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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Philoso)


男孩握紧手里的糖,一言不发,毫无回应。
布莱恩也不介意,把沾血的外衣脱了下来,裹着撬棍往另外的垃圾桶里一扔,向他摆摆手便转过身,离开曲折阴暗的小巷,往十几米外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正道走远了。

布莱恩转头就把这件小插曲抛在了脑后。
他深知要让别人不在意、首先得自己不在意的道理,出了小巷后像个没事人似的找到詹姆斯·邦德的车,也不说自己上了趟厕所之后外套跑哪去了,很快就全情投入进接下来的旅游计划里。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
布莱恩去了不少芝加哥的知名景点,又去吃了一家米其林餐厅,还去参观了赌场和靶场。靶场没什么好说的,按照规定需要伊利诺伊州的持枪证才能租枪,布莱恩只是好奇想进去看看正规靶场长什么样子,结果柯本随手就从包里掏出一张能在系统里查到的合法FOID(火器持有者身份证)卡,淡定地展示给靶场的工作人员看。
“带兄弟的孩子过来玩。”
他指了指布莱恩说道。
工作人员看着还不到他胸口布莱恩一乐:“第一次玩枪啊?好玩的话常来,欢迎你们办张年卡。”
脑袋转来转去看什么都很新鲜的布莱恩:“……”
谁说是第一次!他这不是觉得‘民间’的靶场和MI6训练室有区别吗!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必须有成人监护才能射击。靶场管理员本来打算帮忙指点,邦德礼貌地婉言谢绝,管理员确定他有经验后也没坚持,大致讲了讲安全守则后便离开了。
给手槍上子弹的时候,邦德靠着墙对布莱恩说:“靶场的规定是未成年一次只能填一枚子弹。”
布莱恩摘下耳机睁大眼睛,有些不敢相信:“一枚?”
邦德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嘴角微微上翘。布莱恩吸了口气,把耳机重新戴好,举起靶场提供的手槍,对准不远处的纸靶。
‘啪’。
子弹端正击中目标。
布莱恩现在打固定靶已经稳了不行了,何况是在毫无干扰的室内环境。他又给手槍装了一枚子弹,再次开枪。
‘啪’。
依旧命中了原来的位置。
重复几次之后,他很快感到一阵索然无味,邦德看出他无聊,说道:“去吃点东西?附近正好有一家米其林餐厅。”
布莱恩立刻举双手同意。他把手槍还给靶场,玩了还不到半小时就离开了,而之前问他是不是第一次玩枪的工作人员再次看到他时满脸怨念:
他在监控里面都看到了!这又是哪里的神仙小孩出来体验生活?
靶场没意思,赌场就更没意思了——因为正厅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布莱恩只能去自助餐厅和酒店等地方闲逛,邦德倒是去小玩了一把,赚回来了这三天旅游的花销。
听说邦德在赌桌上大杀四方,布莱恩更加抑郁:《007大战皇家赌场(小赌怡情青春版)》走进现实,他却没能看到现场!
三天后,怀着遗憾的心情,布莱恩坐飞机回到了伦敦。
明明没在伦敦住多久,他却久违地有种回家的感觉。仔细一想也是,穿越后开局死爹妈,再就是苟在恐怖分子堆里的一年,相比之下伦敦简直是块风水宝地,连常年为人诟病的气候问题在布莱恩看来都不算什么了。
更让他产生归属感的是,邦德居然一声不吭地在伦敦郊外购置了房产!
