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乐观精神,他早就被这操蛋的世界逼疯了。
之后,戴维斯对这次旅行充满了期待,迫不及待地就开始和兰斯凑在一起规划起出行路线,敲定场地和设施,讨论简单的宣传策略,做好基础预算等种种繁琐问题。
在此期间,行星乐队正式向俱乐部提出了辞职。
德怀特先生有点儿惊讶,以为他们对薪酬不满,还试图挽留。
但在得知他们竟然打算自费去巡演后,他就吃了一惊,并在确认他们不会改变主意后,感叹了一句:“果然是年轻人啊!”
然后,他利落地同意了乐队的辞职,还慷慨地以私人名义赞助了乐队一笔钱,来支持他们的巡演。
这笔钱不多,但真是一场及时雨!
兰斯这时候正缺钱缺得恨不能把所有人都拉到大街上按斤卖了。
很快,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但临行前,詹姆斯和兰斯又打了起来。
兰斯那天正在一家琴行看吉他。
虽然詹姆斯一直不明白他既然已经有一把了,为什么总还想再买一把,再买一把,再买一把……
可兰斯每次看到吉他,都像是七八岁小男孩看到糖果店中琳琅满目糖果一样,双眼冒光,咬着手指头,边流口水,边指着柜台就大声宣布:“我全要!全要!”
总之,在他恋恋不舍地看完吉他,却只买了几根吉他弦,走出来的时候……
埋伏在旁边的林德就猛地窜了出来,挥着拳就朝他那张好看的脸打去。
可兰斯也没那么好欺负。
拜很多人那种‘喜欢你就欺负你’和一部分‘你好看我就嫉妒你’的奇怪心理现象,绝大多数长得好看,偏偏性子又好强的人都会有一副不错的身手。所以,他虽然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吃了点儿小亏,可后续也是不甘示弱地奋力还击起来。
两个人在大街上扭打起来。
一群无聊的人仿佛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齐齐凑过来,在旁边大呼小叫:“哈哈,上啊!揍他!揍他!加油!”
真是一团乱。
直到终于有人把他们给拉开,这场突如其来的街头斗殴才告一段落。
詹姆斯这回真快被林德气吐血了。
“我受够了!林德莱蒙,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怒气冲天地朝着亲哥大喊大叫,在空中挥舞拳头来增加气势。
但这招对林德没用。
他瞥过去一眼,平静地说:“那毒蛇小子要拐跑我弟弟,你说我要干什么?”
“拐跑?”兰斯重复这个单词。
然后,他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有趣,听起来像是我要带你弟弟去私奔一样。”
“住口,你这个不男不女的人渣!”
“某些人最好照照镜子,仔细看看谁更像是个变态。”
这他妈的都什么傻逼对话?
詹姆斯快疯了!
他想冲过去,把这两混蛋都揍一顿。
鲍德温和西奥及时把他拉住,硬拖了出去。
然后,西奥不计前嫌地陪着他喝了一晚上酒,留下可怜鲍德温去面对那两个针锋相对、水火不容的冤家对头。
感谢鲍德温!
他不是像耶稣,他可能就是个耶稣。
在他的劝说下,林德和兰斯奇迹般的握手言和。
并且,林德居然也跑来要求加入他们的巡演队伍,当司机什么的。
对此,詹姆斯十分吃惊。
他满脸怀疑地望着亲哥:“你是不是昨晚就被人杀死了,现在的你其实是兰斯找来的陌生人假扮的?”
林德说:“要我现在帮你回忆一下某个小傻逼被狗追得吓尿裤子还哇哇哭的事吗?”
詹姆斯:“不用了,混蛋。”
[Our kid]
詹姆斯对‘林德态度前后转变的原因’很好奇,一直追问鲍德温是怎么做到的。
但鲍德温却说:“我什么都没做,最后是兰斯和他谈的。”
詹姆斯更好奇了。
可不管是林德,还是兰斯似乎都没打算和他来一场谈话,解释清楚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而林德也要加入巡演队伍这件事,又让詹姆斯暂时顾不上追究原因了。
他不明白林德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明明和乐队中的大家完全不一样。
这么说吧,行星乐队是个狂热者聚集地。
乐队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愿意为音乐付出所能付出的一切,所以,在他们看来,抛家舍业,孤注一掷的巡演行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对于现实主义的林德来说:这他妈真不是什么邪教组织吗?
