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格看到过宋时书的照片,宴会场和拍卖厅都见过本人,甚至在玄关略暗的光线里,轻轻扶过对方的腰,当然知道这个人有多出色,多优秀,多让他心折,可近距离直面,仍然非常不一样。
宝贝站在阳光下,发梢被夏风拂起,露出饱满额头,眼睛像春日湖水,干净纯澈,在阳光下粼粼生波,唇畔有两颗甜死人的梨涡,乖巧是它,可爱也是它,浅浅一笑,就能醉了整个夏天。
“味道,可还合胃口?”
关格内心澎湃有些克制不住,好在他很会装,放下关掉了的水管,动作举止有种漫不经心的优雅:“如果知道会送邻居,我会叮嘱助理更细心一些。”
意外惊喜!小房子主人很随和!
宋时书笑容更大:“非常好吃,十分荣幸能得到这样的意外馈赠,您的助理工作非常优秀,如果有机会,我也该好好谢谢他。”
关格:“不必。是他应该做的。”
话题到这里,似乎已经结束,气氛越来越安静,只有微风轻轻拂过小玫瑰,枝叶簌簌的声音。
宋时书感觉自己表现的不太好,好像该走了……可目的还没达到,这么走多遗憾?
他硬着头皮继续:“您的小玫瑰很漂亮。”
话音刚落,面前出现了一只手,指节修长,筋络匀称,指甲修剪的整齐干净,拇指和食指之间,捻着一枝绽放的玫瑰。
玫瑰花刚刚被折下,透着汁水的青绿,花朵含羞绽放,是娇艳的深红,花瓣上凝着水滴,刚刚被主人浇灌过,不是清晨露水,却神似清晨露水,娇艳欲滴,沁人心脾。
宋时书惊讶抬头,看到了帅气绅士的脸。
关格头微偏,略斜的角度,刚好展现了无与伦比的面部轮廓,挺拔而深邃,唇角噙着浅浅笑意,是绅士的礼貌与优雅——
“不是说很漂亮?”
这只手缓缓往前一送,意思很明显:送你。
宋时书看着面前热烈的小玫瑰,突然感觉有点不合适。
红玫瑰寓意爱情,狂热追求某个人的时候,送它不突兀;缠绵悱恻鸳鸯交颈的时候,有它不突兀;求婚渴盼对方作出一生承诺的时候,送它不突兀……可好像偏偏,不太适合朋友,甚至陌生人的第一次见面认识。
但他们刚刚聊起了小玫瑰。话题还是自己带的,他夸别人养的小玫瑰很漂亮。
那人家顺便就送一只,好像也是礼貌?不送反而还显得小气了,是他自己说话不合时宜……越界了。
可花人家都送到面前了,不接更尴尬,宋时书只能伸手接过,动作尽量大方些,别让对方尴尬:“谢谢,它真的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拿走了小玫瑰,对方伸出的手却并没有收回去,而是顺着舒展开,继续往前递:“关格。”
这是在回应他之前的自我介绍?
宋时书慢了一拍,伸手握住,回应绅士的礼貌:“你好,关格。”
离近了,他才发现这位邻居不只是绅士和帅气,对方眸色很深,无法探知,就像他的雕刻件里,半藏在云中的龙,或山水牌里,最高最远最缥缈处,你只知道那里风景无穷,却无法看清,只能想象。
绅士微微颌首:“我平时工作忙,回来经常很晚,希望没有吵到你。”
“并没有,您客气了。”
上午灿烂的阳光,热烈绽放的红玫瑰,握在一起的手,修长的手指,干燥的掌心,裹挟着热气的夏风里,除了玫瑰香气,还有淡淡杏仁的微苦,和雪松的冷冽气息……
不知道为什么,宋时书微妙的感觉到,似乎有点点暧昧。
可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对方表现也完全正常,并没有任何不合适的失礼之处,认识握手也只是礼貌一瞬,很快松开,极为绅士。
大概……自己太重视这次见面,想的有点太多。
宋时书摇摇头,将心内乱七八糟的想法晃走,再次看一眼邻居绅士——没办法,有些人就是这么帅,气质出色,与人交往恰到好处,自带氛围感,让人见之心喜,乐于接近交朋友。
但是这个话题到这里,好像也结束了?
