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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柏君)


“教你什么了?”程凛不上台面地无故贬损道,“他说的话不要全部轻信,可能看你好骗。”
麦麦不悦道:“只有你骗过我。”
程凛没话说了,处于下风了,遂讨好地转移话题:“饿不饿,带你吃饭,然后去剪头发好不好?”
他仍旧记得猫说无聊的事情,把车开去商业区,吃完海鲜光顾他常去的理发店。
造型的变动服从程凛的安排,只剪短,其余保持原样。
麦麦头一回仰着洗头,洗完头入座,风度翩翩的造型总监Vincent拿出细齿梳子,另一只手的食指点住他头顶发旋:“好,脑袋不要动。”
麦麦就乖乖不动了,只眼睛圆滚滚盯着镜子看。不知为何还是像懵懂的小动物。
微蜷的头发沾水变直。Vincent把麦麦的头发有条理地分区规整,刘海都往前梳,像整理小马驹的鬓毛。
麦麦没能坚持太久,缺觉,剪着剪着睡着了。过会睁开眼,已经剪完了。
Vincent挤了点精油,往他理好的毛发上搓:“弟弟,这个发型很合适你。程先生是你的对象吗?让他去看看吧。”
便宜对象正在前台签字结账。
麦麦没有刻意否认Vincent的话,只是走过去,期待地问:“怎么样呢?好看吗?”
这段时间小猫人也开始有意无意关心起自己的外貌。见过外头世界,渐渐明白猫也分美丑。那些品种猫漂亮,三花猫也漂亮,他这样的中华田园猫,还是只橘猫就稍次。
至于自己究竟怎么样,只有荣荣说过“美呆了!”,程凛从来没评价过。
程凛和麦麦带着探究的、圆滚滚的眼睛对视,没说美不美之类的,只移开目光,问:“不扎眼睛了吧?”
“不扎了。”麦麦回答。
“那就好。”程凛带着人走了。
抵达小区,将车停进车库后,两人准备上楼回家。路过绿化带,听见猫叫声。
麦翻译官警惕地驻足聆听,解释道:“是有猫在说饿!”
“拿东西喂点吧。”程凛说,“之前你不爱吃的那些猫条和罐头都还在柜子里没扔。”
许多吃的是进口货,要订购只能批量购买。虽然橘猫也不怎么挑食都会吃,但喜恶同样明显,吃得慢就代表不喜欢。
程凛会了意,就会将剩下的放到其他柜子里。久而久之,存货极为可观。
两个人急急忙忙上楼将吃的拿下来,所幸野猫仍在原地,并没有大幅度移动。程凛先拆了根猫条递给猫,让猫拿着与猫社交。
麦麦身为小猫人,常年被金屋藏娇,与普通的野猫并没有怎么打过交道。先前虽然去过几次猫咪咖啡厅,但同在的石景、石庭和荣荣身上或有老道气场,导致一般的猫不怎么愿意接近。
如今没了这层影响的因素,麦麦倒是意外有亲和力,眼前的三花吃着,又引来一只狸花。
一根猫条见底,麦麦扭头问主人要:“程凛,再给我一根。”
程凛借着地灯的光将猫条拆开递过去。狸花猫原本压根没注意,等看清这个递猫条的是谁,立刻嚎叫起来。
没等程凛反应,旁边人已经雷霆回击。
“不许你这么骂我的主人!”麦麦对着狸花猫大声回应道。
猫毕竟不是小猫人,不能完全听懂麦麦的话,但是情绪还是可以传达到的。
狸花猫后退几步,又骂了一句,夜宵也没吃飞快地遁入草丛,穿过另一栋楼房,往远处去了。
被这么维护,程凛心里暖暖的,但还是好奇:“怎么了?它说我什么?”
“他说你很烦,很讨厌。”麦麦义正言辞说,“真是一派胡言!”
程凛佯装自如,抿着嘴微笑,没有说话。
想必是之前到处找猫,也将这只猫叨扰到了。
事出有因,也不算诽谤,总之对此他很抱歉。
他假装大度:“没事的,就让它说吧。”
“可是他为什么骂你呢,你们认识吗?”麦麦反应过来了,问,“难道你也养它吗?”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尽管蛇是假的,小猫人的表情还是开始不对了。
麦麦继续问:“你到底养了几只猫?”
