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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Philoso)


一月时间转瞬即逝。
夏天走到尾声时,军情六处位于伦敦的总部还发生了一件和布莱恩没什么关系的事:有武装分子发射一枚□□,命中了八楼的地板。
全世界人都知道MI6总部在哪。
袭击到来时,布莱恩正在训练室里给自己的训练用枪填子弹。他现在的命中率显著提高了,就是还没有形成肌肉记忆,邦德从来不夸奖他,导致布莱恩也不知道他的进度算是什么水平。
不过一直负责他文化课的艾什·柯本说过布莱恩是他见过最聪明的小孩——考虑到柯本压根没见过几个未成年,布莱恩对他的称赞持保留态度。
武装分子的□□在八楼爆开,布莱恩逮着个路人问道:
“有人受伤吗?”
最近大楼的工作人员基本都认识他了,一位黑人女士回答:
“没有。这里安保措施非常到位,连地板都没坏,你不用担心。”
布莱恩觉得这是个Flag。
他后来听说袭击者是一群爱尔兰军队组织的小派别,大概是觉得他们总部大楼太显著了,决定给正在工作的英格兰特工们增添点刺激……刺激是真的刺激,布莱恩听到警报声时还以为世界要毁灭了,让他对未来可能要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的自己的心脑血管产生了忧虑之情。不过幸好国家之间的纷争还轮不到布莱恩操心,他很快就有自己的“工作”要忙了——
“出任务?”邦德的话令布莱恩一阵惊诧,“我现在能行吗?”
“你可以把它当做一场考核。”邦德回答,“会有人保护你的安全,顺带观察你的表现,运气足够好的话,圣诞节之后我们就不用非得待在伦敦了。”
他说得很明白,这是场面试,布莱恩点点头,有些紧张起来:
“我需要做什么?”

结果入职考核的内容在布莱恩动身之前居然还要保密。
布莱恩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和干什么。住在伦敦的最后一个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跑去酒店套房的影音室重温他已经看过八百遍的MI6内部教学视频,还顺便点了个酒店自助餐厅的夜宵。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跟着邦德在五星酒店住了一个月以后,布莱恩对导师不把钱当钱看这件事已经淡然了。有一次他随口对邦德说,军情六处总部大楼的食堂应该犯了反人类罪,就连文化课老师艾什·柯本都承认,他们的伙食不如俄罗斯联邦安全局——人家前身克格勃的食堂甚至摇身一变成了莫斯科网红餐厅。
邦德听完,第二天塞给布莱恩一张银行卡:“不想吃食堂就出去吃。”
布莱恩:“?”
他想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身体却很诚实地将零花钱接过来:“谢谢。这张卡的刷卡上限是多少?”
邦德奇怪地问:“上限是什么?你难道能给MI6吃破产?”
“……”
布莱恩深深折服了。
按照邦德这养孩子的方式,换成个真正的小孩,被金钱腐蚀变成社会蛀虫恐怕只在一瞬间。
他不知道的是,詹姆斯·邦德虽说童年时期丧父丧母,属于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下又藏着天生的不驯,但这点教育常识还是有的。他不管教布莱恩单纯是因为通过长期观察发现后者极其自律,有时候没必要当成小孩子看待。
而且另一方面,邦德觉得布莱恩有时稍稍谨慎和保守过头了。
不像是在小地方野蛮长大的,倒像是在和平地区受到过严格管教的中产阶级后代。所以他不仅没有规定布莱恩什么能做什么不可以做,反而有放任自流和反向推波助澜的意思。
干他们这一行,太老实可不行。
——假如布莱恩听到他的看法,就会理直气壮地表示,这不是亚洲小孩读书期间的正常操作嘛!
