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以闲说出了狼群的缘故,一下子就把欧文的心给提起来了,又听见狼群进攻的方向与自己部落相反时,才松了口气。
这个世界,稍微强一点的野兽都能逼得人类不停地离开原来熟悉的生存之地。
等信息交流完毕,江以闲又直白地问,“我的部落已经不知道迁移到哪里去了,不知道可不可以在这里暂住?”
“江,你知道我们有这个规矩,只要被捡回部落的女人,是没有自由权的。”
“我听说,你们之前也在迷雾丛林里捡了个女人?”
☆、第2章 女王与奴隶2
当然,并不是他想的那样,除了他所在的石禇部落的人之外,就只有江以闲一个人知道罢了,现在的他和现在的石禇部落远没有后来那样有名,风吹草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
要知道女主的魅力是无穷的。
“她的身体也很虚弱,还在隔壁躺着。”欧文说。
江以闲出现的时间很妙,刚好在欧文救了昏迷不醒的潘茵茵之后还未曾烙下奴隶印记之前。
平心而论,任何一位姑娘,或者说任何一个人都不想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奴隶。
接着江以闲提出要看看她,欧文估计是抱着迟早都是要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想法,又看在小时候略微有几分交情的份上直接就同意了。
江以闲的身体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直接干掉欧文这个彪形大汉都没有任何问题,装着虚弱的样子,一步顿一步地到了墨口中的隔壁,真他娘的远的隔壁。
看到潘茵茵脸的时候,江以闲突然想起一句话:努力都是有回报的。
真不愧是n‖px文里的女主,那可怜兮兮的样子,真他娘的好看。
“以后你就和她住在一起吧,明天我给你们烙印。”就在江以闲沉醉在女主的美色下的时候,欧文突然说。
烙了印的奴隶才不会随便被抓,正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呢,蛮荒虽然不知道这句话,可是意思却是懂的。
江以闲替潘茵茵拉了拉下滑的兽皮,说,“烙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只有比自己强的人才有资格烙印吧。”
欧文楞了一下,看着江以闲纤细的胳膊,问,“你还想挑战我?”
蛮荒所崇尚的是公平对决,追求勇猛、正义、不屈服、不逃避。
无论是谁,无论对手是谁,都不能拒绝。
欧文虽然看不上江的小胳膊小腿儿,但是也点头答应了。
那看似老实忠厚实则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轻蔑的样子,引来江以闲不置可否的嗤笑。
是的,小说里欧文的人设就是忠厚老实的忠犬,只不过是对女(shang)主(chuang)忠犬,对其他人……呵呵。
江以闲当然明白这个规矩,甚至名正言顺地下个套让他跳进去,为自己在这个新的地方立威。
在这块大陆,没有什么比实力更让人心服口服的东西了。
这么多世界下来,江以闲最喜欢的就是能用武力解决的事物。
b级的身体数据可不是说笑的,在这个b级世界里,她江以闲就是最强大的人。
别说一个男主了,再来十个,她也能干趴下。
石禇部落的人一听欧文要和一个女人对决,都起了看好戏的意思。
要知道欧文可是石禇部落公认的最强大的勇士,在往常的对决中更是出了名的狠,这个女人可真是不怕死。
露天的石台上,在所有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下,江以闲快速地解决了这场对决。
甚至没用上任何技巧,就一个来回,在所有人都没有看清的情况下,就看见自己心目中的最强大的勇士,以最狼狈、最耻辱的姿态趴在啦石台边,脸上鼻青脸肿,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江以闲瞥了眼下面的人,用□□的脚,踩在欧文的背上,说,“我要谢谢你没有给我烙下奴隶印记,今天就到这里吧。”
欧文捡到她的时候,看她身体太过于虚弱,按以往的经验,再有什么伤口,恐怕会直接感染致死,所以并没有对她做什么,只是随意丢在山洞里。
虽然奴隶印记她能消除,可是凭空消失对于这些土著来说也太过引人注目了些。