“我没养!别误会!我就一只猫!”程凛无处申冤,十二分警戒,“这猫认识我,因为你当时跑出去,我一直在找你。晚上影响到这些流浪猫休息了。”
这些日子,两人都心照不宣没再提过麦麦离家出走这件事。
忽然提到,麦麦有点不好意思,低头说:“哦,你找我呢。”
程凛淡淡道:“你放心吧,我在这里的风评已经很差了,没有猫愿意和我扯上关系。”
“我愿意。”麦麦蹲在地上,以为人失落,安抚道,“你放心,我以后会和他们说你是好人的。”
大概是猫的缘故,麦麦的眼睛在黑暗中也亮。麦麦的五官很圆钝,就像他做猫那样,不具备任何的攻击性。
程凛多看了两眼,心发软,说:“给你拍张照吧?”
“好啊。”麦麦愣了愣,旋即立刻高兴起来,“是因为我剪头发了吗?还是因为喂其他猫?”
程凛举起手机,猫立刻将手里没扔掉的猫条包装攥紧了,盯着摄像头等了几秒,一动不动,说:“拍好了和我说。”
对方开的录像模式,没吱声。麦麦又等了几秒,确认:“你拍了吗?”
程凛方感觉足够,终于把录像关掉,再顺滑地拍了几张照片,给猫证明:“喏,看,拍好了。”
麦麦满意地欣赏了会,说:“这是你第一次拍我人的样子呢。”
程凛:“正好风景不错,所以拍两张。”
“好吧。”麦麦答,他还以为是今天自己形象好。不过拍了总比不拍好,可能程凛也会渐渐地,缓慢接受他的人类形态吧。
喂完猫回家洗澡睡觉,麦麦抱着自己的毛毯站在主卧门口问:“可以和昨天一样一起睡吗?”
程凛故作姿态:“可以,你睡觉别蹬我就行。”
麦麦很快上床把被子裹好,闻了闻上面程凛的气息。他感觉自己后脑勺的头发被轻轻拽了拽,扭头问:“怎么了?”
程凛也没什么事,就是撑着脑袋找猫说说话,猫说话好玩:“你闻闻,你头发有股精油的味道。”
麦麦的短头发蓬松地散在枕头上,看上去很柔软:“是Vincent给我抹的。”
程凛“噗”了一声:“你一本正经说洋文呢?”
麦麦原本是想睡前找机会说一说自己能不能上户口簿的事情。现在被一笑,计划打乱了。
程凛接着拿手捋他的头发,道:“你说,你要是现在变成猫,猫毛会不会也变短了?也有这种香味?”
麦麦认为这又是程凛希望他变回猫的意思。
他没说话,扭过身说:“不知道。”
虽然麦麦睡前承诺过自己不会蹬程凛,但一早随着热烈突兀的鞭炮声响起,程凛还是在睡梦中感到有什么东西如同导弹猛烈地撞入了他的怀中。
什么声音?过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持续好多年,麦麦没见过这阵仗,一边发抖一边说:“哪里爆炸了!”
程凛被撞地胸口发疼,心跳也因惊吓骤得加速。他睡眼惺忪起来,说:“没爆炸,哪里在放鞭炮。”
怀里的人还是不断传来细琐的颤抖。程凛遂下了床,顶着一头乱发,一手抱着人,一手把两边窗帘拉开,顿时一室光明。
麦麦抱紧了说:“声音更大了!”
话音刚落,鞭炮声结束了。
卧室这扇窗正对着小区的林荫大道,只见楼下的院子里站满了人,吵吵嚷嚷的。草地上一片红纸,很轻易能分辨出主角是谁。
麦麦挂在程凛身上,抱着人脖子,不解又后怕地问:“他们在干什么?”
“嗯?这不是你最爱看的热闹吗。”程凛向上托了托他,“人家在结婚呢,所以放鞭炮。”以往外头听见有人吵架,麦麦总要喊程凛抱着他在窗边看。
黑色轿车组成的婚车车队气派停在路边,穿火红色秀禾服的新娘被人背着走出院子,脚不落地地坐上了其中车头花卉最丰盛的一辆。囍字连成一串。
还有个穿配套服饰的男士,显然是另一位主角。新郎的神情可谓美不胜收,在伴郎的簇拥下,极快地从另一边上了主婚车。
麦麦静静看着,问:“你以后也会这样结婚吗?”
