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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系美人成为炮灰攻后(仰天长呱)


飞机上,明昕刚睁开眼,只说了一句渴,身旁的人就递过来一杯温度适中的水,喂给了他。
明昕抬眼,看见那手的主人,甚至还包裹着许多纱布,却就自然而然地为他服务了起来。
“你不是只喜欢主角攻吗?”系统的声音里满是吃惊,“你现在不喜欢主角攻了,改成喜欢主角受了?”
“谁跟你说的我不喜欢秦修瑾了?”明昕的笑声中,透出一点冷酷无情的意味,“他都被我逼疯了,我再不喜欢他,那也太可怜了吧?”
“那你——”系统被明昕恬不知耻的发言惊呆了。
“不过,统统你应该忘记了吧?我在这个世界里,是为了主角受存在的,”明昕轻声道,“唔,虽然现在的席钦好像比我还攻,但那也没办法,在设定里,我就是喜欢他的。”
“至于秦修瑾,唔,真是没办法,让他背了那么大的黑锅。”
如果不让他背那么大的黑锅,按照尹明昕对金钱的热爱,这个人设,迟早会喜欢上秦修瑾。
仅仅只是和秦修瑾共度此生,可达不到他的目的。
一个世界,只能存在一个碎片。
对着系统,明昕却叹息一般,做足了人渣的姿态,“真是可怜啊,所以我才假装失忆,满足了他接近半年。”
“也算是一种补偿吧。”
系统久久地无言了。
明昕又眯上了眼,就在他即将昏昏沉沉睡着之际,另一道低沉的男声,却叫了他的名字,“昕昕。”
明昕睁开眼,他看到了一双鹰眸,那是一张英俊的脸庞,五官却极为立体,比席钦还要深上许多的眉眼,显出阴鹜的意味。
而此时此刻,那双鹰眸,满是痴迷之意,紧紧地盯着他。
“等会飞机就抵达米国了,秦修瑾的手伸得再长,也够不到这里。”他忍不住般,朝着明昕伸出手。
“薛景闲。”席钦的声音里,有警告的意味。
被席钦挡住了,薛景闲却也毫不生气,只是轻笑了一声——在他看来,浑身是伤的席钦,没有一点威慑度,他不过是想到这里是飞机上,才收回了手。
“在米国,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薛景闲那双鹰眸里,装的满满都是明昕,“你在米国,就放心玩吧。”
“昕昕。”压低的嗓音,意味不明地念着他的名字。

“修瑾啊。”苍老的脸上, 是失望的神情。
“我一直以为,你是我最放心的孩子,可现在, 你何必为了一个人,闹得满城风雨的呢?”
秦修瑾头上还缠着纱布,他的脸色苍白,灰眸却冰冷得毫无一丝情感。
“你不是说过,你不会和公司的员工有关系的吗?”叹息声, “那个人,甚至是个男扮女装的小主播……”
“不管他是什么人, ”秦修瑾语气笃定, “他都是我的。”
“你真是疯魔了,你还是先下来休息几天——”
“然后呢,让那几个所谓的秦家人, 把集团瓜分掉吗?”秦修瑾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爷爷, 您已经无法再左右我了,”他说, “直到我得到他之前,我不会罢休的。”
“你!”
转出病房,秦修瑾看到了一脸惶惶不安的秦文。
秦文刚从高考完的旅游中回来, 就得知爷爷进了医院, 现在见到了秦修瑾, 他一脸紧张地跟了上来,“爷爷怎么样?”
灰眸定定地在他身上看了一会, 秦修瑾终是收回了视线, 淡淡道:“没什么。”不过是把他骗回国的一点小手段罢了。
如果不是这次意外, 他甚至可以感觉到, 他离他的昕昕很近了——
“大哥,我听说……”知道了秦老无事,秦文就开始琢磨起一些别的事了,“我听说,你和那个昕昕,在一起了……”
这是秦文道听途说来的消息,并不准确,以至于他甚至都不知道,那个昕昕,已经从秦修瑾身边消失了将近一个月。
秦修瑾却只是颔首,“是的,我们在一起了。”
“原来是真的啊,”比起失去一个美腿主播,秦文最关心的还是——“听说昕昕是男扮女装,那他真的有那么好看的腿吗?不会是P的吧?”
