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毫不顺利的项目头倍感头痛的俞少爷叹息间,有人从外面进来了,他抬头一看,那双原本已经无神而困倦的眼睛登时明亮的好似见到肉骨头的狗,“是你?!”
“啊,你是……”丽龙主记得,这是撞树那个,叫……家里有点地产?
丽龙主为自己令人堪忧的记性尴尬了一瞬,但他的确记不得这头发相当有特色的外地人叫什么。
“是我是我!”俞少爷忙不迭点头,“昨天还没来得及问你的名字,方便告诉我吗?”
昨儿俞归舟还向好心收留自己那一户人家描述了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想打听来人家的名字,只是那家的人一听俞归舟说是个‘白白净净又瘦小的漂亮女孩’就摇头说寨子里没有这样的人。
丽龙就算是小姑娘,那也常年沐浴在雨林的日光中,肤色多为健康又有质感的小麦色,不存在如俞归舟说的那种白嫩纤细款。
看他们笃定的样子,要不是俞归舟真的碰到过苏和,还要以为自己是见鬼了。
好在这第二天,又让他见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甚至是梦中情人自己找上门来见他。
这不就是上天安排的命运吗?
老天爷都看不下去自己不知道对方姓名了!
“不太方便。”外面还是白天,按照规矩,丽龙主的真名是不能堂而皇之讲出来的。
俞归舟不知道丽龙的习俗,丽龙主这样的态度还是叫他的恋爱脑小小地打击到了。
“我没有恶意,真的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现在真的不方便,你换个时候再问吧。”丽龙主实话实说,而后绕过有点纠缠不休的俞归舟,进母屋去找阿祖。
他还有正事要做呢。
希泽莎见到苏和,那自打早上见到这群外地人就始终耷拉着的脸,才露出些上扬的弧度,“你怎么来了?是谁去唤你的?我还没说几句话,那些人就都躲出去,要你来做我的说客,瞧瞧他们一个个的老鼠胆子。”
小女儿在一旁直摇头,“谁都知道您最听丽龙主的话,不请他来劝,难道在这白白挨您的骂吗?”
“他们要是做正经的,我会骂他们?”把林子当成运动会的场地,请一群人到雨林里嘻嘻哈哈,把这片土地当成什么?
还拿钱出来说事,只要是土生土长的丽龙人,就绝不会生出用这林子里的一草一木来换取钱财的念头。
前两年那阵草药热,引来多少药贩子四处薅草,这里面不乏有从前生在雨林小部落里,熟悉这地方一草一木,背祖忘恩的。
但绝没有丽龙人,哪个丽龙人敢做这种丧良心的事情,阿祖第一个抽他见阿图卢。
“阿姆,这也未必是坏事。”小女儿是少有站在方芸那边的人,“来参加运动会的,又不会是药贩子,也不会是抓蛇人,就是大家聚在一起和和乐乐地玩一玩,咱们这儿都多少年没热闹过了。”
小女儿在雨林里从小长到大,这些年,是愈发觉得部落里的人越来越少,也不止他们丽龙,其他生在雨林深处的部落多也大差不差。
留在这里的,都是她们这些上了年纪与还小不点一个的,从前她小时候还会举行各式各样的庆典,杀猪宰羊大办特办,但如今,许多年才等来一个丽龙主成年的宴席是值得动员部落上下的。
这样的日子一长久,是个人都会觉得无聊。
不过她们也都是半截黄土埋过身的人了,日子怎么过都是过。那年轻人呢?挨不住啊,都往山下跑呢,这林子里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阿祖。”丽龙主看准时机,插话劝说:“阿姐和我说的很清楚,只是借用场地,谁要是敢胡乱摘走林子里的草木,可以抓起来的。”
“她糊弄你的,说的都是些场面话,现在哄哄你罢了。也就你当真,哪里会真为了几棵草抓那些人走?”当年来林子里薅草药的药贩子,可没见过有抓起来的。
阿祖可不管什么保护植物不保护植物的,在她眼里,从前河谷生长茂盛的獐牙菜和那明令禁止砍伐的望天木没有区别,只抓砍树的不公平。
被寄予厚望的丽龙出师未捷,只好先出去,明确把阿祖提防外地人的主要原因告诉方芸和俞归舟。
俞归舟事到如今还是不明白这地方的人把植物看的比命还重要的习惯是从哪来的,可他是诚心诚意想要谈合作,“你们如果实在不放心,大可以在我们动工时,派人过去看守。”
“如果我们的开发团队乃至工人动了你们的草丛树叶子,我赔钱,一棵草赔一万,成不成?”
