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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弱白月光揣崽跑了(猫不皂)


游萧淡淡笑道:“确实特别,不过我以前也听说过,这是汀州府鼎鼎有名的游公子设计的马车,用珍珠铁和上好的木材相结合,坚固又轻便,轻易不会散架,据说还内藏机关,遇到袭击能够自保,确实是长途行走最好的交通工具。”
哦,这么出名吗?苗笙心里想,是我无知了。
“不过这马车造价不菲,很少能有人买得起,公子居然有这样的车,您是不是跟游公子相识?”游萧跳上车辕,拉动缰绳指挥着落梅缓缓驶出客栈院子,假装不经意地问,“莫非是挚友?”
苗笙坐在车厢前端,摘了帷帽,靠在靠背上,面无表情道:“不认识他,有钱朋友送的。”
游萧:“……”
全身上下就嘴最硬。
马车在人潮涌动的街道上走着,走走停停,确实也走不太快,按照这个速度,傍晚也就将将能到城西。
苗笙对这个没有概念,一路靠在窗边,好奇地向外张望,路过一家看起来规模不小的成衣铺,他突然喊道:“阿宝,停车!”
游萧勒停马:“怎么了?”
“我要买新衣服!”苗笙戴好帷帽,很利索地从车里出来,正心大地想往下跳,刚刚蹦出去,就被人接住了。
游萧稳稳地箍住他的腰,然后将他轻轻放在地上:“公子,还是当心点好。”
苗笙没来由心跳乱蹦了几下:“……啊,好。”
两人进了成衣铺,小伙计便热情地迎了上来:“两位客官,想买些什么?”
“看看衣袍。”苗笙道,“大袖、窄袖和短打都选几套,不要白色的。”
“得嘞!客官随我来!”
小伙计带着他俩往楼上走去,游萧忍不住问:“公子,为什么不要白色的?”
到了二楼,苗笙望着挂了满墙的各色男式衣袍,眼中露出喜色:“不喜欢白,惨淡得要命。”
游萧怔了怔,记得他以前最爱穿白,因此自己给他准备的衣衫大多都是白色。难道失忆之后,喜好真的都会改变?
小伙计指着一面墙上挂的衣服殷勤地问苗笙:“客官想要什么颜色的?这些款式都有多种颜色可供选择。”
苗笙盯着几款大袖衫,毫不迟疑地指着它们一一道:“这款要红色的,正红;这一款要黑色,那款……石青色吧,还有这边这款窄袖的,苍蓝色有吗?”
“有有有,都有!客官稍等!”
小伙计一溜烟地跑去旁边的库房,按照苗笙的要求,把几款衣袍全都抱了出来,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指向角落处隔出来的小房间:“客官可以去那里试穿!”
游萧主动接过那些衣服,随着苗笙走到试衣间外:“公子,我随你进去吧。”
“嗯,也好。”苗笙心想,反正又不脱光,有人帮忙快一些。
但是一进试衣间,他就后悔了。
在外边看着没觉得小,站两人绰绰有余,可是进去之后才发现,里边立着一面大镜子,还有长凳可以坐下,另有一个橱柜,上边放着帽子、折扇甚至宝剑等可以用来参考搭配的物件,能站人的地方就显得十分狭窄。
他现在跟姜阿宝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尺,近得可以嗅得到对方身上的气息。
是一股淡淡的熏香味道,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味儿,倒是挺好闻。
也让他有点拘谨。
游萧见状,抱着衣袍尽可能退开一步,后背紧紧贴着门口,先拿起放在最上边的红色那件抖开:“公子,先试这件?”
