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跟在他身后的金发少女疑惑问道。
他回过头,眼神看向幽幽树林深处。
“没什么,走吧。”他简短地说,嘴角微微翘了翘,语气轻缓,声音温柔到仿佛是春天带着微热等待着清风拂过的水面。
尤妮丝从黑暗中走出,望着那处已经没有人影的石板路。
隔着布鲁克林初冬的小雨,仿佛一伸手就能触到摩里亚半岛夏季滚烫的风。
作者有话要说:
弟弟露了个侧脸!
这里尤妮丝有使用自己的能力哦。
话说,尤妮丝居然已经有绰号了,鱿鱼丝是个什么鬼23333
这篇是伪逆骨科啦_(:з」∠)_
第06章
尤妮丝三千年来都不知道应该用什么形容词来描述她与弟弟阿罗的关系。
她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见到阿罗,那个时候阿罗年仅四岁,还是个容貌精致的小娃娃,站在她父亲的身后,小手捏着她父亲的衣角,她父亲身上的希玛申色彩缤纷,说的难听一些就是艳俗,越发衬得这个男孩清新脱俗,让人心生喜爱。
八岁的她并没有想太多就接受了这个弟弟,然后接受这个漂亮男孩的母亲成为自的母亲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以致她后来觉得她父亲之所以有勇气把一个陌生男孩带到她身边,就是认准了她喜欢美丽事物的死穴。
她从小就没有母亲,小时候总缠着父亲给自己找一个母亲,缠了好几年,等父亲这的把这对来自雅典的母子带回科林斯时,她又觉得有些恍惚,以往是她与父亲相依为命,而后父亲走上卫城或是走入城街的时候身边却又陪着一个窈窕美艳的女人,她走在父亲身后,仰着头看他们的背影,有种自己好像已经被父亲抛弃的错觉。
直到一只小手轻轻扯了扯她的裙角。
她回头,又看到了那双带着怯意的黑色眼睛,她将自己的衣裙从他的手指间扯了出来,在那双黑眼睛里涌出摇摇欲坠的水雾时,将那只小手拢入了自己的掌心。
没办法,她真的是喜欢美丽的生物。
所以她写日记时,但凡写到阿罗,总是要在这个名字前面加上许多她所能想到的最美好的词汇,但是写完之后,鹅毛笔悬在纸上悬了许久,都不知道再如何下笔,她与阿罗的美好,都放在了她出嫁之前的科林斯,而之后,属于她以及阿罗的科林斯,再也没有那种不含一丝丝水汽的阳光。
不过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尤妮丝自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沉湎过去不思进取的吸血鬼,除了写日记的时候,她不会再特意去想阿罗,但从爱丽丝.卡伦的推特里看见沃特拉那些参加圣马库斯节穿着红斗篷的人的时候,她就感觉到那些尘封了几百年的记忆又翻起了波澜,而到这次时隔几百年的相遇,那些原本只是冲刷着海岸礁石的海浪已经随着风,在她心中形成了无与伦比的完美风暴。
她收回视线,又撑起了伞。
斯塔克大楼位于曼哈顿岛的中央地带,当年荷兰人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曼哈顿的时候,也没想到过这座岛会在未来成为这个世界的中心。
斯塔克集团主攻新型能源和尖端军备,虽然涉及金融的部分不多,但离华尔街不算远,这次尤妮丝并没有闲情逸致慢慢走过去了,她用真正属于吸血鬼的速度在布鲁克林以及曼哈顿的高楼之间跳跃,地图导航的提示音不短提示街名方向,频率之高,像是下一秒就要喘不过气来似的,她瞟了一眼地图的指示,索性关掉了地图,然后遂着记忆,在几分钟之内,从绿荫公墓,来到了斯塔克大楼的楼顶。
她站在斯塔克大楼的楼顶上,她的头发沾染了几分雨丝,但没有完全浸湿,她用手将颊边的发丝捋到耳后,居高临下地看着一栋栋高楼,以及迷迷蒙蒙的烟雨中的布鲁克林大桥,她突然明白了当时为什么那么多的人从海外和农村涌入当时尚还是一个新兴港口城市的纽约,大抵是是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能够征服这片未知的领土吧。
她叹了一口气,然后打了个电话给史蒂夫,那边很快接了电话:“斯泰尔斯小姐?”
“是我,罗杰斯先生。”尤妮丝笑笑,“我想请问一下,斯塔克集团的前台在哪里。”
“一进大门就是……”史蒂夫顿了顿,“斯泰尔斯小姐已经到了斯塔克集团了吗?”