在这个年代,大部分人都习惯生老病死一辈子不离开家乡,过本本分分的生活。
可现在,一群半大小伙子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抛弃稳定的工作,花着自己辛苦攒下来的钱,居无定所地去各种陌生地方流浪,这不是脑子有毛病吗?
所以,支持他加入到巡演乐队中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他(Our kid)在这里,那我也在。
詹姆斯对此有点儿感动,也有点儿不安。
他不喜欢亲哥为自己去做不愿意的事,可林德一向固执己见,没办法劝他改主意。
作为独生子的兰斯半点没有这份兄弟情打动。
他的反应直接就是:“林德莱蒙就是个变态吧!听说过恋父恋母的,没听过恋弟的!”
可怜的鲍德温从后头拼命劝他:“你少说两句吧,再被打成鼻青脸肿,我们还怎么上台表演?”
提起这事,兰斯更生气了:“那个混蛋东西,肯定是故意照我脸打的,他嫉妒我好看!”
自恋成这样……
鲍德温也是无言以对了。
然而,不管内部多么不和谐,他们一行人还是上路了。
大家凑钱租下一辆面包车,在里头塞上音箱、吉他、贝斯、架子鼓和一些行李,林德在前头开车,戴维斯坐在副驾驶,拿着地图帮忙指路,其他人和设备全挤坐在后头。
万事开头难。
第一天的旅程就不算特别顺,车开到半道抛锚了。
所有人都傻眼了。
兰斯张嘴就骂:“这他妈谁租的烂车?站出来挨打!”
新上任的巡演经理戴维斯弱弱地从旁小声发言:“……好像是你租的。”
兰斯立刻改口:“操!等我回去就投诉这家租车公司。”
尽管状况紧急,所有人还是差点儿没被他给逗笑了。
此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地,还要在晚上八点前赶到之前联系好要去演出的那间镇上酒吧。
见鬼了!
这时候,詹姆斯挺身而出。
他翻出一个工具箱,拎着箱子就下了车,在所有人也包括他亲哥惊疑不定的注视下,叼着一个扳手,拿着个钳子,淡定地钻到车底下,发挥出熟练的修车技能,捣鼓了一会儿,修好了!
英雄!
解救全队的英雄!
所有人用力为他鼓掌。
连一向骄傲的兰斯都对他赞赏有加。
在大家的表扬声中,詹姆斯得意地笑出一对尖尖虎牙。
但他内心深处却对此哭笑不得:“我知道,我早晚有一天会获得大家的刮目相看。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天到来得是如此之快!可惜我凭的不是唱歌,是修车……”
之后枯燥的旅程还在继续。
一路颠簸后,他们总算到达了那家小镇上的酒吧。
地方狭小、舞台设施简陋。
可由于很少有乐队来这么偏僻的地方,所以,听说有演出,整个小镇上的人就像是赶集一样地来了好多。
很多年轻又天真的乡下小姑娘们站在舞台下方,活泼又可爱,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鸟,满脸期待又异常热情,只要稍稍煽动,她们就睁大眼睛,捂着嘴巴尖叫,配合得不行。
气氛太好了!
乐队的大家立刻High起来。
他们一首接一首的唱歌,一连唱了十来首。
连兰斯都在一阵阵掌声中,难得炫技地来了一段吉他solo.
林德不参加表演,和戴维斯坐在一起,负责看守行李和一些设备,防止有人趁乱浑水摸鱼。
这种破烂酒吧连后台都没有,根本没办法好好存放,只能把暂时用不到的东西全堆在角落里。
“你弟弟有一把好嗓子,他唱得真好。”戴维斯边探头去看表演,边忍不住地这么说。
“是吗?我其实听不太出来。”林德诚实地回答:“我对音乐没鉴赏力。”
“哈哈,这要什么鉴赏力啊,哥们。”戴维斯被他逗笑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你仔细听,是不是有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
这时候,詹姆斯正在唱那首《非洲野牛》。
对这首歌真正起源还不知道的林德十分谨慎地回答:“我觉得,他好像在骂街。”
“骂得爽吗?”
“挺爽。”
“那就行了。”
“……?”
林德还是不明白。
但他清楚地意识到了一点:舞台上的弟弟和平时的弟弟是完全不同的。
平时的弟弟虽然骨子里也很活泼,可大多数时间会克制,显得不那么起眼又低调。
可舞台上的弟弟……好吧,整场下来就没见他消停过,存在感强得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