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我会回学校开会,”路峥放下筷子,“爸,我今年没有招研究生,是管理专业扩招,我们专业在缩招,今年有保研的学生。”
“那你准备招博士了?”
“没有,我手上没有大项目。”
“今年是想多带些本科课程?”
“也不,正常课程安排,我不缺那点课时费。”
靠课时费生存的路父:……
什么天都能聊死,就多余跟这小犊子找话题。
坐在主位上的薄桉轻轻放下筷子,“既然你在学校的工作轻松了,有没有考虑回到圣瑞研发中心?”
“没有,妈,我有自己的安排。”
“什么安排?”薄桉早从蒋宁那里得到了路峥一周的课程表,清闲到只有周一周二周三要上半天课,剩下四天,他要做什么?
这剩下的四天,路峥计划清晰,半天从京市飞到竼州,再半天从竼州飞回京市,其间三天,他会在丽龙陪着苏和教养新的丽龙主。
顺便,给苏和小小的脑袋灌输一些将来要在外面生活应必备的常识。
“我回竼州,我喜欢的人还在那。”路峥淡定道:“我们现在分隔两地,不利于感情维系,所以我要尽可能回去看他。”
低头喝鸽子汤的路父差点呛死,他想过路峥会跟他们坦白,但是没想过这坦白来的这样突然,这可真是一点铺垫都没有啊!
薄桉微微蹙眉,“这就是你把手机留在竼州的原因?”
“是,他没有手机,也没有用过智能机。”
路教授按键清晰的老人机,是能在最短时间教会丽龙主学会拨打电话和发短信的东西,于是为了保持联系,路峥离开前,把自己的手电筒,冲锋衣连带手机都留给了苏和。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路峥都没取得苏和的联系,而他主动打过去,得到的却是【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控制不住胡思乱想的路教授已经开始安慰自己,可能按键清晰的老人机的键太多,丽龙主一时找不准哪个是开机键,这很正常;也有可能是那台老人机没电了,而丽龙主手上没有充电线,不会开机。
没关系,反正过一阵他就要回去了,到时候一点点教苏和就好。
实在不行,叫蒋宁去买一个超长待机、完全不会因为续航差而关机的手机。
“她是个什么样的孩子?”蒋宁发过来的报告太过模糊,薄桉看出那通篇水字数的玩意里没有多少有效信息。
因而她只知道,那是一个没有经受过教育,没有现代社会生活经验的部落民。
托丈夫职业的福,薄桉对部落民的了解并没有那么片面。
至少丽龙主在她脑海里不至于是穿着兽皮或者叶子裙,举着木棍,学猩猩叫的野人样。
但到底是个没文化没见识的人,丈夫讲丽龙主一般都好看的举世无双,可纵使再好看,也只是花瓶一只,这样的人站在路峥身边,实在不相配。
“他善良,懂事,认真,感恩,有责任感有担当,我没见过比他更纯良的人。”
在路峥眼里,苏和的退让、屈服、容忍,统统都是他善良纯粹的证明,这不是愚蠢,也不是软弱,是苏和有一颗比旁人更加柔软滚烫的心。
他在丽龙那样的环境下依旧茁壮生长成为一个美好的人,因而他的坚韧和勇敢,并不比独自走过无人区的路峥少半分。
薄桉哑然,路父更是惊悚,天知道他们俩多久没听过路峥竹筒倒豆子说这样一大通知心话了。
是真的很久很久很久了,可能上一次路峥以这样鲜明可感知的情绪和他们对话,还是咿呀学语的时候。
路峥和薄桉很像,他如薄桉一般,擅长将视角从个人放大到全局,因而在评判一件事的时候,这对母子并不会受到个人情绪影响。
薄桉像个程序固定的冷漠机器人,路峥也是这样,偶尔一两次打人,可能是线路故障。
毕竟薄桉年轻时候,也会抽烟,后来是身体不好,才断了这个爱好,直到今天,她烦心时还会点燃一根雪茄看烟雾升起。
餐桌上再度安静下来,路峥静静等着父母的回答。
路父叹气,“儿子,你这是在逼我和你妈认下这个儿媳妇?”