秦修瑾灰眸微温,仿佛进入到什么回忆中,“当然。”
“他的腿,比屏幕中还要更加漂亮,不止是他的腿,他的脸,他的手,他的腰,甚至于连脚趾,都仿佛经过了精雕细琢,好看得不像是现实存在的人……也许他真的不是现实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秦修瑾的声音低得像是在喃喃自语,“即便是这样,我也要得到他。”
“什么?”秦文一时之间,甚至都听不到他的声音。
“没什么。”秦修瑾的神情,又恢复如常了,他冷冷地对着秦文说道:“你就留在这里看着爷爷吧。”
“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明昕在米国已经生活了一个月了。
他高中时英语成绩就很不好,听力几乎是零分,更不用说到米国,听本土的人说话,最开始出门的时候,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不知道为什么都很喜欢和他说话,明昕被他们围在中间,周围都是嗡嗡嗡的语速很快的英语,他什么都听不懂,吓得立刻就逃回了家里,好几天都不敢出门。
他也想过学英语,可每次他这么提起,薛景闲就说他在米国的生活有多不容易,能供应明昕和席钦生活,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何况,明昕当初来米国时,没有带任何身份证,完全是偷渡客,要是太高调了,是会被发现的。
明昕心里却嘀咕着,当初把他们接到米国的时候,薛景闲可不是这么说的,那个时候在飞机上,薛景闲不是说了,他要什么,都给他吗?现在连教个英语,居然都要推脱来推脱去的。
席钦倒是能教几句明昕英语,但到了米国之后,他却总是出门,一出门就是好几天,每次回来手上都拎着一大包钱,有的钱甚至还沾了点血,简直触目惊心,可那些钱都被薛景闲收下了,也不知道被他用去哪里了。
而席钦每次回来都浑身是伤,甚至没看过医生,都是明昕给他包扎的,每次只奄奄一息地在家里躺了一天,就又被薛景闲赶出去了。
这一次,席钦身上的伤口有些过深了,就连森然的骨头,都仿佛露出来了一点。
再这样下去,席钦迟早有一天会死掉的,明昕从未如此清晰地认知到这一点。
于是那天,他用力地掐红了自己的手臂,在为席钦包扎时,不经意露出了自己红痕满满的手臂。
果然,席钦立刻就抓住了他的手腕,冷声问道:“这是什么?”
明昕立刻慌张地拉下了袖子,小声道:“没、没什么。”
“是薛景闲?”虽然是一句问话,席钦的声音里,却已满是笃定了,他强撑着身体,不顾再度渗出血液的纱布,再度拉起了明昕的袖子,这段时间来越发粗粝的手掌轻柔地抚过明昕的手臂,满是怜惜。
“没有……他、他也只是手上占点便宜而已,有你在,他不会对我做什么的……”明昕埋着脑袋,强行挤出了点委屈的哭腔,“席钦,算了,我们还住在他的房子里。”
他这样的委屈,却令席钦更是坚信。
“对不起……昕昕……”席钦紧紧地抱住了明昕,“我以为,把你从秦修瑾那救出来,就能保护你了……”
“你确实保护我了呀,”明昕的声音柔软,泣音中却满是蛊惑,“可是,席钦,我好害怕,你每一次回来,都浑身是血,要是哪一天你死了,我——”
他没有把话说完整,可席钦却已自行补全了那个下场。
要是他死了,薛景闲无疑就失去了他的掣肘,那么,曾经的秦修瑾,就是之后的薛景闲——
思绪翻涌间,他已经定下了主意,“昕昕,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再受到伤害的。”
第二天,在餐桌上,薛景闲翘着腿,漫不经心地看向席钦,“席钦,你已经休息了一天了吧?”