当他在犹豫是否硬着头皮找话聊,还是理智结束话题告辞离开时,一只重点色白手套小猫咪出现了!
小猫咪不知道从哪里蹿出来,一出来就娇极了,小胖腿噌噌往前捯,夹子音那叫一个奶,迅速跑到宋时书面前,虽然矜持的没有立刻贴贴,但绕着宋时书脚踝来回转来回走,越来越近的架式,说明了一切。
宋时书很难不被可爱到:“您养的小猫咪也很可爱,我之前路过看到,有问过它的名字,它没告诉我……”
说完自己就沉默了。
别人是小猫咪啊,怎么可能告诉你叫什么名字!
关格也很可疑的停顿了一声,不过绅士就是绅士,并没有取笑或调侃他:“它叫汤圆,有些调皮,希望没有冒犯你。”
非常温柔地化解了他的尴尬。
“它好奇心很重,不是很亲人……”
话音还没落,小猫咪就蹭了蹭宋时书,不但蹭了,它还胆大包天,蹭蹭蹭顺着宋时书衣角,爬到了他身上。
宋时书担心小猫咪摔下去,赶紧两只手抱住,小猫咪立刻顺杆爬,蹭了蹭他的脸,还舔了舔。
关格:……
宋时书:……
原来你不是救场,你是来拆台的。
“你叫汤圆呀。”
宋时书尴尬几回,也不觉得尴尬了,习惯就好,还能挺直腰背,摸摸小猫咪了。
原来叫汤圆,白底黑芝麻馅?就小脸这团黑,还是只露馅大汤圆?
宋时书有点想笑:“你好呀,小汤圆。”
他试探着摸小猫咪的白手套,没想到小猫咪十分大方,不但让摸头,爪爪也让捏。
可他顺着小猫咪的爪爪,看到了小猫咪爪爪尖上钩住的东西……衣服缝?他衣服穿反了!
宋时书瞬间惊恐。
看清楚自己身上的是睡衣后,这种惊恐放大了数倍!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是赖床不想起,点了外卖,外卖小哥不熟悉路,他下来拿外卖,没洗脸没收拾衣服没换穿的拖鞋……就这么和邻居搭话了?
邻居是个绅士,连浇花都穿着西裤衬衫马甲,袖箍都戴了,人家就算浇花,也能有时尚大片的氛围感。
他是哪儿来的底气,认为好时机不可放过,没准可以给对方留下好印象的?
宋时书眼前一黑。
他是真的想要和小房子的主人认识,怀揣诚意,不想被讨厌的。
“突然想起我还有事,谢谢你上次的外卖餐点,有机会下次请你喝茶。”
宋时书强行绷住,不能崩溃,不能让人发现他的紧张,轻柔而迅速的放下小猫咪,若无其事告辞,肩膀挺拔,腰身不屈的离开。
直到打开自己家的大门,他才扔下外卖袋子,冲到了镜子面前——
不仅是衣服穿反,没洗脸,睡了一晚上,头发还翘得很有个性,脚上的拖鞋甚至不是一双,只是颜色很接近。
宋时书绝望的闭上了眼。
大病初愈,状态能好到哪里去?脸上没什么血色,嘴唇甚至因为之前发烧,干的裂皮,哪来的乖巧,懂事,让人看着舒服的?好多年, 他都没这么邋遢过了。
“爷爷……我都干了什么蠢事。”
他非常后悔,觉得这次极为失策,果然不该在没有准备好时,贸然做任何决定。
别人表现不失礼,是别人的修养,可怎么可能会对他有好印象?小房子……那个漂亮的小房子,是不是以后不会有机会进去参观了?
宋时书心痛无比,默默走到工作间窗台,拉开窗帘往外看。
关格正在收拾浇花的工具,背影昂藏,姿势优雅,动作间胳膊和背部肌肉线条隆起,掩在白衬衫和袖箍下,有种很奇特的荷尔蒙迸发感。
他一定经常健身。
宋时书心跳有些不稳,仔细回忆刚刚的见面,虽然自己有点失礼,但对方是个绅士,似乎并不会不好说话……没准真的不介意呢?万一自己努力努力,能让对方不讨厌呢?
关格突然回头。
宋时书瞬间收回视线,躲到窗边一侧,心跳更快。
不能被逮住!今天已经够丢人了!
