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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六年,闻总他主动做备胎/强制变金屋藏娇?拜拜了您嘞(巫喵)


【嘿,这时候,我这娘家人的态度,一定得摆出来。】
唐时宜在心里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她面上不显,依旧端得是高贵艳丽,“是吗?为什么黎央从来没提起过你?”
这话算是戳到闻野心肝肺了,他黑着脸,冷冷说了句:“以后会的。”
唐时宜轻笑一声,“那就拭目以待。”
三人入座,唐时宜点了他们常点的套餐,还有一瓶黑桃A。
“黎央胃不好,今晚我陪你喝。”
闻野脱掉身上的Prada外套,细心地折叠好放在空座椅上。
“嗯?”唐时宜看向黎央,这么多年,唐时宜完全不知道黎央胃不好,不然,她也不会经常约黎央喝酒。
“别听他乱说。”黎央也脱了外套,轻轻放在闻野外套上面。
闻野不着痕迹地看着两件相叠的外套,弯了下嘴角。
有着外人在,唐时宜一肚子婆婆妈妈家长里短的牢骚不好说,干脆把话题围绕眼前这两位。
“闻先生,在江城工作?”
“公司在首都,不过明年会搬到江城。”
“哦?异地啊。”唐时宜不快不慢地用兰蔻指尖敲着桌面。
“不是,我现在住黎央家。”闻野迅速地反将一军。
“啊?”这进展太快了,唐时宜错愕的看向黎央:“你们同居了?”
还没等黎央解释,唐时宜又说:“他在追求你,你得享受这个被追求过程知道吗?这么快就同居,你脑子进水了?”
“......””
闻野有些得意地喝了口墨西哥落日,龙舌兰搭配红酒雪碧,爽口不甜腻,跟他现在的心情一样。
唐时宜恨铁不成钢地瞪黎央,嗑CP的心情都没了。
黎央叹了口气,这该怎么解释呢。
当时得知他要跟唐时宜喝酒时,闻野二话就要跟过来。
明知不是带闻野一起见朋友的好时机,但看见闻野兴致勃勃地穿上那件Parda,黎央拒绝的话便没说出口。
现在他骑虎难下,被架得有些难受。
“他受伤了,我在照顾他。”黎央说。
“他家人呢?他朋友呢?实在不济,他可以花钱请人啊,用得着你?”
“......”
黎央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端起酒杯掩饰尴尬。
杯口还未到唇边,一只修长的手摁住他的手腕。
“你已经喝过一杯了,今天的量到此为止。”
这点酒,不至于。
但是闻野有些强硬,摁住不放。
黎央不想与他争,就放下酒杯。
随后,闻野让服务员上一杯温水。
【这还差不多,知道心疼人。】
闻野的表现让唐时宜微微改变了态度,她直接略过黎央,干脆跟闻野喝起来。
闻野的酒量自然是非常不错的,他懂酒,这点跟唐时宜倒算是有共同话题。
一轮结束,唐时宜有点上头。
闻野半眯着眼睛,开始套话。
“黎央什么时候来江城的?”
“他啊,毕业那年,六月底吧我记得。”
闻野心下明了,当时他花几个月时间找遍了首都和宣城,都没找到人,没想过黎央会去江城。
“黎苗在江城上的初中?学籍怎么办理的。”
“我找的秦兆贺。”当时唐时宜和秦兆贺还没结婚,秦家不同意娶唐时宜,因此两人处于分分合合的状态。
唐时宜彻底死心,准备回首都,这时候黎央突然找她帮忙。
她厚着脸皮找秦兆贺,秦兆贺却以此为条件,让她复合。
想到这事,唐时宜就来气,她汩汩大口喝下一整杯黑桃A。
“黎央他们住哪儿?”