得知这个消息时,布莱恩正坐在酒店房间里,焦虑地等待着MI6对他在霍金斯镇的行动给出评价。
其实他在军情六处的总部早就已经小有名气了,大家都是人,都有八卦的心,以前他还没去霍金斯镇的时候就总有人找借口离开办公室,然后偷偷在上班时间跑去围观这个很有可能会成为他们同事的小朋友。
后来布莱恩在霍金斯镇堪称一战成名。
要知道带嘤人最喜欢听的就是法国笑话,其次是美国笑话,霍金斯镇倒大霉的群体里又包含CIA这个军情六处的同行,布莱恩最近一段时间里,顿时成为了一群在外人看来总是板着脸装酷的黑西装们口中的风云人物,也顺理成章地被大部分人归纳为‘自己人’。
甚至有传言说某位军情六处的高官特别欣赏布莱恩,曾经和M女士放话,就算布莱恩这次‘面试’没过都可以去他们部门实习……说得太夸张了以至于不像真的。
但不管怎么说,布莱恩实际根本不需要担心,他纯粹是犯了考试放榜前期综合征,并且提前进入打工人心态,脑补起了职场战争。
过了几天,在一个阴雨连绵的上午,布莱恩照例完成日常学习和训练,百无聊赖地蹲在酒店里长蘑菇,电视机旁固定电话忽然响了。
在这个手机还不普及的年代,会拨打酒店座机的人除了前台,偶尔也会是要转达一些不重要事情的军情六处同事,邦德出门了,布莱恩没多想,走过去拾起话筒。对面传来一位上了年纪的女性的声音:
“詹姆斯·邦德?你要买的东西手续已经办妥了,待会过来拿一下合同,我还有点别的事要对你说。”
布莱恩谨慎地回答:“詹姆斯不在,需要我等他回来之后向他转达吗?”
电话那头一阵静默。
然后女人慢条斯理地说:“布莱恩·纽曼?原来是你接的电话。”
“对不起,女士。”布莱恩乖巧老实地说,“我以为是来通知我结果的。”
“哦,那个你不用担心。”女人的语气意外地听上去还挺宽和,“可以等你和邦德搬完家再说这些。”
布莱恩没想到自己又听到了新的动词:“搬家?不好意思,搬什么家?”
“嗯?邦德没跟你说?他拿自己的功勋和工资换了一栋郊区别墅三十年的使用权。”
布莱恩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惊得从床上跳起来,发出一句无意义的感慨声,电话对面的女士似乎有些不满:“啧,这人是怎么当父亲的。他做决定前难道没有提前与你商量?”
布莱恩条件反射地维护了一句邦德:“是我没问。”
女人轻笑一声,没说什么:“那么纽曼先生,等邦德特工回来以后,你负责向他转达我说的话,并且令他来见我。还有别的问题吗?”
“没有,女士。”
等布莱恩挂掉电话,再稍微一琢磨便明白过来——他这是和MI6的大老板对上话了!
不过感觉M女士对他还挺有好感的?
想想也正常,布莱恩两辈子最擅长的就是讨长辈欢心。
半小时以后,裹着大衣打着黑雨伞的邦德从外面回来,布莱恩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是:
“M女士刚才给我打电话了。”
邦德放下伞,惊异地看着他,布莱恩忍不住促狭地笑起来:“她说你买了房子,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要受她误导,我从没听说哪个当父亲的买东西还要提前向孩子汇报。”邦德面不改色,“但房子我确实买了,你要去看看吗?在郊区,很远。我先去见M女士,如果等我回来以后出发,我们今晚就直接睡在那边。”
布莱恩对此毫无异议。
于是当天下午,他们驱车往城市西北方向前进,一直到了快要靠近牛津的时候,邦德才一打方向盘拐进小路,此时道路两侧全是一望无际长满低矮灌木丛的原野,再往远处则是郁郁葱葱的森林,然后又走二十分钟左右,两人抵达了一个被花园和自然保护区包围的三层别墅前。
布莱恩:“……?!”
他一直以为他已经见过世面、不会因为金钱而动摇了,结果当金钱购买的结果摆在他面前时,他还是发出了‘我是谁?我在哪?’的声音。
先不说那别墅周围精心布置的美丽花园,也不说它后面的一大片水波荡漾的人工湖……布莱恩发现这里居然有一片私人马场!
而且马场里面还养了一匹小马,这会正在马厩里吃草。
谁能拒绝活的小马呢?反正布莱恩是一下就魂不守舍了,瞬间展望到自己以后纵马奔驰的英姿。
《重生之我在伦敦做牛仔》
做特工也许没必要会骑马,但是万一呢?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突发事件?
布莱恩单方面宣布这项酷炫的技能他必须学会!
