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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麦事故(废孚一只)


没有任何预兆,他忽然说:“我记得这附近有山。”
秦云霄一手撑着方向盘,听到这话,下意识看了看天,“是有一座。”
他回忆道:“不高,山脚下有一条小吃街。距离这里车程二十分钟左右。”
话音刚落,南洵钻进车里,关车门系安全带一气呵成。
“可以麻烦你送我过去吗?”他语气难掩兴奋。
“送你?”秦云霄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指腹摩挲着方向盘,“不如带我一起去?”
南洵愣了一下,“你也睡不着?”
“睡不着,”秦云霄很诚恳,“想去爬山,看日出,最好和你一起。请问可以吗?”
看得出南洵有些意外,似乎没想到他会这样提议,但很快点点头,说:“当然可以。”
车子启动,调了个头。秦云霄经过时跟节目组说了一声,让他们也尽快回去,随后载着南洵前往目的地。
凌晨路况好,二十分钟不到他们就已经来到山脚下。
小吃街仍开着,他们随便找了个烧烤摊,点够两人份的夜宵,秦云霄因为要开车不能喝酒,问南洵要喝什么,南洵说:“可乐。”
他于是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可乐,一人一个。
南洵坐下来环顾四周,大部分摊主都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打烊了。他看了眼手机,今天是工作日,游人本来就少,像他们这样凌晨心血来潮来夜爬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但这是南洵经常会做的事。
他的母亲奉行放养教育,从不对他进行限制,允许甚至是鼓励他做一切法律允许范围内想做的事,同时在物质方面也会最大限度地给予满足。这就养成了他自由散漫的性格。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或者到现在也依然持续,他常常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想看落日就马上冲去海边;想看极光就飞去冰岛,在冰天雪地的环境下等待半个月;喜欢的电影里提到卢浮宫,就一时兴起买票去了巴黎,在里面逛了整整一天,晚饭都没吃就又飞了回去。
他喜欢出乎意料。有一年情人节,母亲独自在意大利巡展,他没告诉任何人,乘坐两个半小时的飞机到达那座城市,买了一束花,扮成外卖员亲手将花送到了母亲手中。
她当时惊喜的样子,他到现在都记得。
南洵始终认为生活该由大大小小的惊喜,料想不到的奇遇,突发奇想和意外组成。他喜欢的电影是魔幻冒险类型,爱看《指环王》、《哈利波特》和福尔摩斯,十二岁之前始终相信甘道夫或者海格会来接他去体验一段神秘的旅程。虽然在那之后因为身高突然大幅增加导致他无法再把自己当成霍比特人,被迫放弃了梦想,但那种喜爱却已经融入了他的血液当中,不可分割。
可乐在舌尖上炸起甘甜的气泡,南洵捏着罐子,把碍事的吸管抽出来放到一边,侧身为老板上菜让出空间,同时看了秦云霄一眼。
他想起两人之前的对话,他说自己有很多坏习惯,思维跳跃,没有任何规律,有可能凌晨一点突然想看流星雨,也有可能两三点跑出去看日出,问秦云霄这样也可以接受吗?
他没想到秦云霄会说可以。
其实问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毕竟这样的作息实在太考验人的耐性和脾气,如果不是像他一样真心喜欢,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接受的。就像他之前的朋友和恋人们。
其实他觉得没有关系,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喜好本来就是很私人的东西,怎么能要求别人跟自己一样呢?
那样未免也太霸道。
所以他从不强求,也不会对拒绝感到失望。
但是,他又想,秦云霄好像做到了。
之前陪他看了那场流星雨,现在又坐在这里,准备陪他一起爬凌晨的山,迎接那场还未到来的日出。
这么多年他独自旅行,沿途见过无数风景,记录或记住都始终只有自己一个观众。他以前觉得很好,现在也是如此。
不过偶尔的时候,他发现,好像有一个旅伴也还不错。
作者有话说:
假期开始了,我要回家享受快乐假期,这期间更新不定(也可能不更),祝大家双节愉快!节后再见!