“哪儿便宜选哪儿,一年不知换多少个地方,有一年小苗儿搬家都搬哭了。嘘,别告诉黎央,小苗儿偷偷告诉我的。”
闻野微微皱眉,攥着杯壁的指间因太过用力而发白。
他想起黎央熟稔地走过的江城老式居民区,空间逼仄,常年照不到阳光。
到底要多么努力和优秀,才能改变原有的困境,获得现在的生活。
闻野心尖开始发酸,入嘴的酒液带了苦味。
“你不知道我们黎央有多优秀,他靠自己完美出众的英语能力,进入了全球五百强外企,一年后主动申请进入销售部,第二年他就拿下了销冠。”
闻野怔怔地看着酒杯,点头道:“嗯,他一直很优秀。”
不管出生时拿了一张多烂的牌,黎央都能凭自己的本事打个漂亮的翻身仗。
“黎央他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你可别辜负他。他拥有现在的一切,很辛苦很辛苦的。”
唐时宜已经醉了,把闻野当成了自己人,有种娘家人把自己姑娘托付给男方的操劳过度,指着闻野巴拉巴拉说了很久。
人菜瘾大,说的就是她。
这边黎央和闻野的事还没说完,那边脑中灵光一现,顾不得闻野这个外人在场,大肆咒骂秦兆贺这个狗男人。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在座的两个男人,莫名中了一枪,两人对视一眼,都觉得好笑。
今晚唐时宜有司机,把她送走后,黎央舒了一口气。
“她喝醉了,有些话没经过脑子,你别放心上。”
这是为唐时宜无差别骂人找补。
“我觉得她说得挺对。”
“嗯?”
“她说你很优秀,很辛苦,值得这世上最好的。”
“我以前犯过浑,但我现在,想把最好的都给你。”

江城的夜,绚烂迷人,闻野眼睛里有闪亮的光。
冬夜风寒,从酒吧里带出来的热气很快消散在空气中。
黎央刚想开口,被闻野打断:“你别急着拒绝,看我的表现,好不好?”
他有些紧张地看着黎央,等待他的宣判。
一念地狱,一念天堂。
明明没喝多少,黎央头脑却微微发胀,指尖泛着热气。
良久,他哑着嗓子说:“好。”
闻野眼里的光洇湿了水汽,嘴角扯出的难看的笑:“说好了,不准反悔。”
身边是来来往往的人群,他们面对面站着,任人潮涌动,眼睛里只容得下对方。
“不反悔。”
悬着的心轻轻落地,闻野拉住黎央的手,在他的掌心轻轻捏了捏;“明天跟我去个地方。”
黎央没问去哪里,只是点点头。
回去的路上,闻野心情非常好。
捏住黎央的手之后,就没放开过,他甚至想把黎央的手拽进自己的Prada外套口袋。
闻野用的是右手,力气很轻,黎央轻轻一拉就能躲开。
可是,黎央怕伤到他。
闻野的右手情况有点复杂,这几天黎央亲眼见过他的右手有时候会控制不住的颤抖,幅度很小,并且闻野会下意识地捏成拳头背到身后,快速掩盖异样。
闻野的手很好看,白皙修长,却不过分秀气。
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握着鼠标时,青色的筋脉微微凸起,很性感。
如此完美的手,带了点缺憾,让人觉得心疼。
因着这点心疼,闻野毫无障碍地把人牵了一路,直到小区门口才放开。
闻野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他只是不想让黎央为难。
掌心仍残留着对方的温度,已经很心满意足了。
第二天,下起了蒙蒙细雨,雨丝冰凉,已经带了寒冬的凛冽。
闻野依旧穿着那件外套,黎央已经看不下去了。
“换一件吧,把这件送去洗一下。”
“谁让你只买一件,换了我穿什么。”闻野理直气壮地碎碎念。
黎央指着先前夏宇然送来的一整个衣柜的冬季品牌外套:“这里面随便挑一件。”
闻野看也不看,“不要,我就穿这件。”
闻野总是在一些幼稚的点上犟,黎央觉得他有点可爱。
“行~你穿吧,回头再给你买。”黎央无奈道,语气中带着不易察觉的宠溺。
“真的?不反悔?”
“真的,不反悔。”
两个人加起来快六十岁人了,还在玩几岁小朋友“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无聊游戏。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亦乐乎。
车子上了高速,走到一半黎央才发现是去宣城的路。
“去宣城?”