宋时书知道自己刚才表现有点不太好,他应该更从容一些,更淡定一些,像以前任何时候一样,可小房子……是爷爷生前一直念叨,没有机会再看一眼的意难平,他怎么可能不重视?
等了很久,在心里数了三十个数,他重新凑过来,小心翼翼朝窗外看——
邻居绅士正在逗小猫咪玩,原来刚刚的突然回头,是想逗小猫咪。
宋时书瞬间安心,还好,起码这个丢人瞬间,没被看到。
他并不知道,关格都要被他可爱死了。
不管是刚睡醒,不设防的脸,纯澈眼神,还是头顶翘起的一撮呆毛,穿反了,可能一夜都没察觉到的睡衣,还有明明落荒而逃,却倔强绷直的背影……
关格都觉得好可爱好可爱。
他从来不会早起浇花,知道宝贝住在隔壁后,心里跳出不知道多少个见面计划,奈何宝贝太忙,他也太忙,一直没有合适时机,拍卖会结束后,他跟着宝贝,回到了家,可宝贝一直没出来,他也不好闹什么大动静,正担心的不行时,宝贝出门了。
那他还不得赶紧行动?
他不知道宝贝点了外卖,要去拿,但顺着窗户,看到宝贝身上穿的衣服,就知道对方走不远,必定很快回来,于是迅速挑衣服换衣服找工具……在合适的视野角度浇花,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宝贝冲他走过来打招呼时,他差点忍不住手捂左胸,心脏好久没有跳成这样了。
其实宋时书不跟他打招呼,他也会若无其事拦住他,展开话题的,他知道自己的优点在哪里,知道怎么展现,也知道怎么润物细无声的,让对方不拒绝自己的认识。
宝贝真的好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揉揉,想抱抱,想圈在怀里,只有自己能拥有……
慢条斯理收拾完浇花水管,天气太热,衣服太闷,再在外面待着就过了,关格拎着小猫咪回了房间。
“你眼光倒是不错,平时也不见喜欢谁,看到他连我都不要了。”
关格赏了小猫咪一个罐头:“既然这么喜欢,就好好加油,把他哄到家里住,天天看你摸你,知不知道?”
不过……
他感觉宝贝有些用力,似乎想给他留个好印象?
关格坐在单人沙发上,食指抚唇,慢慢回味刚刚发生的一切,别有目的的人是什么眼神,他再熟悉不过,可宝贝的眼神很干净,纯澈的像山间泉水,他看的出来,对方对他没有任何欲念或野心。
没有这些打算,却仍然想给他留个好印象,想交朋友……
关格若有所思,想起有那么两三次,宝贝视线焦点并没有放在他身上,看的是他背后的房子。
宝贝很喜欢前庭种的小玫瑰,也很喜欢汤圆这个小猫咪,对他印象也不差,可为什么,总时不时看向他背后的房子?虽然这个别墅区是以他的房子为中心建筑风格,设计建造的,但外部呈现趋于统一,宝贝现在住的房子,和他的差别并不大,不管面积大小还是风格。
喜欢他的房子?还是他的房子里有什么特殊的,尤其吸引他的东西?
关格想了想,掏出手机,给王助理打电话:“——查宋时书搬来远香汀兰前,所有动线。”
王助理顿了一瞬:“您不是说查多了不太礼貌,只要知道宋先生大概资料就可以了?”
沉默片刻,关格道:“只查和我的别墅是否有相关部分。”
他的确不想用这种暗查的方式认识宋时书,他希望知道的一切,都是宋时书亲口告诉他,愿意分享给他的,此前他只要找到宋时书,知道这个人是谁就好。
但是现在……他有点忍不住。
宝贝就像今天晴朗温柔的好天气一样,让他忍不住心动。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懶蟲的手榴弹!\(≧▽≦)/
宋时书没想到,崔烨来的这么快。
他只是生了场小病,几天没见人,没关注圈里圈外的消息,崔烨竟然已经带着伴手礼,亲自登门,向他道谢。
宋时书清楚的看到了这个男人的状态,风尘仆仆,疲惫满面,但精神头出奇的好,眼底迸发的蓬勃力量感,是他从未在这个男人身上看到过的。
意识到今天可能有很多话聊,不会简单结束,他泡了茶,将空调温度调的更适宜,邀请对方在沙发上坐下。
“你说的没错,我爱人……果然为我生了对龙凤胎,我还有个女儿。”
意识到自己有些激动,崔烨将茶杯捧在手里,稍做掩盖:“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提醒,我根本就不会发现。”
宋时书很难不关心:“孩子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身体可健康?”
