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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练习生]please pick me up 完结+番外 (伪电气白兰)


他抬头,发现当时是晚上八点五十分左右。

“你听到他们争吵的内容了吗?”

陈立农摸了摸下巴。

“大概就是再也不给你钱了,要断绝父子关系之类。每次吵架翻来覆去就是这几句话,但下次还是会给钱。”这点周锐早就见怪不怪了,因而昨晚的争吵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几个人继续喝茶聊天。

这时的死者还活着,与楼下几人相遇自是免不了又被几人一通孔乙己式嘲讽。

而再之后,则是乐华家的管家亲自来寻Justin,说是家里出了事。

但听说Justin已经离开时,管家毕雯珺却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说找死者也有点事,但上楼后没过多久就下来报告,说是死者中毒倒地了。剩余几人马上找来了邻街的医生,可此时已经于事无补,人已经凉透了。

陈立农听到这种描述时手指动了动,好像觉察到了什么。

而周锐口中,当晚的叙事还在进行。

几人本想草草了事,却不想那晚动静太大惊扰了其他邻居,事情被记者关注到,就收不住了。

仅仅是几个小时后,警察主动上门调查,并且在其他人疑点也十分明显情况下无视了这些与黑道或者旧式贵族相关的人士,有意无意的将舆论向Justin弑父的方向引导,其实只是想从他身后的乐华家捞点油水而已吧。

这样的伦敦真是太差劲了。

不想再纠结于这个话题,他们决定去楼上曾经的现场探查一番。

桌子上如当日一样放着两只杯子和茶壶,案发后都没有检验出木鳖碱的残留。而令人奇怪的是,装了木鳖碱的药瓶就这么明晃晃的放在桌上,生怕别人发现不了似的。当然,上面依旧没有留下指纹。

这也是陈立农在整个案件中最为在意的一点,也是让整个案件显得最不像是普通自杀事件的唯一关键性因素。

只要解释了这点大概就可以结案了。

据周锐所说他们发现死者时就倒在门口,只差一步就能走出这个房间,却永远都没能活着走出去。

“应该是想自杀但到了一半不敢去死了想到楼下求救吧,真是的,连去死的勇气都没有。”

连死者曾经居住过的房间都懒得收拾打扫,房间里就连之前警方留下的调查痕迹和制式皮靴留下的杂乱足迹都陈旧了。周锐站在走廊上也不愿进房间,显然是十分不爽这位曾经的租客给自己添的种种麻烦。

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遭人嫌弃的死者。

陈立农叹气。

“我说,是不是周锐卜凡他们杀了人之后再擦掉指纹?”

陈立农习惯了范丞丞不时异想天开的怀疑,而事实上这也是常人的惯性思维模式,仅根据现有的表象而不是将整个事件串联起来进行推论。

“不会,这个人死了对他们没有半分好处。”

这个人负债累累身无分文,杀掉他不能获得任何遗产,反倒是欠款收不回来,房子租不出去,这些人是最没有理由下毒杀人的。

“那是不是坤……公爵儿子?他提前下了毒,然后等死者这之后喝茶自己毒发?”

“你下毒会把毒物的罐子明晃晃摆在茶几上吗。”陈立农对自己的助手已经感到无语了。

根据临街医生的证言,木鳖碱是早先死者自己购买的,用途不得而知。而伯爵儿子作为一个第一次来这里的客人,能从别人杂乱的房间里那么恰好的发现毒物并且下毒,还把瓶子放在桌子上等着别人发现,显然不太符合逻辑。

而当晚几人找他因死者木鳖碱中毒接诊也是事实——角弓反张、窒息痉挛,很明显的木鳖碱中毒症状,医生的助手也能证明这点。

这里的信息搜集得差不多,心里差不多也有了数,那么最后一位需要拜访的就是那位所谓的蔡姓贵族了吧。

栗色的发,浅色的瞳,窝在壁炉边抱着猫儿烤火,的确颇有异国贵公子的感觉。

“之前曾经受到过这家的恩惠,所以当日送去了五百英镑。”他坦然承认。

也就是说,当日送去的五百英镑随后就被随后赶来的卜凡他们拿走了。

虽然生活看似仍旧维持着旧贵族的奢华精致,但从窗子望去疏于打理的花园可以看出这个庄园的财政已经出现了问题。

——无论是现实还是在游戏里都负债累累的坤啊。

两人忍不住扶额感叹。

他的父亲曾写信给身为自己远房表亲的死者一封用词极为委婉的信希望能借一点钱来修缮房屋。

“那么我就再冒昧多问一句,是不是对方近期主动要求你归还的?”

