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十一郎的嗓子有些干涩,其实他知道他不应该来找她的,沈璧君即便与连城璧和离了,在江湖人眼中两人还是一对,况且……沈璧君还带着新丧,他实在没有任何立场过来。
但他还是过来了,因为他听说她过得不太好。
沈璧君确实有些憔悴,她前半辈子里,从未有过这般忙碌的时候,每天每天她忙得连喝水的时候都没有,她自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但她只要一想到沈家庄是祖母苦心孤诣也要守护的存在,她就不敢有任何的懈怠了。
“还好,你呢?”
萧十一郎点了点头:“嗯,很好。”
然后就没了言语,因为两人同时发现,即便……他们之间没有了连城璧,却依然还有很多东西。
“我请你喝酒吧。”沈璧君忽然开口。
于是,萧十一郎醉了一场,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第二日就离开了济南城,至于他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沈璧君想要选择萧十一郎的,她几乎能沉醉在萧十一郎明亮的眼眸中,但她只要一想到祖母,脚下的步子就怎么样都跨不出去了。
她终于明白了连城璧的良苦用心。
但她心里竟然也没有多少怨愤她,因为这些日子以来的辛苦,让她终于明白了连城璧、祖母和父母的忙碌,忙碌有时候确实是借口,但有时候……也是身不由己。
然而她清楚地认知到,她或许已明白得太晚了。
她以为的自由,或许是更大的束缚。
沈璧君从来不笨,相反她很聪明,但她对于江湖仍然认知得浅显,也从不喜欢江湖,倘若她喜欢,以前练功的时候也不会偷懒,就算是相当不错的轻功,也是祖母拿着藤条一下一下追着练出来的。
神针沈家庄,本是以神针成名的,可她实在不爱习武,祖母怕她以后遇险,这才督促她练好轻功,每每想到此,她都能哭上一段。
沈璧君手段稚嫩,甚至称得上慈悲心肠,倘若不是沈家旧识和无垢山庄的面子撑着,沈家庄能不能立起来都是个问题。
不过好在这段时间沈璧君的名声足够好,沈家庄重建之后,算是摇摇晃晃地立起来了。
但就算是沈璧君都明白,靠别人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人心难测,逍遥侯一事,她到底也不是什么成长都没有。
世人是健忘的,江湖也不是开慈善堂的,沈家庄……也不是完全对家。
没有了沈老太君的镇压,沈璧君第一次直面了江湖的冷酷,有人提着刀带着棺材上门,直言不惧他无垢山庄也要替父辈报仇,所谓的父辈也不过是江洋大盗之流,但来人是个狠人,就是冲着搏命来的。
以命相搏,就是再好的人脉也没用了。
沈璧君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她的神针、她的武功……她心乱如麻,等到她站在沈家庄的牌匾下,脑子是一片空白的。
她甚至想让沈家庄退隐江湖了。
萧十一郎出现了,就像一个英雄一样,他的名声本就亦正亦邪,他的割鹿刀,也非常快,这世上能敌得过割鹿刀的江湖人,本就没有几个。
沈璧君心里的压抑的情感,一下子就喷涌了出来。
她觉得自己又有了勇气,她不是一个人,总归还有人愿意为她出头,仅仅是为了她这个人,她开心极了。
但她很快就明白,萧十一郎不可能永远陪在她身边。
“你,一定要走吗?”
萧十一郎点了点头:“四娘在关外出了点事,她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比亲人还要亲,我一定要去的。”
她比我还要重要吗?
沈璧君想要问的,但她最终还是住了口,因为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她知道萧十一郎一定会走。
萧十一郎走了。
而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萧十一郎是个非常讲义气的人,他也喜欢四海为家,按部就班过日子的人里,从来都不包括萧十一郎。
沈璧君难过极了,她难过很多东西,却又说不出来,她哭了整整一夜,第二日眼睛都肿了,却还是要起来打理庄务。
她开始重新练习武功,逼迫自己成长,因为她发现依靠别人,终究没有自己来得可靠。
沈家庄到底还是保住了,但显然已没有了往日的名声,沈璧君明白自己的能力,在孩子三岁的时候,派人送了一封信到无垢山庄。
一月后,连城璧到济南,接走了孩子。
而此时的谭昭,正在送别陆小凤和花满楼。
第473章 江湖夜雨一盏灯(完)
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奋斗,谭昭的获得时间余额终于超过了五十年,当然,这是一年半之前的事情了。
当时谭昭就跟陆小凤花满楼进行了一场“坦诚布公”的交流,他当然有所隐瞒,有提付出了代价,但绝口没提五十年。
“确实是有代价的。”谭昭直接锐减了十分之一,还改了内容。
“五年内力?这绝不行!”花满楼一听,就立刻拒绝了,陆小凤也坚决摇头,哪有心安理得接受朋友牺牲的。
“其实不打紧的,我早些年就入了剑道,内力于我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前头两年不说,其实是……”
“其实是什么?”