这姜阿宝果然有眼力见,距离一拉开,苗笙轻松了些,脱掉身上穿的那件,试了试这红色大袖衫。
游萧垂眸帮他系衣带,只觉得自己心跳有些快。
笙儿皮肤白皙,被这极正的红色映得像沾染了胭脂,一张本就漂亮的脸显得越发浓俨,尽管现在没什么表情,看上去也是端庄华丽,风华绝代。
苗笙转过去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觉得红色热烈,将自己气色衬得好了些,虽然有些过分艳丽了,但自己的容颜总算是撑得起来,若是白日穿太招摇,那就晚上穿好了。
“好看吗?”他下意识地问。
游萧站在他身后,越过他的肩膀看向对面的铜镜,望着镜子里他的眼睛,认真回答:“公子天生一副好颜色,什么衣服都能驾驭得了。”
不穿白就不穿吧,别的颜色更与笙儿相得益彰。
苗笙得意道:“我也觉得是!快,试试其他的。”
红色热烈,绿色清雅,蓝色华贵,黑色低调雍容,果然正如姜阿宝所说,什么衣服他穿上都好看,试完一遍之后,他脸上笑意明显了许多。
“还是这些丰富多彩的颜色看着让人心情好。”苗笙自言自语,“以后再也不要穿白了。”
游萧帮他收好换下来的衣服,听到他这么说,突然明白了他的心思。
失去了记忆,脑中一片空白,又拖着虚弱的身体,人生就像惨淡的白色,毫无生机,因此他才想追求绚丽多彩,好显得自己更有活力一些。
笙儿没有自怨自艾,他会疼自己,会想着办法让自己开心,这样挺好的。
江湖人穿的短打就都是灰黑蓝褐这样低调的颜色,苗笙没有再试穿,选了几件让小伙计包了起来。除此之外,他打量了一下姜阿宝的身材,也替他挑了几件银白色和黑色的窄袖衣袍。
游萧没有拒绝,毕竟下人穿得不好,也会丢主人的脸,他客气了几句就笑纳了。
一通买买买之后,苗笙心情大好,两人上了马车,继续往城西赶路。
中午在城中的大酒楼用了午膳,听了卖艺的唱了曲儿,今天表演的这位功夫显然不到家,唱得没有那春生馆的小唱好听,于是苗笙也没有留恋,吃过了饭麻溜走人。
躺在车里睡了会儿午觉,起来发了会儿呆,再没过多少功夫,他就感觉马车速度降了下来,听见外边姜阿宝说:“公子,到了城西比较不错的客栈,离西门不远了,我们要在这儿休息一晚吗?”
既然这样,那就歇吧,苗笙迷迷糊糊应道:“好。”
有了小厮在,很多事不需要他自己操心,只管跟着走就行。
姜阿宝替他选了一间上房,价格不贵,位置也好,环境比较清净,入住之后,这勤快小厮又将房内用具一通擦洗,收拾得干干净净,苗笙心里十分满意。
“阿宝,歇会儿吧,别太累。”他坐在桌边倒了杯茶,“我没那么挑剔。”
游萧抬手蹭掉额上汗水,憨厚地向他一笑:“公子身体不好,接触的东西更要干净才行。现在都擦过一遍,您尽管放心用。”
苗笙点头:“放心,我自然放心。”
“对了,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公子能不能答应?”游萧将抹布扔回盆里,小心翼翼地问。
“说来听听。”
游萧低头道:“我会些拳脚功夫,但遇上歹人,没有兵器还是会落了下风,所以我想……去附近买把刀随身携带——不过若是公子觉得不放心,那就算了。”
其实他会很多种兵器,刀剑,甚至是软鞭,但普通草莽或者乡间百姓大多是先学刀,毕竟刀没有剑那么多讲究,拿着会砍人也算有用,按照姜阿宝的身份,应当是用刀。
苗笙听了,心里沉吟,这人要是想对我不利,根本不需要用刀,因此有或者没有对我影响不大,既然他会武,那确实有兵器防身是最好的。
“成,你去买吧。”他掏出十两银子放在桌上。
游萧自然不会去买些普通货色,他让平小红送来了自己收藏的最不起眼的一把宝刀,这刀的刀鞘看起来平平无奇,甚至连花纹都没有,刀身呈灰色,看不出锋利,但实际上削铁如泥,非常好用。
这把刀的刀铭就叫“无锋”,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兵,曾经消失多年,后来被他千辛万苦寻到,从此收为己用。
回来之后,游萧跟苗笙说这把刀只值一两银子,把剩余的九两还给对方。
“这么便宜?”苗笙好奇道,“会不会不好用?万一打着打着劈了、断了该怎么办?”