“嗯。”
这些年黎央很少回宣城,莲花小区拆迁后,老邻居们各奔东西。
每年除了回去祭拜父母,偶尔会去看望张叔一家,他很少回来。
宣城变化很大,莲花小区拆迁后,开发了一个公园,旁边建了一个大型游乐场。
车子经过“嗨迪”,那栋楼还在,但是变成了某银行总部,已不见当年灯红酒绿的辉煌。
时间在走,时代在变,更新换代,大浪淘沙,渐渐变成历史中的某一页。
作为承载过两人纠葛起点的“嗨迪”,就这么消失了,黎央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有惋惜,有怀念,也有说不清不到明的遗憾。
驶过繁华的市区,车辆一路向东南郊区驶去。
宣城唯一的山丘脚下,隐着一个别墅区,进入小区后,不到两分钟车子停在一间别墅门口。
别墅大门开着,车子缓缓驶入花园。
下了车,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在大都市待久了,很难呼吸到如此纯净的空气,不仅洗刷了一身的疲惫,连灵魂都被洗涤干净。
花园里有人撑着伞在修剪花枝,听见声音转过身。
闻野和黎央踏出车门,共撑一把伞。
他们两人的个头在伞下有些逼仄,却不妨碍同框画面的美好。
伞是斜的,偏向闻野,黎央一侧的肩膀落了雨,他却好似没有察觉。
苏姐看着突然到来的两人,只想起一句话:爱是一把倾斜的伞。
她放下手中的剪刀,来到两人面前。
“黎央,还记得我吗?”苏姐笑着问他。
黎央微微瞪大眼睛:“苏姐,你怎么在这儿?”
“说来话长,进去吧。”
到处湿漉漉的,雨丝不大却密,待久了,裤脚全是水珠。
进了门,苏姐给黎央拿了一双新拖鞋,“新的,穿吧。”
“谢谢。”
房子很大,能看到一些玩具散落在各个角落,都是小女孩喜欢的粉色。
“初语呢?”闻野问。
“在楼上画画,我去叫她,她不知道你今天回来。”
闻野这个决定突然,人到了,苏姐才知道。
很快,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有个粉嫩的姑娘从楼梯下来,一路能听见她银铃般的笑声,果真高兴坏了。
“哥哥!”闻初语跑到闻野身边,大眼睛扑扇扑扇,像一只乖顺的布偶猫,等着主人的抚摸。
“嗯。”闻野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发。
“去看画,画,好了。”闻初语拉起闻野的手,让他上楼。
“初语,没看到家里有客人吗?”闻野板起脸。
闻初语这才发现坐在沙发上安静喝茶的黎央,她礼貌地鞠躬:“哥哥好。”
从闻初语出现,黎央就发现了不对劲。
他以前常年在医院,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小孩。
闻初语,黎央有印象,是闻野同父异母的妹妹,要是没记错,她今年应该十岁。
但是她的反应和智商,看上去远远低于这个年纪。
闻初语同样在看黎央,她觉得这个哥哥好好看,比温哥哥还好看。
闻野并不常带人回家,吕何来过几次,温知珩倒是经常来。
有时闻野出国开会,碰上闻初语生日,温知珩会带着礼物陪她。
“她是我妹妹,闻初语,我没有女儿。”
这是闻野带黎央来的原因,他不想让黎央带着怀疑和猜忌接受自己的追求。
“你好,初语,我是黎央。”
闻初语虽然对陌生人有戒心,但是哥哥在,她就什么都不怕。
“欢迎光临。”闻初语怯生生地说。
黎央抬眼,正好与闻野对视,两人都笑出了声。
“你妹妹真可爱。”
闻野视线落在闻初语身上,轻轻说:“是可爱。”
第 141章 恍惚间,他把闻初语当成了黎苗
闻初语叫完人,便拘谨地立在一旁不动,她不习惯跟人打交道。
过了会儿,她小声跟闻野说:“哥哥,我想去画画。”
“去吧。”
得到哥哥的允许,闻初语又蹬蹬跑上楼。
看着闻初语蹦跳的背影,黎央问:“这些年,是你在抚养她?”
闻野家的情况,以前黎央虽然没有特意问过,但多多少少知道些。
闻野的童年并不幸福,常年被寻花问柳的父亲丢在别墅,母亲又远在美国,父母的爱一个都没得到过。
并且,父母之间的家产之争、抚养权之争,长达多年。
仿佛他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是掣肘对方的筹码。
童年缺少关爱,又常年处在父母家族的利益之争,导致他唯利是图,对亲情冷漠,对感情不负责。
闻野讨厌小孩,尤其是小女孩。
说难听点,有点重男轻女。
大概率,是因为他父亲在外拥有无数私生女,在小时候亲眼见过一些素未谋面上门认亲的女人后,他渐渐对亲情无感甚至是冷漠。
以前他对黎苗总是没好脸色,语气生硬,没个笑脸。
直到相处久了,才渐渐有做哥哥的样子,也是真心把黎苗当妹妹。
他不是温柔型的家长,他是专制冷淡大家长,但出发点是好的。
比如禁止黎苗早恋,为她的餐食营养搭配换过多个阿姨,等等......