程凛刚睡醒,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接道:“那……说不定呢。”
“好吧。”麦麦看了眼这浩浩荡荡的接亲队伍,想象自己从中的位置。不能是新郎新娘,他会是跟在旁边的人群,他要分清楚这些人都是什么角色。
他那时候不能是猫,会被别人挡住的。结婚是重大的事情,他要站在人群中看程凛像这样迎接美丽的新娘,迎接程凛未来最喜欢的人,然后目送婚车离开,结为夫妇,永以为好。
程凛抱着人,不知道麦麦的心思。他常常奇怪为何麦麦是一只橘猫却长不胖,明明胃口也不错,以为是还没到时候。
但现在麦麦变成人也是很瘦,抱着手感很好,衣服是家里统一的洗衣液的气味,香喷喷的,和麦麦猫毛的阳光味、大麦味不一样。
麦麦一直香喷喷的。程凛一抱就撒不了手了,他掂了掂人,心里很喜欢,贱骨头又犯了:“你怎么这么重?我的猫很轻的,很小一只。你到底是不是麦麦?是不是石景带我的猫上楼,然后趁机掉包过了?”
麦麦愣了愣,又信了。正在伤感,他因此没能分辨,以为程凛真的不相信他是麦麦。
“我的猫”,话里话外都不包含他,怀疑他。只有小猫麦麦,没有小猫人麦麦。
“你怎么都这么久了还会不相信?”麦麦看着他,既难以置信又着急,“我就是麦麦啊!我不是会员证都有了吗?”
说罢推开程凛的肩膀,扭身要下去找自己的个人证件以资证明。
“会员证又没你,只有猫的照片。”程凛不让他走,紧紧抱着他,抬头看他的脸,“我怎么把我的猫和你联系起来?你肯定不是麦麦。”
麦麦想不出怎么解答这个问题。他难过又愤怒地说:“可是我就是麦麦啊。我就是你的猫啊。”
听到麦麦这个语气,人类终于意识到自己玩笑又开大了。
程凛骤然无措,赶紧补救道:“我知道的,我知道你是麦麦,逗你呢。”
麦麦没说话。
猫没有再执着地要下地,但也不再看程凛。
过了几秒,忽然哭了。

程凛大脑成功地一片空白,内心震颤,再一次尝到事情超出控制的感觉。
“不是。”他抱着人手忙脚乱去拿纸巾,喃喃道,“怎么哭了。”
麦麦坐在程凛的大腿上,不说话,哭也没声音,只有两道水痕刷下来,又滑稽又可怜。
放在平时他也不至于那么轻易相信和伤心,只是刚得知程凛大概真的不日要结婚,心里很伤感,有种最后会被抛弃的预感。
擦眼泪的手被躲掉了,程凛都哆嗦了,困意烟消云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说那话:“你不是麦麦还能谁是麦麦?”
“你干嘛老是逗我。”猫哭着说,“你就是不喜欢我是人,明天就去找石景姐姐变回猫。”
“不是啊。”程凛结巴道,“喜欢的。”
平常有意筑起的堤坝,在这一刻轰然倒塌。
麦麦纯净地像一面镜子,清晰地倒映出他的不堪。
是他太清楚感受到麦麦的喜欢,所以反而有恃无恐。
至亲全都潇洒海外,半年联系一次算多,朋友同事也有交往规则,他没想过恋爱,有品位的女生也不喜欢这样的男生。
只有亲手捡到的麦麦是最亲密的。
对着猫似乎能坦诚相露的喜欢,对着人反而不真诚,越喜欢越不直率,越欢喜越要假装。
冷淡只是他为人的表象,而麦麦让他误以为自己对着猫是可以被包容的,是可以顽劣的。猫懵懂无知但爱主人,他比猫更幼稚。
麦麦的眼泪让他终于摸索到自己在口是心非背后的,真实的内心。
喜欢麦麦给他发消息,喜欢麦麦看电视分毯子给他,喜欢麦麦看肥皂剧都很专注的表情,喜欢麦麦依赖他喜欢他。
喜欢麦麦。
这喜欢和把麦麦当成最爱的猫养不一样。
也或者第一次看到麦麦的脸,他就开始心动而不自知,把推开和疏离当做负隅顽抗。
一边希望猫能按照猫自己的心愿正常社交,实际上什么都能吃一海碗的醋。
麦麦正常社交他无比在意,猫喜欢谁他抑郁,猫亲近谁他悲愤。
明明小猫人毋庸置疑最喜欢他。
“不是因为我是男人,你就是不喜欢我变成人了。变成人你就不摸我了,也不会亲我喊我宝宝。”麦麦憋了很久的心事终于说出口,“和我说话的语气也不一样。”
“谁说的,我现在不是在抱你吗?”情急之下,程凛开始眼睛一闭说谎了,“我趁你睡着了经常亲你的。”
麦麦又信了,眼泪戛然而止。
但猫虽然很单纯也很信任,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都有。
麦麦与他对视,孵着眼泪,眼神疑惑,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在我醒的时候亲。”
程凛抱麦麦的手心虚地紧了。他视线描摹小猫的脸,眼泪汪汪,头顶头发有一撮翘起来了。
昨天他没回答,但麦麦是他见过最漂亮的人。
现在,亲哪里合适?