“不是,因为你们的认可与否,对我和对他而言,都不重要。”
按照路峥的‘独’到极致的性格,他绝不会和父母一起过日子。
路峥有自己的居所,因而他的日常和家里的长辈也是隔断开的,苏和是要和他生活的人,既不用寄人篱下,也不用看眼色,更不会有难缠的亲戚叫苏和头疼。
苏和不需要为路峥家人的情绪负责,这是路峥该解决的事情,而路峥一贯的解决方式就是无视和我行我素。
但今天,路峥还是把这件事拿到家宴上开诚布公地讲,真切地告诉薄桉和路父苏和是个很好的人,那是因为,“我希望你们能够接纳他,将他看做你们第二个孩子,他比我懂事,比我更需要父母的关爱,他也应该得到这些。”
第60章 谎言的代价
路峥在学校算是教学-科研岗, 他不是单纯带研究生做课题,还有本科生的专业课要上,必须达到的课时指标是评职称的必要条件。
当然, 对他这样的老师来说, 科研成果更重要, 但谁叫路峥的实验室一年里有至少三个月都空闲。
别人家的研究生放假前挨个签了自愿留校,不是延迟离校就是提前返校, 尽职尽责跟着导师做课题, 他的研究生一放假就得到了小半月的假期, 然后美美跟着导师借野调之名出去旅游。
好在这趟丽龙之行,两个研究生最终交上来的文章和学术还是沾那么点边,分别是雨林绞杀榕的侵略性以及蕨类植物气体交换的节律响应。
没有写成游记丢路峥的脸。
但路教授毕竟是有资历的年轻老师,身强体壮办事靠谱, 在院长眼里那当然是要物尽其用, 于是今年生科院新生宣讲的担子,华丽丽地落到了路峥的身上。
“路教授啊, 你是咱们学院最年轻的老师了, 你也知道, 现在都在提倡教学年轻化趣味化嘛, 我相信你肯定能给那些新生截然不同的体验。”
“这件事不是李老师在做吗?”
“李老师从第一年到现在已经把那堆老东西翻来覆去讲十来遍了,他讲的早就没意思, 过时了。你是年轻人,和新生们也就差十岁, 你们之间没有代沟, 可以推心置腹讲一讲咱们专业的好处。”
农林大学生院一共六个专业方向, 包括生物化学、生物科学技术、生态学、环境生物学和微生物学以及最新开设的药理学,其中生物科学技术和微生物学录取人数最多, 一个专业近四百人,因而生院是农林大学除畜牧工程系之外人数最多的学院。
宣讲设在军训的两周内,路峥要给四十个班六个专业做专业讲解,光发言稿就是个问题。
不过看在今年一开学,院长没有催着他下学期尽快开科研的面子上,路峥忍了。
院长见他没有推辞,继续道:“路教授,你也听说了吧,一直带大二无机生化的杜老师暑假里做手术了,现在她手上三门课,这学期应该是都教不了——”
“我不会帮别人代课。”
“那我看你课表排的不是很紧凑,这学期的科研是不是该带着你的两个学生拿出点震惊咱们生院的东西?”