“说来羞愧,的确如此。”

奇怪的是,本来已经不期待收到回信了的时候,却意外收到了回信和借款,也没有说明要求归还的期限,但最近却突然写信说希望能够尽快收回欠款,老伯爵这种十分注重面子工程的旧贵族自然赶紧差遣儿子四处拼凑还上。

因为之前只通过书信往来,伯爵儿子其实也是最近才知道自己的债主是这个人。

侦探和他的助手拿到了几封被细心收好的信件作为证明。

都是用打字机打出的普通信件,只在最后签署了邮寄人的姓氏。陈立农敏锐的比对发现随着支票寄来的那封信和其他信的信封有着微妙的不同。

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他的猜想。

“那天你们家里有什么事发生吗?”

两人从伯爵庄园打道回府的时候就已近黄昏,陈立农向他确认了最后几个在意的问题。

“算是吧……但和这个案子完全没有关系。”他模棱两可的回答。

这种剧本设定外的事还是略过吧。

“哦,那管家和你们的关系怎么样?”

“很好啊,因为差不多同龄而且平时相处比较多,比起传统贵族间的主仆关系更像是兄弟吧。”

“和Justin关系也很好?”

“……虽然不太想承认,可能比和我的关系还要好。”

案子虽小但真是有趣。

和黑帮勾结的房东,欠了高利贷臭名远扬的死者,关系不好的父子,奇怪的借贷关系,与主人关系过于好了的管家。

“把大家都召集过来吧,到了公布谜底的时间了。”

“哦对了,别忘了那些金鱼一样的记者。”他补充提醒。

凭借到现在为止获得的所有信息,他已经推理出了事件的全部真相。

虽然这个真相可能不够劲爆,不够精彩,不够吸睛,但的确也是真相。

作者有话要说:
木鳖碱:strychnine别称,晋江打不出来常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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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智齿牙疼,头也好痛,还要值夜班,所以昨天没有更QAQ
下更梳理线索和公布真相,中间会用虚线分割。
因为晚上出了点意外一天只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啊……吃了药牙也没有好一点。
真希望不管是身心大家都不要生病就好了
等我感觉好一点再补上更吧……很不舒服了连同脖子都在痛,就当是请假吧……





第97章 (全员向番外)偶像侦探
小小的公寓客厅里挤满了穿着神色各异的人。

有侦探和他的助手,有旧式贵族,有新式贵族和他的管家,有黑帮和他的小弟们,有房东,有医生,有旁听的警探,甚至是看热闹的邻居和唯恐天下不乱的记者。

因为人实在太多,几乎所有嫌犯都坐在了后排的椅子上,众人留出一点空地给小侦探表演,而靠近门口的地方则被记者和邻居挤满。

当然,侦探也没蠢到仅凭几个人的几句证言和已经被损毁得差不多的现场就判定真相,而是不辞辛劳的又从邻居和赌场口中侧面印证了其他人的说辞准确,这才敢在众人面前将谜底彻底揭示出来。

“让我先来帮大家梳理一下案件发生的先后吧——”

大概晚上七点,伯爵儿子作为第一位来访者带来了五百英镑,坐了一会后离去。

而在他走后没多久,来讨债的黑帮便夺走了五百英镑,揍了死者一顿后和房东一起留在了客厅,而此时死者还活蹦乱跳。

Justin作为当晚死者的第三位访客到访,与死者日常爆发了左邻右舍能听得清楚的争吵后在八点五十分左右离开了。

而又过了一段时间,来寻人的管家发现了中毒倒地的死者,几人找来了医生,而此时医生也已经无力回天。

木鳖碱中毒的发作时间在服毒后十分钟到三十分钟左右。因而综合当晚的时间推断,最有时间作案行凶的还是Justin.

但问题按照警方的勘察结果,现场的杯子和茶壶里是没有毒物残留的,抹去杯子上指纹这个动作没有意义。

再说,假使真的多此一举,总不可能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擦掉指纹,况且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在作案后把药瓶留在桌子上。

如果是管家杀人的话,动机是有的,时间上勉强,但有三点还说不通——

其一,他怎么知道死者的药在哪里?

其二,如果是为了作案特意带了药过来,只是恰好死者此前也买过同一种药,那又为什么事成之后不把药瓶收走处理掉,反倒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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