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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掰弯的人我负责追到手(韩夜)


额,我还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么,寒峰表示脊梁骨已经要被冻出冰块来。赶紧在电话里给林凌交代几句,速度冲到楼下把晕倒在地上的谭晓背到医院去。一路上寒峰都在祈祷,亲爱的谭晓童鞋,你可千万不要有事啊,你有事,我可就不能善终了。
已经陷入昏迷的谭晓显然不能听到寒峰的祈祷,只是在昏迷的前一刻,仅剩的脑子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大白天的晕倒在大街上,这脸丢大发了。
从上电梯开始,谭晓就觉得头已经晕得看不清眼前的路,浑身更是难受的轻轻动一下就痛。每走一步,谭晓内心的念头都是想要放弃。保全脸面,是支撑谭晓唯一走下去的动力。一个大男人,大白天的,风和日丽,微风和煦,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晕倒过去,真的是丢脸无颜面对父老乡亲。
而且,现在网络这么发达,谭晓敢保证,绝对有人会拿出手机,拍个视频,上传到网上,题目谭晓都替他们想好了:大学生找工作的压力究竟有多大,Q大高材生晕倒在盛世嘉园。一堆网民在追剧的间隙中看到这个新闻,忍不住感叹,读书厉害有什么用,还不是要苦哈哈的晕倒在大街上。
幸好寒峰赶到得非常及时,大家才把照相软件点开,就只能看见寒峰背着谭晓远去的背影,求生欲让寒峰跑出了奥运会短跑冠军的水准。如果不是马上要承受林凌的怒火,真是可喜可贺。
林凌赶到医院,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晓晓,面色苍白的躺在病床上,吊着消炎的药水,旁边坐着想说话又不敢先说话的寒某人。“我把一个好好的人送到你那里去,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得跑到医院来见,你不打算好好解释一下?”
“我……”寒峰可怜兮兮的看着强忍怒火的林凌,我怎么能知道你家的大美人是发炎了,你难道不知道我眼瞎是出了名的嘛。当然,在林凌盛怒之下,寒峰可不敢说,只能装作很可怜的样子,无辜的盯着林凌。五大三粗的人装起可怜来一点也不让人同情,倒让人想把他从医院七楼的窗口扔下去,免得一会儿吃不下饭。
“行了,别解释。”看那副傻样,什么都不知道。
寒天王:还能好好的聊天么?

谭晓睁开迷糊的双眼,眼前是纯白的天花板和挂在半空中的吊瓶。头微微往旁边转,林凌和天王打探的脑袋映入眼帘。两人脸上都带着殷切期盼的神情,只是一个眼中隐隐有凶光闪现,一个眼中透露着想继续活下去的挣扎。
这是谭晓第一次同时见到两人,都是非常优秀的人,但站在一起,怎么天王像是被老公欺负的小媳妇一样唯唯诺诺的,一点都不符合他人高马大的气场。
最近每次进医院都有圈圈帅哥作陪,谭晓不知道是应该感谢圈圈帅哥太好,还是干感叹自己运气太悲惨。
“哎。”谭晓才从昏迷中醒来,也忍不住叹气。
林凌本来就时刻注意着谭晓这边的动静,看他醒来转了几圈眼珠,竟然叹起气来。
林凌俯身靠近谭晓,轻声问:"怎么了,是还有哪里不舒服?"一时间,谭晓刚才看见林凌严重的凶光消失不见。
谭晓眨眨眼,咧嘴露出好看的八颗牙齿,“没有啦。”我只是在感叹命运的无常,谭晓把下半句话留在嘴里。
林凌没说话,疑惑的眼眸微微眯了眯,为谭晓把床身体躺的部分摇起来,让他能更舒服的靠着。