他们爬上山。
平原的山不高,夜里人迹稀少,道路平坦,两侧还装了路灯,每隔十几米亮起一盏,昏黄的光如同指示牌照亮前行方向,不多时就到了山顶。
正值初秋,白天温度正常,到了夜间难免有些凉。山顶四处是自然生长的草木,风一吹,丛间便发出簌簌的响声,零星飘下几片叶子,带来一股冷意。
南洵穿得不多。他吃夜宵觉得热,就把外套脱了,爬山的时候搭在身上,到了山顶刚站定,迎面而来一阵风,凉意沁人心脾,瞬间驱散了体内刚才运动带来的热度。
虽然他不怕冷,但还是本能穿好了衣服。
秦云霄握了一下他的手,“冷?”
南洵把领子竖起来挡住半张脸,只露出高挺的鼻梁和深蓝的眼睛,说话瓮声瓮气的,“有点,儿。”
秦云霄沉默了一下,把他另一只手也抓过来,拢进手心。他倒是不冷,火热的掌心和南洵微凉的手指形成鲜明对比,甚至几乎有些烫。
“还冷吗?”
南洵手指动了动,感觉被抓得很牢,秦云霄还用拇指指腹摩挲他的手背,试图通过摩擦促进血液循环,好让他更快暖和起来。
“好多儿了。”他说。
听到这句话,秦云霄非但没有放心,反而突然叹了口气。
他有些哭笑不得,“南洵,你是不是……”
南洵歪了歪头,“是不是什么,儿?”
秦云霄:“……”
他想起来了。
刚才吃夜宵的那家烧烤摊摊主是北方人,性格爽朗豪迈,忙活到半夜,快收摊的时候遇到他们这最后一桌客人。或许是出于好客的天性,又见南洵是外国人,摊主招呼他们的时候格外热情,主动跟他们聊天,介绍自己的拿手好菜和秘制酱料。
当听到南洵用已经很熟练的中文和他交谈,摊主更是开心,一挥手直接送了他们一碟小菜和两个鸡腿。
秦云霄那时候注意到南洵在认真地听摊主讲话,眼神专注,偶尔口中还念念有词。他当时以为只是出于习惯性的礼貌,没想到南洵居然是在学习对方的口音。
他张了张嘴,下意识想纠正南洵,告诉他正确的儿化音并不是这么说的,但还没开口,忽然又放弃了。
“没什么,”他最终说,“我是想问你累不累?刚刚走了那么久,要不要找个地方歇会儿。”
南洵回答:“不儿累。”
秦云霄忍俊不禁,“好吧。”
虽然很奇怪,虽然按照通俗概念来评判并不标准,但这样说话的南洵实在有些怪怪的可爱,他暂时不想戳破。
南洵对这种奇怪的腔调似乎着了迷,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一直这样说话,秦云霄忍笑忍得格外辛苦,痛并快乐着。
他们找到一处平坦的空地,几块大石头不规律地分布其间。秦云霄脱下自己的外套垫在石头上,两个人坐上去刚好。
为了节省空间以及取暖,他张开手臂,让南洵靠进他怀里。
这样的身体接触如今对于他们来说已经稀松平常。
南洵对距离不太敏感,秦云霄有心为之。
最初见面时他们两人都有些拘谨,秦云霄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紧张。前二十几年他都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管是学生时代当着全校师生演讲、致辞和打辩论,还是毕业以后跟随父亲出席各种宴会论坛,就连接手Lemon和其他几家公司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紧张过。
他们约在美术馆。有一位南洵很喜欢的画家的作品来到A市展览,他要去看,于是在直播的时候用这件事向粉丝请假。秦云霄则是碰巧“路过”,又很巧合地也对这位画家感兴趣,两人一拍即合,对了时间后,约定了周末一起去。
——秦云霄后来才知道那位画家原来就是南洵的母亲。
事后他反思自己的行为,得出的结论是至少在见面之前,他对南洵其实并没有抱有太深的心思。
那时候他们还只是普通朋友,通过聊天软件、视频直播偶尔聊天。南洵是一个很有活力的人,经常通过朋友圈和聊天晒他收养的小猫小狗,虽然中文不是很好,但坚持全程中文聊天。他的外表和真实性格有种天然的反差感,面无表情时任谁也想不到一开口会是那样的画面。
秦云霄觉得他是个很有趣的人。他记得他们第一次见到彼此的时候。那天他去得比较早,到约定地点的时候南洵还没来,就去一旁的咖啡店买了一杯咖啡一杯奶茶——他记得南洵直播时说过不喜欢喝咖啡——等买完回来,他等的人恰好出现在美术馆门口。
南洵直播时和平时生活中没什么区别,得益于优越的身高和身材比例,他即使穿最普通的T恤牛仔裤在人群中也是极为亮眼的存在。秦云霄一眼就看到了他。
紧接着,南洵也发现了他的存在,那双眼睛一亮,就像画里的精致人像忽然活了过来。
隔着出入的人流两人对视,南洵朝他招手示意,腕间一条黑色的细绳随着动作晃了晃。他点了点头,南洵就笑了一下。
他们同时向对方靠近。走到面前,南洵用不熟练的中文叫他的名字:“秦,云,霄?”