游萧笑道:“应当不至于,希望公子路上平安,根本用不着这把刀。”
“还挺会说话的。”苗笙勾了勾唇角,好奇道,“拿给我看看。”
身为下人,不能拒绝主子,游萧迟疑片刻,把无锋放在了桌上,叮嘱道:“刀口锋利,公子小心。”
苗笙想,只值一两银子的刀,刀口能有多锋利,他才不想被自己的小厮看不起,一手拿起这把刀,掂了掂觉得挺沉,握住刀把,“唰”地一声将刀抽了出来。
游萧看着他,就像看着小孩玩剪刀,心里直哆嗦。
苗笙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端详着黯淡无光的刀刃,微微皱眉:“你是不是上当了,这刀也太钝了吧。”
一边说着,一边伸手轻轻在那刃上抚了一下。
游萧:“……”
下一刻,苗笙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手指尖被豁了个大口子,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这刀快得他根本还没来得及感觉到疼。
再下一刻,他的手指就被含进了一个湿热的口腔里。
来自他的贴心小厮姜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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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笙:什么白月光,老子是七彩的!
游萧:笙儿什么颜色的我都喜欢,最爱黄的,还有粉的,红的……

游萧可能机关算尽,但也算不到现在的苗笙性格是这样的。
十年前这人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每天活得都不开心,像是每一刻都想要去寻死似的,他是真没想到,失去了记忆的笙儿居然好奇心这么大。
说来也合理,毕竟什么都忘了,整个世界对他而言都是新奇而陌生的,令人难免好奇,只是好奇到这个地步着实有些……过分可爱了。
方才不得已把刀给出去,游萧便悬着一颗心盯着苗笙那双修长漂亮的手。
这双能弹出天籁之音的手,在大杀器旁边流连,搞得他也不敢伸手阻止,生怕自己不小心,害得对方碰着刀刃。
谁能想到这人会伸手指主动去摸呢!
看到白皙指尖冒出豆大的血珠,游萧都心疼坏了,想都没想,一手夺过无锋,一手抓住苗笙那受了伤的手指,当即便送进了嘴里吮吸。
苗笙:“……”
对上姜阿宝关怀备至的眼神,他无端觉得非常熟悉,心脏不受控制地哆嗦了一下,不知道是因为那触感,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这个感觉很复杂,很难解释。
所幸游萧反应快,立刻松开了他,努力找回姜阿宝的状态,假装紧张:“公、公子,手指破了,唾沫可以、可以——”
“我知道,不必多说。”苗笙觉得耳根发烫,指了指衣柜,“包袱里有伤药,拿来给我包扎一下。”
游萧赶紧把无锋收回刀鞘里,快步跑过去找出了装着药的小包袱。
给苗笙的那些行李都是他准备的,里边各种常用药膏、药粉一应俱全,都是最顶级的,瓶子上全都贴了醒目的标签,就怕对方用错。
他拿着“止血粉”那一瓶和一卷白布条跑过来,小心翼翼地给苗笙上药。
锋利的兵器有一点好,就是创口干净利落,利于愈合。
“看不出来这刀竟然这么快,这一两银子确实值了。”苗笙为了缓解尴尬,开始絮絮叨叨,“但你功夫行不行啊?可别没伤着别人,倒把自己给划伤了。”
“怎么会,我又不会用手去碰刀刃。”
苗笙:“……”
呵,贴心小厮,阴阳怪气起来也挺在行哈!
出了“含手指”那事,他有一阵子都避免去跟姜阿宝对视,伸着手随对方包扎,直到听见“好了”两字,才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食指上,然后就哽住了。
一点小口子,用得着用上一卷布吗?!
把手指包得有擀面杖那么粗,丑到伤眼!
游萧看着他盯着手指郁闷得额角抽搐的样子,心里又气又乐,还要装作可怜巴巴地认错:“抱歉公子,小的粗手粗脚包不好,只能先这样,刚上好药最好别拆,明天小的一定替您仔细包过。”
苗笙望着少年担惊受怕的表情,无奈地叹口气,挥挥手:“先这样吧,别担心,我倒不至于为这个生气。”他望了望窗外,眼珠一转,“你说你刀法还不错是吧?不如咱们去花园里,你耍几招给我看看。”
游萧犹豫了一下:“还是别了,刀剑杀气太重,唯恐冲撞了公子。”
“我躲远些不就行了?”苗笙显得兴致很高,“晚上闲来无事,打发打发时间也好。我看看你的功夫,对你多些了解,心里也踏实些。这么藏着掖着,莫非阿宝你还想藏锋?”
