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迈克坎贝尔下台后。
那个临时主持人毫无起伏的声音就也随之响了起来:“大家安静一下,现在出场的是行星乐队,他们为大家带来的表演曲目是……”
不等他说完,詹姆斯就拿着麦克风,突然跳到了音箱上:“行了,别他妈的废话,我自己来!”
然后,他用力挥着那只打了石膏、还缠着绷带的右手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同时,开始用聊天的口吻和观众说起了闲话:“嗨,大家,我是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你们可能不认识我,但应该认识我旁边的几个兄弟。我听说,有人在昨晚上给他们来了个精彩的欢迎!”
西奥下意识地抬起头,一边整理贝斯的肩带,一边低声问兰斯:“操,他想干什么?”
和昨晚完全不一样的兰斯叼着烟站在一旁,信赖地把舞台让给了自家主唱,懒洋洋地含糊回答:“兴奋了吧,随他。”
“听着,那没什么稀奇的,我们以前常遇这种事……”詹姆斯在那头继续叨叨叨地和观众们闲聊。
但早有爆脾气的观众直接砸了一个酒瓶上来,大喊:“滚下去,混蛋!”
“抱歉,不会!麻烦你上来演示下。”詹姆斯不甘示弱地立刻比了个中指。
然后,他继续慢条斯理地说:“以前我就常遇到你们这样的无聊人,吐口水的、扔酒瓶的、丢硬币的、砸杯子的、扔菜刀的,对了,菜刀我们捡回去洗洗用了……”
底下的观众忍不住笑了一下。
可这并没有扭转昨晚乐队留下的坏印象,他们很快又板起脸,齐声嚷嚷着:“滚下去!滚下去!滚下去!”
詹姆斯不恼不气,神态悠闲地在黑色音箱上蹲了下来。
他朝着观众们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那头金发在阳光下真是明亮又晃眼,语气变得更加慢悠悠起来:“然后吧,我就开始想啊,想啊,观众这么热情,我必须得回报点儿什么。可说实在的,我那会儿真的太穷了。我们他妈的什么都没有,除了我们自己……”
观众们又开始被他引得好奇起来,表情不屑又疑惑地仰着头望他。
但人群中还是有一些人坚持嚷嚷着一些脏话。
詹姆斯重新从音箱上站了起来。
他用那双绿眼睛注视着所有人,扯开了话题:“我知道,昨晚上大家不太愉快,因为我兄弟没能让你们爽到!”
观众们一片哗然。
他们又是笑又是叫地骂起来,纷纷让他闭嘴,还继续朝他砸东西。
“但今天不会了,我保证。”
詹姆斯灵活地侧身,躲开一个酒瓶子,回转身,继续好声好气地轻声对着麦克风重复:“不会了,我保证。为了回报大家的热情……”
他猛地跳下音箱,提高音量,爆发出了一声嘶哑地大喊:“我他妈站在这儿!唱到你们爽上天!啊——!!Here we go!”
操!这个疯子!
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全场都是一寂。
“砰——砰——砰!”
低音鼓的轰鸣声准确地响起。
电吉他爆发出激烈的旋律,音量大得仿佛要拆楼,旋律较往常还要残暴。
“她——今年——十六岁!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詹姆斯踩在音箱上,对着麦克风,压住嗓子,爆发出了极具压迫力的嘶吼。
那嗓音太让人惊艳了!
观众们终于消停,确切地说,他们全被震住了,大脑一片空白。
接下来的一切,又一次进入到行星乐队习惯的节奏之中。
詹姆斯在舞台上兴奋地奔跑,用尽全身的力气唱出每一句台词,那充满了力量感的歌声,带着一种少年的锐气和咄咄逼人的攻击性,他狂热地挥舞手臂,摆动身体,用最大限度去煽动观众们的情绪。
这才是好的摇滚明星,他们不止让自己疯狂,还能带动别人一起疯狂。
场面很快就变得狂野热烈了起来。
那变化之快,简直让人惊叹!