“是我。”秦云霄把奶茶分给他,随后伸出右手,“你好。”
“你好。”
南洵接过奶茶,秦云霄听到他小小声说“wow”,接着换了只手握上来,笑着说:“我喜欢这个味道,谢谢你。”
奶茶的味道很甜,咖啡微苦,两种截然不同的味道弥漫在两人周围,挤满这片空旷的区域。秦云霄从前不喜欢这种甜味,觉得很腻。可当他握住南洵的手,鼻尖萦绕的甜却恍惚间变得刚刚好。
他喜欢南洵说“喜欢”这两个字的感觉,不嗜甜的人也很容易就被轻易俘获,毫无征兆地开始思考该怎样让对方再说一次。
喜欢。他想,可以是我的吗?
那是他第一次握住南洵的手,展览结束以后南洵还给了他一个拥抱。
从握手,礼节性拥抱,同行,再到牵手搭肩,一步一步慢慢来,像和一只猫逐渐建立信任,从气味开始一点点熟悉,信任完全成立之后,亲近行为自然也就被默许。到后来甚至不用做任何事,只要张开怀抱,猫就会自动跳进怀里。
迎来日出之前,他们还遇到了一群青年。
据说是婚礼之前的小型派对,一行人吃吃喝喝玩累了,跑到郊外山顶来放烟花。
他们在空地边缘整理出一片地方堆放烟花,说见者有份,给南洵和秦云霄一人分了几根仙女棒。
秦云霄有点无语,不过南洵很高兴,开开心心地和他们凑到一起点火,又回来给秦云霄也点上,拉着他一起过去玩。
银色的火花在黑夜中绽放,忽闪的光映亮南洵的脸,从弯弯的眉眼到嘴角翘起的弧度,比烟花更好看。
秦云霄看了一眼又一眼,总也看不够。
“后退后退!”
点烟花的人手舞足蹈地跑回来。
其他人哈哈笑着去拉他,秦云霄牵着南洵的手往远处退,余光看到那对即将新婚的夫妇也手拉着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烟花升空的那一刻,他们不约而同抬起头,秦云霄听到南洵和那群人一起对新人大声说“新婚快乐”。
“谢谢!”
女生笑得满脸通红,像一朵盛放的花。
“轰”的一声,烟花炸开。
秦云霄握紧南洵的手,在旁边尚未平息的起哄声中碰了碰南洵的侧脸。烟火明亮,他知道南洵看得见,于是用口型说:“我喜欢你。”
南洵怔了怔,似乎也想说些什么,但不等开口,他表情顿了一下,掏出手机,秦云霄模糊地看到屏幕上显示一条新的信息。
他听到南洵很轻地叹了口气。
“秦云霄,关于那件事我已经想好了,”南洵说,“但现在我还有一点事情需要处理,等处理好,我再告诉你,好不好?”
他们心照不宣“那件事”指什么。秦云霄说:“好。”
作者有话说:
假期好快,大家过得怎么样?

“今天有空吗?我朋友新开了家店,晚上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抱歉秦云霄,我今天没有空。”
“好,那你忙你的事,我们等下次。”
“嗯。”
挂了电话,秦云霄盯着黑下来的手机屏幕,脸上没什么表情。
黎念恰好从他背后经过,“哟,怎么了这是,又被甩了?”