“有什么不舒服的要及时说。”林凌盯着谭晓的眼睛,声音顿了顿,继续说:“不管是现在,还是今天早上。”
谭晓咬牙吸口气,不好意思的转头,不敢直视林凌的眼睛,那眼神太深太悠远,好像要把人吸进去,又好像在隐忍着些什么。歪着头轻轻点着下巴,谭晓的声音像是从肚子里憋出来一样小。“知道了。”
寒天王在旁边,委屈的用拇指抠着自己食指,同样都是人,待遇差别就是怎么大。
“谭晓啊,你身体不舒服应该给我说啊,面试哪天不行,你这直接昏迷在大路上,我差点没被林凌打死。而且,你昏迷的时候要不是被我看见,及时送到医院,我可不敢想象林凌会如何把我千刀万剐呢。”
抱怨的话,寒峰不敢对林凌说,但看着惹人疼爱的大美人,冒着被灭口的风险,还是要唠叨几句,怎么说以后也是一个团队的,可不能看谭晓随便糟蹋自己。
谭晓本来就低着的头,更是快低到雪白的被子里去,本就苍白没有血色的脸,被衬得更是楚楚可怜。
林凌没有立即说话,只是抿着嘴紧咬牙关,紧皱眉心,眼中因为谭晓醒来才隐下去的凶光又冒了出来。自己还没舍得批评的人,竟然被旁边的寒峰教训了去,这人果然是不想要我的投资了。“少说几句,让他休息。”
寒峰紧紧抱住自己,双手交叉的搓手臂,想摩擦生热,温暖自己冷言言语重伤的身心。撇撇嘴,眼白快要翻到天花板上去,“这还不是你家的,就这么护着。”
有些人,就是死话多,在谭晓看不见的床底下,林凌抬起脚,狠狠的踩在寒峰右脚背上,还使劲转了几下,脸上还是如春风般的温暖对着寒峰说:“你不是明天凌晨的飞美国吗,赶紧回去整理资料收拾东西吧。”
表情虽然温暖,声音却把人冻得透心凉。
忍者钻心的疼痛,寒峰赶紧把已经被踩碎成肉沫沫的右脚从虎爪下挽救回来,苦笑的同谭晓告别。
谭晓还想感谢他带自己来医院,话都还没有说出来,寒天王的人影就已经消失在病房。没想到寒天王的短跑速度这么快,对比一发炎就进医院的自己,谭晓心中万分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
天王有事要忙,林凌的事情比天王,应该只多不少。谭晓看着半空中的消炎水一滴一滴的慢慢往下掉,还有一大半的吊水要输。
“林凌,我这儿已经没什么事了,你有事可以先走,我自己在这里就行。”
像是没有听到谭晓的话,林凌坐在靠窗的沙发上继续在手机屏幕上打字,头都没有抬一下。
额,声音太小了么,谭晓吸口气,准备提高音量一档。正准备说话,林凌又有反应了。把手机放在沙发上,林凌松开今天已经皱了无数次刚才有加了一次的眉头,“陪你输液比较重要。”
不是公司没有事情,是比起公司的事,留在你身边更重要。林凌第一次把心里的想法这么直接的展现在谭晓面前。不知道是因为那张脸白得让人心疼,还是因为那个人不会照顾自己让人气恼。
有些秘密,一直小心翼翼的藏在心里,想找最完美的机会让对方知道。然而突然发生一件事情,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但就是让人想放弃精心的准备,把秘密放在阳光下,再不被任何东西遮挡。
谭晓感觉自己的心因为林凌的一句话,一下提到嗓子眼儿,头仿佛比刚才晕倒的时候还要恍惚,本来苍白的脸,也因为快要蹦出胸膛的心跳,带上了淡淡的粉红。劝林凌离开的话,突然一个字也说不出口,心里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激动还是害羞还是开心,或者都有。
没人继续开口说话,林凌拿起沙发上的手机,继续处理公事。谭晓打开病房里的电视,一分钟跳二十个台,什么都看不进去,还是固执的一直盯着快速跳动的电视画面。