“……”
院长早看出路峥一门心思来教书养老的,他亲和笑笑,“你放心,不用你带很多,就一门,分子生物学,这不是你的强项吗?剩下的遗传和生理化学都叫小林老师来带。”
“就是这个课纲,比较赶,你的教学安排记得开学前一周交到教务那里。”
来学校一趟,身上莫名其妙就多了不少担子的路教授想到了一劳永逸的方式,比如辞职。
奈何他还有两个拖油瓶不能耽误,在林双和赵徐之顺利毕业之前,路峥仅剩作为老师的良心叫他做不出来抛下学生走人的事儿。
而如果林双和赵徐之知道路峥想到过‘罪恶的’金钱补偿,估计绝对不会愿意错过那一两百万补助,肯定会选择欢送路峥辞职,把他八抬大轿从农林大学生院科研楼抬到校门口。
从学校开车回到别墅的路教授心上始终惦记着苏和,动不动就要摸出手机看看有没有被他忽视的消息。
改用智能机的路峥应该是少有不开静音关闭震动的年轻人,这样如果有电话或者短信提示音,他可以第一时间听到。
奈何一切都是静悄悄。
路峥没有回本家,而是回了他独居的椒山别墅,这间别墅,有他离开京市时唯一惦记的兰花们。
别人家的别墅前几乎都是假山假水喷泉花池,路峥的院子里一角单独开辟的玻璃温室就占据了大半空地,温室里不仅模拟了自然生长环境中的土壤与湿度,将兰花全部土培而非单独拘束在小小的盆栽里。
且温室的玻璃都是可以控制透明度、单独开启的,兰花难养,加上路峥养的数量多,其中不同品种晒太阳通风的时间不一致,于是每块玻璃都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从前没事的时候,路峥可以在温室里像个老头子一样坐一整个下午,看着成百上千的兰花,他会觉得沉心静气,因为能从每一支舒展的叶和张开的花中窥见生命与生机。
这对于他这种没什么其他爱好,也没什么狐朋狗友的人来说,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但现在,路峥简直彻彻底底成了个低头族,姿态纤细而轻巧的兰花也无法挽留他的视线和身影。
路峥很不安,也很想念,他从前不觉得断联是多可怕的事情,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隐私和独处时间,是不该被外界打扰的,但现在轮到他迟迟联系不上挂念的人,才知道等待被联系的过程简直磨人又煎熬。
可突如其来的繁杂工作又叫路峥暂时没办法飞回丽龙,至少他得先把堆积在手上的事情逐一解决。
而且林双和赵徐之进入研二,路峥还准备开生物质谱方向的项目带一带他们,省的这两位研究生彻彻底底把工科上成人文社科。
拎起花洒给兰花浅浅浇水的路峥收起手机,果然,他还是想辞职。
身在雨林的丽龙主也不是故意不搭理路峥的,希泽莎突然病倒,整个部落都陷入了一片混沌中。
母系社会的丽龙没有了阿祖这个主心骨,家家户户部落民都不知所措起来,而其中最堂皇的,自然是丽龙主。
他和希泽莎的儿女一起侍候在母屋里,亲眼瞧见了希泽莎灰败的脸色,分明一个月前,阿祖还是面色红润生龙活虎的老太太,和如今病歪歪躺在床上,连睁眼喝水都费劲的老朽模样判若两人。
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这么突然?多数来探望的人都要问一遍。
而那夜发现母亲病危的事情小女儿娓娓道来后,希泽莎从镇子上赶回来的小儿子面色不善,“那阿姆不就是被他气的?发生过一次,就够叫她难熬了,没想到还是养了只白眼狼——”
“涂厝,你不要胡说!那是误会!丽龙主从没想过走!”小女儿袒护起苏和。
“误会?什么误会?要我说,他指不定就是想跟着人家下山,只是人家没有要带他一起走罢了!”涂厝是方芸的父亲,也是希泽莎最小的儿子,作为儿子的他,从小没得到多少希泽莎的疼爱,过的压根不如几个姐姐。
他本以为家里的男孩都是这样的,毕竟希泽莎对孙子辈们也并不多亲近疼爱。
可苏和的出现,全然推翻了他从前那些看法,希泽莎是知道如何照顾一个小孩子的,她疼惜苏和时的模样充斥慈爱与亲和,简直不像是他那个冰冷又威严的阿姆。
小肚鸡肠的涂厝承认,他看不惯苏和,甚至因为对阿娅的事情知情,他有些厌恶苏和这个孩子。
就凭阿娅做错的事情,苏和就不配成为丽龙主,他身上始终留着叛徒的血,也不配被部落里的乡亲们友好对待,更不配被希泽莎捧为掌上明珠。
“这跟丽龙主没关系,涂厝,你不要再胡说了,把你叫回来,是商量要不要带阿姆下山看病的,别的轮不到你多嘴。”希泽莎的二女儿是最像她的,说话时眉头紧锁,有威严的很。
阿姆们都是明事理的人,她们清楚,这一切和丽龙主没有关系,希泽莎的身体或许早就不好了,只是她们这些做儿女的,一直以来都没有发现。
如果早点说动执拗的希泽莎下山做个全身体检,兴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可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是马后炮,没用了。
“这还有下山去看病的必要吗?”涂厝冷哼,“我瞧着,最多两三天了!”