“不要说这种气话。”方芸劝阻,谈正事时,最忌讳把情绪放大。
“我没有说气话,我说的这些都可以在合同上添上,我是认真的,你们在乎那些植物,那我也要为那些植物负责。”俞归舟不懂这地方的习俗,但既然那些植物都是这些人心头上珍视的东西,他也该拿出同等的重视来。
而在俞少爷这里,多少口头上的愧疚弥补,都不如真金白银来的实在。
瞧出俞归舟眼里的认真,丽龙主问:“你为什么这么想在林子里开运动会?往年都是在镇子上,今年不能继续在那里办吗?
这运动会在哪开对丽龙主来说其实都差不多,只是一个方便了他不用费劲去求阿祖叫他下山,一个可以给他机会到镇子上瞧一瞧看一集。
两个一做比较,好处坏处都可以互相抵消。
心上人这一问,俞归舟张嘴就要说他给丽龙准备好的种种旅游开发项目,以显示自己的才能,却被方芸突然打断了话头:“当然因为咱们这里的风景好。”
倘若在这里就过早暴露俞归舟最终的目的,那就连运动会的场地都不用谈了,他们这一伙人直接就要被阿祖用泔水桶赶出去。
俞归舟也意识到里面那群老太太的固执,只好暂且和自己的心上人撒谎:“林子里风景好,我喜欢这儿。再说从前镇子上的场地也早就破破烂烂旧的不得了,一点吸引力也没有,办运动会怪不得没人参加,今年绝对不会像那样。”
方芸也道:“所以塔木族的河谷,也租给他们了。”
“这里还有塔木族的事情?”
“是啊,塔木族那边的河谷草场适合赛马和田径类项目,我也喜欢那里的湖泊,就正好一起租下来了。”
丽龙主灵机一动,“把这件事告诉阿祖,或许会有转机。”
丽龙族和塔木族不对付,两边始终暗戳戳地较劲,但比起外地人,在希泽莎这里,塔木族可就没那么讨厌了,甚至这两个部落的发展,也少不了和彼此商讨。
归根到底,共同信奉阿图卢的两个部落,能维持百年交恶,何尝不是一种关系好。
“塔木族都把草场租出去了?他们缺钱缺到这个地步了?你听普尔萨提起过这件事吗?”
“没有,阿祖,普尔萨没给我提起过,我也是刚听阿姐提起。”
一听塔木族是闷不声将河谷租出去,希泽莎心中起疑了。
她知道塔木是不会缺钱的,这时候却偷偷摸摸做这样的事,图的是什么?
“谁会嫌钱少?”一个阿姆道:“更何况塔木族不一向如此,见钱眼开,穿戴的都满是铜臭味。”
“不过既然塔木都应承下来,兴许这件事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他们也不是傻子,斯托湖那堆草皮子要是被外来人折腾坏了,畜生们可都没粮食吃了。”
“说不定还真的是大好事,塔木族的才这么眯下,不肯叫咱们知道。这么做就是他们不地道了。”
塔木族和丽龙族的关系,其实一向见不得对方过得比自己好,也见不到对方过得太差劲,当然,其中一方要偷偷飞黄腾达,也是绝不能坐视不理的。
这次再看到俞归舟腆着脸进来,希泽莎的态度似乎真的有所松动,方芸又一次将俞归舟的意图完整转达后,希泽莎只说,“我再想想,今天给不了你们回答,明天再来吧。”
俞归舟都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听到老太太说明天给他答复,微微松了一口气。
只是,如果明天的回答不是他想要的,他依旧会死皮赖脸地软磨硬泡,好话坏话轮番上阵。
做生意如俞归舟这样把自己面子里子全抛掉的,也是少有。
他带着李经理先撤了,说是要回去完善一下合同,又专门跟丽龙主告了别,“下次我再问你叫什么的时候,你会告诉我吗?”