观众永远是健忘的。
只要表演得足够精彩,立刻就能让他们遗忘之前的狗屎,全情地投入到对音乐的享受中。
现在,昨晚上那个该死的黑发蓝眼吉他手也不会让他们看了心烦了,反而透着惊人的帅气。
兰斯又一次安静地站在了舞台一侧,恢复了以往的高冷形象。
他漫不经心地叼着烟,手指自然地划过琴弦,身体从容地随着音乐摆动。可手下滑出近乎爆裂的吉他音,偏偏却搭配着他随性潇洒的姿态,顿时出现了极为强烈的反差感。
这时,歌曲唱到了中间环节……
詹姆斯下意识地将目光转向他。
兰斯同时也望向了他。
于是,那种在音乐中独有的默契又一次神奇的出现了。
他们对视着,有一种“全世界都只有彼此两人”的错觉。
只一个眼色,兰斯就知道詹姆斯想做什么。
于是,吉他的尖啸音猛地插入。
同时,他一边手下不停地弹奏,一边慢慢地朝着对方走过去。
金发的主唱笑容灿烂,非常热情地伸出手,用手臂紧紧地揽住黑发吉他手的肩膀,再次信任地把身子全都倚靠在了对方的肩膀上。
他上扬着头,金发汗湿地黏在额角边,脸颊因为剧烈的跑动而有些潮红,麦克风被高高举起,用尽力气,猛地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哑地喊叫:“啊————!!!”
“从那天开始,一切都不一样了。”
海边男孩组合的主唱加尼特后来回忆这次巡演时说。
他说这话时的表情特别复杂:“行星乐队的那几个成员全是怪物,尤其是主唱。你听过那个金发主唱的唱法了吗?他中间嘶吼的那个‘啊——’的长音,我光是在旁边听,都觉得嗓子异常难受,他怎么唱出来的?感觉还轻轻松松、驾驭自如的样子?明明一个单音节,竟然能唱得跌宕起伏、千回百转,让人心弦颤动……真他妈的见鬼了!上帝造人也太不公平了!”
——可这还不是最可怕。
——最可怕的是他们的表演!
——有一种特别的魅力,怎么说呢?就是竭尽全力的感觉。你们懂吗?不是说别人不尽力,而是他们更疯狂!
——他们的每一次表演都激烈地像是要把心脏从胸腔中一把掏出来,然后,亲手捧着给观众们看!
——你们能想象嘛?倾尽一切!倾尽一切!
——拜托,哥们,那只是一场普通的表演啊,观众也就才几百人。
——我不是说要应付观众,可真的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
这当然——是他妈的——有必要的!
如果不这样做,怎么能抢尽所有人、尤其是某个贱人的风头呢?
那一天,依然是二十分钟的表演时间。
詹姆斯一共只唱了四首歌,中间体贴地给自家吉他手留出了专门用来炫技、很长很长的吉他Solo时间,来帮他一雪昨晚独奏时,险些被观众赶下舞台的耻辱。
兰斯对此表现得满不在乎。
但他心里应该是挺爽的。所以,之后的Solo弹得荡气回肠,与自家主唱对视的时候,那双蓝眼睛里也仿佛有着无尽的温柔和笑意。
等四首歌唱完,临近下场时,金发主唱又一次跳到了音箱上。
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底下的观众们,故意用带着笑意的嗓音,挑逗地问了所有人一句话:“嗨,这次……爽了吗?”
没人回答这个问题。
观众们傻乎乎地望着舞台,但那种沉迷的表情绝对是对表演最大的褒奖。
等行星乐队这次走下舞台时,全场都在鼓掌。
还有人试图拦住他们,想让他们再唱一曲。
随后要登场的英国甜心乔安妮忍不住无奈地朝他们露出了一个哀怨的表情。
可这时候,詹姆斯已经不是在舞台上的活跃表情了,而是抱着右手嗷嗷叫了。
他绿眼睛里闪着泪花:“疼!疼!疼!”
“刚才那么用力挥的时候,你怎么想不到疼?”兰斯有些恼火地数落自家主唱。
然后,他焦急转身,随手抓了一个工作人员问:“这里有医生吗?”
接下来,形势开始彻底逆转了。
搞砸巡演开端的行星乐队,反而以火箭般的速度进行逆袭,成为了巡演队伍中最受欢迎的一支乐队。
每到一个新地点,他们总能用最快的速度收割当地所有的观众,抢走所有人的注意力,就像是一辆出现在战场的重量级坦克,轰隆隆地横冲直撞,暴力地碾压着前方所有的一切。
他们那种近乎癫狂的表现力,总能拉着观众以最快的速度,坠落、沉沦到音乐的狂欢世界之中。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
当有一天,那位迈克坎贝尔在舞台上唱歌时,台下的人群开始交头接耳了,没人再认真听他唱歌了。
但等他走下舞台时,观众却爆发出了最激动的掌声、欢呼声和口哨声。
因为在他后面,行星乐队上场了。
这对迈克坎贝尔来说,无疑是一种羞辱。
可现在,詹姆斯他们连充气娃娃都懒得给他送了。
他们只是阴魂不散地持续把自己的演出排在他的前面,或者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