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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此乃真绝色——BY:肖石头



沈蝶:你的统品都被你给坑完了……

好吧,沈蝶承认在听到任务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这个任务其实挺简单的,就是给李家开枝散叶这个事情一定要她亲自上阵么?还有为什么她不是在治病,就是在治病呢?不过,让她来到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8820你可真是个好样的。

这一觉从日到中天睡到了日薄西山,原身的身体亏损的实在是太厉害了,往日这个时间她不是忙着照顾弟弟妹妹,就是要帮大人干活,哪里能够有时间睡觉呢,所以逮着这个机会,沈蝶狠狠地睡了一觉。

“娘,娘!”沉重的吱呀声过后,一道清脆中略带着虚弱的声音响起,“妹妹在哪呢?”上县城去看病的李毅手里拿着特地买回来的麦芽糖询问的看向正在忙碌晚餐的高玉娥。

“嘘,你妹妹在里屋睡觉呢,狗蛋今天去县城里乖不乖?”看着自己儿子那白中泛青的脸色,高玉娥心中又怜又爱,如果不是她她的狗蛋也不用受那么多的罪。

狗蛋?

噗!真没想到,在原身记忆中一直都以比较文静形象出现的李毅竟然还有个如此接地气的小名。不过,这个非常接地气的小名也包含了李父李母的爱。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当初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应该打的是贱名好养活的谱。

“娘,我都说了,不要叫我狗蛋,我有大名,我叫李毅。”虽然看不见李毅的样子,但是在屋里的沈蝶仿佛能够想象的出他此时嘟嘴委屈的样子。

“哈哈,好,毅儿。今天娘做了你最爱吃的肉包子,等会多吃一点。”高玉娥与李春对视一眼,在看到李春微微的摇了摇头之后,原本心中的那点微薄的希望又被泼了一盆冷水。不过,作为一位母亲,她还是打起精神来笑着说道。

就在李家一家人进行快乐的亲子时光的时候,沈蝶默默地穿好衣服走了出去,“高,高姨。”说实话,虽然沈蝶想要给李毅留下一点好印象,但是原身一副发育不良的豆芽菜模样很难给人留下好印象。不过在看清楚李毅的长相之后,她一颗心就安定下来,大家也别五十步笑百步了,反正他们两个就是一个黄豆芽(脸色蜡黄)和绿豆芽(面色泛青)的区别。

沈蝶的突然出现打断了李家的欢乐时光,因为李春之前去相人的时候早就已经见过她了,所以对她的出现并没有感到十分的好奇,而在场的三人唯一没有见过沈蝶的就只有李毅了。

在阳光并不明媚,空气中不但没有花香反而还弥漫着动物粪便的味道和饭菜的香味的时刻,两棵豆芽菜相遇了。当然,李毅并没有带着石头,自然也就不会说出这个妹妹我在哪里见过的话,更加不会怒摔宝玉。而沈蝶也并不是什么柔弱的软妹子,她自然也不会被吓到。

高玉娥看着两棵豆芽菜对着眼,笑着摇了摇头,“狗……毅儿,这是你七丫妹妹,七丫这是你李毅哥哥。七丫,你李毅哥哥给你买了麦芽糖,快点来尝尝甜甜嘴。”

虽然沈蝶想努力的表现的高冷一点淑女一点,但是基本的生理反应却不受她控制的分泌了一口口水。在她做出吞咽的那个动作之后,此时此刻的她十分想找个坑将自己给埋进去,实在是太丢脸了。

之前一直看着沈蝶发呆的李毅倒是在看到她吞咽的动作之后变得积极起来,当时他在百货商店看到糖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的,他们有了共同点了,真好。(不要忘了,你们本身就有共同点呀,豆芽菜君)

“妹妹,给你糖吃,可好吃了。”

看着被李毅捧在手里举在她面前用简陋的油纸包裹着的黄中泛黑的麦芽糖,沈蝶谨慎的拿起了一小块放到了嘴里,不是她不舍得吃,实在是她不知道该如何下口。这么简陋的糖,她真是没有见过,在她的印象中她吃过的最便宜的糖就是小卖铺里一角钱三块的糖果,有苹果味的,也有芒果味的。

不行,不能再想了,再想口水就又要流出来了。

看到沈蝶吃了糖之后,李毅满足的笑了,她吃的可真香呀,看的他都想吃了。不过他身体不好,一天只能够吃一颗,而今天的他已经吃过了。不过,有个东西香的妹妹也不错,这样他吃不了的东西,他就可以看着她吃了,开森。

沈蝶:不开森,一点也不开森,她又不是吃播。还有,他哪只眼睛看到她吃的香了!

8820:两只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黄豆芽:老兄你戴绿帽子了~

绿豆芽:得了吧,你的绿帽子都洗褪色了~

谢谢小天使们的关心,抱抱同样感冒了的小天使

大家一定要多穿衣服,多穿衣服,多穿衣服,重要的事说三遍!

