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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崽的豪门后爸(菁芸)


尼蒙难得地没有多话,依旧垂着头沉默着。
沈如珩倒也不催,耐心地坐在他身边。
半晌,尼蒙才抬起头来,轻轻舒了一口气,眼中掠过一丝失落:“我跟你说过没,北国的现任君主,实际上是我哥哥,亲哥哥。”
“没有,但你确实说过,北王是你的至亲。”沈如珩拿一只手支着下颌,配合地回答。
“嗯,其实在北王的子孙里,我和哥哥一开始并不受重视,甚至于说,根本就没有即位为王的可能。”
那个时候的尼蒙兄弟,只是皇室的一个小旁支,在风雨飘摇的皇室斗争中,只求保命,根本没有登上大宝的可能。
而三十年前,发生了一件大事。
家中的一个皇叔发动了兵变,攻打凛冰城的前一天,皇叔带着一群精锐乔装改扮,匆匆从凛冰城附近的山野路过,而恰恰好,尼蒙的哥哥吉尔丹正带着自己的傻弟弟去往城外的一片荒地。
据说那里是他们的领地,每年都应该给他们进贡粮食和金银。
但兄弟俩自从父母过世后,连肚子都不大填得饱,金银就更不用说,几乎都没见过。
兄弟俩到达地头的时候,田间的荒草长得比他俩还高,一个人都没有。
吉尔丹找了半天,终于在这片荒田中刨出了一个小番薯,分了半个给弟弟。
此时,那位皇叔带着部队从两人身后路过,虽然蒙着脸,却依然被贪吃的尼蒙认了出来。
“哥哥,皇叔怎么蒙着脸啊?他们是不是去抢吃的?”小尼蒙捧着半个番薯,用他的米粒牙啃了半天,才啃下来一个小角,却嚼得极为香甜。
吉尔丹拍了拍他的傻弟弟:“皇叔才不缺吃的,他想要的是皇位。但我听说这位皇叔其实是个私生子,若是让他得到了皇位,怕是不会有我们这些人的好日子过,到时候我们连现在的这片荒地都会失去。”
“那怎么办?”年仅两岁的尼蒙吸了吸鼻涕,嘴边都是番薯的碎渣,“我们以后是不是就没有这么好吃的番薯了?”
吉尔丹叹了口气,把自己手里的半个番薯也给了尼蒙,然后用背带将弟弟背在背上,开始奔跑。
尼蒙的母亲是凛冰城最有权势的外戚一族,虽然是旁支,小时候还是见过那些高门大户的。
吉尔丹一夜奔袭上百公里,终于在黎明前赶到了那位掌握大权的外婆面前。
结果可想而知,外婆提前布置了兵力埋伏凛冰城,对作乱的皇叔来了个瓮中捉鳖,但也顺带清理了皇室,直接把那一代的北王拉下了王位。
外婆无意当权,却非常欣赏来报信的自家小孩,给了他们一个选择——兄弟俩随便哪一个,成为日后北地的王。
那天晚上,吉尔丹把弟弟叫到了宫殿门口,把金碧辉煌的宫殿指给他看:“你以后,要不要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房子里有好吃的吗?”尼蒙吸着大拇指,口齿不清地问。
“有,但是并不是那么容易吃到。”吉尔丹叹了口气,“弟弟,你还是走吧,去丰源城,去南方,吃尽天下的美食,做一个自由的人。”
吉尔丹连夜送走了尼蒙,然后回到外婆家,成为北地的王。
“小时候我也曾想过,哥哥当年是不是真的背叛了我,把年幼无知的我送走,自己去做北国最高的那个宝座,”尼蒙靠在巨谷羊的蜷曲的绒毛中,幽幽一叹,“但后来我才知道,外婆指定了一位舅舅作为摄政王,扶持到哥哥成年,但那位摄政王却根本不愿意放手,哥哥成年的那一天,便成为了外戚的傀儡,深宫的摆设。”
“从那个时候起,我便开始赚钱养军队,暗中资助哥哥,为他组建帝国以外的力量,他也一直在努力,以各种名义削弱外戚的那些贵族们,恢复自己的自由和权力。”
“那你这次……”沈如珩小心翼翼地提起话题。
“这一次,是哥哥说,他新招了一些军士,素质不错,可培养成为优秀的骑兵。所以我借了杰兰特队长和他的部属去往绿林县,希望按照他们之前的受训内容,为哥哥的军官做一些培训。同时也想把你们的计划和哥哥商量一下,夺回我们应得的一切。”
尼蒙抬起头,眼中射出深刻的痛苦:“如珩,我从未想过去和哥哥争什么,这么多年来,所谓的复国,实际上也是为了哥哥而夺权,这次和胖猫联合起来……同样如此。我北上绿林县的事只有哥哥知道,为什么会有人那么精准地拦截到我?”
