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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剑三]再世 完结+番外 (之修越)


  “那里是乾坤阵枢,天鹿城大阵的阵眼所在。”玄戈说,北洛以前最喜欢就是变回原型趴那儿晒太阳打瞌睡摸鱼。他看了眼失忆的弟弟,确定从他眼中看出了跟小时候想爬木架时一模一样的渴望。“我带你上去看看吧。”玄戈握住他的手,没等对方拒绝,直接裂空拽着到了乾坤阵枢的顶端。
  “…………”缙云忍不住想槽一句“你们辟邪都是这么独断专行的么”,但他没说出口,因为阵枢顶端的景象异常壮丽,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整座天鹿城乃至周围环绕的大海都在他的脚下,仰起头,则能看到蔚蓝无垠的天空,和偶尔飞过的鸟雀。
  “这儿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他坐在乾坤阵枢的边沿,俯瞰其下金绿白三色交辉的建筑群,道。
  “嗯?”玄戈发出个单音询问。
  “从前,这里是一片光秃秃的山崖,因为靠近大型空间通道的缘故,有非常多的强大妖魔在此盘踞。”缙云回忆道。那时这一处与魔域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阴暗混沌,遍地是各种妖兽争斗死去后残留下来的累累白骨,辟邪举族跋涉到此,踏着血与火建造出了最初的天鹿城,而如今,受辟邪妖力改造……整个城池都沐浴在光明之下。
  “终究是不同了啊……”
  这已经不是他们的时代了,他前所未有地清楚这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emmm……接下来是玄戈大型作死现场。
玄戈:反正弟弟失忆后脾气特别老实坦诚,所以可以各种占便宜以及问真话呢~(*^▽^*)
当然,等北洛想起来后他就完蛋了→_→