显然,丽龙主对待他的态度,让俞少爷觉得对方在玩欲擒故纵,是在故意吊着他。
但恰好,他这样的直男还真就吃这一套。
见俞归舟对自己的名字相当执着,丽龙主诚恳回答:“那下次你就晚点再问我吧。”
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他就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俞归舟了。
“好,那下次我会找个合适的时机。”
出去后,方芸夸丽龙主聪明,“还得是你,能想到塔木族是阿祖的命门,要不要下山去,姐请你吃饭。”
丽龙主摇头,“我还不能下山去,这件事也要阿祖同意。”
今天要阿祖做决定的烦心事太多了,还是别多自己这一件了。
“对,瞧我都把这事给忘了。”方芸对上一任丽龙主的事情有模糊的印象,自打上一任逃走了,苏和就是下山去镇子上念书,都要阿祖点头。
从前对丽龙主的管束,没有严苛到这种地步,有了搭襟,基本上就是自由的,想去哪里去哪里。
方芸其实还想跟苏和聊一聊他那搭襟的事儿,丽龙主的感情问题在她来看,处理的其实相当敷衍且不够真诚,这和他们这里荒唐的婚姻习俗有关,也和丽龙主没能去上学,局限的认知有关,甚至也和苏和面团似的不知反抗的性格有关。
哪有只匆匆看过一眼就要谈恋爱的,以苏和现在的年纪和生长在这小树林子里的阅历,恐怕连真正的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
他只是被裹挟着,推搡着,走上了一个丽龙主的一生。
苏和身边没有阿姆,而照顾他的阿祖年纪又太大了,从早先那个年代过来,阿祖不会觉得苏和跟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是可怜的。
但方芸有些见不得这个。
从前在林子里的生活的时候,她也觉得天大地大,阿图卢最大,但是现在,在外面生活许久的她觉得哪怕人拥有信仰,自我也始终摆在信仰之前。
毕竟,信仰这个东西原本就是为了让人走的更高更远而生出的精神支柱,遵循信仰的出发点,该是利己的,而非利神,牺牲自我的。
“你那个搭襟看起来比你大不少,你怎么就选中了他?”
“就是一眼看中,像阿祖和阿姆们教我的那样。”丽龙主现在想起当时,脑海里已经逐渐模糊了路峥那泥猴一般的样子。
不,现在的丽龙主,哪怕看到路峥是只泥猴,也会觉得他是最帅的猴子。
听出苏和语气里的轻快,方芸一瞬觉得自己似乎是想错了,“你喜欢他?”
方芸仔细想过了,其实对方是男是女并不重要,只要他是个品格端正的人,对待苏和好就成,至少那个外地人从外表看起来,像个不错的人。
如果苏和真的喜欢一个男人,丽龙不失为一个能够包容他们这段感情的好地方,有色眼光几乎为零。
那她弟弟的初恋,不会太难过。
“喜欢?”这个词,是路峥总拿出来“教训”丽龙主的,虽然不想承认,但在方芸问起时,他的心头还是一片迷茫。
“不喜欢?”
“不,也不是,只是阿姐,你们总说喜欢不喜欢,可我真的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样子的。”没人教过丽龙主这件事,就连他做老师的搭襟,都不肯教他。
如果能有人能教他,他一定很快就能喜欢上路峥,绝不带拖延的。
丽龙主的话听的方芸直摇头。
喜欢这种事谁能说的那么清楚,但总之,像苏和这样的一问一个不知道,甚至以为感情的事是可以学会的,那还是不喜欢。
方芸还想拉着苏和多叮嘱几句,比如保护好自己,比如多为自己考虑,但领导打来电话,让她早点回办公室开会,只好把话留着下次再讲。
丽龙主送阿姐出了院子,目送方芸的身影消失在小路上,才回去找路峥。
“你等很久了吧,现在外人都走了,要不要和我进去见一见阿祖。”正好晌午,阿祖的小女儿留他们吃饭,在这里对付一口,就不用回去叫顿沙费劲送饭了。
“要留在这里吃饭?”
