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求你了!求求你!”
记者在他身后一直可怜兮兮地追着喊:“我家里八个孩子会饿死的。”
詹姆斯郁闷地停下了脚步。
他深吸口气,转头问了一句:“你兜里装钱了吗?”
记者愣了一下,急忙掏钱包:“有有有。”
詹姆斯说:“请我喝苹果酒,我就和你聊几分钟。”
这绝不是为那八个不知道是真是假、会不会饿死的孩子们而善心发作。
他只是担心,如果自己不接受采访的话,这傻逼记者没准儿会写个什么‘我和吉米一起上厕所’的操蛋新闻出来拯救自己可悲的职业生涯。
但不得不说,有些人职业发展不顺绝对是有自身原因的。
这名记者就是个超级死心眼。
厉害的记者如果得到这个采访到詹姆斯的机会,肯定不管之前想的是什么,都要立刻围绕詹姆斯来提问题,争取挖掘点儿什么新闻出来;可这名记者来之前计划的是采访兰斯,对采访詹姆斯毫无准备,于是,他对着詹姆斯时,依然不知变通地问出了一些本来想要问兰斯的问题。
这要是换个人,绝对会立刻翻脸。
好在詹姆斯只是看起来暴躁,其实脾气真得挺好的,也不是那种自我为中心的人,对这些事也不太在乎。而且,他和兰斯的亲密关系,让他潜意识里没觉得帮兰斯回答问题有什么不对。甚至可能在他看来,自己和兰斯本就能算是一体。所以,这场本来有些唐突的采访,才得以神奇地进行了下去。
为了避免麻烦,巡演大巴临时驻地距离城里有点儿远。
那名记者匆匆忙忙开车去买苹果酒的时候,还很担心詹姆斯故意耍他。可当他拎着酒赶回来时,却发现那个满嘴脏话的暴躁金发主唱居然真得就站在原地等他,心里感动到不行。
可这份感动依然没让他变聪明。
他一上来就问:“吉米,你知道,兰斯写<战神>花了多长时间吗?”
“知道。”
詹姆斯喝了口苹果酒,告诉他:“七八分钟吧。”
“这么快?”
记者愕然,继续问:“那兰斯是怎么写出这首歌的?”
詹姆斯一向实话实说:“乐队没出名前,哥几个儿一起出门巡演玩,兜里没钱,只能边卖唱边赚钱!有一次大家想吃肉了,凑钱使唤我去买吃的。那么那么少的一点儿钱,所以,我就买了只公鸡回来。你懂我的意思吧?活鸡便宜啊。但等我买回来后,那群王八蛋全都傻眼了,一起骂我蠢逼。我就操了!没一个人他妈的会杀鸡,也没人会做饭。我他妈怎么知道会这样?西奥看起来就是个杀手(西奥:??)!戴维斯明明看着很居家(戴维斯:??),鲍德温看起来也像个家务全能,居然全他妈不会杀鸡和做饭(鲍德温:??)!”
记者听得已经呆住,情不自禁地追问:“然后呢?”
詹姆斯继续喝苹果酒,绿眼睛里有点儿愤愤,似乎还在为当初的事闹脾气。
他不太想回忆地快速说:“然后,然后还能怎么办啊?我和公鸡都没退路了!我他妈拎着菜刀就上去和它搏斗了,反正不管干什么也得先弄死它才行啊。那只死公鸡他妈的快让我尴尬死了,不停地扑腾翅膀,挥爪子,还用尖嘴啄了我好几下。操,我都快疼哭了。所有人都在那看热闹,包括兰斯那混球,他龟缩在最安全的车里,看得津津有味,还用七八分钟写了首歌,夸那只公鸡战力非凡,仿佛阿喀琉斯战神在世……行吧,就这样。酒也喝完了,你还有问题吗?没问题我走了。”
“最后一个问题……”那名记者急忙说。
詹姆斯停下脚步,耐心地等他问问题。
结果,该记者又一次浪费大好机会,好奇地问了一句:“那只鸡好吃吗?”
詹姆斯无语地望了他一眼,把喝光的酒瓶子塞进他手心里,关爱制仗地拍拍他的肩膀建议:“你要是能有机会,还是去换个工作吧,哥们!”
那名记者傻笑着挠了挠脑袋。
詹姆斯自觉日行一善,心情还挺愉快的。
结果,几天后出了问题。
其实,他那个采访没什么大问题,很有平时不着调的行事作风,但也没说什么不能说的话。
可问题在于,兰斯当时也接受了一个采访。
他在那个采访中表示:“<战神>是我读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时产生的灵感……”然后,他还特别认真地BlaBlaBlaBlaBla说了一通阿喀琉斯的勇武和后来的死亡,以及自己是如何地认真、深刻地思考,并且,经过足足一两个月,才完善出一首歌曲的全过程。
等两篇采访同时出现后,好多人都笑喷了。
然后,记者们又蜂拥而至,含笑问:“你俩谁说得才是真的?”
