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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讨论,谁哥最傻[综英美] 完结+番外 (陌宁宁宁)


  亚瑟:感谢愚蠢的使臣,拯救了我的头发胡子!
  *
  抱歉~作者菌周末加班特别忙,加上又想把这章剧情写完整,多耗了点时间,所以今天更新晚啦!
  道歉!


第06章 哥谭
  哥谭,一座哥特气质浓厚的城市,无论从建筑风格,还是城市的气场,又或者哥谭人民无意识中所流露出气息,都是如此。
  不过,对奥姆小王子而言,他对哥特式——这种源自陆地人文艺复兴时代,至今依旧相当受陆地人追捧喜爱的建筑风格一无所知。
  但这并不妨碍他吐槽,以及不喜这座城市。
  至于“为什么不喜欢?”,这种只有他傻出境界的哥哥才会问出的问题,奥姆翻个白眼拒绝回答!
  进入这座城市不过两个小时,他们就遇到了一起□□未遂,两起持刀打劫,一起持枪打劫——他们竟然连路边的流浪汉都抢?他从未见过如此毫无品味的犯罪方式!——顺便围观了一辆运钞车被劫的全过程,还被他哥拉着见义勇为了一次,奥姆他怎么可能会喜欢这座城市?!
  憋着没直接甩手走人,就已经是看在他哥的面子上了!
  奥姆完全搞不懂,他哥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一座阴郁黑暗的城市?
  海神再上!他哥在向他介绍这座城市时,欢快的就像傻乎乎的灯笼鱼!
  整张脸都在放光!
  难道糟糕的衣着品味,还会影响到他哥的智商吗?
  哦——那可真是糟透了,之前他一直自我安慰,无论他哥有多么傻,至少不会比他的衣着品味更糟糕!
  如此想着,奥姆小王子赤手空拳的把持枪试图打劫运钞车的歹徒全部揍倒在地,人事不省。
  即便是在这种时候,即便是在收拾他连一根头发丝都看不上眼的没品抢劫犯,奥姆依旧有办法让他自己优雅的仿佛身处国王酒会。
  奥姆唾弃的扫了一眼他哥,果然是在俄罗斯人小酒馆喝太多了,战斗方式简直就像狗熊一样!
  “奥姆?”亚瑟被弟弟的眼神扫的不明所以,背脊发凉。
  奥姆一巴掌拍掉他哥试图摸他脑袋的熊掌,指着横七竖八躺满地的歹徒,皱眉问道:“怎么处理?”
  亚瑟终于迟钝的发现,弟弟好像……心情不好?
  别啊!千万别啊!
  好不容易才说服弟弟上陆旅游!他们从海底出来还不超过半天,进入哥谭才两个小时而已!
  要是弟弟一个不爽直接回了亚特兰蒂斯……
  “送去警察局,如何?”亚瑟小心翼翼的提出个处理方案。
  “谁问你这个!”
  对于傻的冒泡的哥哥,奥姆干脆把“不耐烦”写到了脸上,直接明说:
  “我当然知道犯罪分子要送去警察局!无论在亚特兰蒂斯还是陆地,这条规则都是通用的,充其量就是负责治安管理的部门的名称不同而已!我问的是——把这些人送到警察局后,我们要去哪里!”
  “呃——”
  亚瑟觉得他隐约摸索到了弟弟不爽的原因,以及他想听到的答案,但问题在于……
  “按照规定,我们需要现在警察局录口供,然后才能……”
  亚瑟的声音越来越小,而奥姆的表情也越来越接近爆炸的边缘。
  “我们可以直接把这群歹徒丢到警局门口,然后立刻离开!这样就不用理会警察们录口供的要求!”
  强烈的求生欲令亚瑟一秒改口,并且没有创意的盗用了纽约那位相当相当年轻的超级英雄——蜘蛛侠,日常处理犯罪分子的方案。
  对不起了小蜘蛛,先盗用下你的创意!下次去纽约,再专门向你道歉!
  奥姆的神色缓和了点。
  “然后呢?”
  “然后——”
  亚瑟绞尽脑汁,强烈后悔他为什么不事先上网查一查,诸如【带弟弟出门旅游后应该做些什么】之类的攻略。
  “——要么……去吃饭?”
  奥姆的神色又缓和了点。
  “韦恩酒店如何?哥谭市最好的酒店,我想那里的风格和食物,你一定会喜欢。”
  亚瑟提议道。最近弟弟对于他的衣服、头发、胡子的疯狂嫌弃,令他终于摸索到一点弟弟的喜好。
  比如……基本等同于豪华和贵的要死的同义词的韦恩酒店,弟弟应该会喜欢的……吧?
  奥姆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
  ***
  半小时后,干脆利落的把一群人事不省的歹徒丢到哥谭市警局门口,完全不理会警察们类似“英雄请留步!”的呼喊就直接消失的奥姆和亚瑟,已经安安稳稳的坐在了韦恩酒店里,欣赏菜单。
  按照奥姆的要求,他们坐在了位于落地窗旁,据说再过一个小时就能以最佳的角度欣赏到哥谭夜景的位置上。
  然而,奥姆很不满。
  “这就是所谓的——我一定会喜欢这里的食物吗?哥哥?”
