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嫌弃,没有嘲笑,没有批评……
没有任何让人产生“我可能就是个垃圾”想法的话语!
Yes!这他妈才是我的好兄弟!
詹姆斯嘿嘿傻笑着点头,松了一口气,全身心地放松了下来,绿眼睛亮晶晶,舌头还满足地舔了舔两颗尖尖小虎牙。
下一刻,他就像撒欢的小狗一样开心又信赖地晃着尾巴凑过去,还把脑袋亲昵地虚搭在兰斯的肩膀上,一边和他一起去看那个笔记本,一边竖着耳朵,全神贯注地去听每一句歌词。
然后,随着兰斯的声音,那些以往怎么都看不清,搞不懂的单词,突然之间在大脑中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好像一道闪电终于劈开蒙昧混沌的黑暗,带来了一束光明。
只用两遍!
他就把整首歌的歌词全都记住了,包括那个超级难念的Meretricious.
不可思议!
奇迹一般!
‘但我和兰斯认识并成为好朋友,这事本身就是奇迹吧。’詹姆斯在心里想着,并且悄悄地感谢了那位巨肌天使。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默默虔诚祈祷:“哥们,我以后再也不抱怨你破坏我好好的生活了,也不再嫌弃你巨大的肌肉和性别了!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假如下次还来看我的话,务必让我请你喝一杯茶吧。”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他俩一个弹吉他伴奏,一个高高兴兴地唱歌,配合默契地把这首歌慢慢修改,雕琢成型。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首歌的词曲完全是由兰斯一手包办。
但很多地方又不可避免地存在詹姆斯的影子。
詹姆斯对音乐有一种得天独厚的敏感。
他总能找到那些听起来不合适的细节和段落,快速反应,将之提炼出来,并试着用有些笨拙的方式给出建议,比如“这里调子起高一点儿会好听吧?这里要不来个假声?这里加个转折更有层次感”等等。
兰斯没有随便拒绝任何一个提议。
他以一种让人难以想象的谦逊态度,虚心纳谏后,斟酌着决定是不是采用,当确定建议可行时,就不厌其烦、绞尽脑汁地将歌曲来回修改。
循环往复。
直到两个人都满意!
因此,兰斯暗自计划着,在写词曲作者署名时,一定要在后头也添上詹姆斯的名字。
除此以外,还得说说这首歌的内容。
它是以一名暗恋者的口吻,规劝一名姑娘尽快和自己华而不实的男友分手,并极尽刻薄地去历数那个虚伪男人所做出的种种造作和无聊行为,什么穿萨维尔西服(仿版),拥有劳斯莱斯车(模型),喝拉菲红酒(葡萄汁)。所以,最后……和我走吧,姑娘!我带你去见识、见识什么叫真!男!人!
对了。
他俩在歌名方面还产生了一些争议。
詹姆斯坚持认为Meretricious不太接地气,既不在中学词汇表里,也不是A打头。
所以,他要求换成类似于‘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这样的简单名字,容易记不说,还非常点题,一目了然,又气势十足。
但兰斯不太想改。
他认为,什么‘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简直恶俗,而且,詹姆斯之所以想改名,纯粹是出于私心,因为一开始不认识这个单词的他,对这个单词最不熟,也最怀恨在心。
最重要的是,这首歌表面意义确实如上所说,嚣张的暗恋者光明正大地劝姑娘和男友分手。
但实际上,这绝对不仅仅是一首‘劝分歌’,它内里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兰斯不确定詹姆斯能不能猜到。
他和所有人有着一样的烦恼,既希望被理解,又不想被人直白地看穿。可归根到底,人没有喜欢孤单的,所以,想被理解的期待可能更大一些。
事实上,詹姆斯一点儿都没让他失望。
他听到歌词后的第一时间,就知道兰斯在搞什么鬼了。
瞧啊,记仇的音乐天才在发泄了。
那个要分手的男友,绝对是在象征着学校管理层中的那些顽固派。他在歌词中极尽刻薄,辛辣地讽刺嘲笑他们一天到晚装模做样,道貌岸然,假做绅士,实际灵魂乏味空洞,如同塑料制品一般廉价,别说恶魔了,猪都不吃。毫无生命力,本质自我阉割,不算是真男人。
当然,这仅仅是猜测。
具体到底是不是这个意思,还需小心试探。
于是,一方隐隐期待,一方想要试探。
当詹姆斯提出“我再唱一遍给你听”时,两人各怀鬼胎地对视了一眼。
兰斯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手指灵活地在吉他上拨动,前奏的旋律又一次流畅地响起……
詹姆斯一本正经地在旁边轻轻打拍子,一副很认真的样子,可到了快开口的时候,却猛地朝他做了个鬼脸。
太突兀了!