消炎药吊完,医生把针头把出来的一刹那,谭晓深深吐出一口气。病房里尴尬的安静终于有人来打破,平时害怕的拔针都觉得一点不疼。
“后面还要输五天液,记得按时来。”
谭晓赶紧乖乖点头,小动物一样灵敏的直觉告诉自己,不这样做,某人的眉头估计又有皱起来。
早这么听话的话,怎么还会来医院输液,林凌看着谭晓的脑袋顶的发旋,闭眼摇头笑了笑,看来以后要是操心的命。
林凌想伸手揉揉谭晓翘起来的头发,最终还是放弃,刚才的话已经把小家伙吓到,还是不要太着急,以免打草惊蛇。猎人对自己可爱的小猎物,需要有充足的耐心和毅力,这两样,这样林凌都非常不错。
开车把人送到学校,在谭晓准备开车门下车的时候,林凌把谭晓叫住。
“我明天也临时要去一趟美国,你要记得按时去输液,还有手臂好之前不能再玩游戏。”
谭晓怀疑自己眼花,竟然在林凌身上看到了老妈的影子。你不去美国,我也不好意思让你一个大老板陪我每天去输液吧,虽然你最近的表现,像是会来陪我一样。
不过,杠帅哥的关心了,谭晓睁大双眼,认真的看着林凌的眼睛,用力的点头,“嗯,知道了。”眼睛直视眼睛,没有比这还诚恳的了吧。
林凌笑了笑,眼中闪过一阵精光,真是一只可爱漂亮又听话的小猎物,让内心邪恶的猎人非常满意。

自己打车去医院,输完液又自己打车回学校的体验,果然是没有专人接送来得舒服。输液的第二天,谭晓孤单寂寞冷的坐在出租车上,感叹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深深吸口气又吐出来,心里有点想念某人是几个意思呢?不知道圈圈帅哥这会儿到美国了么,一整天都没有和他说话,谭晓竟然有些怀念两人有一大没一搭的聊天。
说曹操曹操到,手里的手机屏幕突然一亮,微信绿色的对话框出现在屏幕中央。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一点通?谭晓觉得自己越来越不要脸了。
“有按时去输液么?”林老妈子,最关心的是小猎物的身体。
谭晓有点紧张,是直接回有按时呢,还是说点其他的?直说按时去输液了,聊天很快就结束了吧,可是说其他的,谭晓又找不到什么好说的。
你到美国了?这不白瞎么,没有到美国,怎么给自己发微信。
今天忙么?额,太没有创意了吧,圈圈帅哥一个大老板,能不忙么。
谭晓舔舔有点干燥的嘴唇,唉声叹气,我这一颗心上蹿下跳的是要干嘛,老老实实的回吧。
“恩,才输完呢。”哎,我这折腾个什么劲儿,黄花菜都快凉了。
林老妈子知道小猎物有乖乖听话,心情是十分愉快。“我才下飞机,在美国待三天,你看有什么喜欢想要的,随时给我说,我给你带回来。”
谭晓这颗脆弱的小心脏又不受控制的蹦跶起来,没有人在旁边,也脸红耳赤的害羞起来。抬起左手用力拍自己脸皮几下,有一下力道没有控制好,啪的一声,把前面驾驶座上的司机吓了一跳。现在的年轻人,怎么一言不合就扇自己一巴掌。
“小伙子,没啥不开心的吧。”
谭晓尴尬的笑着摇头,眯眼皱眉,气愤的看着这不受自己控制的左手,还是不是一个身体的了!“啊,没事,我打蚊子呢。”
司机疑惑的看着后座的谭晓,这小伙长这么俊俏,脑子好像不太好使,我一个密封的空调车,哪里来的蚊子。
谭晓又陷入如何回消息的纠结中,没有察觉司机犹如关爱智障的眼神。
什么都不要是不是太见外,人家都问了。可是要什么又是个问题,作为一个技术宅男,谭晓能想到的就是各种电子设备,可是这些有想要的,自己早就买了呀。谭晓为自己想要什么东西,就会立马买的习惯感到痛心疾首。
“没有什么想要的哦,我喜欢的电子产品都已经被我买完了。”后半句是谭晓想了半天才决定加上去的,为了委婉的解释一下,不是自己见外。
“那我就自己看着给你买个什么吧。”
“可以哦,那就谢谢啦。”
一个想送,一个想收,这礼物还有送不出去的可能?
