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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的元帅宠妃 完结+番外 (葬心未亡人)


  云乾涵才惊觉自己的左右中指好像被什么冰冷的东西冰了一下,低头一看,自己的左手中指上有个墨色的像是一个什么鸟类右边羽翼的小翅膀的纹身。
  “从此之后,你活着,我活着,你死,我也会死亡。”水凡明亮的眸子中闪着倔强和认真。
  云乾涵嘴角抽搐着,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自己是人类寿命在精怪眼里是短暂的,可这个少年却要和自己同生同死,只为了自己给了它名字吗?
  如此就可想而知之前的日子,过的如何苦涩。
  “我们走吧!水凡。”云乾涵露出了紫寻愿意不惜忍受万虫噬骨的疼痛,也要守护的温暖笑容。
  心中却想着等回去了见到了夜奕在问问也以如何解除这种平等的契约,她不想自己死了之后,让水凡也跟着自己一起死去。那是没有必要的死亡,可以好好地活着,为什么要一时意气的死亡呢!
  云乾涵一直认为人死了,却被活人记得是一种幸福,也是生命的另外灵魂延续。
  “你知道么?死了的人千古不变的都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被活着的人记在心中,而且活在记忆中的是最美好的。”云乾涵伸出手拉住了水凡那并没有什么温度的手。不过她自己的手也是冰凉的,所以她并没有觉得水凡的手又多凉。
  “能遇到一个愿意接纳被追捕封印被世人厌恶的我的你,我的生命已经圆满。你死了,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人会愿意把我当一个常人看。”水凡似是看出了云乾涵想说什么,平静的勾了勾本就是有着笑痕的唇,让人看起来好像在浅笑,可是云乾涵却在水凡的脸上看到的是满足,知足后的执拗和坚持。
  云乾涵发现自己竟然无法说服对方,因为她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如此冷静的面对被人们畏惧的孽兽,不只是因为她觉得身为孽兽的水凡可怜,更多的是因为她在水凡的身上看到了来自异世的自己的影子。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她,没有这个世界人的常识,当然也就没有相应产生的畏惧恐慌。
  自己若不在了,还能有谁可以和自己一样把水凡当个平常人对待?
  说着连自己都不信的谎话,实在是没有什么意义。
  水凡宽大的衣袖一甩,云乾涵就觉得自己眼前一道暗红色的光闪过,身上没有多日不洗漱摸爬滚打的潮湿汗臭还有血污的味道,睁开眼睛,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穿的衣裳恢复如新,就连因为撕打乱的和个烂草窝的长发,都一丝不苟的和往日一样,高高的用玉冠束在了头顶。
  看着水面映照出来的自己倒影,云乾涵的惊喜毫不掩饰,可是随之而来的胃的胀痛。
  用手捂着胃,抬头看像了站在自己旁边的水凡,那是一张让你完全看不出它是来自地狱的孽兽的白皙透着粉红的娃娃脸,扑闪着那双如蝶翼般褐色长密的睫毛下是血红色闪着暗黄色的瞳仁,如泛着水一般透着一股清新脱俗的灵气,小巧的鼻子,樱桃点点的粉红笑痕唇瓣,让人看了想一亲芳泽,栗子色的蓬松卷发让她看起来个可爱的小猫咪充满野性又不失天真。凹凸有致的身材被酒红色说不出是什么材质的丝绸被包裹着,长裙垂地,束腰宽袖。
  身材娇小容貌可爱,只是这个是刚刚那个阴柔的少年吗?
  “我幻化的人类模样,喜欢么?”似乎看到了云乾涵的呆愣,水凡的脸上露出了可爱讨巧的笑容,同时露出了两颗小虎牙。
  “长得这么妖孽真的好么?”云乾涵虽然这样说着,但是眼里是毫不掩饰的喜爱,看着这样可爱的长得像个小女孩,却有着成熟女人身材的水凡,云乾涵吐了吐舌头,手不由自主的伸了出来,在水凡的那蓬松柔软的脑瓜顶揉了揉。
  像摸可爱小狗的感觉让云乾涵笑得和偷了腥的猫一样,以前在家的时候出门逛街,遇到谁家大人抱着可爱的小宝宝,她都会偷偷的在大人不注意的时候,抓抓小宝宝的胖乎乎软绵绵的小手,每次摸到小宝宝的小手成功后,云乾涵都会暗暗地开心好久。
  啧啧,这种感觉已经在来到武世皇朝后就没有出现过了,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却出现了。