“对。”席钦手上叉香肠的动作顿了一下,看向了薛景闲,他那双眼,已经完全褪去青年温和的颜色了,甚至仿佛是被平时的“工作”所影响,都染上了一丝凶戾的攻击性。
薛景闲却根本不害怕,他淡然一笑,“既然这样,还是赶紧回去工作吧。”
“我和昕昕,可都要仰仗你工作得来的钱生活啊。”说话间,薛景闲翘起的脚微妙地动了一下。
坐在他身侧的明昕,姿势有些古怪地弓起了腰。
过去,席钦每一次回来,都因失血过多而毫无精神,连坐在椅子上吃饭,都要费上许多努力,更不用说去关注周围的一切。
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不在的时候,明昕究竟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那些平日里都没能察觉到的端倪,便都格外明显了起来。
“呼——”明昕的呼吸声有些大了,他的耳尖发红,杏眼一片水润。
他确实没有欺骗席钦,平时在家的时候,薛景闲总会趁机占他的便宜,尤其席钦在家时,仿佛是知道了受伤的席钦做不了什么,薛景闲的动作就会更加放肆起来。
但也许是顾虑到席钦的存在,他不敢在明昕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也不敢深入,所以明昕昨天才会在自己手上弄出那么多红痕,来说服席钦。
说实话,因为席钦以前好像就和薛景闲很熟悉,这次也是席钦和薛景闲联系了,薛景闲才让飞机去接他们,明昕本来以为说服席钦会很费劲,还准备了很多证据,却没想到,只是几道红痕,席钦就决定背叛薛景闲了。
“叮!”叉子重重地碰撞在盘子上,明昕勉强抬起潸然欲泪的眼眸,看见席钦按在叉子上的手青筋暴起,仿佛下一刻,就要将手中的叉子,狠狠插到薛景闲身上般。
明昕却借着倒水,对着席钦微不可见地摇头。
——以现在席钦伤痕累累的身体,在身强体壮的薛景闲面前,根本没有什么获胜的可能。
席钦必须借着这次“工作”的时间,去治好自己的身体,才能回来救走他。
就像是勇士救公主的游戏那样。
弱小的勇者,必须先到魔王看不见的地方,壮大自身,才能把公主救出来。

吃完早饭后, 席钦就离开了。
明昕担心薛景闲会在席钦不在的时候,对自己做些什么,于是立刻就躲回了自己的房间。
然而薛景闲似乎临时有什么事, 并没有像往日一样钻进他的房间,明昕锁上房间的门锁,紧张地等待了许久,房间门口都没有任何动静,反而是在席钦离开的半小时后, 楼下再度传来了关门的声音。
出门了?
明昕有些疑惑地凑到窗边,恰好看到了驶离的车子, 一时之间, 心中竟是有些吃惊。
也无怪乎他这么吃惊,自从来到米国之后,薛景闲出门的次数几乎屈指可数, 有几次他偷听薛景闲的电话, 知道了他的哥哥似乎在四处找他——虽然是哥哥,但听薛景闲那个语气, 两人似乎有很大的过节,并且他的哥哥似乎得到了什么助力,以至于薛景闲的势力在一点一滴地被蚕食, 直至昨天, 似乎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地步。
正是因此, 明昕现在才决定和席钦合作。
但他没想到,到了这个很危险的时候, 薛景闲居然还会冒险出门, 到底有什么事, 才让他决定现在出门?他就不怕被自己的哥哥找到吗?
明昕抿了唇, 在出门之前,仍旧是在门口守候了片刻,听到门外没有一点声音,才开锁出门。
屋里没有一点动静,明昕走到楼下,也没看到一个人,正门上了锁,薛景闲似乎不准备马上回来,他提起的心终于放了回去。
在餐桌上受到了薛景闲的好一阵戏弄,以至于当时他没什么胃口吃早饭,现在放下心来,肚子倒是饿了起来,他到厨房,看到早上自己吃剩的三明治还放在桌上,只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记得自己结束早餐的时候,三明治还剩了一半,可现在看来,那三明治却比一半还少了许多,明昕倒是没多想,也许是席钦离开的时候,他太过慌张了,记忆才会出错?
他吃掉了剩下的三明治,正打算顺着楼梯爬上二楼,回到自己的房间时,却忽然察觉了异样。
楼梯下一直锁着的,储物间的门,居然打开了一个缝隙。
怎么回事?薛景闲离开的时候太慌张了,忘记关门了?
