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讨论,谁哥最傻[综英美] 完结+番外 (陌宁宁宁)
想到这里,小蛇又嫌弃的翘起尾巴,伸到嘴巴前扇了扇风。通过嘴巴里的气味,判断出眼前的变态今天、昨天、以及前天都分别吃了些什么,大概是变身成蛇后最糟糕的缺点!
蛇信为什么要这么敏锐!
如果不是还惦记着要完美达成任务的话,他真的好想呕吐!
小丑嘶嘶怪笑一声,紧跟着小蛇的动作把脸继续凑过去。
“是想让我帮你玩一票大的?还是想带我玩一票大的!”
墨绿色小蛇蛇脸一皱,甩开尾巴就想继续挪开。
小丑脸上挂着变态的诡异笑容,却忽然闪电般出手,抓向小蛇的七寸。
啪!
咣!
嘀——!嘀——!!嘀——!!!
阿卡姆疯狂作响的警报声的伴奏下,墨绿小蛇懒洋洋的从床上滑下,游走到被他一尾巴拍开,直直飞出两米远,重重撞到监牢门上摔成一团的小丑身旁,绿豆大小的眼睛中全是鄙视:
“啧?这么弱?”
有那么一瞬间,小丑真的很想冲去大都会,和莱克斯卢瑟讨论讨论基因改造项目。
有超能力了不起啊!
“再问一遍。”
见小丑又不乖乖回答问题,墨绿小蛇再次不耐烦的甩起尾巴,啪啪两下把用来严防小丑挖穿阿卡姆的金属地板敲出数条裂缝,以小蛇为中心,呈蛛网状裂开。
“你——哥谭最出名的犯罪分子,小丑,曾用名joker,想不想玩一票大的?成功了,蝙蝠侠就是你的了那种。”
墨绿小蛇带着嘶嘶尾音的声音飘散在空气中,有着令人莫名动心的魅力。
神话传说也未必都是骗人的。
重重撞击后瘫在地板上,浑身上下连骨头缝都冒出痛意的小丑心想,就像伊甸园里诱惑夏娃吃下苹果的那条蛇一样,眼前这条也令他非常心动。
虽然,他的颜色不是漂亮的红色。
是的,他,这条蛇说着一口清朗的男声,论及悦耳程度也就是比蝙蝠侠差一点而已。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要的是,这条目的不明的小蛇武力值高的出乎意料!最近新冒出的玩具,怎么tm全都是一言不合都动手(尾巴)的家伙!
黑暗世界,因为混乱无序,所以仅有的几条规则分外牢固。
比如——实力至上。
无论是智力上,还是武力上,只要足够强大,就拥有把别人玩弄在掌心的资格。实力不济,只有两种选择,服从或者——死。
“你想要玩什么?”
小丑选择服从,暂时性的。
毕竟,墨绿小蛇提出的前景还是相当可期的——蝙蝠侠将永远属于他,永远!
只是想到这点 ,他就要飘飘欲仙了!
“一个小计划,”洛基小蛇咧咧嘴露出两颗小尖牙,“让超人再也无法踏进哥谭,哥谭的蝙蝠骑士将永堕暗黑,永夜下的哥谭将陷入深渊,再无光芒能将其照耀。”
“好!”
小丑一口答应。
确认过眼神,都是变态界同行。
墨绿小蛇在小丑看不到的角度,隐晦的甩甩尾巴,异常得意。
重操旧业的感觉,真爽!
咨询侦探计划第三步——
咨询侦探:【变态之所以是变态,罪犯之所以是罪犯,反派之所以是反派,就在于他们异于常人的脑回路。】
咨询侦探:【尝试复刻变态的脑回路,比如亮出你曾经的丰功伟绩或者让他们确认你同类的气息,他们的世界一定会向你敞开大门。】
*
这大概是小丑最轻松的一次越狱。
他不知道墨绿小蛇用了什么手段,肉眼所看到的就只有小蛇甩了甩尾巴,然后他就在小蛇的指挥下,淡定自若的走出了阿卡姆。
没触发任何警报。
就像出现时那样,小蛇直接隐形,连带上他一起,在阿卡姆的监控之下完全隐形,然后光明正大大摇大摆的从正门离开了阿卡姆。
如果回头的话,还能看到个一模一样的小丑依旧待在阿卡姆的监牢内。
小丑觉得他有必要更换一下犯罪思路了,譬如对付蝙蝠侠这种靠高科技战斗的家伙,出其不意的改用魔法手段,也许就能抱得蝙蝠归了?
“下一步,去哪?”
想想墨绿小蛇所描绘的“蝙蝠侠将永远属于你”的前景,小丑就忍不住一阵心潮澎湃。
这样好像是不够冷静?但他还是迫切的想要知道,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比如——去大都会,干掉那个整天黏在蝙蝠侠身边的超人?