邦德把车停进车库再出来,就看见布莱恩隔着栅栏满脸渴望地注视着马场,身上长久以来堆积的焦虑和疲态一扫而光。这让邦德不由得想到:
就算布莱恩看上去再怎么不像普通小孩子,他也确确实实只有十二岁而已。
而他詹姆斯·邦德十二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被尘封在记忆深处的往事忽然扑面而来。邦德一瞬间错觉自己嗅到了故纸堆的气息,其中还夹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隐痛。
他这时才恍然意识到,布莱恩十一岁时失去了亲生父母。
而他的父母在他十一岁时去攀登雪山,不幸双双遇难。
原来两人之间竟有这样的相似之处?
邦德出神地注视了布莱恩一会,半晌在某种奇怪冲动的驱使下走上前拉开马厩的门,说道:“你想骑马?可以来试试。”
布莱恩怦然心动,又有点退缩:“我从来没有骑过。”
“没事,你坐稳,我在前面拉住缰绳慢慢走,不会有事。”
邦德雷厉风行地把布莱恩推上马背,布莱恩双手紧紧抓着马鞍上的铁环,腿脚碰不到马镫,都不知道该往哪放。但小马果然如邦德所说走得极稳,温热的马背在布莱恩身下规律地涌动着,给人一种充满生命力的感觉。
过了一会,布莱恩总算习惯了变高的视角,握着铁环的手也逐渐放松下来。
时刻观察着他情况的邦德便在这时慢慢说道:“我曾经也住在苏格兰郊区的一个和这差不多大的房子里,不过它很老、很旧,周围全都是荒地,倒是有个还算特殊的名字,叫做‘天幕’。”
布莱恩穿越前没看过2012年的电影《007:大破天幕杀机》,是以对邦德提到的地点一无所知。他只是不解地问:“为什么你要住在旧房子里?”
“因为那是邦德家族的祖宅,还因为我父母并没有钱去买个新的。”
布莱恩这辈子都没想过会从邦德嘴里听到‘钱不够’这个词,他茫然地重复说:“没钱?”
牵着缰绳走在前面的詹姆斯·邦德挑起眉毛,回头问:“你不会以为我出生在特别富裕的上等人家庭?”
马背上的布莱恩看上去更茫然了,却没敢说出自己对007的刻板印象。
邦德笑了,他的蓝眼睛这会比人工湖的湖面更要迷人,说出来的话却一点也不贴心:“你的观察技能需要重修。唔,我差点忘了你没有学过这方面的内容,那接下来的一年你就不要到处乱走了,先在家里把该上的课补了再说。”
布莱恩:“……”

学肯定是要上的。
哪怕布莱恩上辈子已经读了快二十年的书,但专业不对口,穿越后还是要从零开始。
邦德问过他究竟是要按部就班地去学校,还是找家教来教。布莱恩理所当然毫不犹豫地选了后者——开玩笑!没有人会拒绝家里蹲!特别是在你家还大得可以跑马的情况下。
邦德则对布莱恩在这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自由。
“我们甚至都不一定非得总是待在英国,你对经常更换教学地点这件事怎么看?”
谈到布莱恩未来的学习计划,邦德沉思着问。
布莱恩没什么意见,不过他还是问道:“为什么要换?”
“我不知道。”邦德一时语塞。
伦敦郊区的庄园里有个地下酒窖,里面收藏了不少好酒。詹姆斯·邦德坐在沙发上,给自己倒了一杯白葡萄酒,边摇晃着玻璃杯边沉吟说:“可能因为我以前是这么过来的?”
布莱恩用眼神催促他说下去。
邦德犹豫了一下,轻轻抿了口杯中浅色的酒液,目光定在虚空一角陷入回忆中,过了几息之后才继续:“……我十一岁以前在瑞士和德国上过学。我母亲是瑞士人,而父亲在一家英国公司的德国分部做高级客户经理,我时常跟着他们在两个国家之间串门,在我印象中,这两个地方的教学水平都很好,学校生活也还算令人愉快。
“中学时,我转回到了英国。”
他似乎完全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等布莱恩反应过来就冷静地说:“我父母在我十一岁时遇难了,他们死后,有段时间我和我的姑姑住在一起。她将我送进了伊顿公学——”
布莱恩:“伊顿公学?”