希泽莎那晚被发现后,是小女儿翻出压箱底的百宝丹,和成水给她强灌下去,才勉强吊回一口气强撑着,眼下日子过去了两三天,希泽莎状态明摆着愈来愈差,今早已经连水都要吞不下去,孩子们都赶到了床前,她也认不得人。
也不怪涂厝说话难听,但凡见过生老病死的阿姆们,都清楚,她离开的时候不会太远了。
以希泽莎的年纪来看,这也算是寿终正寝,哪怕不是在丽龙,这样的老人去世,也不算是难过的事情,而是喜丧。
更何况丽龙人对于死亡并没有世俗中普遍的恐惧和难过,死亡是生命中注定的一环,有死亡才会有新生,因而死亡对丽龙人而言,也是尤为重要的一天。
甚至在土葬还盛行的时候,丽龙人会把去世的亲人埋进一早就挑好的大树旁,传说中死去的亲人就会住进树里,从此以后每一株新生的枝丫,都是她存在的证明。
现在一律只允许火葬,但丽龙人的骨灰依旧会被撒在树下,就如同叶落归根。
大人们围坐着讨论时,丽龙主孤零零坐在角落,他插不上嘴,也帮不上什么忙,更甚至阿祖是被他气到的,只要一想到这些,丽龙主已经哭成桃子的眼睛总能再滴出泪来。
这些天,他每天都是浑浑噩噩为阿图卢做完晨礼,就着急忙慌赶到阿祖的院子,插不上手、插不上话也一动不动守着。
希泽莎昏迷着不吃东西,他也吃不下去,喝点米汤都觉得胸口梗住一团,沉重到叫他呼吸不畅,甚至作呕。
顿沙时不时就来找丽龙主,陪他一起待着,见苏和可怜巴巴的模样,也愧疚地红了眼睛,“这不能怪你,要怪只怪我传错了消息,叫阿祖紧张伤心了。”
丽龙主听不进去顿沙的话,他心底只剩下难过尚且可以被感知,绝望和痛苦就像是一场雷雨后的天火,从第一棵带有他和希泽莎回忆的棕榈树开始烧起。
而燃起的森林大火,只有林子被烧光那一刻才能终结。
傍晚,希泽莎的小女儿取出了希泽莎的寿衣以备不时之需,人在刚去世时,身体还是柔软的,将将好穿衣,倘若耽搁了时候,这衣服就不是那么容易能套上去的了。
而希泽莎的小儿子则捧着电话簿,正挨个通知已经离开部落住到镇子上的亲戚,或许他们回来是见最后一面,或许就是奔丧,这就看命了。
丽龙主呆呆地看着这一切,不知所措,他还是年轻,做不到像大人那样擦干眼泪,眨眼间变得坚强,像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半点不可怕,半点不值得难过般,割去情绪处理这一切。
只有他,仿佛活在一场噩梦里,还没清醒过来,只要醒过来,希泽莎还是健健康康的,会牵着他的手,亲和地和他讲话。
无数次在心底里向阿图卢祈求的丽龙主前所未有的虔诚,他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来换希泽莎的健康和长寿,他不能失去这唯一的亲人。
而人走投无路时的心诚自然不必考验。
如果阿图卢能显灵,哪怕他叫丽龙主去一命换一命,苏和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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