秦云霄瞥他一眼,没说话。
黎念乐了,“不会被我说中了吧?”
他对同处于沙发的章闻比划两根手指,”两次,同一个人。“
章闻故作震惊:“啊?真的?”
”当然,我还能骗你?“
接着他拍拍秦云霄的肩膀,“我说真的,哥,要不你去算算吧,你俩是不是八字不合,不合……“
第二下没拍上,秦云霄把他的手掀了下去,用眼神示意门的方向。
黎念闭上嘴,心领神会地自动“滚”了出去。
噪音源消失之后,别墅恢复了往日的宁静。秦云霄握着手机,点亮屏幕,什么也不做,等它自动熄灭之后再度点亮,反复三四次,他闭上眼睛,将手机随手一扔,向后靠上沙发背。
自从上次一起看完日出,这已经是南洵第三次拒绝他的邀请。
前两次分别是看电影和去野营,南洵都说有事不太方便,拒绝了他。他本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凑巧的时候很多,只是可能恰好被他赶上了而已,于是他特地等了两天,今天再次约南洵出来吃饭,结果意料之外的又被拒绝了。
究竟是什么事?
他想过南洵遇到危险的可能,但昨晚他还看了南洵的直播,一切正常,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也和往常一样,只是压得有点低,像是在公共场合,怕被人听到。
他坐起身,忽然产生不太好的预感。
不行,他要去看看。
秦云霄抓起手机和外套,风一样出了门。
南洵收起手机,离开角落,往刚才离开的方向看了看,很快锁定教授所在的位置。
学生们分散在教授身边,动作一致地低着头,不知在看什么。从后面只能看到一个个金棕色的脑袋。
教授是他母亲的朋友,同时也是他大学时期的老师。他们五天前来到中国,参加一项研学活动,顺便来中国游玩,教授为人和气,和所有学生相处都很好,当年南洵学画画的时候受到过他很多指导,所以当听说他要来中国的时候,南洵主动提出做他的导游。
但令南洵没想到的是,Andreasen也在这时来到了中国。
那天凌晨,他在等待日出时接到了Andreasen的电话,对方很兴奋地告诉他自己已经来到了中国,并且恰好和那位教授同一个航班。教授认识他们两个,但不知道他们之间曾经发生的事,在听说Andreasen也是来中国旅行以后,热情地邀请他和自己一起。
Andreasen在电话里说自己本来想要拒绝,但听到教授说南洵会成为他们的向导的时候,他改变了主意。
于是南洵就莫名其妙也成为了他的导游。迄今为止,已经是第五天。
在这几天里,Andreasen的态度倒没什么异常,并没有做出什么过分亲密的举动,对他只是比对旁人稍微热情亲昵一点,仿佛和南洵只是较好的普通朋友,分寸感掌握得恰好在南洵的容忍范围内。
因此南洵心里的排斥感多少也淡了点,两人交流,说笑都很正常。
不过朋友还是算了,南洵总觉得还是有点怪。
他穿过人群到教授身后,刚好被拉住。教授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茶杯,问:”这个怎么样?“
南洵很捧场,“它很漂亮。”
教授乐呵呵地转着茶杯:“我也觉得。”
Andreasen就在这时凑了过来,一只手搭在南洵肩上,“你们发现了什么?杯子?很漂亮。要买下它吗?”
他搭肩的动作极为熟练,南洵皱了一下眉,当着教授的面没有立刻推开,努力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到小摊上,陪教授和其他人又挑了几样东西,这才趁着别人转身的空档,把Andreasen的手移了下去。
“我不喜欢,”他严肃地对Andreasen说,“不要再这样做了。”
说完他转身走开,没有看Andreasen的表情。
在“古董街“逛了一下午,包括教授在内的所有人都收获满满,就连南洵也没有抵挡住诱惑,没了一套陶瓷烧制的动物摆件,据说叫做十二生肖,每一只都栩栩如生,他最喜欢其中的老虎和兔子,还有一只造型很帅气的中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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