“啊,对,就是那个著名的贵族男校。”
邦德短促地笑了一下,“但我家里其实没那么富裕,而且我也不喜欢那的风气……总之一年后我就被开除了。后来我上过私教,在苏格兰的另一所寄宿中学读了一段时间,还作为交换生去过日内瓦。然后在假期的时候,我会跟着我的养父去奥地利学习登山和滑雪。直到上大学,我的学习地点才彻底固定下来——大概是由于不列颠尼亚皇家海军学院没有舍得开除我的缘故。”
布莱恩不确定自己该不该问,可他实在太好奇了:“你在伊顿公学做了什么?”
邦德沉默。
布莱恩充满鼓励地看着他。
邦德依然沉默。
布莱恩还想努努力再问一遍,但邦德捂着额头说:
“在你成年以前,我是不会告诉你的。总而言之,我去很多地方读过书,所以你也不一定要将自己固定在英国。不过这只是我提供给你的额外选项,具体还要你来做决定。”
没有人能从詹姆斯·邦德嘴里撬出他不想说的内容,布莱恩只好遗憾放弃。
他想了想,回答说:“我还是打算先在英国把一些基础打牢再说。也许等你有假期了,我们可以去你学习过的地方转转?”
邦德放下酒杯,很优雅地一颔首,于是事情暂时就这么定下来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布莱恩的日常生活骤然变得异常规律且充实。
邦德有自己的事要忙,并不总是呆在家里,但哪怕他离开了,这栋小庄园里也不只有布莱恩一个人。
柯本偶尔会过来巡看一圈,颇有种替农场主视察家里白菜长得如何的监工作风,不过他依旧保持着遇事不决先鼓励教育的方针,每次看到布莱恩都会真情实意地给出夸奖,用词还从不重样。
然而很难说艾什·柯本这种‘哪里需要往哪里搬’的文职与邦德那样的外勤,究竟哪个更忙碌。柯本通常只会在庄园里坐上一到两个小时,听听布莱恩讲述近期发生的事、或者遇到的困难,然后连饭都来不及吃就赶回伦敦,一副生命经不起浪费的样子。
布莱恩总觉得柯本的发际线愈发稀疏,正在向大英政府官员的平均水平靠拢。
至于照看他日常生活这项任务,邦德没有特地雇人,而是交给了周围的农户。庄园附近全都是农场,有时布莱恩起得早,能听到远方隐约传来羊叫,或看到人工湖对面有人和机械在来来往往地忙碌。
这种热火朝天生机勃勃的画面很能焕发出一天的活力,特别是早上没有起雾的时候,阳光会在人工湖的湖面洒下大片璀璨的金黄,仿佛星辰沉入水中,在风吹过时如鱼鳞般闪烁。人工湖两侧是绵延无尽的草场,黄绿相间的植被中间浸透着昨夜的露水,像被打湿了的犬类的脊背。
此刻只要深吸一口气,就能感觉到水汽钻进了肺里,又化成白雾缓缓吐出,连空气的味道都有种远离城市后的陌生感。
布莱恩很喜欢趁着太阳没有完全升起时,在人工湖旁边锻炼身体。
他会游泳,是以一点也不怕水。邦德之前在家时,往人工湖里添了一艘小型快艇,有一次两人坐船来到湖水中央,布莱恩突发奇想脱掉上衣只穿着短裤跳下甲板,在冰冷的湖水中绕船游了两圈,接着趴在静止漂浮的船体旁边邀请邦德下水。
年长者那天穿着一身很骚气的花衬衣和浅色长裤,对自己的形象非常满意,因此并不理会布莱恩的怂恿。
原本布莱恩很少做这种事……他通常习惯于向人展示出内敛的一面,而邦德骨子里更有野性、也更会玩。但当他俩凑到一起时情况就变了,布莱恩总是下意识地去模仿邦德,后者却逐渐有了当爹的自觉,在布莱恩面前表现得愈发矜持。
不过后来邦德还是气急败坏地跳进了湖里,因为布莱恩扬起一捧水打湿了他的上衣,还因为布莱恩声称自己游泳速度比邦德快,结果是两人比赛从人工湖中心游回岸边,而后又为‘谁去把落在湖里的快艇开回来’争论了一下午。
若是邦德不在家,布莱恩就很少接触湖水了,只固定每天清晨在岸边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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