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朱七七花满楼约好了以后以信会友, 木舒站在藏剑山庄的门口目送着他们远去,心中还有着几分不真实的恍惚与茫然。
居然跟书中的人物成了朋友呢。
“尝试一次也不是不可以啦, 人生总要疯狂一次嘛。”木舒笑着拿起自己的笔, 上好的羊毫因为长时间浸润墨水, 早已变成了沉黑的墨色, 但每一点墨迹,讲诉的都是她曾经的汗水与努力, “第一次出书, 写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好呢?”
当作者的不容易, 从真正提笔开始书写一个故事开始, 就意味着他们要面对的是无数喜好不同的人们对此的估量与挑剔。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再好的作者都做不到兼顾大众口味让所有人喜欢。毕竟都说世人爱钱,但黄金白银都有人嫌它俗呢,更何况是人呢?
木舒反复斟酌, 细细思考,最终选择了一个最不容易触雷的题材,也最容易打动人心的角色——保家卫国的边疆战士。
这个题材只要不涉及政治因素或者自己做大死对着皇帝含沙射影指桑骂槐,那么基本上是不会被人排斥的。毕竟保家卫国并因此而献出青春和生命的人,不管如何都是值得尊敬和爱戴的,哪怕有人反社会喷了几句,估计都会被全天下人戳着脊梁骨骂。
木舒将故事定在一个架空的时代,地点只说是在大洋彼岸的明和国,开篇就以一首童歌的方式来传唱保卫边疆数十年的昭家。
昭家乃是明和国的防线,世袭镇北大将军,从开国至今,世世代代都保卫着明和国的边境。但凡昭家后嗣,无论男女,成年后皆须入军从戎,忠君爱国,奉守家规,女不入宫,男不尚主。族中若有子弟不喜从军而在学识上有所造诣,成年后必须分家离去,可为官为政,却不许与昭家有所牵连,杜绝了文武连纵的可能性。率兵出征归来,城外二十里地交接兵权,除此以外还有林林总总好些训诫。
但凡昭家子弟,必牢记军规,不可结党营私,不可延误军机,不可通敌叛国,违者由昭家自洗门户。
昭家嫡子继承爵位之前军功资历不足以封侯,则上书陈情表,自降一等爵位,削减兵权。
不站队,不结党,不拼从龙之功,昭家只忠于皇帝,也只能忠于皇帝。
这些规章戒律被昭家传承了足足四代,死去的昭家子弟不知有多少,却铸就了昭家铁骑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号,也让昭家成了唯一一个传承下来的武将世家。这是一件相当不可思议的事情,毕竟世间只听闻有百年书香世家,却绝无百年武将世家的说法。
而故事,乃是在一次边疆战役结束之后,昭家本家死伤惨重,围绕着昭家第五代嫡女昭知松而展开的。
岁不寒无以知松柏,事不难无以知君子。
昭知松是一个性格坚韧却又不失温婉的女子,但是她自幼体弱,所以一直都是父亲兄长的掌中之宝,也未曾习武。
但是那一年,她的父亲与兄长皆死在了沙场之上,第五代的嫡系子女仅剩她和在襁褓中的幼弟。朝廷处于夺位的风口浪尖之上,已是烈火烹油之势。而那一年,因为昭家铁骑镇守边关多年,得不到粮食而濒临崩溃的游牧民族在绝望之下发起了最可怕的反扑,面对豺狼虎豹般的敌人,昭知松的父亲却为己方奸细暗箭所伤,重伤不治而死。
昭知松的兄长带着昭家子弟镇守边境直到最后一刻,皑皑白骨和如山的尸体成了边境最后一道防线,城却还是破了。昭知松在母亲的掩护之下抱着襁褓中的幼弟离开了边城,最后一个回首,却是眼睁睁看着自己父亲和兄长的头颅被人耀武扬威地挂在城墙之上。
那一瞬间,她的天空破碎成无数的碎片。
她恨,恨得眦目欲裂,恨得咬牙切齿,但是满腔血泪只能混着泪水咽下喉,她告诉自己,此生不灭蛮夷,她死不瞑目。
那样极致的痛极致的恨之中,她抛弃金钗罗裳,云鬓花颜,踏碎如诗如梦般的少女情怀,斩断所有的软弱与娇奢。她拿起了父亲的梅花枪,披上了兄长的战甲,用母亲的白绸带挽起了发,从此征战沙场,叱咤天下。
木舒写了昭知松的煎熬与努力,写了朝堂的沉浮波折,写了一个王朝的生生灭灭,写了平民百姓的软弱愚昧,却也写了百姓愤怒中咆哮的嘶吼。在大半个国土沦陷于蛮夷之手的黑暗时代,在那个外忧内患国不复存的年代,那个傲雪寒霜,风姿清艳的女子在她的笔下复生,没了红衣罗裳,鲜血也仍然为她的衣角点缀出红梅的颜色。她燃烧着自己的生命,一笔一划地在历史上刻下了自己的名。