身为神出鬼没的唤笙楼主,很少有人见过游萧的功夫,但是现在作为“姜阿宝”,他只能说:“小的不敢,就按公子的意思办吧。”
于是他拿起无锋,一手扶着苗笙站起来,主仆俩慢悠悠地下了楼,溜达到了这客栈的后花园里。
这家客栈不小,估计平时也会常常招待贵客,才修了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庭院供人散步,但也只有住天字号上房的客人才能被允许来这里。
现在显然是没几个人住上房,偌大的花园里只有他们两人。
月朗星稀,夜空墨蓝如洗,院子里各种昆虫交织着发出活泼的叫声,衬得此处越发清净。
苗笙看见凉亭,快步走进去,靠着廊柱坐下,往跟前的空地一指:“阿宝,这里地方宽敞,尽情展示吧。”
游萧装作笨手笨脚,从刀鞘中抽出无锋,对他抱拳道:“献丑了。”
让一个内功深厚、能将快刀用至化境的人,装成入门级别,就好像让一个丹青圣手画出儿童初学笔墨时的模样,实在很难。
他单手握着刀,活动着腕子,努力跟自己已经刻进肌肉里的本能反应做对抗,根本没用四府盟盟主传给他的快刀,而是用了自家阿爹的行伍刀法,就这还放慢了几倍的速度,感觉自己像只学跳舞的笨熊。
笙儿太聪明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在试探我,游萧心中想。
苗笙其实单纯只是想出来溜达一下,当然看看别人舞刀也是一种消遣,他脑子里一直在放空,并没有想什么。
事实上他这也是第一次看人舞刀,就算是姜阿宝舞得十分娴熟,他也看不出问题,但对方动作看起来笨拙又奇怪,这才让他觉得可疑。
若说刀法不熟练,可看着脚步还挺流畅,挥刀的时候好像每一下都在思考。
这人不会真的在藏锋吧?
他脑袋靠在廊柱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琢磨——
什么样人家的孩子,才十七岁就什么都会,还能这么细致体贴?不是善于观察,就是做惯了下人。
按姜阿宝说的,他是乡下人,可看他那双手,糙是糙了点,却不像干过农活的手。
而且这能文能武,也需要花时间的吧,他年纪才这么小,哪有功夫一边做着下人、一边练功,哦对,还能跟着乡党在大曜各处行商?
也不是说非常牵强,就是有点……生活过于丰富多彩了。
但如果他其实不是什么乡下人,而是武林中人,那就能说得通了。
武林中人大多有家学渊源,从小习武认字,又各处游荡,与人切磋,善于观察、反应灵敏更是基本功——对,昨天在浴桶边接住我的时候,那身手显然是轻功很好。
若是这样的话,可能家中遇上了事,和谁结了仇,隐藏身份也无可厚非。
苗笙想着想着,只觉得眼皮发沉,缓缓闭上了眼,没多久功夫就陷入半昏睡状态。
游萧一边舞刀,一边观察他,见他居然睡过去了,这才停了下来,还刀入鞘,走到他身边。
“公子?”
苗笙迷迷糊糊,还应了他一句:“嗯?”
“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好……”
游萧看他这副心大的样子直觉得好笑,把无锋挂在腰上,将人打横抱起来,往楼上走去。
苗笙并没睡实,脑子里各种念头交织乱窜,全都在琢磨这个“姜阿宝”。
他再度被人腾空抱起,觉得感觉十分熟悉,尤其被抱得时间越久,越觉得似曾相识。
为数不多的记忆开始攻击他。
那日在云闲山庄藏书斋,他就是这么被人一路抱回了房间;
游萧对他,也是这么周到体贴;
两人共度春宵那夜,隐隐约约,自己的手指也曾被对方含进口中……
游萧不知道他在琢磨什么,发觉他怎么睡着了眉头倒是皱起来了,回到房间里,将他轻轻放在床上,忍不住按住他的眉心,想替他压平。
谁知本来已经睡得昏昏沉沉的苗笙突然间抱住他的脖子,双目微睁,直勾勾地盯着他:“你……你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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