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无名鼠辈·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把话收回去,咱们还是好兄弟。”
这是考验友情的关键时刻,只要不是塑料兄弟,司空摘星自然知道怎么回答。
“此乃我肺腑之言,你不能逼迫我昧着良心说好听不中用的假话。”
司空摘星一脸坚贞不屈,他也是有骨气的!
陆小凤:“……”
名为痛恨的种子已播下。
这样的狗屁兄弟不要也罢!友尽友尽!
司空摘星泡了个热水澡,身上搓了厚厚一层污垢,当真惨不忍睹,陆小凤龇牙咧嘴地移开目光,无法直视好兄弟洗刷刷的画面。
司空摘星压根不在意,自得其乐地掬了捧水洗脸,嘴里嘀咕道:“自家库房宝贝被偷了,小贼也逮到了,没道理轻拿轻放啊……”
他想了半天,没想到原因,张嘴喊道:“陆小鸡,叶孤城将我放走,没提什么条件?”
面对朋友的询问,陆小凤摩挲着上嘴唇,表情凝重道:“这个嘛……”
半个时辰前。
陆小凤被下人领到厅堂,见到了容貌、金钱、地位、权势集一身的叶孤城。上天似乎格外偏爱他,将所有美好的一切赐予他,就连剑术也一样。
什么都被他占了个全,反观自己,吃饭都成问题。
羡慕!嫉妒!
嫉妒使人丑陋,陆小凤揉了两把脸,心中唉声叹息,同人不同命啊。
“你的剑……”
陆小凤盯着剑柄剑鞘上繁复华丽的纹样,总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诡异古怪感。
叶孤城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心头一跳,手指不小心触摸到剑柄上的花纹。
叶孤城:“……”不妙!
陆小凤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但是没留眉毛般别致胡子的陆小凤是没有灵魂的,魅力值duang地降了两档不止,女人在看到那张娃娃脸,排斥嫌弃,一点也不想和“小弟弟”深入发展。
陆小凤一直跟随两位师父修行,两位师父穿衣打扮上自有一套,审美眼光更不用说,徒弟的娃娃混情场容易失恋这一点,他们可谓了然于心,但是从来没想过提点对方两句,更不会建议陆小凤留胡子装成熟。娃娃脸的徒弟多可爱,留什么胡子!可见两位师父多无良。
这也导致初入江湖的陆小凤迷之自信,觉得自己和两位师父一样,女人只要见到他,便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羞答答地喜欢他爱死他。
可怜的陆小凤忽略了一项至关重要的事情——两位师父各有各的俊美,而他陆小凤娃娃脸。
在许多女人眼中,娃娃脸的男人=稚嫩、稚气、小弟弟。
然而,陆小凤一开始没有意识到胡子的重要性,也没能领悟到通过穿衣打扮提升逼格。
他发型随意,着装因为手头紧同样很随意,但是他的志向无可指摘,甚至令人尊重佩服。
他曾**地指天发誓:他要闯荡江湖,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带着最美的姑娘驰聘看夕阳。
就是这么的随心所欲!
叶孤城:“……”
然后,陆小凤恋爱了。
他遇到了一位佳人,尝到了初恋酸酸甜甜美好的滋味。
可是第二天,他就被甩了!
理由是——
少女犹犹豫豫道:“别人都以为你是我弟弟。”
陆小凤:“……”
少女的心肠十分善良,话说的十分委婉。
大体意思也表达出来了,男朋友带不出去,很丢脸面。
陆小凤很伤自尊,因为带不出去而被分手,这叫什么事?
感情来的匆忙去的更快,这种黯然收场的走势和预料的完全相反,陆小凤觉得吧这是个例,他可以通过下一场恋爱弥补遗憾。失恋不可怕,陆小凤斗志昂扬地开始下一次。
第二次恋情,终结于一个吻。
陆小凤红着脸,努力维持着精英少侠风范。
红衣服少女砸吧了下嘴巴,点评:“怎么一股子奶味?”
陆小凤:“……”
第三次恋爱,彼此甜蜜蜜啃过后。
“你……”
陆小凤有了经验,忙抢白道:“我喝了马奶酒。”
黄衣少女:“……哦。”
她想说的又不是这个。
瞅着陆小凤的脸,黄衣少女突然发现了新大陆,“呀!你娃娃脸唉,还有婴儿肥,你脸都没长开,真有十六岁?”