沈如珩叹了口气,深深地看了尼蒙一眼。
你其实心里很清楚不是吗?不然,怎么会露出如此绝望的表情?

第125章 来到凛冰城了!
剩下的旅途在沉默中度过, 直到霄霄的叫声传来:“爸爸,我看见冰冰城了!”
不多会儿,沈如珩操纵着巨谷羊登上了距离凛冰城最近的山峰, 前方的冰原一览无余。
高大的城池就矗立在冰原的尽头,背后,便是巍峨的凛冰高瀑。
或许早年间这里是有水的, 瀑布之水将雪山面向冰原的这一面磨成了光滑的石壁, 大量的水从高处落下,汇入深潭, 在人类的开凿和引导下, 变成了两条护城河,如母亲的双臂,将凛冰城拥入怀抱之中。
如今瀑布之水早已被冻成了冰墙,在阳光下反射着冷峻的光, 默默守护在这座巍峨的城池之后。
而那两条护城河,则干脆挖得更深更长, 河底布满尖刺,血腥遍地, 白骨累累。
巨大的吊桥由二百根圆木捆绑而成, 连通了凛冰城与城外的冰原。
巨谷羊来到吊桥边的时候,沈如珩和云黎已经穿上了黑色的巫师袍, 尼蒙则穿上了一套秦阿宝手下的军装。
“那我怎么办?”霄霄仰着头,抱住了沈如珩的腿,“爸爸我也想要神气的样子!”
他拉着沈如珩的袍子:“霄霄不要被蒙在袍子里。”
面对小崽的要求, 沈如珩偏头想了想:“霄霄现在可以自己控制变形了是吗?”
“对呀~”霄霄点头, “霄霄可以变成小火龙,也可以随时变回来哦~”
“那霄霄, 想不想以小火龙的身份进城?这个够不够神气?”
“诶,可以吗?”小崽一下子来了兴趣。
他轻轻地摆了摆头。
暖暖的红光自小崽的头顶散发出来,霄霄的发色开始变红。
火红的小卷毛里,一对尖尖的犄角若隐若现,接下来是澄净透亮的红眸,小小的翅膀和厚实的龙尾。
“呀,霄霄长大了一点呢!”沈如珩摸摸小火龙的头顶,“好像比上次在凯利铎峡谷里要大了一圈。”
他有点为难地看着这只小火龙:“爸爸好像不太好抱你了。”
云黎走了过来,伸手在霄霄脑门上拍了拍。
一道白光洒下,小火龙瞬间开始缩水,不一会儿,就变得只有鹦鹉般大小。
云黎拎起小火龙,放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哇~父亲好高啊!”霄霄感叹着,“这样可以看好远呢!”
“行了,”沈如珩转身,在袍子下轻轻拉住了云黎的手,“我们进城吧!”
他向前迈出一步,却因为手臂上的拉力而停下,回头去看。
云黎站在他身后,肩上停着一只好奇的小火龙,眼里却带着笑。
“笑什么笑,快走!”沈如珩没好气地拉了他一把,却被他攥紧了手指。
男人迈步赶了上来,在他耳边说:“刚才一路上你都不理我,我还以为你丢下我不管了。”
“没看见我这么忙?”沈如珩瞪了他一眼,拉着他的手却没有放开,“你不是我……那什么吗,丢了谁还能丢了你啊!”