“是的。”尤妮丝笑着说,“一路平安,放心吧。”
“那就好。”那边的史蒂夫也笑了笑,“斯泰尔斯小姐真的挺厉害的,一天就学会了使用手机,才几天就能独自出远门了,说来惭愧,我到现在还不会使用谷歌地图。这样吧,我给托尼打个电话,让他安排人下来接你。”
“诶……”尤妮丝还来不及说不用,那边就已经挂掉了电话,她看着已经结束通话界面回到了主桌面的手机屏幕愣了愣,然后回身看向身后,没有发现任何门窗可以进入室内,她又走到楼顶边缘处往下看去,这边临街,下面全是来往熙熙的车辆和行人。
她又跳到大楼的另一边,这边是背街,跟相邻的一栋大楼紧挨,形成了一条不过两米宽的小巷子,并没有什么行人通过。
她将手机放回风衣的口袋,一手握着长柄雨伞,夹在了手肘间,另一手按住了自己的头发,然后朝大楼边缘的半空迈出了一步。
紧接着,她整个人跟随着雨点一同坠落,下坠形成的风吹起她的衣摆和没有被手臂按住的发丝,她膝盖微微曲起,在脚尖触底的那一瞬间整个人微微蹲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自身的冲击力,而她脚下的水泥地却在一声闷响之后,出现了蛛网一般的裂痕。
小巷子外仍是吵吵闹闹的车与人,而小巷子内,一个吸血鬼刚刚完成了一个对于人类来说完全不可能的危险动作。
她理了理那几绺乱发,拍了拍身上的风衣,撑起了雨伞,走出了小巷子。
这个时候,一个身材窈窕的金发女郎拿着一个手机从斯塔克大楼的大门口走了出来,她左右张望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尤妮丝缓步走上前去,隔着女郎的围巾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是在等我吗?”
金发女郎吓了一跳,回过身来看见是她,愣了愣:“您是……斯泰尔斯小姐?”
“是的。”尤妮丝点了点头,然后又仔细地看了看这个金发女郎,她的眼睛是琥珀色的,这种颜色的瞳孔又被称为狼眼,平时看上去极具侵略性,但一旦目光放得柔和了,又像是那种轻轻地掐着对方脖子的温柔,让人难以拒绝。
金发女郎被她盯得有些不好意思,然后说:“你好,斯泰尔斯小姐,我是斯塔克先生的秘书,你可以叫我佩珀。”
“你好佩珀。”尤妮丝朝她伸出了手,“你是我喜欢的类型。”
佩珀愣了愣,随即握住了她的手,笑道:“斯泰尔斯小姐说笑了。”
“我是说真的。”尤妮丝也朝她笑笑,眯了眯眼睛,握着她的手,送到了唇边,在她手腕动脉处轻轻地吻了吻。
佩珀的脸一瞬间变得通红,她似乎忘记了自己应该说什么,而这时,尤妮丝已经听到身后传来的皮鞋踩在地砖上的声音,然后是一个带着笑意的男声响起:“斯泰尔斯小姐是来取书,还是来调戏我的女秘书的?”
尤妮丝笑着回过身来,看着托尼,说着:“发自真心的喜欢,怎么会是调戏。”
她这倒不是说谎,她的食谱上排名第一的就是脂粉味道淡的美丽女士,每次遇见这样的女士,她都会上前表白一番,然后请对方到自己的住所,两个人可以讨论巴赫,可以讨论米开朗琪罗,甚至亚里士多德她也能侃侃而谈,聊得尽兴之后,她再端上一杯自己埋了几百年的好酒,在对方将醉未醉的时候,咬开对方手腕,尽情品尝美丽女士略带酒香的血液。
佩珀小姐刚好就是这样一个排在她食谱顶端的女士。
她思衬着要不要对佩珀小姐发出邀约,不过还有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她当年在地窖里面埋的那几箱子红酒,不知道是否安全存活,虽然对于吸血鬼而言,再好的酒也跟白开水一样品不出味道来,但酒跟美人是相辅相成的,缺少了一个,这顿饭就都吃不下去了。
而另一边,托尼一手插兜,一边饶有趣味地看了看尤妮丝,说:“既然斯泰尔斯小姐这么喜欢我的秘书,那么要不要订个烛光晚餐,好好讨论一下您订的新书?刚好,我也非常有兴趣。”
尤妮丝心里还想着看来司各特永不过时,一百多年后还有人喜欢他的骑士小说,而佩珀小姐已经微笑着拒绝:“老板,你还有两个会要开,这顿烛光晚餐您大概吃不成了。”
托尼挑了挑眉,正准备说什么时,他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漫不经心地拿出手机,瞟了一眼来电显示,神色稍稍严肃了些,说:“史蒂夫,那个连环杀手是布鲁克林警局的责任,超级英雄并不需要把所有事情全部揽在肩上。”他顿了顿,看了尤妮丝一眼,“是的,斯泰尔斯小姐在我这边,我会派人送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