第1章 李家童养媳3

“七丫, 快点来帮忙, 你逮回来的那两只野兔子又生了!”女人的大嗓门划破了清晨的宁静, 连带着院子里养着的鸡鸭都叫了起来。

“哎,高姨来了!”早就醒了的沈蝶麻利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那两只能生的野兔在她带回来的时候还是萌萌哒的软妹子, 结果在各种厨余垃圾的喂养下,朝着女汉子的方向一去不复返。然后, 被不知道哪里来的雄兔子给糟蹋了之后, 更是专注于繁衍后代的伟大事业。

和沈蝶睡在同一个屋子里的李毅听到声响之后揉了揉眼睛也想起来帮忙, “狗蛋哥, 你再睡会吧, 我去帮高姨就好。再说那兔子刚下崽之后味大,要是再冲到你, 你又要吃苦汤子了。”

“那七丫你小心点。”他虽然不怕苦汤子,但是他怕又给家人添麻烦,之前是怕给爹娘添麻烦, 现在他怕的人又添了一个。

将自己睡的床铺整理好,又给睡在另一张床上的李毅掖了掖被子, 沈蝶充满母爱的摸了摸他露在外面的额头, “放心吧, 这都是第三胎了, 早就熟了。”

感受着那并不细腻的双手留在自己脸上的感觉,李毅突然觉得脸有些发烫。她来到他家已经一年了,曾经的他只以为这是他的妹妹, 后来他才明白过来这是要和他过一生的人,就像他爹和他娘一样躺在一张床上,然后生娃娃。一想到这里,他觉得脸上的温度更高了,不过在看到沈蝶潇洒离去的背影后,他又像被针扎了的皮球一样泄气了。虽然他知道那是他的媳妇儿,但是他总觉得他的媳妇儿在把他当儿子养。

哎,这混乱的关系。

小心翼翼地将那新出生的小团子们给处理好,沈蝶眼神复杂的看着两只丝毫没有做娘自觉的兔子,天知道她当时真的只是觉得两只小兔子很萌才给带回家的,她根本没有想过要靠养兔子来发家致富。毕竟,钱对她来说从来不是问题。不过,当她的眼神看到那一排排的兔窝时默默地低下了头。

“这兔子实在是太能生了,而且一生生一窝。眼看着第一批生下来的兔子又到了可以下崽的时候了,孩子他爹你说这可咋办呀,这些东西又不能卖,把它们都丢了又舍不得,吃了吧又太小,养着吧咱家也没有那么多的菜梗可以喂呀。”短暂的喜悦过后,高玉娥看着这几十只兔子满面愁容。

正忙着给新出生的兔子做窝的李春看着已经占满了一面墙的兔子窝也发起了愁,现在这个时代粮食可金贵着,也就是他家里人少才能够用菜梗子给喂喂,要放在别人家估计在那两只兔子被捡回来的第一时间就被端上餐桌了。现在这个时间还好点,能够用野草喂喂,要是天变凉了,再加上这个能生的程度,就算是村长家也养不起。

等等,村长家?

“孩子他娘,这你就别操心了,我会想办法的。”想到会有一个地方能够养活这么多兔子的李春开怀的笑了起来,如果这件事办好了,大家伙在过年的时候都可以吃上兔子肉了。要是往长远里说,这还可以发展成一个产业。
听到李春的话,沈蝶默默的将自己的想法给咽回肚子里,长久以来的经验告诉她千万不要和土著比聪明。习惯了站在高处的人,必须学会尊重小民的智慧,要不然下达的命令只会是假大空。

果不其然,在李春带着两只兔子离开了一下午之后,他又带着村长和村里的几个青壮年来到了家里。他们是来给这一群兔子搬家的,从今以后,兔子就不再住在李家了,它们被搬到了公社里,那里有几个年迈体弱干不了重活的下放分子可以照顾它们。而兔子养成了之后,全村的村民都有份。不过,作为养了这么长时间兔子的李家也得到了好处——红薯两袋。

李毅有病,这是整个李家村都知道的事。为了能够让李毅留个后,李家特地去别的村子里买了个童养媳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不过,说来也怪,自从这童养媳进了李家的门之后,李毅犯病的次数就少了许多,除了经常咳嗽之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时不时的咳个血。村里的人都说这是沈蝶冲喜的功劳,也因此李春和高玉娥对沈蝶更加的好了。

其实,这病放到现代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放在那个缺医少药的年代却是可以致命的。作为能够攻克癌症和艾滋病的医学专家,沈蝶表示病好治,药难求。现在手里没有任何原料和制药工具的她只能够在她最大能力内控制住他的病情。所以,骚年,再找到药之前还是先增强自己的抵抗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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