  ☆、第九十七只毛绒绒

  因着身上伤势未愈的缘故,缙云在天鹿城中住了下来。
  北洛殿下完好无损地归来了!得知这一消息的天鹿城上下无不欢欣鼓舞。如果说玄戈是天鹿城的王,是天鹿城上下的支柱的话,那么北洛更是令辟邪们爱戴的存在,特别是在经历过魔族来袭之后,有多少辟邪在战场上存活,他们就有多感激北洛对他们曾经的苛刻训练。
  若无那般认真不放水的训练,他们无法在如海的魔潮当中存活下来。平日刻苦训练只为在战场生死刹那赢得活下去的机会,经历一战后,再无辟邪会对北洛的苛刻提出异议。
  缙云因此感受到了全城辟邪发自内心的热情相待,这令他多少有点儿无所适从。
  曾经的缙云是令人畏惧的存在,他在战场上杀戮无数,获得了累累凶名,人们畏惧于他的杀人如麻,以及他白化后异于常人的发色,以至于有传言他被凶剑迷失了神智,成为嗜血的妖魔。被视作怪物的日子并不好过,他曾一度以为,像自己那样的人,只有死去后才会成为英雄……但天鹿城中的辟邪却不这么认为。他们欣喜于他的存活,毫无芥蒂地接纳于他,哪怕……他们接纳与喜爱的对象是“北洛”。
  这令他开始好奇起这个“北洛”来:玄戈的弟弟,天鹿城的王辟邪,依据其他辟邪的描述,那位与王面容相似的双子堪称潇洒与恣意的代名词……
  拥有与自己截然相反人生的辟邪么?缙云轻笑,心底有些羡慕。
  他在玄戈的屋中见到了曾经的佩剑太岁,据玄戈所言,那是他弟弟得到的剑,“你拿着会很合适,算是物归原主。”玄戈说,不动声色地留意弟弟的反应。
  可惜,他的弟弟并没有想起来。他只是以手拂过剑身,目光感慨,然后说:“既然太岁有了主人,那便很好,我用不上了。”他告诉玄戈,自己本就打算过,自己死后,人族如若没有能驾驭太岁的继承者,就把剑送到天鹿城交由辟邪。“剑中有灵将生,留在天鹿城对它有颇多好处。”他说。
  “但我觉得你用着会非常合适,宝剑赠英雄,这可是你们人族的说法。”玄戈说,他浅笑着凑近弟弟,呼吸近在咫尺。缙云轻微地皱了皱眉,罢了,看在这身体的份上,他忍了……
  结果他的忍让令玄戈愈发得寸进尺起来,平时总找借口地与他“弟弟”亲近,或是晨时替弟弟梳起高马尾,或是趁着没人时牵起弟弟的手,各种暧昧小动作搞得缙云尴尬不已,偏偏又因为觉得自己理亏,只能无声忍耐。
  这样隐忍的弟弟真的很美味啊……玄戈忍不住想,有那么一丢丢欺负失忆弟弟愧疚的他稍微反思了一会儿后,然后继续动手动脚→_→
  玄戈为辟邪族的王,每日公务繁忙。天鹿城受魔族攻打遗留下来的安抚与重建已经步入正轨,他所需要做的除了维持天鹿城现有的秩序,同时带领着族人尝试开拓创新。
  这需要的绝非一时一力一人之功。
  据经常来往人界的无异等人所说,人界的博物学会已经能舶船远航到海外之地,在那里,有着迥异于中原的风土人情,生活习俗,乃至统治制度。
  这是身处魔域的辟邪所未听说过也从未见过的。
  玄戈此前就曾经与北洛探讨过,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生存方式终究不可取,天鹿城的大阵终究是死物,如果无法找到彻底修缮大阵的方法,那么他们不妨尝试找寻别的路径,兄弟俩当初便商量着,要找机会派一些熟悉人界的辟邪跟着远航,去看看更多地方。
  如今哪怕玄戈找到了在遥夜湾梦域内大梦千年的黄帝,但改变,终究也是可以继续去进行的。
  偶尔听到他谈及这想法,缙云不可置否,只说了句人是一直在探索前行的,妖族能这样也很好,以前的姬轩辕也提到过类似的话。
  这令玄戈在喜悦于哪怕弟弟失忆依旧理解他做法之余……内心又有那么点点复杂。
  怎么又是姬轩辕!!!
  以前不知道时只单纯以为弟弟是对人族黄帝时期感兴趣,放到现在回想起来……根本就是从小时候起北洛就经常在念叨黄帝吧!什么黄帝制的缙云烧饼,什么黄帝布置的天鹿城大阵,什么黄帝葬于鼎湖……一想起黄帝居然在自己的陪陵处留下缙云的衣冠冢,玄戈觉得自己几乎要维持不住微笑了……
  好气哦,但是还不能吃醋。
  郁闷生闷气的玄戈在晚上悄悄啃散了弟弟的小辫子撒气……
  ——是原型啃的
  ——原因是哪怕缙云对玄戈诸多忍耐,依旧接受不了人型的玄戈跟他睡一张床……
  但毛绒绒就可以!弟弟还很喜欢他那身皮毛,每天都会枕着睡!
  玄戈因此发现,不论有记忆与否,他弟弟对兽形态毛绒绒的容忍度都比人型要高上非常多,就算头发被啃散了,缙云也只是抓着被啃秃的发梢挑了挑眉,然后拿出骨梳来很熟练地给他梳毛揉爪子剔牙!
  不得不说那种被人仔仔细细从头顺毛到尾骨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玄戈眯起眼,努力克制住想要弓背伸懒腰并在喉咙里咕噜咕噜声的冲动,歪头询问弟弟:“你似乎对顺毛很在行?”以前慈幼房的崽子们就都喜欢变回原型来找他顺毛,玄戈就不止一次看到弟弟身上爬满了小辟邪,可惜轮到玄戈想跟兄弟舔毛增进感情的时候他弟弟就嫌弃多了,大多是无情地对他一爪子糊脸_(:з」∠)_
  “嗯……之前有过类似经验。”缙云这般解释道,毕竟在魔之骸呆了十年,帮奎梳个毛剪爪子上的指甲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
  “是那时候的王辟邪么?与我相比如何?”玄戈极为自然地询问,王辟邪会下意识地将其他同类视作有威胁的竞争对象,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就算是几千年前的先祖也没差。
  缙云不明所以,但他还是挺认真地思考了下,然后比划道:“大概体型比你大不少,奎的毛色是漂亮的亮银色。”
  “…………”不不不!我们王辟邪的本体是很大的!!!而且金色的毛色也很好看啊!!!金灿灿的特别威风,被迫缩小了体型趴床上的玄戈生气磨牙想。任何物种对体型大小都带着天生的介意,他决定改天就带着弟弟去光明野给他看自己真正的原型!!!
  当然,特别记仇的他转头就把某在梦境里弹琴撸鹿的祖宗的踪迹透露给了来魔界溜达的某玄禄,想知道故人的消息吗?某人不光活着,甚至还在鹿溪里跟一大群鹿群快乐生活哦!
  至于姬轩辕会不会因此被某长寿鹿一蹄子踹脸,这就跟玄戈一点关系都没有~
  于此同时,又有一行人辗转来到天鹿城。
  晴雪来到魔域时,心境与前一次大有不同。
  在她履行了与北洛的约定,教会天鹿城辟邪医术与自愈之法后,便被天鹿城辟邪送回到人界。在那里,晴雪以辟邪骨为媒介,将暂存于玉璜中的荒魂引出,重铸血肉,复生了对她而言十分重要的百里屠苏。
  人界与魔域间的消息并不同步,若非听偶尔来桃花谷探望的茶小乖提起,晴雪甚至不知道天鹿城遭遇到了始祖魔的攻打。
  但既然知晓,她便不会坐视不理。
  她曾在天鹿城停留了十年,在那里获得不少友谊,同时也获得了真心相待的朋友。哪怕是迟了,她也想去那里帮上一点点忙。
  与她同行的除了想起前尘,执意跟随左右的屠苏,还有恰好到桃花谷拜访旧友的青丘狐国女王襄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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