下车都走到寝室,谭晓还沉浸在美滋滋的心情里无法自拔。要矜持,要矜持,谭晓一而再,再而三对自己强调。可是想了想,自己又不是女生,没有什么好矜持的。嘻嘻,好吧,就顺其自然。
五天的时间,本来应该过得嗖嗖的快,但因为分别让人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像蜗牛爬一样慢。
谭晓躺在床上无聊的打滚,下面打得热火朝天的游戏都吸引不了他。他这会儿只想早点睡觉,一睁开眼,第二天一睁开眼就能收到圈圈帅哥已经到B市的消息。
老三用的是谭晓电脑,谭晓在打滚,电脑屏幕就跟着摇晃。“老四,你思春嘛,别滚来滚去的,还让不让人好好玩游戏了。”
确实在傻不愣登思春的谭晓偷偷咂嘴,翻个身都能泄露心事,哼。
“我的电脑,你爱玩不玩。”
“切,你就仗着电脑配置高,横行霸道。我就爱玩,你思吧,尽情的思,就是千万不要晚上思得叫出声来,不然我一定会给你录下来的。”
不得不说,这寝室的每个人都是一朵奇葩,谭晓还是选择盖上被子好好睡觉吧。
第二天,谭晓痛苦的被手机铃声吵醒,什么人啊,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哪有人早上10点以前给人打电话的,这不是扰人美梦么。谭晓闭眼把手机切换到静音模式,继续闷头睡大觉。
过了10分钟,突然眯眼打哈欠想起,今天早上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来着?谭晓想啊想,绞尽脑汁,艹,圈圈帅哥不是早上7点的飞机到B市么。谭晓痛心疾首的火速坐起来,拿起手机一看,好家伙,12个未接电话。谭晓双手合十,对着天花板诚心祈祷——我们还是好朋友。
赶紧打回去:“林凌啊,不好意思,我手机静音模式,没听到你电话。”
“没事,你下来吧,我在你寝室楼下。”
顶着一头鸡毛,谭晓惊讶得合不拢嘴,“你在哪里?”
“我在你寝室楼下。”
这难道就是爱情的力量?让人坐了14个小时的飞机,然后开2个小时的车过来,只为了见上一面?
谭晓收拾妥当才出宿舍楼的门,就看见圈圈帅哥提着一个方盒子,背靠着他大气骚包的豪车,满脸微笑神采奕奕的看着自己。怎么这个人比才起床的我,精神还好。作为出行都是经济舱的学生党,显然不知道,有些航空公司的豪华头等舱,让你舒服到想在上面度几天假。
分开的时候,想得不行。见了面又紧张,扭扭捏捏的不知道要怎么靠近好。谭晓的心情有点复杂,本来活泼的脚步,看见林凌后渐渐慢了下来。
林凌会心一笑,这几天聊微信聊得不是挺好的么,怎么见着面就一夜回到解放前。作为一个优秀的猎人,不管自家小猎物是什么状态,都要能轻松搞定。提着给谭晓买的礼物,林凌没用十步,就把谭晓准备走十分钟的路走完。
“看看,喜欢么。”
谭晓揭开袋子,这……任天堂最新款的游戏机,还有最新出的20款游戏卡……这也太奢侈的了吧,一套下来怎么也得四五千。谭晓要是知道,这已经是林凌千挑万选,觉得学生接受起来没有压力的价位,不知道要怎么吐槽不食人间烟火的土豪阶级。
“这个有点贵了。”谭晓吞吞吐吐,不想收这么贵的礼物,又不想打击圈圈帅哥的积极性。
林凌抬起右手,揉揉早就想感受下手感的柔软黑发,“我觉得这个送自家男朋友不算贵。”
“啊?”谭晓张大嘴巴,抬头双目瞪圆,看着林凌,表情呆滞。
林凌俯下身,扬起右手圈住谭晓的头,把人往自己所在的位置拉,一个温柔的吻,印在谭晓额头。
谭晓感受着额头上温暖而柔软的触感,脑子被一阵五光十色的亮光充斥,一瞬间,忘记自己身在何时何处,只知道身边站了占据他所有心房的帅哥。
被怀里人可爱的反应萌到,林凌心中一阵柔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像怀里的小猎物。林凌只是看着他呆呆的样子,就觉得吃了全世界最甜蜜的糖。
怎么会如此喜欢一个人呢,不就是好看点,聪明点,可爱点,呆萌点,傻气点,令人着迷点么……真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我能算清楚所有行业运行的规律,却弄不明白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的疯狂,林凌心里甜蜜而苦恼。
两人抱在一起,却各自陷入自己的呆滞中,谭晓率先清醒过来。
“圈圈……圈圈帅哥……我……”谭晓脸比最红的玫瑰还要再红上几分,不知道该回答对方,我需要再想想,还是我也想做你男朋友。明明想好的随其自然,在快被自己加速的心跳震碎胸膛的时刻,又犹豫了起来。一切美好和虚幻得不像是真实发生的。
林凌用双手握住谭晓两只手臂,把人稍稍拉离自己的怀抱,在抬起右手强迫他抬头,带着让人心动的红脸和水润的大眼睛直视自己。
“你也喜欢我,我看得出来。”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 ,你以为藏在了嘴里,却被眼神泄露。你以为眼神藏住了,可又被身体出卖。“我有多喜欢你,你肯定也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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