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视角实在少有,要知道,平时都是勉强一米七五的苏和仰头去看路峥。
站在高处的丽龙主再度在心底发出了‘哇塞’的赞叹,他实在是没有选错搭襟。
路峥无论从哪个角度欣赏,都长在了丽龙主的审美点上,他伸出两只白而纤细的爪子,轻轻戳了戳路教授的棺材脸,以及那被他心心念念的高鼻梁。
苏和的表情就像是得到了什么新鲜玩具的孩子,他专注地看着路峥的脸,脸上笑吟吟的,“路峥,你长得像妈妈吗?”
“嗯。”路峥一动不动,化成雕塑,任由丽龙主对他的脸戳个不停。
“你妈妈一定很漂亮。”丽龙主羡慕不已,“她很高吗?”
“不算矮。”路峥的父母都不矮,路父是一米九的高大汉子,而薄桉踩上高跟鞋也有一米八几,两个人结合,生出了路峥这样的巨人。
搁路峥身边就像是低矮灌木的丽龙主羡慕的不得了,都说身高是会遗传的,那他估计也是遗传自他素未谋面的父母,“我要是能再长高一点就好了。”
丽龙主也想成为一个威武的大块头,而不是小豆芽。
因为小豆芽就算长出肌肉,也就是普尔萨那样的壮实土豆罢了,成不了路峥这般英俊的乔木。
英俊的乔木先生被苏和的话逗笑了,看来不止他觉得那普尔萨像个土豆子。
丽龙主弯起眼睛,“这话不要告诉普尔萨,他会生气的。”
“我知道。”路峥点头。
丽龙主的手游览过路教授堪称艺术品的脸蛋,又不由自主去摸人家的肩膀肌肉,这也是他眼馋已久的东西。
果然,隔着衣服都能摸出来,路峥的肩膀是雄壮的、厚实的,跟他自己一捏只能摸到骨头的肩膀头一点不一样。
“你的肌肉也是遗传吗?”如果是遗传,那么苏和就可以安慰自己细瘦的身板也来源于基因。
“不是,是健身来的。”路教授实话实说。
“健身——可你不是老师吗?”苏和记忆里的男老师,都是秃头地中海,怀胎啤酒肚,哪怕是体育老师。
“老师就不需要健身吗?要好好上课,有个健康的身体也很重要。”
更何况路峥这个身材,在教学上的成果也是相当显著,他的本科生专业课到课率百分百,没有无故旷课和逃课的,期末平均分相当出彩,学生评教更是接近满分。
自打路峥出现在农林大学,所谓校草这种稚嫩青涩的东西已经不吃香了,现在流行学术DADDY。
丽龙主虚心请教:“你觉得,我可以练成你这样吗?”
“如果你真的要练成这样,可能要先增重。”苏和纤细的身板不到一百一十斤,盲目去健身可能会伤害到关节,而路峥将近一百一十公斤,才有苏和欣赏的健硕体态。
“那我以后多吃点。”
路峥赞成,“明天叫顿沙多送一些吃的吧。”
“好!”
丽龙主擒着搭襟的肩膀捏捏又拍拍,眼睛却不自主向下,去瞄人家的胸肌,脸上写满了‘馋’字。
路峥无可奈何,捉住苏和不断给他揉肩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胸口上,“可以摸,但是不能捏。”
感受到手底下肌肉勃发的力量,小神子的嘴角要翘到太阳穴了,他真诚道:“路峥,你真是个好人。”
当然,路教授的‘好’也就止步于上半身,在苏和觊觎他的屁股时,给予了严厉拒绝。
丽龙主有点失望地问:“你的屁股很敏感吗?”
路峥:……
“苏和,去洗漱,然后回来睡觉。”
和搭襟躺在一个被窝里的苏和已经不像是第一次那么拘谨了,他甚至主动贴路峥近了点,伸手去摸人家胳膊。
但丽龙主只是单纯的想跟路峥挨着,就像他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着被子似的,贴着路峥,他会有种安全感。
路教授还是躺的如木头桩子似的笔直,察觉苏和像个小色.鬼般偷偷摸摸的小动作,“你在干什么?”