他上辈子可是一路重点学校、最后上了985的,是典型别人家的孩子。
不管怎么说,邦德对布莱恩的性格与能力愈加放心,觉得MI6这回总该满意了,MI6也觉得培养出这样一个人才对他们来说不算亏本,总比在公园里随机拉人入伙强——大英帝国的确是日薄西山了。
就这样,第二天一早,布莱恩和邦德一块坐上了前往任务地点的飞机。
不过邦德并不是来作为家长陪考的,他有自己的工作要做。
“你欠我一次,纽曼先生,我因为你才沦落到这幅境地。”
在伦敦机场排队安检的时候,邦德提着行李箱微微偏头,对站在身侧的布莱恩说,
“听闻M女士(MI6首脑)本来为我这次的任务批了一架专机,但有个半夜不睡觉的幼年特工预备役,非得到处询问他的任务地点是否和我顺路,于是一群会计出身的管理层抓住灵感,把我的专机给取消了,并连夜替我买了一张和你同航班的经济舱机票。”
布莱恩提着另一个小点的箱子,郁闷地指出:“你不肯告诉我我到底要去哪。”
邦德脸上带着点笑意,语气却含着讥讽:“‘表面上’,服从命令是我们的天职,他们瞒着我的事比我瞒着你的还多。你就不能动用你的脑袋瓜,换个方法收集情报?”
“我只问了柯本先生一个人。”
“哦,那你现在知道了,这个世界无论是谁对你而言都不可信,尤其是我的仇人。以上就作为你今天上的第一课好了。·”
布莱恩:“……”
他磨了磨牙,转过身看向他真正的‘保镖’兼‘面试官’,艾什·柯本。这位戴着眼镜都压不下黑烟圈的文职工作者正站在他们后一个身位,哪怕排队的时候都非常内卷地捧着笔记本电脑工作。
感受到布莱恩的视线,柯本头也不抬地说:“你现在明白邦德为什么没朋友了。”
“别听他胡说。”人流涌动,邦德拉了布莱恩一把,“我知交遍天下。”
柯本手忙脚乱地提行李往前走:“你觉得有人会信?”
邦德就低头问布莱恩:“你信他还是信我?”
布莱恩:……
有病吧!
他一阵气恼,感觉自己被当成普通小孩逗了。正巧有机场工作人员正在维持秩序,布莱恩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出去,拉住对方问:“你好,现在办理升舱还来得及吗?”
工作人员看看他又看看队伍里的两个成年人,这时邦德还在对柯本说:“布莱恩绝对站在我这边,你企图拉拢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决定……”
而再转过头来面对陌生人时,年轻的特工又变得彬彬有礼:
“早上好,先生,他(指布莱恩)说得对,我们三个人需要升舱。不过这位柯本先生和我们分别付钱。”
“……”
“我站他。”上飞机之后,布莱恩坐在头等舱里突然开口对柯本说,“毕竟他救过我。”
邦德似乎等这句话等了很久,立刻接上:“好极了,我要为此请你喝一杯可乐。乘务员?一杯可乐,谢谢,给我旁边这位诚实的绅士。以及请问你们这里有什么酒?”
柯本坐在另一端不停地翻白眼,看着布莱恩痛心疾首,仿佛见证一棵笔直的小树苗在他眼皮底下长歪了。
布莱恩不以为意,问道:“我们是要去美国的芝加哥吗?”
机票上写着当前目的地。
提到正事,柯本严肃起来,飞机引擎声盖住了他的说话声,只有附近的布莱恩和邦德能听清楚:“邦德要去芝加哥,你我和他不一样。我们要去印第安纳州一个名叫霍金斯小镇的地方,一年前,有个12岁的孩子意外失踪,随后这里似乎发生了一些异象,有证据表明美国人和俄国人全都参与其中,所以我们干脆也去凑个热闹。”
布莱恩幻视了一些‘你们出去玩怎么不带我’的怨念。他捋了一下已知情报,问道:“我要做什么?”
“很简单。”柯本说,“明面上,我和你是刚从英国搬来霍金斯镇的叔侄。你负责混进学校找出那个失踪的孩子,并想办法通过他或者其他人搞清楚一年前这座小镇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布莱恩敏锐地发现了盲点:“为什么是叔侄?”
按理说父子不是更方便吗?
长得不像只要推给当妈的就行了。
柯本闻言转头看向正在翻飞机杂志的邦德。
是啊,为啥呢?
布莱恩也跟着去看邦德。
邦德放下杂志,反问他们两个:“你们看我做什么?我对布莱恩的任务内容一无所知,也不打算知道,你们聊你们的。”
柯本在心中给邦德记了好几笔,但表情依旧是一副沉稳从容社会精英的样子:
“任务介绍到此为止,接下来都要靠你自己了。”
布莱恩点头:“我能叫你艾什吗?”
