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不禁对贝蒂娜心怀愧疚,认为是自己连累了她。
但很快,他一点儿也不再愧疚了。
因为贝蒂娜实在太绝了!
那天,一个记者幸运地堵到了这位女主持人。
他急忙抛出这个问题:“你以后有没有可能和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呢?”
贝蒂娜不假思索地回答:“不会!”
答案给得太快太决绝了,反而更引人好奇。
那名记者敏感地眼前一亮,立刻追问:“为什么?”
贝蒂娜一边极有气势地踩着高跟鞋离开,一边冷冷回答:“我从不和孩子或动物上床,所以他第一时间就被Pass了。”
当天,报纸上发表了这则对话。
并且,撰稿人还体贴地给配了张照片。
照片里,很可能是被抓拍,所以根本没有半点儿准备的金发主唱,在镜头前一脸错愕和迷糊地抬起了头,脑袋顶上是一行充满了喜感的字:[孩子?or动物?]
这事快把兰斯笑死了。
但詹姆斯缺根筋地根本就没搞明白这是个怎么发展?贝蒂娜怎么就突然生气了?两个人怎么就突然有绯闻了?然后,她为什么要这么说?怎么就扯到上床了?以及,这么说到底是什么意思?
总之,他什么都不理解。
整个人稀里糊涂,一头雾水。
兰斯只顾着哈哈哈,根本帮不上一点儿忙。
偏偏还有记者找上门来,问他对此有什么感想。
詹姆斯那双灵活的绿眼睛立刻盈满了不耐烦的神色。
他不怎么高兴地咬着一根烟,痞气十足又暴躁地用利物浦的方言骂骂咧咧地就说了一大串:“我他妈能有什么感想啊?又不是我说的话,谁说的你问谁去。反正我肯定是人,不是动物,我又没毛没爪子没尾巴的。至于说孩子,我操啊,要我现在脱裤子证明吗?”
第39章 特立独行?
那个记者目瞪口呆地回去后,在报纸上给詹姆斯的评价是——彻头彻尾的小流氓!
詹姆斯很委屈。
但没人同情他,因为这全都是他自己管不住嘴、乱说话的结果。
兰斯直接告诉他:“以后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麻烦请闭嘴!”
然后,连大哥林德也取笑他:“你说都说了,怎么没干脆脱了?好歹不白担一回流氓的名头。”
詹姆斯不想理他,可心中苦闷无处诉说。
于是,他给家里老爹拨了个电话:“爹啊,你千万别信外面那些混蛋媒体的瞎报道!”
老约翰在那边一头雾水:“什么?什么?媒体报道什么了?”
詹姆斯趁机抱怨又烦躁地叽里咕噜解释了一大堆:“他们天天瞎说……说我调戏女主持人,以及,呃,我要在公众场合脱裤子什么的,可我没脱。好吧,我是那么说了,可我全都没做。不是,我说了的意思也就是单纯地说了……但我没想要真的去做。你懂我的意思吗?我那是信口胡诌,类似吵架的时候,话赶话什么的。”
——哦哦,明白,女主持人好看吗?
——爹啊!
——哦哦,没事。脱裤子也没什么,只要记得里头穿上内裤就行。
——爹啊啊!!
好了!
亲情热线到此为止。
詹姆斯大概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庆幸家里没女性长辈的存在。
绝大多数男人的脸皮更厚,对混账事的接受度和容忍度都相对要高一些。
总之,经过一系列的事情后,媒体就把行星乐队刻画成了小混混的形象。
但神奇的地方在于……
他们越是这么写,每当乐队开始演出的时候,跑来买票的观众就会越多。
然后,埃布尔就有了一个新念头。
他其实是个聪明人,只是偶尔太看重利益得失。
怎么说呢?
他搞出了一个炒作的新法子。
在某天,当大家想去酒吧放松一下的时候……
埃布尔突然问:“你们介不介意让记者过去拍几张照片?”
拍照片?好啊,可以。
大家都觉得无所谓。也只有兰斯还记得提一句‘拍好看点儿就行’的要求。
埃布尔答应了。
然后,大家就跑去一边喝酒,间或和周围美女聊个天,一边等记者来。可等到半夜,他们也没见有什么记者过来采访和拍照。
四个人喝得都有些晕乎乎,干脆也不等了,直接往回走。他们这时候都以为,可能是埃布尔临时改了主意,没通知到什么记者。
结果,在第二天,报纸上就刊登出了一则‘行星乐队在酒吧和美女彻夜狂欢’的新闻,还配了清晰的照片和一些似是而非,但又特别符合人们心中对‘坏小子’想象的假消息。
很显然了。
这是埃布尔给出了消息后,让记者去偷拍的。
他的解释是:“既然媒体想看你们搞点儿什么事,那我们就搞给他们看好了,可以增加曝光率。”
很难说清楚当时心中那油然而生的荒唐感。
但詹姆斯却是有那么一瞬间特别地想爆笑:“还他妈的能这么玩吗?”