“我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点东西,这里只有一条被子和你。”如果抱着被子,那他们两个人就都没得盖了。
路峥没有这种奇怪的睡眠癖好,但他所了解的大部分睡眠习惯,都源自于生活中某方面的缺陷。
需要抱着东西才能睡着,是很明显的缺少安全感,人只有面临焦虑和不安,才会对物体产生依赖。
就像有人一辈子都盖着幼年时的安抚巾,也有人一辈子只用一种床垫、一种枕头才能入眠。
安全感的缺失在苏和身上体现的其实并不明显,他总是笑嘻嘻的,亲和又乖顺,明朗的像是绿林上空的太阳。
直到现在,路峥知晓他童年的处境才隐约意识到这一点,苏和在依赖他。
看外表明媚而完美的苏和,其实也是千疮百孔,更有可能,小时候的苏和会是个小哭包。
丽龙主察觉他沉默的搭襟动了动。
路峥翻了个身,变成了侧躺,他张开胳膊,对眼巴巴的苏和道:“过来吧。”
“嘿嘿。”丽龙主立马欢欢喜喜凑了过去,路峥暖暖的,壮壮的,抱起来比被子和枕头舒服多了。
果然,比起软绵绵的被子,他更喜欢鲜活的肉.体,喜欢有人陪着他睡觉,而不是自己孤零零躺在一张床上,“小时候阿祖也是这样哄我睡觉的。”
“阿祖还要哄你睡觉?”
“是呀,因为我小时候不喜欢睡觉,也总不配合其它阿姆。”
根据阿祖的说法,幼年时候的苏和总是嚎,别的小孩一天要睡十几个小时,苏和不同,他一天到晚精神的很,把大人熬困了也不肯安分闭眼,要有人看着,抱在怀里哄才会闭眼。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睡觉,是不愿意睡觉。”苏和的脸蛋贴着搭襟暖洋洋的胸肌,舒坦地把什么都讲了,“因为等我睡着了,再睡醒的时候,屋子里就只剩下我了。”
小时候的丽龙主也是蔫坏的,他知道,只要自己闹着不睡觉,阿祖就不会离开。
还会一直留在他身边哄他睡觉,帮他摇蒲扇赶蚊子,给他讲很久很久之前阿图卢的故事,告诉他只有乖乖睡觉的小朋友醒过来才有糖吃。
但随着苏和逐渐摆脱可以肆意撒娇和耍混的年纪,他不再这样胡闹了。
需要别人陪伴着做什么,是很麻烦他人的一件事,他不想耽误阿祖做正事的时间,也不想显得自己像个不懂事的孩子。
在不断寻找替代品的过程中,苏和习惯了去抱着被子或枕头睡,虽然被子和枕头没有人的体温与触感,但它们同样没有脚,不会一睡着就消失不见,这让苏和很安心,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安心。
路峥始终沉默的听着,等到苏和的声音都迷糊,一个劲打哈欠时,搂着他的手才锁紧了些,安抚地拍着丽龙主格外单薄的后背,“睡吧。”
反正他会留在这里。
第31章 坠入爱河
如往常一样, 在绿林上空的太阳将将升起的时候,从睡梦中醒过来的苏和就要披上丽龙主的外衣,向清晨的阿图卢献上晨礼, 祈祷绿林中的一切安然无恙, 平静祥和。
这是他每个早上的工作, 已经持续了很多年,久到他都已经养成不符合这个年纪年轻人该有的生物钟来, 作息比觉少的老年人还要健康。
一大早从被窝里爬出去对丽龙主来说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他没有起床拖延症, 这一点上已经赛过很多要大清早去公司打卡的打工人,至少他去打工绝不会迟到。