嘴唇太奇怪了,脸颊也亲昵。无论如何,都该在小猫人真正认知情感后再做。
“真的,每天都亲。”程凛拿纸巾给他脸卖力抛光,擦掉眼泪鼻水,随后在猫的额头上轻而快速地亲了两记:“就这么亲的。晚安吻。”
麦麦没说话,像在回味。
“我不喜欢你喜欢谁?”程凛大脑飞速旋转,“幸好你变成人了,不然我渴了谁给我倒水?我会渴死。”
自从出去留学过,独居习惯了,家务活也就没什么难的。
他一人兼顾两人的衣食起居,易如反掌。
因此除了倒水,尽管猫很积极,程凛也没让他真正干过什么家务。
可惜多长了一张嘴。
“你喝醉了,我还把你扛到床上呢。”麦麦抽噎着补充。
“对啊。”程凛紧张地说,“幸好你变成了人,否则这个家早就垮了。”
麦麦眼圈泛红,神情是在认真思考。
“对不起,我错了。”程凛声音很低,“虽然我信用已经破产了,但我保证以后不会说这种话了。”
麦麦过了会说:“我的户口和身份证还没办呢。现在不能变成猫。”说话还有鼻音,听起来很柔软。
“你喜欢当猫还是人?喜欢当人,就先这样吧。”程凛不敢长时间看他的眼睛,“别变回去了,还能和我说说话。”
“你之后还要喝酒吗?”麦麦问。
程凛奇迹般听懂这欲说还休,说:“有可能。到时候还得麻烦你了。”
“好吧。”麦麦说,“我还是先这样好了。那我可以跟你姓上你的户口吗?”
“可以,我姓麦都行。”程凛说,“给你办落户,我作为户主是不是也该提供点什么资料?你告诉我,我好去准备。”
麦麦:“我领回来的表格还没填呢。”
程凛赶紧趁热打铁鼓励:“怎么不填?快填吧,争取早点把户口和证件办下来。”
“我有些字不会写。”猫道。
“我会,我给你填。”程凛放他下去,哄道,“填完给你检查,快拿来吧。”
程凛搬了个硬板凳在书桌前坐下,将台灯打开。麦麦拖着自己的双肩包进屋,一屁股坐在电脑椅上,像个学生仔闷头从里面掏东西。
他把包里全部的东西都摆放到桌上。先看了眼上面最显眼的红色会员证,又看了眼程凛,责备的意思显而易见。
程凛低眉顺眼把表格从文件夹拿出来:“你肯定是麦麦,我不一定是人。”
“这里要填我的大名。”麦麦脑袋凑过去,拿手指着说,“你觉得程德兴这个名字怎么样?”
“啊。”程凛愣了愣,噤若寒蝉,过了几秒鼓起勇气,“你说的是哪个德,哪个兴?”
麦麦皱了皱眉回忆,答:“品德高尚、兴高采烈。”
为防止写错,程凛找了张白纸先在上面将名字写了遍。
程、德、兴。
他盯着名字看了半晌,表情有点僵硬和凝重,干笑一声问:“宝宝,你确定要叫这个名字吗?”
麦麦:“荣荣说大名要取得浓墨重彩一点。”
“浓墨重彩就得这样吗?”又荣荣,程凛不满,立刻意识到自己语气不太好,重新把嗓子夹起来,“他怎么给你取这种名字呢?他自己叫什么?”
“王德荣。”麦麦答。
程凛不太确定这是否是小猫人的习俗,比如德字辈之类的。但他还是不想麦麦叫程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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