都叔侄了,总不好再称呼姓氏……话又说回来,姓氏随谁啊?
柯本没在意布莱恩的迷思,再度沉迷工作不可自拔:“随你。”
飞机降落在芝加哥,邦德先走一步,去见自己的接应人,布莱恩和柯本则转乘大巴车前往霍金斯镇。
霍金斯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方。
布莱恩刚到达任务地点就发现,这里的镇民几乎全都互相认识,因为霍金斯镇只有一座商场,一所中学、一个警察局……绝大部分人从出生上学到就业死亡始终没挪动过地方,可以说是和霍金斯绑定在一起了。
哪怕实际上它和芝加哥离得不算远,附近人迹罕至的公路与荒僻阴森的密林也加重了与世隔绝的氛围。
总之与布莱恩想象中的美国不太一样。
他几乎瞬间就感到后悔了——后悔听从柯本的安排将身份设定成搬迁过来的英国人。英国人千里迢迢来美国,无亲无故的,干嘛住进霍金斯啊!
不摆明了有问题吗?
面对他的懊恼,柯本丝毫不避讳这是个陷阱题:“我在飞机上给了你霍金斯镇的资料,你在那时就该意识到问题,然后和我商议对策。”
布莱恩扼腕。他确实没有提前察觉,谁能想到这种小地方也能吸引来三国注意呢?
庙小妖风大?
事已至此,布莱恩只得蹲在小镇旅馆里,揪着头发对计划进行微调。他本来捏了一个在美国不会太受欢迎的、沉迷学习的书呆子人设,这样一方面可以回想上学时期的自己本色出演,另一方面也不会引人注目,可以在暗处低调探查。
现在嘛,既然作为英国人,在有心人眼中无论如何都足够瞩目了,布莱恩认为他说不定可以稍微放开一点。有时故意成为大众眼中的焦点也会造成灯下黑效果,毕竟他身体年龄只有十二岁,谁会怀疑这样一个娇生惯养、涉世未深的小朋友呢?
于是布莱恩向柯本要了一笔经费,在霍金斯租了栋小别墅,柯本是考官,并不干涉他的任何决定,只作为后勤替他安排好了霍金斯中学的入学手续。万事俱备后第二天一早,布莱恩精心打理过发型,换了一身在伦敦买的名牌运动装,揣着对中学生而言过于富有的现金,单手提着书包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校门。
啧啧啧。布莱恩一边装模作样一边心想。风云人物竟是我自己。不知道的以为他们在这上演美国青春偶像剧呢,等到电视剧结尾真相大白,小小校园里居然汇聚了来自三个国家的间谍,在镜头之外勾心斗角整整一季,肯定能惊掉观众们的下巴。

霍金斯镇是个小地方,所以消息传递得特别快,在这定居生活的大多是老实质朴的普通人,对居心叵测的外来户毫无防备之心。
餐厅服务员,超市收银员,汽车修理工,裁缝……每个人都可能在无意间提起令他们印象深刻的事,并且在与布莱恩闲谈时,完全意识不到对方有备而来。
不过是谈论一件所有本地人都知道的旧闻罢了,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呢?
因此,布莱恩没费什么功夫就完成了他的任务之一:搞清楚去年失踪的12岁孩子的身份。
“他叫威尔,威尔·拜尔斯,是我现在的一个同学。身高体重之类应该不用关注吧?”
布莱恩放学后回到他们租下来的小别墅中,边吃晚饭边对柯本说道,“我想想,他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家庭成员包括母亲和兄长。威尔的母亲乔伊斯·拜尔斯是镇上梅尔瓦德杂货店的员工,去年十一月,她最先发现自己的小儿子不见了,于是前往警局报案。艾什,今天晚上的三明治是你做的吗?”
“是我,这鬼地方叫不到外卖,明天我们就去镇上吃。”柯本回答,“怎么,味道不好?”