“什么?你说什么?”云黎一把拉住了他,“我是什么?刚才没听清。”
沈如珩早已红了脸,一甩胳膊抽回了自己的手:“你是笨蛋!走开,我要进城了。”
“对对对,我就是笨蛋!”云黎的眉眼里都带着笑,再次上前拉住了他的手,“好老婆,你可别把你的笨蛋老公给弄丢了。”
两人拉拉扯扯地上了吊桥,一直到了守桥的卫兵面前,才摆出严肃的样子来。
“干嘛的?戒严时期,进城需要特别手续,不然就别来了。”卫兵呼喝起来。
“不用不用,我叫秦阿宝,是奉了大王的命令出门办事的,现在回来复命。”秦阿宝点头哈腰地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纸,递到卫兵面前。
卫兵看了眼羊皮纸,又抬头打量着这支奇特的小队。
羊皮纸上的手续是真的,说明了秦阿宝出城寻找有用的人才,而他身后的两位巫族虽然戴着兜帽,但都目光深邃表情严肃,其中一个的肩头,居然还蹲着一头小火龙。
这年头,能拥有一头火龙做宠物,那就是不得了的人物。
卫兵赶忙把羊皮纸还给了尼蒙:“你们人可以进去,那头羊不行,巨谷羊有安全隐患,不能进城!”
“不用不用,”秦阿宝接过羊皮纸小心放好,“羊我们不带进去,您随意处置就好。”
“随意处置?”卫兵挑眉看了他一眼,“那我们可要宰了吃掉了?”
“没事没事,巨谷羊挺好吃,烧烤熬汤都是一绝。”秦阿宝自然是顺着说。
“你倒是还挺有孝心,”卫兵十分满意,挥了挥手,“进去吧,赶紧去复命,我听说今天王的心情不太好,已经砍了好几个人脑袋了。”
一行人赶忙迈开脚步。
“诶等等!”卫兵突然叫道,“这个是谁?”
他手中长,枪一横,将尼蒙拦了下来:“头盔取下来我看看!”
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回头去看尼蒙。
“这就是我一个手下,之前出城的时候,您还见过呢!”秦阿宝有点慌了。
“就是觉得眼熟所以要看看,”卫兵完全不为所动,“头盔,取下来!”
尼蒙缓缓抬手,取下了自己的头盔。
一头乱糟糟的长发露了出来,头盔下,是一张浮肿的中年妇女的脸。
“啧啧啧,我说呢这么大个肚子,原来是藏了个女人,几个月了?”
秦阿宝这会儿倒是反应神速,露出一脸扭捏:“不好意思,这是……是我老婆,你看她这不是马上要生了有点害怕,非要跟着我来。”
他转向尼蒙:“我说这里管的严不能造次吧,凛冰城不是你们乡下,真的不能让军人以外的人进城。你还跟我闹,现在知道厉害了?”
尼蒙做出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怯怯地想要转身又不敢离开。
“好了好了,我也就是好奇看一下,”卫兵挥了挥手中的长枪,“既然是嫂子那就算是军属,不是什么普通居民。你别对嫂子那么凶,我们凛冰城又不是什么魔窟兽穴,别把肚子里的孩子吓到了,走吧走吧!”
“谢谢谢谢,下次我出城,再给您带好吃的!”秦阿宝连连鞠躬,伸手揽住尼蒙,“走了走了,头盔戴上,别再吓到别人!”
几人沿着街道走了一段,终于拐进了一条小路。
霄霄趴在云黎肩膀上,好奇地盯着尼蒙一直看一直看,终于忍不住问道:“大肚子伯伯,你变成姨姨了吗?”
“没有,我只是乔装了一下。”尼蒙掀开头盔,拿出一条毛巾在脸上抹了抹,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小奶龙终于放了心:“芜湖~我还以为尼尼伯伯不见了呢。”
接着他转头看了看四周:“这里真冷啊,是不是大家都被冻僵了?霄霄看他们都不笑的。”
众人这才静下心来观察四周。
云黎皱起了眉。
“这里的居民,似乎……都有点不对劲。”
“嗯,目光呆滞、没有活力,难道是人偶?”
这一下,把秦阿宝看的毛骨悚然:“不会吧,我前段时间来的时候他们还好好的,怎么这就变了?”
他说话的时候表情丰富,手臂也不自觉地挥动着,正好打在一个路过的人身上,发出“啪”的一响。
“啊,对不起对不起!”他条件反射地道歉,对方却根本无动于衷,连被打歪了帽子也没伸手扶一下,就那么直直地继续向前走去。
云黎看了沈如珩一眼,两人虽然没有说话,但眼神表达出一致的想法。
沈如珩微一点头,云黎已经大步向那人走去,拉着他的胳膊,直接把他重新抓了回来。
“凛冰城发生了什么事?”他扭着那人的胳膊问。
可那位居民却依然面无表情,连眼神都没给他们一个,兀自看着自己目的地的方向,甚至于还在原地迈动着双腿,执着地向着自己的目的地“前进”。
“这是被控制了?”沈如珩翻开那人的眼皮看了看,又从巫女的小包里拿出一包青色的粉末。
“若是被人控制,灵魂必然被压制,巫族里有特别的灵药,洒在人身上,便可引诱他的灵魂醒来,去争夺控制权,所以又叫清醒药。”
他刚要将那个小包打开,云黎已经上前一步,拿过了那包药粉。
“如珩,站到上风头去。”他低声吩咐着。
沈如珩微微一愣,目光投向云黎手中的小包。
他蓦地笑了:“你在害怕什么?”