此前那么多次的接触,叫路教授心底里对希泽莎的观感很复杂,她对苏和好,却又对苏和不好。
或许她已经倾其所有,将能够给苏和的都给他了,但在路峥看来,这一切丽龙主获得的优待,都不如还苏和属于他的简单生活。
和希泽莎面对面吃饭,路峥不确定自己能不能保持一个晚辈的谦逊。
“是呢,阿姆说我好久都没有留在阿祖身边吃饭了,不过,你要是不愿意,今天就算了,改天我自己来也可以。”
“没有,我没有不愿意。”路峥道:“留下来吃吧。”
丽龙主从前也会到阿祖这里吃晚饭,但有了搭襟后,就极少过来了,因为一天之中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和路峥相处的。
典型的有了搭襟忘了阿祖。
阿姆调侃一坐下就在给路峥上赶着夹菜的丽龙主,“看看我们丽龙主,对搭襟这样好,可真是贤惠体贴上天去了。”
“路峥是外地人,咱们这里的很多菜他没尝过,我就给他介绍一下。”顺带投喂。
当然,丽龙主私底下是没有这样过的,他只是突然想起路峥之前说,阿姆们觉得他俩不够亲密,所以当着阿姆们的面,对路峥更好了点儿。
别说夹菜了,能让阿姆们觉得他和路峥关系好,他亲手把米饭喂进路峥的嘴里也不是问题。
“快,多吃点,阿姆烧的红烧肉特别好吃。”
受宠若惊的路教授当然能看出苏和的小九九,这小神子的演技,在他这里一向都是拙劣的。
而苏和愿意演给阿姆们看,路峥也不会去拆穿他,将苏和夹到他碗里的青菜和猪肉一一吃下肚。
见路峥真慢条斯理吃进去了,丽龙主诡异地有种满足感。
明明这菜也不是他炒的,好吃跟他也没关系,但见到路峥吃的多,他就高兴,于是夹菜夹的更勤快。
路峥礼尚往来,也给丽龙主夹了一筷子,提醒道:“你也多吃点,别管我了。”
他吃的速度,明摆着跟不上苏和眼疾手快夹的速度,再这样下去,他的碗都要堆冒出来了。
希泽莎噙着筷子,混沌的眼珠试图从这两个人之中看出一丝端倪,但却没成功。
她从小养到大的苏和,那真是满眼都是那个外地人,都不带看她这个老阿祖一眼的。
饭后,众人换了地方,围着矮榻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家常消食。
有了昨儿种树的事,阿姆对路峥的家庭极感兴趣,问起他父母的为人来,得是顶好的家庭氛围,才能养出路峥这样的人来。
把丽龙主交到他手里,也没什么不放心的了。
丽龙主也想围过去听一听,他也好奇,这一直以来,他也没怎么听过路峥说起自己的家事。
只是阿祖拉住了他的手,紧紧地攥住,不叫他挪过去。
“阿祖?怎么了?”
忧心忡忡的希泽莎只关心一件事,“那个外地人和你提过他什么时候离开吗?”
第35章 信仰
希泽莎对路峥的家世、父母如何, 可没有那么多好奇,又不是两家人见面攀亲家。
她只关心这个外地人什么时候走。
眼下看丽龙主对路峥的种种关切,希泽莎怕丽龙主演搭襟的戏份演上瘾, 到最后假戏真做再把自己搭进去, 这可就得不偿失了。
希泽莎的小女儿总说, 照丽龙主上赶着贴上路峥的模样,倘若他是个女儿家, 肚子都该又回音儿了。
只可惜苏和不是个女娃, 不然下一任丽龙主或许也有了着落, 不用劳烦阿祖一把年纪了,还要在部落里一群小娃娃中看仔细了精挑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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