  ☆、第119章 情人节番外

  二月十四初七。
  我想得到一份牵了手就会结婚的爱情,可是我却生在了一个上了床也未必会有结果的年代。《万雨墨日记》
  对情人节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概念,还是夜卿若上初二的时候,那是刚过了年学校开学,她亦如往常的背着自己的黑色双肩书包,别的同学都很少有背双肩书包的了,基本都背着单肩书包,所以背着双肩书包,而且又不是和其他女生一样充满可爱和鲜艳颜色,在人群里就显得格外的扎眼了。
  那天上学下了校车,背着她那类似登山包的黑色双肩书包,她手里还拿着从书店租来的一本厚厚的玄幻小说,习惯的将空着的手放在肥大校服的衣兜里,才有安全感。
  和几个熟悉的同学微笑着打了招呼,就想往自己所在的班级教室方向走。
  被一个比自己高出很多,穿着学校篮球队球服的男生挡住了去路。
  男生的皮肤是常常在阳光下训练的健康小麦色,长的十分阳光,声音处在变声期,说起话来有些低沉。
  “毕同瑞。”男孩笑得有些羞涩低着头看着女生里来说,一米七的身高,已经是上体育课,或者课间操的时候都是站在前面两个的,不过和自己对面占着,刚到自己肩膀的身高,还是显得有些娇小。
  天蓝色的校服放眼望去,这个学年随处可见,而且传言是所有学年校服中,最丑的校服,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的可是她却没有穿校服的裤子,而是穿着黑色的牛仔裤让她看起来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可是却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精神,还带着些女生身上少有的英气。
  原本只是略低着头看着她自己脚上海蓝色的运动鞋,她有些惊愕的抬头看着男孩,似乎没明白男孩是什么意思。
  拦住了自己的路就是为了告诉自己名字?
  夜卿若眨了眨眼睛,迷茫的扬了扬头,看像男孩。
  男孩将手里的那个学校小卖店卖的白色卡通信封,塞在了夜卿若手里。
  住校的学生平时是不能离开学校的,学校的小卖店有所有学生日常需要的东西卖。
  夜卿若愣然的看着手里多出来的信封,又看了看那个将信封给了自己,就有些落荒而逃跑掉的男生背影。
  撇了撇嘴,将信封夹在了自己手里拿着玄幻小说里回了教室。
  坐在座位上,将自己上课需要的书本和笔记本准备好了,从玄幻小说里拿出了那个叫毕同瑞的男生给自己的信封拆开。
  雨墨:
  第一次在篮球场上看到你,就想认识你。运动会的时候看到你跑了八百米,还跑去扶同班的女生,我就过去帮忙扶,你笑得好美。
  经常在班级的窗户偷偷看着操场上的你散步,打球,每次校队训练看到你坐在双杠上看着篮球场比赛,就会脸红的想是不是你在看着我。
  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暗恋了你这么久,终于暗恋了你一年后的情人节对你说了出来。
  我的初恋。
  信上写的不多,一张大笔记那么大的信纸上,空白了大片。
  那是比自己大了一年的男生,字写得并不是很好,体育生而言,也算可以了,夜卿若的视线落在了男生的班级,男生写得班级,是学校重点班。
  那是夜卿若第一次被人告白,第一次收到情书,第一次知道情人节是人们情侣告白的好日子……
  后来夜卿若拒绝了男生,但是他们成了最好的死党,他们一起打球,一起吃饭,一起吃饭,可是也正因为如此,夜卿若成了女生们的公敌。
  阳光校草的偏爱,让夜卿若知道人们的嫉妒是可怕的。
  想起了年少轻狂,坚持只做自己,对将自己陷入如何窘境,都无动于衷的日子,夜卿若笑得有些怀念。
  若是后来没有在大学遇到那个男生,大概毕同瑞多年不变的照顾陪伴,说不定这种细水长流的陪伴,真的会让两个人成为夫妻,毕竟一个男生八年不变的喜欢,为了可以更好的相处,愿意后退一步,从朋友开始做起。
  “在想什么,如此出神?”武则天已经下朝很久,在御书房和几个大臣处理了一下旱灾的事情,就赶了回来,因为还在过年,想多些时间陪在夜卿若身边。
  可是没想到自己没有让人通报,挥退了伺候的人,一进来,就看到撑着下巴,望着窗户走神的夜卿若。
  本是想着等会夜卿若就会回神,注意到自己的,没想到,自己都喝了一盏茶了,对方不但没有回神,反而脸上露出了悲怆。
  “俄……”夜卿若因为突然的开口说话的武则天声音,被吓了一跳,身体打了个哆嗦,拖着下巴的手一抖,手一空,下巴颏差点磕到桌子上,浑身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
  陷入了遥远的回忆,竟然有些忘记了自己现在身在何处了。
  呆愣了几秒,头脑空白了几秒钟之后,夜卿若目光中的呆愣才消失。
  大脑恢复了正常的运转,坐正了身体,看向坐在自己对面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武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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