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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 (向家小十)


  呵呵,真是谢谢支持啊,亲爹!
  詹姆斯在无尽的心塞中挂掉了电话。
  可更让他受打击的是……
  埃布尔直接打电话过来建议:“让吉米再穿几天裙子。”
  詹姆斯:“卧槽,你有种再说一遍!”
  埃布尔十分现实和势利地告诉他,很多年轻人对他的这种个性、反叛的形象很欣赏,继续保持的话,‘男性裙装’这种噱头,将帮助乐队获得名气上的提升,而名气越来越大,也就意味着更多的赚钱机会。
  为了乐队,为了大家,为了钱……
  埃布尔下结论:“你继续穿裙子吧,有一就有二、三、四……!”


第82章 帮买裙子
  除了那群总喜欢做阅读理解、脑袋有问题的人一通瞎脑补外,绝大多数人都抱着一种娱乐的心态接受了封面照。
  在他们看来,这应该只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类似于戏剧化、又具备装饰性质的舞台服装。
  不过,那期《十字路口》销量真是好极了。
  除了庞大歌迷加成外,还因为封面照片拍得实在好看。
  事实上,行星乐队出道至今,一直因为乐队成员容貌过于出色,被外界固执地认为是一个青少年偶像组合,从而也间接否认了他们的摇滚乐队身份。
  如果换成一些心思敏感的音乐人被这么对待,搞不好会闹出点儿抑郁问题,幸好,行星乐队每个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都很强。
  对杂志的主要受众群体来说,一张乐队全员颜值在线的封面照,已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存在了。而金发主唱的女装形象更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从容貌来讲,吉他手兰斯才一直是乐队中更符合大众审美的那一个,标准的英伦美少年,俊美优雅,贵气十足,一双蓝眼睛如宝石一般熠熠生辉。
  可封面照中,人们第一眼看过去,每个人的视线都会完全不受控制地落在了女装主唱身上。
  很多人穿衣服容易被衣服左右。
  这就好比一个人穿了套萨维街的高订套装后,如果不表现得彬彬有礼、绅士风度一点儿似乎就对不起那身衣服一样。
  可詹姆斯从来不会。
  他在穿着大哥林德的牛仔裤和补丁衣服时,就是个满街乱跑的疯小子;等穿兰斯的衬衣和西装外套时,也不过把乱跑着疯玩的地方换成了舞台,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兰斯对此非常难以理解,同一件衬衣,在自己身上明明是典型的英伦风格。
  但到了詹姆斯的身上,被他把袖子捋起几折,再解开过紧的领口扣子,并无意识地跑跑跳跳后,立刻凌乱地没形没状起来,却偏偏又有一种别样动人的野性美。
  所以,詹姆斯穿什么衣服都是他自己。
  摄影师费恩就是成功地抓住了他身上这种特质,才能将照片中女装的他拍得格外具有视觉冲击力。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
  身体被包裹在艳丽裙装中的瘦削少年,正处在人生当中最雌雄莫辨的阶段,如果不是特别熟悉詹姆斯的人,大概还没办法一眼认出这是个男人。可忽略性别问题后,谁都能感受到照片中,那种扑面而来的生命力,尤其是被镜头拍到的绿色眼睛,一望可见的清澈见底,但看人的眼光却叛逆挑衅,像是一头在草原上奔跑的猎豹,体型纤细、行动敏捷、毛皮漂亮……野性难驯。
  这就像是突然出现在人面前的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巨大挑战!
  ——你要不然选择被他征服,要不然选择去征服他!
  毫无疑问,这张封面照片在外界引起了无数的风波。
  很多人议论纷纷,或支持,或反对……
  但不得不说,正如埃布尔提前预料到的那样,这些支持和反对,间接促使行星乐队的名气更大了。
  哪怕是连不听摇滚乐的人,这时候也知道有这么一支特立独行,‘主唱穿女装’的乐队存在了。
  对于一名音乐人来说,外界不关注自己的音乐,反而过分关注自己的形象,绝非是什么好事。
  但詹姆斯这时候还没意识到这些。
  或者说,他意识到了一点儿,但也不在乎:“我又不能改变那些已经发生过的操蛋事,在乎有他妈什么用?还不如朝前看!”