那四年,闻野为他们兄妹做了很多事。
不管他怀有什么目的,当时当下,他是真的为他们好。
没有闻野,黎苗做不成手术。
肾源紧张,他只有半天时间筹钱,即使白菜价卖出莲花小区的房子,房款也不可能那么快到账。
黎苗的重生,离不开闻野。
过去种种,有恩有怨。
若是闻野没找过来,黎央也许会永远忘记他,安心和黎苗过日子。
可是,偏偏他来了。
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贵少爷,卑微到尘埃,甚至为了他连命都能豁出去,黎央再无情,也能看到那一颗赤城的真心。
黎央知道,自己的心已经动摇了。
外面依旧细雨绵绵,天色昏暗,别墅内柔和的灯光,软化了闻野锋利的下颌线。
“她三岁那年,闻昌奇就生了要跟钟舒舒离婚的意思。”闻野点了支烟,缓缓吐出一口烟雾。
那时候,闻昌奇身边有了更年轻的女人,对已经生过孩子的钟舒舒渐渐生厌。
当年她在嗨迪大吵大闹,已经让闻昌奇认清,钟舒舒这种小山坳出来的女人,永远拿不上台面。
若是她生个儿子,还能母凭子贵,偏偏生了个女儿,在闻昌奇眼里一文不值。
有了新人,忘旧人,闻昌奇就生了离婚的念头。
钟舒舒闹过几次,无妨。
后来,她把气撒在闻初语身上,常常打骂她。
闻初语是闻昌奇老来得子,常年沉溺酒色的他,精子质量可想而知的差,所以闻初语比一般孩子发育慢,说话也晚。
这么吵了一年多,闻昌奇还是跟她离了婚,象征性地给了几百万补偿费就打发母女两人走。
领完离婚证,闻昌奇雪上加霜嘲讽了一句:“生了个哑巴,有什么脸跟我闹。”
回来后,钟舒舒气不过,她恨闻初语没用,不像别的孩子聪明伶俐,让她闻夫人的地位不保。
怒气上头,她突然发疯掐住闻初语的脖子。
四岁多的小姑娘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不喜欢她,甚至要伤害她。
她甚至没来得及呼叫,就被钟舒舒掐得嘴唇乌黑、呼吸微弱,窒息长达几分钟。
后来,钟舒舒反应过来,急急忙忙把她送到医院。
可是,由于窒息时间过长,影响到了闻初语的大脑。
本就发育晚的孩子,变成了有智力障碍的残疾儿,钟舒舒照顾了几个月,很快厌烦。
她厚颜无耻的找到苏婷,让她帮忙照顾闻初语几天。
当时“嗨迪”刚被闻野卖掉,苏婷处于失业状态,她喜欢小孩,尤其闻初语长得很漂亮,性格很乖巧。
虽说钟舒舒背刺过她,但苏婷看着浑身都是淤青的闻初语,心生怜悯,勉为其难收下了她。
哪曾想,钟舒舒这一扔,就彻底消失了,苏婷花了很长时间才打听到,她重新傍了个大款去国外定居了。
那年夏末,暴雨惊雷,凌晨一点,闻初语突然高烧浑身抽搐,苏婷一个人害怕得手抖成筛子。
她实在没办法, 最终抱着孩子,找到了闻野。
当时闻野的状态很差,他眼圈发黑,整个人瘦得不成样,下巴的青茬凌乱粗糙。
自闻初语出生,他没见过几次,可以说,她几乎是个陌生人。
可是,闭着眼脸色苍白的闻初语,在某个角度跟黎苗很像。
黎苗刚做完换肾手术时,一张小脸蜡黄蜡黄,秀气的眉毛经常蹙成一团,下巴尖得能戳破皮肤,就跟眼前的闻初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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