墨绿小蛇甩甩尾巴尖,咧开嘴懒洋洋的打个哈欠,理直气壮的说:“这么晚,当然是去酒店开间房休息了!你还想去哪?”
他真的非常非常非常困了。最近也不知是怎么了,总是特别想睡觉,也许是因为中庭的气温比阿斯加德低?
小丑:“……”
小丑忍了再忍,还是没忍住抬头看了眼天——太阳的位置还在头顶,晚?!
墨绿小蛇:“哥谭最好的酒店在哪?”
小丑:“……韦恩酒店!”
小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单词。
“行,那就韦恩酒店。”墨绿小蛇把尾巴尖向下弯,扎扎小丑的手背,说:“记得开最好的那种房间。”
***
亚瑟坐在卢瑟酒店,浑身僵硬,脑子里只有一句话在反复刷屏——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个地步的!
和弟弟一起到卢瑟名下贵的要死的酒店吃(song)饭(qian)也就算了,为什么还会碰到莱克斯·卢瑟本人!
更要命的是,莱克斯·卢瑟那个阴险小人竟然还满脸欣喜的表演了一出#粉丝偶遇偶像#的戏码,表示见到偶像太激动了,这顿他请,然后就自说自话的坐下来一起跟他们用餐了!
就莱克斯·卢瑟?还自称是他的粉丝?
当他不知道卢瑟整天致力于找克拉克麻烦,恨不得把克拉克置于死地吗?!
超人头号黑,会是跟超人同属正义联盟的海王的粉丝?!
卢瑟当他是傻子吗!
亚瑟保证,如果只有他自己在的话,这会儿他肯定早就把卢瑟揍飞。
然而要命的是,他不是一个人,他身边还有个弟弟。
更要命的是,乖弟弟奥姆似乎被卢瑟身上假兮兮的风度给迷惑住了,竟然就这么跟卢瑟聊了起来!
竟然还聊什么人鱼歌者?
弟弟!你快醒醒!还记得你特别特别特别讨厌陆地人吗!
一顿饭,吃的亚瑟是食不下咽、坐如针毡、痛苦万分。
直到桌上的杯碟全数被侍者撤下,他终于看到了摆脱卢瑟的希望。
奥姆隐晦了瞥了一眼亚瑟。
一顿饭下来,他哥就跟屁股下坐了一只海怪一样坐立不安。
看来,他哥还是一如既往的傻,既没听懂他和卢瑟聊天中的各种内涵,更没感受到聊天中的刀光剑影。不过,好歹没被卢瑟假装的粉丝形象骗住,也算是傻的有点进步……吧?
如此想着,奥姆暗暗在心中叹口气,婉拒了卢瑟邀请他们在酒店住下的提议。
“我哥的朋友,把他在大都会的公寓借给我我们暂住。就不劳您费心了。”
反正该透露的消息,在刚刚的聊天中,都已经被卢瑟“套话成功”了,暂时没必须要在虚与委蛇下去。至少,今天不用了,过犹不及不是好事。
再说了,卢瑟这种聪明人,刚刚从他口中“套”到不少消息,总的给他点消(脑)化(补)的时间,对吧?
咨询侦探计划第四步——
咨询侦探:【点个火,再浇点油,顺手再露点小破绽,包你成为大都会头号靶子。】
咨询侦探:【如果卢瑟连这点机会都抓不住的话,那他就不配当只金鱼,当草履虫都是高看他!】
不过,当时咨询侦探的计划布置到这一步时,出现了一点小小的插曲。
曾经被忽悠着误信了“草履虫”是称赞人的鬼话的洛基,忽然恍然大悟——我哔的!这tm是嘲讽!!!
当天,奥姆就看到了#斯塔克大厦顶层发生激烈战斗,疑似恐怖分子报复!#的新闻。
第24章 夜半铃声(倒V)(已捉虫)
大都会的夜晚,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与哥谭没有什么不同。
但如果在夜幕笼罩后,分别在哥谭和大都会逛一圈,就会发现其中的显著不同。
奥姆双手插兜,懒洋洋的跟在亚瑟身后。
两人目前正位于大都会最繁华的商业街,一前一后并排瞎逛了两个多小时,依旧两手空空,什么都没买,倒是奇奇怪怪的围观眼神和窃窃私语,收获了一箩筐。
他是被亚瑟硬拖出来的,理由大概就是“弟弟你不是很想来大都会旅游吗?既然来了,只在克拉克的公寓里宅,也观赏不到大都会的风景吧?现在时间还早,正好可以出门逛逛,克拉克推荐的那条商业街就不错,去不去?你不是一直很想捯饬我的形象吗?据克拉克说商业街聚集了最高档的品牌,还有贵的要死的形象工作室……”
为了把弟弟拉出门,免得卢瑟又忽然跳出来联系弟弟,亚瑟连他最心爱的头发胡子都贡献了出来,堪称忍辱负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