陆小凤:“……千真万确。”
少女将信将疑,拧眉思索好一会儿,决定还是不跟疑似比她年纪还小的弟弟谈恋爱。
陆小凤:“……”
叶孤城:“……”
为了摆脱奶味,陆小凤自此拒绝马奶酒和娃娃脸,喝着甘醇的美酒,将自己练到千杯不醉。由于经验不足,依旧不得其法,没能想到留着使他看上去成熟有魅力的胡子。
无怪乎陆小凤嫉妒叶孤城,实在是人比人气死人。
叶孤城十分同情陆小凤的遭遇,但是仍然没有心慈手软手下留情。
“我可以放走司空摘星,但是有个要求。”
“什么要求?”
“以后见到我,必须刮掉胡子。”
陆小凤:“……”
我胡子还没长出来,你这就惦记上了啊。
“陆三蛋?陆小鸡?”
陆小凤回神,“什么?”
“怎么突然走神了?快点告诉我,叶孤城提了什么要求。”
陆小凤表情凝重。
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我们还是好兄弟。
他紧紧闭上嘴巴,不给司空摘星胡搅蛮缠得出真相的机会。
第6章
对西门吹雪而言,杀人是一件神圣的事。
所以在杀人之前,他都会戒斋三日,熏香、沐浴,以示虔诚。
他常年不出家门,每回出门基本上都在为杀人而奔波。
这一次,也一样。
他要追杀一个人。
对方与他并不交集,也无恩仇,但是西门吹雪还是要杀他。
追杀他的原因不过是对方薄情寡恩,背信弃义,为钱财谋害岳父全家十三口人命。
这个人本事不大,逃跑的本领却不错。
但是,还是被西门吹雪追上了。
一剑封喉,无任何悬念。
杀完人,西门吹雪心情总的来说挺好的。
正午,阳光刺目。
他眯了眯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城门,冷峻的面容竟有一丝恍惚。
——那里是白云城。
叶孤城正在城中做着无聊的视察工作。
恰好今日集会,人流如潮。
叶孤城不喜欢人太多的地方,便找了家清静的茶馆,慢慢喝茶。
门上的帘子被掀开,迎面进来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身青衫,唇角弯起,天然带笑,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好感。他腰间缠着一根细细的带着倒钩的乌黑鞭子,看着似是没什么大用处的装饰物。
茶馆来往之人不少,每日都有几次俊俏的小郎君出入,青衫少年本不值得引人注意,但是他脖子上还骑着一个人,这就十分惹人注目了。
那是个四岁左右大的孩子,唇红齿白,似是年画上的金童,可爱极了。
他的穿衣打扮,不难看出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
这位小公子骑大马一样抱着少年的脑袋,不时附在少年耳边嘀咕着什么,但凡少年不答话或回答的慢了,便揪住他的耳朵往两边拉。
少年脾气很好,也不生气,被闹得厉害,就抬手拍两下小公子的屁屁。
小公子登时像只受惊的小兔子,瞪着水汪汪的眼睛,满是不敢置信。而后感觉被冒犯的小公子河豚似的,气鼓鼓的。碍于敌强我弱,只好忍了少年大逆不道的举动,老实“骑大马”。
叶孤城一眼看出这对小兄弟是外地人。
这对小兄弟上了楼,恰巧坐在叶孤城的隔壁。
茶馆隔间是用屏风隔开,只挡住人,挡不住声音。
两人说话声音并不大,但是叶孤城耳朵尖,听得一清二楚。
“小鸾鸾,有我这种天才弟子,你应该感到荣幸。”
“抱歉,并没有。”
“哼,那你想收谁当徒弟?我去杀了他。”
“……”
少年估计被噎的不轻,半晌才找到自己的声音,“昨夜布置的任务可完成了?”
“我才四岁啊,还是个孩子,能别对我这么严厉吗?”
“呵呵,你是天才嘛,不严厉要求你,是看不起你。”
“……”
被少年反将一军,小公子晃着腿,鼓着包子脸,奶声奶气道:“如果任务没完成,你会罚我吗?”
“你说呢?”
“罚什么?”小公子用一种奇妙的口吻道:“挨鞭子?”
少年故意恐吓他,“你喜欢的话也可以。”
小公子若有所思,道:“我若完成任务,有什么嘉奖?”
“你想要什么?”
小公子眸中闪烁着诡异兴奋的光芒,“抽我两顿!”
少年:“……”
叶孤城:“……”
叶孤城放下茶杯与茶钱,面无表情地走出茶馆。
不高兴的事随风而逝,奇怪的事不用在意。
抱着佛性的心态,叶孤城沐浴着治下百姓敬仰的目光,无意识地行走在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