兰斯面无表情,斩钉截铁地和记者们说:“吉米那混球说的话,一个单词都不能信!”
詹姆斯这时候明显已经被教育过了,耷拉着脑袋,只顾低头抽烟,支支吾吾地说:“呃,你们还是信兰斯吧……我,我就是,就是胡说八道逗人玩儿,瞎编。”
第74章 工作人员
虽然詹姆斯时常出点儿小漏洞。
但他脑子很清醒,有一种野兽本能,很少踩到危险线,应变能力也是一流,比如,像上次小丑乐队吉他手的事,兰斯差点儿让记者们拿到大新闻,他却还能想到换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换句话来说,他的行为看似危险,可其实一直在可控范围内。
而很多团体在对外公关时,也通常都需要这样的两个角色,一个对外态度表现温和,礼貌圆滑地应对尖锐问题;一个对外态度适当强硬,时不时展现出乐队的真实态度,兰斯和詹姆斯显然在这方面无师自通,配合默契。
前提是……别搞突然袭击。
否则,他们就会像现在这样互扯后腿了。
这事最后的结果就是,表面上大家相信了‘兰斯的版本是真的’。
但私底下,所有人都认为:‘詹姆斯的版本才是真的。’
于是,当那个女子组合再次进行现场演出的时候……
有歌迷兴冲冲地把一只公鸡带到了现场。
第二天,很多报纸刊登出那张鸡飞人跳的舞台照片,非常喜感。
该女子组合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提什么‘兰斯为我们写了战神’一类的话。
与此同时,那名自称要养八个孩子的狗仔记者再次出现在詹姆斯的面前。
他开开心心地告诉詹姆斯:“我被派来专门跟行星乐队的新闻了。”
詹姆斯前几天没少因为这事被兰斯教训,完全不想看到他。
可这个记者非常上道,特别真诚地递出了苹果酒。
好吧,好吧!
詹姆斯立刻很有原则地看在苹果酒的份上不计较了。
在这个时期,不止这一个人,大部分记者都特别喜欢和詹姆斯打交道。
不仅仅因为他总能制造新闻,而在于他说话做事本来就非常有趣,哪怕满嘴脏话也不显得粗鲁,和他在一起时,总能让人发自内心地快乐,不由自主地就翘起唇角。
而且,他待人态度永远都是一个样。
既不会因为你是大牌报社厉害记者就变得客气,也不会因为你只是个小报新人记者就瞧不起人。只要你的态度好,又没犯到他的忌讳,再幸运地赶上他高兴的时候,他甚至可以没有一点儿架子地请你喝茶、或者站路边一起喝超市里最便宜的苹果酒。
所以,记者们往往会正儿八经地去采访兰斯,却在看到詹姆斯时,笑容满面地和他打招呼、开玩笑。
连兰斯都不得不承认:“所有人都喜欢吉米。”
黑发吉他手对此很有点儿嫉妒。
这个嫉妒不是针对詹姆斯的,而在于他精心给自己艹了个温文尔雅的美好人设,结果受欢迎程度居然不如自家胡作非为、制杖暴躁的主唱,这让他不由得产生一种努力白费,外加‘你们他妈的都瞎了吧’的恼火想法。
詹姆斯总能敏锐地察觉到兰斯的这些有趣的小心思。
对于别人来说,他可能是团队中更好玩的那一个,可在他看来,兰斯才是每天真正的快乐之源。
金发主唱时常忍笑忍到不行,怕被兰斯打死的缘故,没办法和人公开讨论,只能在日记本中写:[事实上,对我来说,兰斯最大的魅力在于,每天努力装逼,却由于自己的破烂脾气,时常不小心露出张牙舞爪的一面……每到那个时候,他就会变得格外真实(好笑)。]
接下来,行星乐队准备在曼彻斯特进行下一场的演出。
恰好,一家影响力颇大,专门为读者提供音乐新闻、音乐图片、专辑评论和音乐节、音乐会信息的一线音乐杂志《十字路口》突然选定他们作为下期杂志封面,并派来了一位专业的知名摄影师为他们拍照片。
这也是扩大乐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好机会。
但这位摄影师来的时间太不凑巧,乐队所有人都忙碌着筹备曼彻斯特的这场演出,没时间理他。
比尔作为巡演经理,一大早就跑去和投资商、广告商们说话了。
戴维斯作为副手更是忙,无数鸡毛蒜皮却又重要的小事全都找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