“本来这些话,不该打扰你,但你促成了这件事,我想让你知道我心中的感激,而且这些话……也不知道跟谁说,今天冒昧了。”
崔烨看着宋时书,缓缓开口:“我接回我儿子,是因为一封信,那封信,本该在五年前送到我手上,但是没有。”
宋时书懂了:“有人截了……你爱人给你的信?”
“是。”
崔烨闭了闭眼。
他和孟暖暖的事,在圈子里并不是秘密,甚至有点狗血,左不过是自认为豪门的祖父强势插手他的人生,不允许他做出任何对婚姻的独自决定,相爱的两个人再怎么彼此牵挂,也没抵住中间的挑拨波折,以分手告终。
可他们之间只是命运使然,并不存在谁对不起谁,他们对彼此仍然欣赏,仍然眷恋,所以哪怕分了手,也从未忘记过对方。
只不过孟暖暖运气不太好,遇到了他这样还没有能力对抗整个家族的男人,想要斩断情爱,最终舍不得,悄悄为他生了孩子,又患了癌症,五年前去世了。
孟暖暖家里的情况并不复杂,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姑娘,父母也很好,都是善良可敬的人,就这么一个独生女,家庭气氛非常和睦,且温暖。
所以就算女儿做出了当年在他们看来匪夷所思,并不理智的决定,他们也没有逼迫死劝,只在遗憾过后,一如既往关心着女儿,爱着女儿,和女儿一起承担着生活的变化。
两个小生命的到来,为家里添了很多活力,孩子前几年过得其实很幸福,外公和外婆都很宠爱他们,妈妈也是个温暖可爱的人。
“……接回小晗时,我就发现他有些习惯很好,虽然脾气有点凶,不让别人靠近,但本性不坏,一看就知道,曾经被人好好教过的。”
要是事情只是这样,不会变得这么愁人,宋时书想,孟家大概出了什么事。
果然接下来,崔烨就说,孟家一家三口,多了两个孩子后,一家五口,日子过的也算顺心遂意,非常幸福,可孟暖暖有个干弟弟,是两个老人家之前收养的弃婴。
“我对这个人的存在知道不多,”崔烨看着杯里沉浮的茶叶,“暖暖从来没跟我提过,她和我在一起时,会经常提起家人,过年的温暖,家常菜的丰盛,我也很喜欢听她说这些,因为这些大部分我都不曾拥有过,这次去查过去的事才知道这个干弟弟的存在,他脾气不好,学习也不好,早年经常因为家里更看重姐姐,供姐姐读书甚至留学,并不多给他钱花,而记恨孟家父母,我和暖暖在一起时,他已经离家出走,音信全无,怎么都找不回来,暖暖为此伤心,就没跟我提过这个人。”
自己学习不行,反倒怪家里好好供姐姐读书?
宋时书直觉,孟家的问题,大概出在了这里。
崔烨:“我跟暖暖分手后,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纠缠,我曾不止一次,在别人不知道的时候,去找过她,她……也很舍不得我,我们没法断的那么干净,可我和她都知道,这样下去不行,我并不想离开她,想尽所有努力发展自己,尽快摆脱家族的桎棝,她起初也很支持我,但是后来,她突然消失不见,换了所有联系方式,搬了家,让我再也找不着。”
“我不知道她怀孕了,以为她是在拒绝我,十分决绝的拒绝,找寻多次无果后,便也没再继续,现在想,她那个时候,一定很难很难,做这个决定非常的不容易。”
孟暖暖在另一个城市,生了一对龙凤胎,没有告诉崔烨,也不想把孩子作为和豪门斗争的工具,就自己安安心心养,顺便孝敬父母,让二老享一下天伦之乐。
如果只是这样,也很好,他总会一点点强大,他们总有相聚的时候,但孟暖暖运气真的不好,两年后,患了癌。
她真的很坚强很努力,一边养孩子,一边对抗病魔,奈何有些痛苦就是要你的人生留下遗憾,她的病治不好,钱花光了,也拖累了父母,还必须面临和孩子的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