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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书生之华灯初上 (阎罗绮)


  他一边举起手中带给素正的请柬,一边摊开,指着上面的字,面露希翼的看着金圣烈,金圣烈好像听到了他的心声:字啊,字啊!我媳妇儿写的字那么好看你没发觉吗?
  金圣烈了然,微笑道,“请柬是西花姑娘写的吧?清秀而娟丽,别具美感!”
  “有眼光!”九越灵哈哈大笑几声,手自然地搭上金圣烈的肩膀上,随后脸色一僵,“不对!你身上……”
  九越灵迅速操纵着藤蔓挡住了突如其来的攻击,又反过来往金圣烈身后的一棵枯木上打了过去,藤蔓用力之大,将枯木拦腰斩断,躲过攻击的聂玖衡冷眼看着九越灵,目光移到刚刚碰到金圣烈的那只手臂上。
  他,谁都不可以碰!
  疯狂的占有欲席卷着他的内心,眼中迸发着杀意。俩个不同的物种间,一时间剑拔弩张。九越灵此时内心也不爽,这一天天的,不到半年就来的第二个吸血鬼,这让他这个守护神兽的脸往哪搁?索性他也不是计较这些的人。
  危机就在一瞬之间,金圣烈按捺住九越灵已经凝聚起法力的那只手,抬眼看向聂玖衡,“兄台何苦一直跟着我呢?”
  聂玖衡也散去手里的黑雾,他往前走了几步,对九越灵的防备和警惕都置若罔闻,抿着唇,直直的盯着金圣烈,“我饿了。”
  简简单单三个字后,聂玖衡没有再说下去,金圣烈端详了他好一阵,温和的笑道,“你想吃什么?人血我可没有。”

  第十三章

  “人血,我可没有。”
  “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不挑食。”聂玖衡颇有些不在乎,眼中透着狡黠。
  见金圣烈打算收留眼前这个来历不明的吸血鬼,九越灵脸上浮现明显的不赞同。他是神兽,世上任何污浊都逃不过他的双眼,眼前这个吸血鬼全身发着黑红的光,显然是作恶多端,害了不少人命,再让他为非作歹下去,恐怕后果不堪设想!
  “金圣烈!”九越灵吼道。
  金圣烈闻言只是淡淡一笑,他轻拍九越灵的手臂示意他放心,“到时候,我一定过来当你们的婚礼见证人,如今,就先行一步了。”遂领着聂玖衡走向自己栖居的石洞。
  嘀嗒嘀嗒……
  怎么,会这样!
  “噗——”鲜血溅了满墙都是,鸣熙贪婪的舔着手上新鲜的血液,没有看地上仍然睁着眼睛的尸体,眼中满是疯魔。
  为什么,又是聂玖衡!
  明明,他都快爱上自己了……
  鸣熙的眼神充满痴狂地望向远处的石壁,石壁上雕满了繁复而古老的花纹,花纹细缝处闪耀着幽幽的蓝光,光线映衬在鸣熙扭曲的脸上,十分诡异,不由让人毛骨悚然。
  只要有这所石壁在,我就还有机会。
  金圣烈往篝火中添了一把柴火,木柴炸裂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明黄的火光照耀在聂玖衡的脸上,勾勒出流利的轮廓线,他显得很惬意,双眼直直看着金圣烈往已经烤熟的猎物上撒香料,虽然他都不认识,但他极爱看着金圣烈认真做事的模样,举手投足都是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再配上他俊朗的外表,魄力十足。
  金圣烈抬眼就看到聂玖衡在一边摸着他自己的脸颊,一边看着自己发呆,很是无奈。殊不知聂玖衡心中正比照着自己的外貌,立体而又充满魅力,同为男性,他自己到底看上金圣烈哪点?难道就只是因为那梦中连脸都窥见不得的人?
  直到一股香味儿将聂玖衡的思维引了回来,是烤肉,外皮金黄,上面的调料洒的很匀称。以前金圣烈游历时,烧烤这项工作几乎必备,调料时时带在身上,如今再次宿在这荒郊野岭,也有了用武之地。
  猎物的鲜血被金圣烈盛放在碗里,处理的很干净,再加上调料的覆盖,腥味几乎没有。
  聂玖衡在金圣烈把一碗血和整只猎物都递过来时颇为迟疑。
  “你不吃吗?”
  “我不饿。我知道你对这些食物不感兴趣,兴许还没吃过,不过现下,你先垫垫肚子吧。”
  金圣烈淡淡的笑着,如三月的春风,只见聂玖衡半信半疑得接过烤肉,他从未吃过这等东西,以前就算是饿极了去喝这种动物血也都是毛不拔就直接上口。他强忍着腹中的饥饿感,在这状似很香的物什上轻轻咬了一口,舌尖一触碰到烤肉,肉香味霎时间充盈了整个口腔,外皮焦脆,肉质细腻,他再次看了一眼金圣烈,只见他拿起一支笔练起了字。
  算了,不急于一时。聂玖衡这么想着,而后专心地解决烤肉。
  金圣烈察觉到了聂玖衡的目光,可当他偏头望去的时候,聂玖衡已经低下了脑袋,两人一抬一俯,错过了一个回眸。
  天色渐亮,金圣烈熄了灯火,蒙蒙亮光下,他看着自己的字体由狂草转为端正,才满意地收了笔,将纸张整齐地叠了起来,眼睛不经意瞥向正背靠大石头坐着睡着的聂玖衡,他的一条腿曲起,另一条舒展,两手交叉放置脑袋后。旁边的篝火已经熄灭了,只余一缕青烟,冉冉而升。
  金圣烈走近聂玖衡,脱了外袍轻轻盖在他的身上。收拾洗漱完毕,金圣烈准备去镇上买些东西,他看着为数不多的纸张,嗯,还得买些纸墨,照昨天晚上那样写下去恐怕自己身上的财物很快就会所剩无几。
  自己或许得想些法子赚点钱。他刚踏出门口一步,聂玖衡就睁了眼,“你去哪里?”
  “醒了?我去镇上买些东西,很快回来。”
  “啊,天亮了。真好,外面肯定很热闹。”金圣烈沉默的看着聂玖衡略显孤寂的身影,他的话语里透着的是向往,他从未正面感受过太阳,也不敢承受它炙热的温度。
  太阳给不了他温暖,只会带给他魂飞魄散的痛苦。
  “好好休息。”轻飘飘丢下这一句,金圣烈拿着东西走出了山洞。
  今天,是个大晴天镇上的人很多,东西分类也较为齐全,金圣烈很快就找到了书店。
  门面很简朴,没什么显眼的地方。索性金圣烈只是来买些纸墨,金圣烈看也不看外面的纸,直接进了店内,书店里的伙计一看有客人来,连忙迎了上去,笑道,“请问公子想要些什么?我这店啊……”
  “纸,宣纸。”金圣烈掐断了店主的长篇大论。店主本来还有些不大高兴,但一听是来买宣纸的立刻两眼泛光,语气更是恭敬了几分,“来,公子,这边请!”
  他将金圣烈引到放置宣纸的柜台边,“公子,瞧瞧这些纸,可中意?”
  金圣烈随意看了一眼,将银钱往桌上一掷,吩咐道,“就这些,全部。外加上等的墨”
  全全全……全部?
  宣纸在现在可不是个便宜的东西,这全部宣纸一卖出去可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好好好,请问公子家住何方,小的可以把这些东西捎进贵府。”店主喜笑颜开。
  迟疑几秒,金圣烈温和回道,“送到西郊的‘坊阁轩’吧。”
  “得嘞!公子还要看看有什么需要的吗?”
  金圣烈四处环顾,走向放置毛笔的柜台,店主觉得有戏,谁知金圣烈看了这些笔连连摇头,店主怎么可能希望这笔大买卖落空呢,连忙道,“公子瞧不上这些俗笔也是正常,不妨跟我进内室,里头另有稀奇之物。”
  金圣烈挑了挑眉,“有劳。”旋即勾起一抹温和的笑意,这让店主对他的好感更是大大提升,立马觉得要是那支笔卖给这样一个翩翩公子,也不算驳了它的价值!
  本来他开这个店,也不光是因为赚钱,更因为自己也是爱书爱笔之人,能把东西托付给真正喜欢他的人,自己心里也是十分畅快!
  果不其然,金圣烈几乎是一见这只笔,笑意更浓,立马买下了它。