  奥姆举止斯文的把菜单递到他哥脸前。
  亚瑟毫不怀疑,如果不是此时正身处韦恩酒店的话,这本菜单怕就不是递,而是直接拍到他脸上了!
  想想那只钢笔!
  亚瑟忙不迭的接过菜单。
  “都不喜欢吗……呃……鹅肝?”
  奥姆冷漠脸。
  “哦,不喜欢。那……蜗牛?”
  奥姆把眼神从他哥身上,转移到白色暗纹桌布上。
  “看来你不喜欢法餐。那……西班牙火腿?”
  奥姆拿起剔透精致的高脚杯把玩。
  “也不喜欢?牛排呢?”
  奥姆无奈的捏捏鼻梁,决定给他哥点提示,“鱼——呢?”
  “呃——”亚瑟快速翻动菜单,说:“——我想,这种高级酒店,大概不会提供炸鱼之类的食物?”
  见鬼的炸鱼!
  奥姆忍了又忍,磨牙道:“鲜鱼!”
  亚瑟猛然愣住,他终于想起了亚特兰蒂斯人的饮食习惯——鲜鱼。而他弟弟,恰巧就是各种翘楚,鱼哪怕有一丁点不新鲜都能闻出的那种翘楚!
  但问题在于——哥谭是内陆城市,他要去哪儿才能给弟弟弄到符合他要求的鲜鱼?
  拿淡水鱼凑数的话,会不会被弟弟打死?
  “鲜鱼?”一道青年男性的声音从桌边响起。
  亚瑟应声抬头。
  “迪克?”
  “嗨!亚瑟叔叔!”
  迪克·格雷森,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的长子,张开双臂热情的与有段时间未见的亚瑟叔叔来了个拥抱。
  他拍拍身旁还没他大腿高的男孩的脑袋——成功收获一个不耐烦的眼神,介绍道:“这是父亲的幼子,我四弟,达米安·韦恩。我接他下课,顺便来这里解决晚饭问题。”
  “阿尔弗雷德今天没空理我们。”迪克又补充了一句。
  几分钟后,热情的迪克与同样热情的亚瑟拼桌成功,奥姆和达米安相对而坐,一大一小两张脸上是如出一辙的面无表情和……冷漠。
  “我刚刚似乎听到你在讨论——”因不小心听到了他人的聊天内容而有点尴尬,迪克歉意的向奥姆笑笑,才又继续说道:“——鲜鱼?”
  亚瑟点点头,有点忧愁:“奥姆想吃鲜鱼。”
  迪克仰脸想了想,就算他不像提姆那样能帮助父亲管理韦恩集团,或者再确切点说他其实对韦恩集团一窍不通,但以他对提姆的了解进行推断——
  “酒店绝对能提供鲜鱼的。”迪克十分肯定。
  “没这么简单。”
  亚瑟叹气,奥姆依旧满脸冷漠的坐在一旁,似乎他哥和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男人讨论并不是如何喂饱他这种问题。
  “奥姆对鲜鱼的要求非常非常高,有哪怕一丁点不新鲜,他都能够察觉到!”亚瑟强调道:“相信我,在这方面,他绝对比任何最先进的仪器都厉害!”
  迪克的瞳孔微微放大。
  哇哦——那确实真的很厉害了!
  以及,他知道这位是谁了!
  于是,迪克不得不对亚瑟所说的鲜鱼重视起来。
  天知道,几个月前曾经掀起海浪把所有海洋垃圾丢上岸的前任亚特兰蒂斯王,会不会因为鱼不够新鲜,而再扔一次!
  迪克抬手叫来酒店经理——谢天谢地他虽然基本不会出现在韦恩集团总部,但他这张韦恩家大少脸还是有人认识的!——低声吩咐几句,然后请亚瑟与奥姆稍等。
  几分钟后,一条刚刚杀掉并处理干净的鲜鱼出现了四人的餐桌上。由酒店经理亲自推着餐车送上。
  “尝尝看,喜欢吗?”亚瑟亲自把装着鲜鱼的盘子移到奥姆身前,又递过倒茶,很是殷切。
  奥姆对他哥又嫌弃又失望,“就——让我这么吃?”
  “啊?”亚瑟满脸茫然。
  不这么吃,要怎么吃?
  奥姆嫌弃的啧了一声,问道:“你会——切脍吗?”
  “……啊?”亚瑟继续茫然脸。
  奥姆略微不耐的重复一遍:“切脍。”
  亚瑟:“那是……什么?”
  “……”
  为了能吃到合口的菜肴,奥姆不得不耐着性子向他哥解释一番何为切脍,切脍要如何制作,以及近期切脍这道美味的菜肴在亚特兰蒂斯王国解决了多么大的问题。
  “……”亚瑟万万没想到,如果想要与弟弟毫无代沟顺畅沟通的话,他甚至还得学习东方菜肴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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