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故事,却也注定是一个短暂的一生。
她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平定了边疆,夺回了故土,杀得当时边疆列国的皇室子弟十不存一,逼着他们远退八百里,在百姓们的欢呼和恸哭之中换来了明和国十数年的安定平和。她身体愈加虚弱,名号却越加响亮,在诸事了了的那一个夜晚,她独自一人站在边城的城墙上,环视着曾经凝聚了她欢笑与泪水的故乡,像旧时的自己一般,告慰父兄,大仇已报。
最终,昭知松守着黎明出现的第一道光,含笑着闭上了眼睛,结束了自己短暂而辉煌的一生。
她十五岁的弟弟拿起了她的梅花枪,披上了她曾经穿过的战甲,用她的绸带束了发,仿佛另一个轮回的齿轮在时光中吱呀作响。
“吾姐昭知松,乃吾昭家的魂与骨,是昭家传承不灭的力量。”
木舒写了改,改了写,以一种前所未有的认真去对待自己的第一本书。哪怕是被苛刻的系统几度驳回,她也没有埋怨什么,而是精益求精地做到最好。直到终稿通过之后,木舒才缓缓松了口气,兴致勃勃地将手稿塞进出版社的机器里,期待着自己的第一部 作品。
而取名废的她在抱头思索了两刻钟后,才在系统的催促下道:“就叫《终归乡》吧。”
始于边城,终于边城,一生的碾转坎坷,不过是为了回归故乡。
书本被制造出来的成品第一时间被木舒拿到了手上,封面选用了近似雪色的白封,仿佛漫天白雪的冬季。封面上画着一个女子的背影,发如泼墨,白绸挽发,她一身铠甲,长身玉立,唯有手上所持长枪之上的红缨红得潋滟。
封面的边角隐约有点点墨绿色,似是婆娑的树影,在白雪纷纷的冬天里也仍然清癯。
“这是……松?”
世间树木,唯有松树长青,与梅竹共称“岁寒三友”。也便是如此,就如这个以松为名的少女一般,风姿秀逸,卓尔不群。
封面上的“终归乡”三字写得飘逸洒脱,但是那略微凌厉的收笔却又显露出些许峥嵘与锋芒。封面精美得堪称漂亮,但是不管是字还是画都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绝品,哪怕不是买这本书,冲着这幅画就已经有了想要购买的念头了。
但是翻开书页,便发现内页也别有洞天,雪白的纸张上有着隐隐的暗纹,每一页书都似乎凝着浅淡雅致的墨香。初稿被整理后再度印刷,字迹就简洁干净,非但没有破坏纸张的美丽,那如诗如水的秀逸字体更是让整本书透着股说不出来清雅高华。
“真漂亮,感觉第一版本的印刷就已经很完美了。”木舒将书籍塞进了出版的渠道里,默默地道,“希望不要扑得太惨。”
木舒的逻辑仍然是现代人的思维方式,看到手中的书籍只单纯觉得美丽,却并不知道这样的书在古代会掀起怎样的波澜。
反正木舒除了写文的时候会大脑运转飞快以外,在生活上很多事情基本上是不愿意动脑的。对她来说,别去思考那么多就不会烦恼那么多,人生在世,活得简单一些也并非坏事。但是系统也万万没想到,自家宿主居然真的写完书就抛之脑后万事不管了。
荀游乃是宋国准备科举的考生之一,他家境富裕,学识也好,是以对于这一次的科举也算是成竹在胸。在宋国,他的书画也算是小有名气,虽然名气比不上那位在大明皇朝颇具盛名的六如公子李寻欢,但是在文人圈子里他的名声比李寻欢更好。
毕竟,李寻欢虽然身负“父子三探花”的美名,但是他不仅是半个江湖人,风流不羁之名更是流传甚远。
且在那个侠以武犯禁的明国里,当官实在是太辛苦了,连皇宫都成了明国那群无礼的江湖人来去自如的地方呢。
这一日他闲来生趣,听说开封府有一座闻名遐迩的藏玉楼,非贤人雅士不得入内,里头的书画和藏书都是开封一绝,便起了兴头要去一观。反正距离科考还有些许时日,若是能在此之前结识几位才学之士,岂非快事一件?
他虽说不是狂妄自大,但是自幼在书香世家成长,居移气养移体,寻常字画已经难以入他之眼,走在这藏玉楼中,也难免有几分意兴阑珊。他手持书卷,目光轻飘飘地在书架上扫过,没有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孤本,却忽而被一抹艳丽的红色吸引住了目光。
那是一幅……女子的,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