云黎看着他的目光却清正:“我并没有怀疑你是鸠占鹊巢者,但无可否认的,这种药粉会增强身体中另一个灵魂的力量。”
他拿过药包,把沈如珩轻轻推到另一边站好:“因为是你,我绝不会冒险。”
他拿着药包走到那人面前,用手指轻轻蘸了一点药粉,抹在那人的额心和鼻下。
那人发出一阵剧烈的颤抖,却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怎么回事?难道他天生就是这模样?”尼蒙皱眉走了过去,从袍子里掏出一只小小的甲壳虫,放在了那人的肩头。
甲壳虫茫然地绕着他的肩膀爬了一圈,突然发出细微的叫声。
叫声如同歌唱,有着一种特殊的旋律。
但那旋律却怪模怪样,活像是一个不会唱歌的人,把好几支歌都记混了,唱得七零八落。
“怎么可能?”尼蒙吃惊地叫了出来,“这种虫子,能感知人的灵魂,并唱出他的灵魂之歌。”
他头皮发麻地看着那个茫然的居民:“方才昆虫的歌唱,至少混杂了五段不同的旋律,也就是说……”
“这个人的身上,竟然有至少五个人的灵魂碎片!”

沈如珩立刻反应了过来。
他一把抓下那人身上的灵魂探知虫丢给尼蒙, 又从身上掏出一块布巾,三下两下擦去那人脸上的药粉痕迹,拉着众人迅速隐蔽在附近的民居之间。
“快, 那儿有一个!带过来带过来!”有声音在巷口响起,一个卫兵跑了过来,拉过那人的胳膊, “走走走, 就不能少给我们添点乱?”
居民顺从地被带走,沈如珩几个从隐蔽之处出来, 有些面面相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走, 跟上去。”沈如珩轻声下令。
“我们不去复命了吗?”秦阿宝一边跟着跑,一边问。
“老……老大,别去……”他带来的一个手下带起了哭腔,“刚才那个人, 你没认出来吗?是在我们之前被招安的涉县土匪啊!”
“有这回事?”秦阿宝表情困惑,“你确定?”
“我当然确定!”那人见云黎和沈如珩疑惑看来, 忙解释着,“我在老大的队伍里, 是做对外联络工作的, 所以丰源城周边的土匪,我多多少少都认识。”
“那个人, 我曾在涉县的匪帮中见过一次,而上一次我们被招安的时候,他就在我们前面进的王宫, 我记得清清楚楚。”
沈如珩思忖半晌:“这一路你再仔细看看, 看能再找到熟人么?”
士兵们抓着那些失魂落魄的居民,本就走得不快, 几人倒也不怕跟丢,秦阿宝和他的两个手下一边跟随,一边观察起凛冰城的路人来。
天气寒冷,大部分人都戴着兜帽,面容模糊不清,可一番辨认下来,三个土匪集体出了一身冷汗。
“太……太可怕了,”这次轮到秦阿宝颤抖了,“这,这城里走来走去的,都不是原本的居民,全都是各地招安的土匪……不仅有涉县的,还有落叶城、杉树县、迪物县……”
他的双眼里满是恐惧:“我记得那天领任务的时候,这些人的首领都排在我们前面。排队的时候,还差点打起来……阿赖……”
他看向自己的通讯官:“你说咱们这次回来,会不会……会不会也变成这样?”
“不,不知道。”通讯官也结巴起来了,满脸的恐惧。
“先别急,他们好像到了,看看再说。”沈如珩停下脚步,低声吩咐着。
前方似乎是座石屋,两个士兵已经停下了脚步,一个士兵抓住一个精神错乱的土匪,把他塞进了石屋黑漆漆的门洞之中。
石屋中并未传来任何声音,几分钟后,那个土匪走出小屋,目光变得清醒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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