她想扮演的是土著,而不是神棍。
蛮荒土著都是崇拜强者勇士的,江以闲和欧文的这场对决基本上在石禇部落所有青壮年的见证下进行,免费地看了场单方面的虐杀游戏。
不过不是想象中的主人教训女奴,而是角色逆转的逆袭。
也不管趴在地上的欧文,江以闲走到石台边,没有装逼,就和普通人一样跳了下去,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让人不由自主地一抖。
□□的脚踩在小石粒和干草混成的路上,让江以闲颇为不适。
看来,未来她得适应没有鞋的日子了。
显示了实力,要留下来就容易得多。
虽然江以闲才揍了酋长的儿子,可是,没有什么比实力更能让人认同的资本了。
这个世界并不是歧视女人,它歧视的是弱者。
很快,在江以闲去迷雾丛林转了一圈,付出了几块肉的酬劳下,她要居住的山洞就被部落里的老人给收拾好了,并且里面器具一应俱全。
而酋长自从知道她轻轻松松像逛后花园一样在迷雾森林晃悠一圈回来,就扛回来了需要好几个人猎到的野猪之后,对她的态度就更加热切了,就差没直接提出让自己儿子和江结婚的意思。
在他看来自己儿子是最好的,而有实力又健康的江是最配他儿子的了。
江以闲的山洞是自己选的,位于部落边沿,不近也不远,离欧文的山洞尚且有一段距离,这是江以闲特意挑好的,她可不想被男主坏了好事。
一切准备就绪就应该欢迎女主了,扫榻相迎。
说收拾,其实并没有怎么准备,山洞是现成的,器具也是现成的,等到江以闲能住在自己家里,不过用了一天的时间而已。
呐,明天就去看看我的女主大人吧。
听说还没醒,身体也太弱了,以后好好养养,应该还是好养活的吧。
睡前,江以闲这样想道。
第二天。
“嘿!江,出来了吗?一起去打猎吗?”汉恩在山洞外喊道。
“你怎么不直接进去?”他可从来没在山洞外喊过人,罗萨不满地说。
汉恩看了眼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欧文,说道,“听说江的脾气不好,不允许别人进她的山洞。”
昨天,江可是在迷雾丛林转了一圈回来,收获颇丰,看得人眼馋不已。
昨天晚上汉恩特意求了江带领他们一行人在迷雾丛林打猎,惹怒了她,之后几天的食物对于汉恩来说可是一大难题,饿着他可不要紧,自己家里还有母亲要照顾。
这样的天气,而来越少的野兽可以供他们狩猎了,也许是因为迷雾丛林鲜少有人进去的原因,里面的猎物比起其他地方多了很多,基本每次回来都能收获颇丰。
只要能活着回来。
就在说话间,山洞口的帘子掀开了,出来一位身材纤细的女人,小麦色的皮肤,肌肉线条流畅,看起来十分健康,五官清秀端正,那双斜长的凤眼尤为出众,配上猩红的薄唇,显得刻薄而不近人情,却透出几分禁欲的诱惑。
头发很长,乌黑发亮,发梢微卷,糅合了曲线洒在身上,在她英气的气质里添了些许柔媚,矛盾而又意外的贴切。
这样的美人在部落里最受欢迎不过,然而,前提是要忽略那一身强大的气息。
江以闲点了点头正准备走,像是想起什么,突然对站在一旁的欧文说,“听说上次你从迷雾丛林捡回来的女人还没有醒?”
欧文点头。
“身体这么差,怎么给你生孩子?”江以闲挑眉,“不如转给我怎么样?”
欧文正要说什么,又被江以闲打断了,“一头野猪,不能再多了,就这么定了。”
一想到属于她的东西,正躺在别人的床上吗,江以闲就浑身不得劲儿。
特别是,潘茵茵长得真他娘的好看。
就像小孩子渴望糖果,人类想要繁衍,江以闲想要潘茵茵。
这个时候,江以闲对女主大人的渴望,仅仅是小孩子想要糖果那么简单。
这天,江以闲在迷雾丛林里又揍了欧文一顿,晚上在欧文山洞里扔了一整头野猪,抱着潘茵茵就回了自己的山洞。
这种明目张胆的抢人在部落里是很常见的,至少江以闲还给了头野猪算是回报。
潘茵茵特别轻,野猪的块头有她好几个那么大,江以闲都能轻松提起来,更别说抱一个潘茵茵了,像棉花一样,很轻,有点软。
潘茵茵当然和她睡,睡在被她铺满柔软的兽皮的石床,想了想,江以闲从她的系统包包里翻出了一样东西,套在了潘茵茵身上——曾经手滑从系统商店里兑换的特(qing)殊(qu)藤蔓,和绳子、锁链一个功能,只是看起来更加原始与野蛮,深棕色,上面布满了小刺,不痛,却能让人感受到微微的不适。
江以闲没别的意思,思想也不污,就是想物尽其用而已。
双手高过头顶,露出了姣好的身段,自觉做了件好事的江以闲,心安理得地抱着女人纤细的腰肢睡着了,却懵逼了第二天从昏睡中醒来的潘茵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