是大丈夫所为。
跟着郎君稳妥是稳妥,却也未免让人容易消磨斗志,颓废度日。
“王将军,阿沅姊姊你们来了。”乘光站在院门口瞅见他们老远就迎上来了。
阿沅变戏法一样从袖子里摸出一根束带,道:“前儿替郎君裁衣裳时,顺手做的,送你了。”
乘光接了过来,喜滋滋地说:“多谢阿沅姊姊,都说阿沅姊姊的手艺好,瞧这束带就是比旁人做的好看。”
阿沅抿嘴一笑:“就你嘴甜。”
“哪里,我可说的大实话,就是郎君也赞过阿沅姊姊的手艺。”乘光乐呵呵地道。
王回朝那束带瞅了一眼再瞅一眼,又瞅瞅阿沅,脸皮抽了抽,想起她曾经缝人皮肉的壮举,很想问问她缝衣裳和缝人皮肉的感觉有何不同了。
然而再怎么在心里想,王回也知道肯定不能问,一问以后的衣裳就没了。
几人才到门口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酒香,伴随着食物的味道,令人馋涎欲滴。
王回喉结动了动,心想跟着郎君有一点好处那是别处怎么也比不上的。
郎君极善烹制美食,寻常的食物到了郎君手里,总能烹得特别浓香可口,别有一番滋味。
就是不知郎君今日烹制的什么佳肴招待他们。
这么一想,内心居然隐隐有几分期待起来。
阿沅也不动声色地深吸了一口气,笑道:“不知郎君又在烹甚美食,今日可是又有口福了。”
王回已经迫不及待地抬脚入内,发现郎君和无名公子就在院中。
院子里摆了一个高高的炉子,炉子上方架着一块大铁板,郎君站在板凳上正在那板板上烹制着什么,那香味便是自那铁板上传来的。
没错,樊伉今日招待他们的便是铁板烧!
自从有了菜籽油,樊伉便由脱缰的野马一般,彻底地放飞自我,不肯委屈自己,恨不得把前世自己吃过的美食全都做一遍,好让身边的人也尝尝,让他们也体会到华夏五千年文明的美食文化。
无名端着一个碟子,里面堆满了蘑菇豆腐肉片还有好些他不曾见过的食物。吃到什么喜欢的,便示意樊伉多做点;遇到不爱吃的便皱一皱眉头,哼哼两声,表示不爱吃。
“阿沅和王将军来了,请坐请坐,马上就可以吃了。”
樊伉熟练地将菜装盘,乘光非常有眼色地过来,将食盘端上桌。
阿沅笑眯眯地看着樊伉:“郎君今日做的什么?如此别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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