但今天有点不一样,这张窄小的床不止躺了丽龙主一个,还有他壮壮的、暖洋洋的搭襟。
像一只冬眠大熊的路峥远比一条被子的吸引力大的多。
丽龙主也终于知道顿沙每个早上都在抱怨的“被床绑架”的是什么意思。
如果每天被窝都这样温暖, 那他也不想起来, 丽龙的清晨太冷了。
路峥的睡姿很规矩,几乎昨天晚上是何种样子闭眼, 眼下就依旧保持着何种姿势, 一整晚都没有变过。
他在铺盖的边边, 冲内侧躺着, 伸出的胳膊垫在丽龙主的脖颈下,另一只热乎乎的手掌松松搭在人家的腰上, 依旧保留着夜里给丽龙主安全感的状态。
丽龙主当然也美美躺在搭襟的怀里,伸手环着路峥的腰, 像藤蔓一般, 紧紧攀附在路峥身上, 充分汲取另一个人身上的体温来滋养自己。
不过,最终身为丽龙主的责任还是击败了苏和想要贪图安逸再睡个回笼觉的念头, 他轻轻从被窝里爬了出去,一举一动都谨小慎微,没有惊动还在睡觉的搭襟。
路峥一觉醒来时,床上又只剩下了他。
路教授感觉自己或许应该锻炼一下浅眠的能力,这样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如苏和又要像小老鼠一样溜走时,他能够有所察觉,第一时间抓住丽龙主。
不然再这样下去,没有安全感的人可能就要变成路教授了。
小神子的清晨有些忙碌,在路峥起来时,他已经给阿图卢恭恭敬敬献完晨礼,此刻正盘腿坐在矮榻上,整理晒干的请柬。
柔顺的长发像是绸缎似的倾泻在苏和脑后,这样一看,苏和的头发并不是单纯的黑,在从窗柩洒落的清晨阳光照耀下,有一种金褐色的光晕。
路峥把这归咎于苏和营养不良,气血不足,才会生出浅色的发丝。
“你起来了?”发现搭襟的丽龙主笑眯眯的,他提前把今天要做的事情都做好,这样白天的时候就能够跟路峥一起出门去玩了,“饿了吗?顿沙还没来,要不要先吃点腰果垫一垫?”
“不饿。”路峥在他身旁坐下,“你昨晚睡得好吗?”
“很好。”没有做梦,醒过来的时候被窝也依旧暖洋洋的,睁眼看到路峥的一瞬间,丽龙主觉得今天一天都会是个晴朗的好日子。
路峥点头,“那就好,以后,为了不叫阿姆看出什么,我会经常过来。”
“这就更好了。”丽龙主觉得,他还要感谢一下卡旭阿姆,不是阿姆,他说破嘴皮子,也请不到这含蓄的搭襟睡在自己的木楼里。
顿沙来了,路峥就要走了。
路教授要回去换身衣服,用剃须刀刮一刮胡茬,成熟男人的晨间清洁相当重要。
但丽龙主这种天生体毛稀少,更少长胡子的青少年暂时体会不到其中的麻烦和乐趣。
吃过早饭,丽龙主原想叫顿沙去送请柬,可转念一想,他已经能出门了,又为什么要麻烦顿沙跑腿,不如他自己去。
“你可以吗?要不要我跟着你一起。”顿沙还有点不放心丽龙主独自出门,平时他出门也都是和路教授作伴。
那路教授是什么模样?是丽龙少有的模样,一拳头下去能干死半头野猪,他俩结伴的时候,顿沙一点不担心丽龙主的安危。
“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认识去那位阿姐家的路。”更何况寨子就这么小小的地方,谁还不认识丽龙主,还能把他当做外地人绑了吗?