“味道好极了,”布莱恩诚心诚意地说,“你应该去开三明治连锁店。”
“等我什么时候退休了再说吧。”
得到布莱恩的肯定,柯本满意地后仰靠坐在沙发上,“接着讲你的,威尔的母亲报案之后呢?”
“最开始除了威尔的母亲之外,所有人都以为威尔已经死了,他们还为他举办了葬礼,不过霍金斯镇的警察局局长吉姆·霍珀似乎是个大人物。”
布莱恩咽下嘴里的食物,继续说,“他当过兵,上过海外战场,回到美国以后曾经在纽约警局工作,后来他主动要求上面把他调回老家霍金斯镇,成为了这里的警察局局长,在他的帮助下,威尔顺利归来,失踪案不了了之,明面上没有任何后续。”
“美国军方……”柯本若有所思地说,“你觉得他有可能是CIA派来的吗?”
“不一定。”布莱恩回答,“但如果他的履历是真的,就肯定了解一些内幕。”
“干得不错。”柯本从不吝啬夸奖布莱恩,“学校生活怎么样?有些长官担心你会成为第二个邦德,所以强烈要求你在大部分时间里融入集体,以学会如何尊重上级。”
布莱恩咧嘴一笑:“我觉得学校还不错,教的东西都很简单,放学也很早。”
他以前好歹是个正经大学毕业生,应付中学课程简直轻松自如。
柯本挑起一边的眉毛:“连我这个几天不出家门的人,都听说你在霍金斯中学大受欢迎。冰激凌店的女孩们全在讨论你,说有个从英国转学过来的小少爷相貌英俊、一掷千金……”
就是没有答应任何一个姑娘的交往邀请。
“那是她们太早熟了!”布莱恩连连摇头,“我要再长大个十岁,才会把这些话当回事。”
正常十岁出头的孩子懂个啥?过家家而已。
“很好,心态也很稳定,继续努力。”柯本走过来拍拍布莱恩的肩膀,顺手撸了一把他的头发,“你还有其他情报吗?”
“有。”
说起这个,布莱恩微微皱眉,“我打听到去年失踪的孩子不止有威尔·拜尔斯一人,威尔他平安回来了,眼下正在学校上学,但另一个失踪的高中女生至今下落不明,而警局对此事并没有什么作为。”
“你怎么想?”
“我有点怀疑警察局在掩盖一个秘密,这个秘密促使局长吉姆·霍珀对发生在眼前的案件不闻不问。”布莱恩说,“不过也不一定,可能他就是责任心或者能力有限?唉,我真希望霍金斯镇能再发达一点,到时我就可以从他们的内部系统中找出线索了。”
柯本惊奇地问道:“你会入侵警局内网?”
布莱恩还真的会,他上辈子专业是网络安全。
但这话不好对人说,因此他露出无辜的表情:“我不会。这不是有你在嘛,艾什叔叔。”
柯本顿时呵呵一笑,说道:“帮我记着,你需要学的技能多了一门计算机,等我这两天有空的话就开始上课。”
布莱恩:“……”
好吧,技多不压身,对他来说,能光明正大摆在明面的东西越多越好。
吃完饭,布莱恩又在别墅的后院里练习了打靶——感谢霍金斯镇地广人稀、植被茂盛的地理环境,别墅附近方圆数公里内鸟不拉屎,干什么都不用担心被发现,布莱恩曾觉得这里很适合抛尸。
毕竟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抛尸难……
在柯本口头指点他用一台配备有KAC消声器和光学瞄准镜的M4卡宾枪,打远处放在栅栏上的南瓜的时候,布莱恩不禁想到,霍金斯镇该不会藏着一个超级连环杀人魔吧?
还是专门对未成年下手的那种。
但这不能解释警局为什么讳莫如深,CIA和俄国人又为何要参与进来。布莱恩换了个思路,说不定霍金斯藏着一个大型犯罪组织,而且牵涉到了官方的某些黑幕。
电影里经常这么演。
可是人家犯罪分子选据点也是有讲究的,霍金斯镇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
资源、武器、药物、能源……
布莱恩在心中把那些会让人趋之若鹜的东西挨个捋了个遍,想到能源的时候,他按下扳机一发子弹将南瓜打的稀巴烂,然后揉着肩膀回到房间摊开霍金斯镇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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