刚刚好不容易才迈进这个浮华世界大门的青少年们,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光鲜背后的虚假一面。
但值得庆幸的地方在于,乐队中没有宁折不弯、为什么艺术和真实纯粹到了极致的小傻瓜。所有人从小生存的环境都不允许他们过于清高,而习惯了摸爬滚打后,自然也就擅长同流合污。
更何况,没偷、没抢、没杀人、没伤害谁,也没勉强自己去装模做样……
只是换一种方式营销炒作,为什么不呢?
与其天天和媒体对着干……
这种暗中利用模式实在很棒!
于是,他们默许了埃布尔的一些行为。
没办法,商业和音乐终究是两条不同的路,假如想要两者兼得,就得做出适当妥协。
音乐是可以随便玩的,加点儿什么、减点儿什么,无所谓,反正最后只要好听就行;可商业却是要把人给按到一个模板中,进行包装和改造,找出准确的卖点,再定位销售群体,然后,才能卖出去。
这一回,埃布尔显然是成功找到了乐队的卖点。
经过他几次三番地运作,行星乐队的四个坏小子顺利地成为了青少年阶层的偶像。
他们挑战权威、桀骜不驯。
他们我行我素,又才华横溢。
那些处于青春期又荷尔蒙旺盛的青少年们来说,这种又坏又酷的个性形象简直无法抗拒!更何况,这些坏蛋们做了所有人内心深处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情,偏偏还成功了。
这一切,都足以让孩子们心甘情愿地将‘特立独行’的行星乐队给捧上天。
与此同时,乐队的那首<她今年十六岁>也成功攻占了全国各大高校,并在本周顺利爬升到了热门金曲排行榜的前三,开始与另外两首歌展开了激烈的冠军争夺战。
一切发展都像是在坐火箭。
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送上了天!
如果说,他们从一开始就认定了,自己未来能成为一个明星,那才是说谎呢。
詹姆斯加入乐队的时候,去除掉某些超自然因素的话,仅仅想找份能赚钱的活儿;
兰斯组建乐队的时候,起初应该是出于爱好,后来才越玩越认真起来;
鲍德温是最专注的一个,等于是拿这个当事业来发展,但他也没敢把未来想得多美好,一切皆是未知数;
西奥随波逐流,因为家里有个破车库而幸运地雀屏中选,一路稀里糊涂地混了下来。甚至有一段时间,他还自嘲地称自己像个突然被王子娶回家的幸运灰姑娘。
总之,一夜成名了。
也许这份名气没那么大,可整个乐队也算是上过电视、出过唱片,在舞台上表演过,还有专属于自己后勤队伍的大团了。
可事实上,每个人都还都没能及时地适应这种身份上的骤然转变。
有一次,詹姆斯随随便便就跑出去买牛肉汉堡,几个姑娘突然就冲出来,围着他,让他给签名。
“你们都是从哪冒出来的?”他那时候很惊喜,没想到会在日常生活中还能有这种待遇。
所以,他特别友善地给她们签名,习惯性开玩笑地说着一些好听的话:“爱琴海的浪花里吗?【注】”
姑娘们立刻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然后,有大胆的女孩会回复他:“是啊,专为追逐你而来,我的阿多尼斯。”
这个阶段,为了改善阅读障碍症的问题,詹姆斯正在每天坚持读书。
他最近刚好在读莎士比亚的一些诗。
当然,别考虑什么文学素养。
这纯粹是为因为诗歌的每一行都相对较短,读起来会简单一点儿,而且,从实用主义角度讲,诗读多了,没准会对写歌词有帮助。
所以,才读完那篇《维纳斯与阿多尼斯》的詹姆斯立刻意识到,自己被姑娘们给反调戏了。
可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回应,惯常总是脱口而出的脏话是没办法对着这些姑娘们说的。
他只能闭上嘴,脸有些微红地低下头去继续认真签名,装出一副‘我听不懂你说了什么’的正经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