  离开曼彻斯特时,他丢失的两个行李箱依然神奇的不知所踪。所以,一直在找兰斯借衣服穿,现在更好了,可以抛弃过往,直接去买裙子了……
  詹姆斯总觉得这事发展过于戏剧化。
  但鲍德温淡定地说:“摇滚人生不就是这样,裙装不叫事,舞台表演一部分而已。”
  这么说也对。
  舞台上穿什么奇装异服的人都有。
  于是,詹姆斯开始苦中作乐地挖掘穿裙子的乐趣。
  比如,穿着裙子大摇大摆地走进男厕所,豪放地撩起裙子去放水,把一众男人惊得目瞪口呆。
  在这一点儿上,西奥和他完全是狼狈为奸。
  每次詹姆斯去恶作剧,他都第一个报名要跟过去看热闹,然后,一路哈哈大笑着出来。
  后来,兰斯实在受不了他俩这么傻逼的行为,认为拉低整个乐队的格调(詹姆斯:我们乐队他妈的有什么格调?),强烈要求他俩适可而止。
  这两个低级趣味的小混蛋只能不情不愿地结束了这个好玩的恶作剧。
  不过,詹姆斯很快就又找到了一个新乐子,一个虽然不能带西奥一起玩,却能和自家吉他手一起玩的新乐子。
  两个刚刚才上过床的年轻人,荷尔蒙作祟,在这方面根本没办法太节制。
  才几天的功夫,他们三两下就又折腾到了一起,而裙子确实从某方面来说,比裤子更方便一点儿。
  当然了!
  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
  哪怕是寻欢作乐外加商业炒作,也绝对不能忘记音乐,音乐才是立身的根本。
  所以说,兰斯是个天才。
  他在和詹姆斯背着大家一天天地瞎折腾时,折腾着折腾着,就又折腾出了好几首歌。
  有一首歌是用酒店床头的签字笔,直接写在詹姆斯后背上的……
  至于为什么?
  詹姆斯只能骂骂咧咧地说:“那个只会欺负人的操蛋玩意儿,见鬼的灵感来了挡不住?可去他妈的吧!”
  坑爹的是,那只酒店的签字笔不知道是个什么墨水,想洗掉真不那么容易。
  詹姆斯对此只能保持乐观:“好歹没他妈写在屁股上。”
  当时,他们的夏日巡演也只剩下最后几场了……
  而以目前的形势来看,詹姆斯势必要以这种裙装的形象出现在舞台上了。
  整个巡演团队立刻运作起来,摄影师重新制作宣传海报,造型师和服装师也必须面临新的挑战。
  这时期还不怎么得志,有些忧郁的盖里奇默默地扛着摄像机,悄悄地记录着这一切:人前光彩夺目的演出,人后兵荒马乱的场面,还有四名成员如同家人一般打打闹闹,却亲密无间的情谊。
  这中间还出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那名追着詹姆斯,声称家里有八个孩子要养活(其实是他忘记给家里的狗狗绝育,不小心生了八个狗宝宝)的记者拍到的一点儿小八卦。
  当时,有一群死忠歌迷总喜欢追着巡演团队到处跑,时常开车跟着乐队横跨好几座城市。
  兰斯对这些人没什么感觉。
  他既没有感动,也没有反感,单纯地认为:“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生活,和我没关系。”
  但詹姆斯永远都没办法冷漠对待喜欢自己的人,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孩子。
  可能是由于家庭中没有女性成员,加上年幼时对母亲的模糊憧憬,他总是对女性好奇又亲近,所以,偶尔还会主动和她们聊聊天。
  问题就是出在他这个瞎扯聊天上了……
  他跑去和小姑娘们讨论哪种裙子穿起来更好看,然后,还为难地抱怨着:“兰斯总嫌我没审美,说我买的衣服都巨他妈丑!可这怎么能怪我?操!我以前又不穿裙子,完全没经验啊!”
  那群小姑娘恨不得把他捧上天,立刻鼓励他:“吉米,你别担心,你穿什么都好看的。”“对对,吉米,你穿什么裙子都漂亮。”“你根本不用听兰斯的话,你俩是不同的风格,不同的好看。”
  所以说,遭受打击的时候,和歌迷聊天准没错了。
  在她们眼中,喜欢的明星就没有不好看的时候……
  家里有八个孩子的记者看到这一幕后,还调侃他一句:“很得意吗?”
  詹姆斯很贱地回答:“当然啦,但你再羡慕也不会有这种机会的。”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
  这个行为似乎给了歌迷们一个错误的暗示。
  当他再次登上舞台、还没开口唱歌的时候,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裙子就被歌迷们想尽一切办法地全扔上了舞台,那场面简直像是在下一场裙子雨……
  她们还在下面喊:“兰斯,兰斯,你别嫌弃吉米了,以后我们帮他买好看的小裙子……买好看的小裙子……小裙子!”
  黑发的吉他手瞬间转头,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家主唱,仿佛在无声地质问:你他妈的又干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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