谭昭略作羞赧道:“……其实是我功力还没到。”
“……”逍遥侯死得冤啊。
“那也不成,用我们自个儿的内力,不成吗?”
谭昭摇头:“不成。”就他的,也不成。他倒是想过破碎虚空的可能性,但一来他功力到达宗师级需要更多的时间,二来破碎虚空一向没定向性,加上还带人偷渡,危险系数太高了,万一带着两人偷渡去别的世界了怎么办,得不偿失啊。
这五十年虽然是他辛辛苦苦穿越数十个世界攒下来的,但说实话他并不太心疼,原生现代世界的记忆已经非常淡薄了,说实话一开始他就对回去没有太强烈的欲望,否则以他的个性肯定会努力去攒时间,绝不会随心所欲地拿着获得时间在系统商城挥霍。
也不会穿了十多个世界了,还没攒齐一百年。
或许最初开始的时候,他还想过回去,但现在,他还是想继续走下去,至少能认识不同的人,遇见不同的风景,他其实和陆小凤他们是一类人,不喜欢在同一个地方多作停留,永远喜欢新鲜,喜欢说走就走,喜欢随着自己的性子过生活。
虽然系统总是罗里吧嗦,还天天怼他跟他唱反调,但相伴多年,若是哪一朝没了,说不定他会不习惯的。
系统:喜欢我就直说,不用这么曲折婉转的~
谭昭不予置评,脸上带着非常坦然的笑容,他不太会演戏,但这次却骗过了陆小凤和花满楼,因为五十年的时间和五年的内力,其实于他差别不大:“倘若你们站在我的位置,难道就不会这么做吗?”
“我……”
“内力而已,很快就练回来了,而且你们也知道我其实对这个不那么在乎的,再说了这江湖我哪里不能去,我可是消灭了逍遥侯的男人!”谭昭嘚瑟地开口。
“……要点脸吧,朋友。”
谭昭费了不少唇舌,终于说服了两位朋友,却未料临了陆大麻烦又搅和进了江湖恩怨里头,在关外跟萧十一郎跑了一年半,剿灭了一个魔教班子,刷了无数江湖声望后,才带着一身黄沙从西域归来。
在济南的积翠楼,谭昭挖出了三年前埋的酒,将约定送出的酒送出后,三个人喝了足足七坛百果酿。
“这个有点甜了,七童你肯定喜欢!”
“……陆小凤,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
“这个我喜欢,够辣!”
从天明喝到月上柳梢头,三人都明白,此次一别,恐怕余生都不会再相见,但每个人都有要走的路,有自己的责任,自己的人生,所以都没有多言,说的都是平生趣事,喝的是畅意好酒。
陆小凤一高兴,就喜欢唱歌,他唱歌实在是太难听了,但谭昭和花满楼难得都没有嫌弃,非常津津有味地听他唱看一首又一首。
当然,酒也越喝越少,直到……沉醉不知归路。
第二日,连城璧踏入沈家庄时,三人已经来到了济南城外的一处山中腹地,陆小凤和花满楼站在一处,谭昭提着十五城站在两人对面。
“多的话我就不多说的,都在昨日的酒里了。”
“嗯。”
“七童,这个给你。”
谭昭提起十五城,往前一送。
“不……”
“就当带个土特产回去呗,还有这个,等一霸及冠后,交给他呗。”谭昭从怀里掏出一柄小匕首,一看就是切金断玉的好东西。
花满楼觉得受之有愧,按他的性子,他是不想朋友做出任何牺牲的,但他也明白谭昭的情谊,同样也珍惜这段友情,陆小凤亦然,所以到最后,才会同意。
“那我的呢,为什么我没有!”陆大爷开始为自己鸣不平。
谭昭非常理直气壮:“哼!上次我跑西域去替你擦屁股,你还好意思问我要礼物,门都没有!”
“……”就要走了,给点面子不行吗?
谭昭用行动证明了不行,不过他想了想,还是摸出了一柄飞刀:“喏,看你挺喜欢的,送你一把好了,小李飞刀,仅此一家,别无分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