  第十四章

  处理完这些事,金圣烈又去买了些新婚准备的东西,依他之见,那只狐狸肯定没有准备这些东西,虽然人家姑娘家不介意,但该有的还是必须要准备的。
  返途时,夕阳静静地挂在天边,金圣烈的脚步察觉到身后的动静,脚步略微停顿,在岔路口时,金圣烈毅然走向另一条小道,他的脚步愈来愈快,走到一棵大树旁,他沉声道,“跟了我那么久,还不出来么。”
  很快一声娇笑传入金圣烈的耳膜,“不愧是圣烈哥呢~那么快就发现鸣熙了。”陌生的言语,陌生的脸,金圣烈眯着眼冷讽道,“你就这么喜欢披着别人的皮?”
  鸣熙听了,笑着舔了舔舌头,“这不是圣烈哥喜欢嘛,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原本以为你跟了我那么多年会了解我的脾性,想不到你会这么蠢。”
  “怎会?我很了解圣烈哥的,你喜欢吃什么我知道,你喜欢干什么我也知道。”鸣熙有些惊慌的反驳。
  “你什么都不知道。”
  金圣烈这句话无疑是火上浇油,鸣熙疯狂道,“不论我懂不懂你,我们不都是快成亲了吗?!”
  “要和我成亲的人是明溪,而明溪已经死了。”金圣烈不咸不淡道,仿佛是陈述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不!我就是明溪。”他的眼睛忽而锐利地看着金圣烈手中提着的黑包,这里面的东西让鸣熙疯狂地想要撕碎它!那里面是金圣烈买给九越灵他们的新婚礼物,鸣熙亲眼看见金圣烈把他们装了进去,误以为金圣烈要和谁成亲,眼中充满了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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