“那你可得快去快回,不要随随便便跑到别的地方去。”顿沙像个老妈子似的送丽龙主出门,“你要去别的地方,也记得提前回来和我讲一声。”
这是阿祖定的规矩,丽龙主可以出门,但去哪里,都要让人知晓。
“你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丽龙主背起盛放了满满当当请柬的藤编小筐,又像只蜗牛似的上路了,不过他是只脚步轻快的蜗牛,不多时就走到了准新娘子的家。
请柬自然是要送到女方家的,因为丽龙婚礼的主场地都是女方的母屋,男方要自己送上门来。
准新娘极喜欢丽龙主写的字,细致又好看,于是道谢个不停,还热情邀请他多留一留,又抓了一把包喜糖的巧克力塞进他的小筐子。
“太客气啦,都是我该做的。”丽龙主抱着筐,弯起眼睛,他又有好东西能给路峥了。
准新娘抽出一张请柬,递给丽龙主,“要不要带你的搭襟来参加我的婚宴?原本想请你来在礼成时祝福我,但我阿姆已经请了阿祖。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来,一起玩玩也好。”
准新娘要办两场婚礼,一场在雨林,生养她和新郎的地方;另一场在山下的镇子上,他们以后要共建小家,生儿育女的地方。
镇子上的典礼丽龙主想要参加,那是个麻烦事,还要去请阿祖同意。
但雨林里的婚宴,丽龙主肯定是要来的,他不知道多久没有凑过这样的喜事热闹,“好,我会来的。”
送完请柬,丽龙主却不想那么早回去。
头一次独自出门的他已经把顿沙的叮嘱忘到了脑后。
不过他也不会去做什么危险的事情,他就是想去找自己的搭襟玩。
卡旭家在寨子入口处,再往外走几步,就是人造的、不规则的土路,这是唯一一条连通外界的路,顺着坑坑洼洼的土路能到丽龙人的耕地、到塔木的河谷,也能到离开雨林的下山小路上去。
只是林子里的路大多都是错综复杂的,没有熟悉丽龙林子的人领着,别说找到下山的路,就是想找到原路返回的道儿都困难。
丽龙主站在路口眼巴巴瞧了会,他也已经很多年没下山了。
不过以后总会有机会。
正当丽龙主准备去卡旭家敲门时,部落外不远处却响起轰隆隆的巨响,像是几头野猪一齐从林子里冲出来一般。
眨眼间,一辆漆黑的巨大汽车出现在丽龙主的视野里,那轰隆隆作响的发动机噪声就是他错认的野猪下山,车子正速度极快地,冲着他的方向驶来。
适应雨林杂乱地貌的硬挺轮毂碾过林间土路,泥水和草屑飞溅,高性能SUV如野蛮横扫的巨兽,压倒一片低矮灌木,直挺挺地冲撞而来,似乎要将丽龙人围在屋宇外的石墙一并撞塌。
显然,驾驶者的技术不太好,在这破树林子里开车也主打一个随心所欲,油门踩到了底。
他没看到墙根边儿还站了个活人,直到自动避险功能触发,才在监控视角下瞧见个差点被汽车撞到,吓得一屁股蹲坐地上的‘白裙子小姑娘’。
俞归舟被这险些酿成的惨剧吓的心脏都要停了,谁能想到视线盲区里会突然蹦出个人?
好在俞归舟不是肇事逃逸的人,他当即下车,凑上前询问:“小妹妹,你还好吗?”
那辆歪斜的SUV后座蹒跚着爬下来个戴眼镜的平头男人,一边作呕,一边脚软地颠过来,“小俞总啊,您不能这样开车,看看这差点撞到墙上啊!您万一出什么意外,我怎么跟您父亲交代啊!”
“别废话了,我没事,没看到差点撞到人吗?”显然坐地上这个比他更要紧。
俞少爷好声好气跟坐地上的姑娘搭话:“是碰到哪了吗?起不来了?要不我带你去医院?咱检查一下。”
可无论他怎么搭腔,这小姑娘始终不吭声,好像被吓坏了,俞归舟只好试探着去碰了碰她的肩膀,只见对方猛的缩身,抬脸盯着他,大而明亮的眸子里充斥警惕和惊慌,像受惊的鹿。
只一瞬间,看清这‘小姑娘’模样的俞少爷倒吸一口凉气,耳畔响起了天堂福音。
他此刻似乎不在野林子里,而在天堂,不然怎么平白会有天使出现在他眼前?
哈利路亚。
他坠入爱河了。
晴朗日子里,这声突如其来的巨响还吸引了卡旭家院子葡萄藤下补作业的研究生,好事者林双率先放下笔记本溜了出来看热闹。
起先,林双只注意到那辆明显不属于丽龙地盘,价值百万的高性能SUV,是豪车,他借着导师的光也没少坐。
这辆座驾强悍的发动机据说可以适应雪原、沙漠、雨林、戈壁等多种独特又极端的地貌,整体驾驶感比越野舒适,非常适合钱多烧得慌喜欢贵游的探险爱好者。
其次,是这辆豪车引起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卡旭家门口的棕榈树以及两丛野生莓果,都已经烂糟糟地歪扭瘫倒在地了。
这肯定要赔钱,野生植物那也是卡旭家地盘上的私人所有物,据卡旭阿姆一次夜谈提起,那棵棕榈树在这地方活了十几年,是丽龙人门口的风水,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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