兰斯差点儿被弄得弹错弦。
可还来不及生气,詹姆斯就挤眉弄眼地开口唱起来。
他故意用一种很贱的声线,又损又带着点儿坏笑意味的口吻,重新演绎了这首歌。
“和他分手!和他分手!他不是个真——男——人——”
比如,唱这句的后半句时,他会拖着怪里怪气的长腔,在“不是个真男人”那里故意咬字格外清晰,绿眼睛还意有所指地瞟了瞟……
这个混蛋!
简直像是被什么东西直击心脏!
兰斯克制地抿了抿唇,吉他却弹得越发行云流水。
他们无声对视一眼,完全不需任何言语的交流。
然后,兰斯勾起唇角开始浅笑。
詹姆斯也露出了有些狡黠的笑容。
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就这样涌上了心头。
世界就此变得不同。
那感觉实在是妙不可言啊!
在音乐中,两个本质不同人,居然能做到完全理解、情感共鸣、心意相通。
为此,他们还脉脉对视了好一会儿。
可在唱完歌后,那种奇妙的感觉就戛然而止了。
而且,两个男孩子不约而同地挪开了视线,因为……实在是娘兮兮地恶心人!
之后,他们又兴冲冲地喊来鲍德温和西奥。
乐队四个人齐齐聚集在西奥家的旧车库中,一起排练了这首新歌。
虽然鲍德温和西奥没有和詹姆斯一样,一眼就看穿这首歌的内在含义。
但他们同样喜欢这首朗朗上口的歌。
更何况,这歌是兰斯写的,是只属于行星乐队的。哪怕是出于一种‘自家孩子最好’的心理,他们也绝不会认为它很差。
没想到的事,等正式排练时,一种神奇的感觉居然笼罩了整支乐队。
那是一种极度契合的感觉,在以前的排练中从未出现过。
乐队成员全都专注、热情地做着自己的工作。鲍德温为整首歌配上有节奏的鼓点;西奥的贝斯随后步步跟进;兰斯的吉他从不让人失望;詹姆斯这次的歌声真是贱得既想让人一拳把他打死,又想将他一把抓过来,搂到怀里重重亲一口!
大家优势互补,整个乐队合二为一,齐心协力地开辟出了一个音乐世界。
而在这个音乐世界里,不再有披头士,不再有滚石,不再有其它什么知名摇滚乐队的影子……
它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属于行星乐队、独一无二的崭新世界!
第23章
新歌《Meretricious》最终在詹姆斯的坚持下,被改为了《和他分手》。
因为他说:“披头士都不敢起这么难念的名字,朗朗上口才能易于大众传播。”
鲍德温和西奥也是相同的看法。
毕竟,他俩也属于[盯着歌名看半天,自然而然跳过这个单词,去看歌词和乐谱]的那一类人。
而兰斯本质上对‘取悦大众’这个做法很不屑。
可他又总是矛盾地想获得人们更多的赞美,所以,最终少数服从多数地默认了改名。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的时间里,行星乐队开始试着去表演他们的新歌。
德怀特先生的俱乐部很正规,平时会有固定的演出节目单,所以,要尝试新歌,必须见缝插针。
一开始也没有很一鸣惊人,而是一场反复实验。
他们在舞台上对这首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演绎。有慢半拍的舒缓节奏;有疾风骤雨般的一连串嘶吼;有以鼓声引领全曲的时候;也有让吉他成为主导的时候,最终,选出观众较为喜欢的一个版本。
这是非常难得的经历。
他们所处的环境极为宽松,没有任何压力,德怀特先生纵容他们在表演完节目单内容后,夹带私货地表演自己的东西;俱乐部的观众也不介意听到一些新奇玩意儿,顶多遇到不好听的时候,就把乱七八糟的东西扔上台,叫嚣主唱闭嘴。
对于行星乐队来说,这段生涯是他们所有音乐事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基础。
他们在这里磨练技艺,学习表演,锻炼临场应变能力,培养和队友的默契,并且……玩个痛快!
“大家就是在玩。”后来鲍德温都这么笑着地比划说:“像在玩一个排列组合的小游戏,重音,低音,慢着唱,快着唱。嗨,今天轮到谁想当主角了?西奥吗?OK,那就以你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