明昕盯着那道半掩的门,终于下定决心,从已经走到一半的楼梯上下来。
他想得很简单,这扇门,自他住进这间房子之后,就一直是锁着的,里面很有可能就藏着薛景闲的什么秘密,要是能拿到那个秘密,哪怕是席钦没办法彻底把薛景闲扳倒,他们也能用这个秘密,威胁薛景闲,甚至是作为交换,到薛景闲的哥哥那寻求保护。
更何况,他又亲眼看到薛景闲坐着车离开,门还锁着,是一时半会回不来的——
这样想着,明昕把门拉得更开了一点。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门后,却是只有一条向下的、看不到终点的楼梯,吊顶的灯泡散发出薄弱的光芒,却照不亮什么,就像是欧美恐怖片闹鬼别墅必备的暗黑地下室一样。再看一眼,仿佛就有鬼从下面爬上来。
明昕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他已经有些害怕了,可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他便硬着头皮,走了下去。
这个过程中,他被自己的幻想吓得一惊一乍的,终于爬下楼梯,踩在地下室冷硬的地面时,他却反而是松了一口气。
明昕环顾了地下室一圈,地下室并不大,放着的都是些老物件,似乎是前任屋主留下的,这种地方,藏个什么人的尸体,是最合适的了……他被自己的联想激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正在此时,他忽然看到了一点薄弱的、清凌凌的白光。
他朝着那白光走近了一点,却发现,那竟是从一道门门下的缝隙,透出来的光。
里面有人吗?
静得落针可闻的地下室,明昕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他已经将自己的脚步放轻到了极致,他凑近了门板,只是想听听里面有没有人。
他什么都没能听到,但出于谨慎,他还是打消了进去的念头,只要他再坚持几天,席钦就会回来救他了,没必要再纠结什么秘密不秘密的,他后退了一步,想要离开,却冷不丁地,背后撞上了一堵墙。
明昕的心跳,已经跳到了最快。
那墙微微动了一下,热气吹过他的耳垂,低笑声:“都到这里了,昕昕就不打算进去看看吗?”
随后,一道大力撞向明昕背后,饶是明昕做好了防备,却也根本稳不住身体,他向前踉跄了一步,竟是直直撞开了面前的门板。
“砰!”
他摔在了屋内,手下是冰凉光滑的、硬塑料一般的触感,他还没有空余去思考那是什么,只是凭本能爬起身,他往后看去,见薛景闲俊美邪气的容颜,在屋内冷白的微光照耀下,显得愈发阴鹜邪恶,明昕颤抖着,眼中满是恐惧,“你、你不是出去了?!”
“出去了?”薛景闲笑着,用力关上了身后的门,甚至“咔哒”一声,将门反锁了,仿佛是已经认为明昕无路可逃了,他的动作都气定神闲起来,一双鹰眸中带着难以忽视的愉悦之意,近乎是欣赏地看着明昕带着惊恐的漂亮脸蛋。
他故作回忆般,思考了好一会,才突然笑出声来,“哦……我知道了,我确实是出去了,只不过——出去的,只是个穿着我衣服的人。”
“不这样,怎么勾引昕昕出门呢?昕昕昨天叫人过来换门锁了是吧?昕昕是哪里来的钱呢?”薛景闲蹲下身,抬手去摸明昕的脸,被明昕躲了一下,他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消失了,阴狠之意攀上面孔,“是用你这张脸,勾引席钦给的钱?还是街上那些男人给的钱?!”
他的声音越来越冷酷,脸上的妒色浓得几乎溢出来,然而明昕倒在地上,在幽幽的微光之下,被他压制着的模样,却美得叫他眼中生出痴迷来,他不顾明昕的躲避,硬是捧住了明昕的脸,竟是想要去吻他。
在薛景闲亲下来的那一瞬间,明昕就用力侧过了脸,可那唇,却是湿漉漉地落在了他的脸颊上,薛景闲甚至是伸出了舌头,那湿滑的感觉,就仿佛一只软体动物从脸上游走过般,明昕心中又恶心又难受,他一个用力,竟是结结实实把身上的薛景闲给踹开了。
压迫在身上的力道一消失,明昕立刻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地上也不知道是铺了什么,又凉又滑,他的拖鞋不知何时踢开了,双脚只隔着一层袜子踩在地上,滑了好几下才站稳。
他能感觉到,身后被他踹开的薛景闲也站了起来,但似乎是觉得他无路可逃了,男人竟只是慢慢起身,一步一步慢悠悠地朝他靠近,欣赏着他踉踉跄跄地向前逃去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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