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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吾命将休 (小狐昔里)


  谭昭一楞,又低声咳了一通,他如今身体大不如前,活着也是熬时间,可好友相邀他也无法推辞便在这小楼里住了下来。
  算算时间,他恐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
  人都要为自己的冲动和作死付出代价,谭昭觉得自己已经深刻在践行这句话了。
  “谭昭,我们是朋友,对吗?”
  谭昭不解地点头:“我们当然是朋友,而且还是好朋友。”
  花满楼:“可你并没有拿我和陆小凤当朋友,否则你有危难的时候,你该选择求救而非是独自承受。陆小凤就不会,他是个很好的朋友,而你不是。”
  谭昭想反驳,可话到嘴边,却都没有什么说服力。
  “我以为,我们该是好朋友的。”花满楼是个很温和的人,少有说这般严厉语句的时候:“可我觉得,我们还不是。”
  所以说,千万别把任务世界的人都当傻子。玉罗刹能发现的事情,没道理朝夕相处的朋友不会发觉:“七童,做人有时候别这么敏感。”
  “我有时候也希望如此。”
  手中的茶已经凉了,谭昭将杯子放在暖炉边,轻轻开口:“七童,有兴趣听一个故事吗?”
  系统没有阻止谭昭透露他的来历,他就掐头去尾将一些不能说的东西隐没说出自己的过往,这比想象中来得容易许多。
  谭昭老早就说过,人是群居动物,一个人特殊久了谁都受不了,他以为他可以做到,可事实是他做不到。
  ——他可能是所有快穿文里最不适应的男主了。
  花满楼连借尸还魂都想过,却没想到事实远比他想的还要离谱,好半晌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所以,你才有恃无恐?”
  “……七童,你可以不用这么敏锐的,真的。”
  因为不会死,所以无所顾忌吗?其实恰恰相反,就是因为不会死,谭昭行事才会有所顾忌,他怕他太过眷恋,也怕再也见不到挚友。
  说到底,谭昭上辈子虽然浪得开心,但交心的朋友一个没有。到了这里交了两个,自然如获至宝,不敢随意对待。因为自己的事情要去连累朋友,谭昭几乎想都没想就否认了这条路。
  而今被花满楼指责,谭昭也无话可说。
  “其实,人与人的际遇都是缘分,便如我与你相遇,我们是朋友,即便不想见也一直是朋友。谭昭,我有没有同你说过我刚刚失明的那段时间?”
  花满楼也不是与生俱来就是这个模样的,哪有人生来从容且温柔的,他也曾日夜彷徨孤单,只是人倘若因对未来的恐惧而裹足不前,那么人生的路也到头了。
  所以:“谭昭,要好好活下去。”
  谭昭楞了一下,忽的就笑了起来,像是散尽了阴霾一样:“嗯,七童,我有没有说过我曾经在万梅山庄里埋了一坛亲手酿的梅花酿?”
  “嗯,现在你说了。”
  花满楼几乎是听着好友的呼吸声弱下去,终于,他一点儿都听不见了。
  他知道,他的好友谭昭离开了。
  二楼转角,听了壁脚的陆大爷饮下壶中佳酿,最后咧开嘴角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笑容。
  即便不见,也是好友,如此便足够了。


第22章 吾与汝孰美(一)
  丹桂飘香,金榜取士。
  每三年的这个时候,京城的酒肆茶楼就是最热闹的地方了,有的地方还会搜集参考考生的名录及以往文章来评判考生考中的可能性,甚至胆子更大的设了盘头。
  要说到了今朝,寒门与世家子弟的机会相差并不算太大,这下注难免看运气,运气买中了还能去状元楼给新任状元郎敬杯水酒蹭蹭喜气,运气不好也无伤大雅。
  可这次不同,那山西李家三郎少有才名,在此之前更是解元大老爷,那李家更是了不得,一门七进士,李家大老爷和大郎更是三甲及第探花加身,荣耀满门。要知道这进士可不是什么大白菜,三年一试只取六十余人,能在这六十余人中独占鳌头,已经是那文曲星转世了。
  只不过坊间传闻,李老爷和李大郎并非因才学问题而屈居第三,而是因李家男儿多风流俊秀,探花虽位居第三,约定俗成有些品貌需求,又因那几届贡生长相抱歉,便点了两人做探花。据说那李老爷临死之前都在嘱托儿子考个状元,也是天可怜见。
  所有人在知道这个消息后都觉得今年李家三郎定然摘得魁首,成为新科的状元郎。
  可这事儿吧,还得看皇帝。
  成化帝这人吧,他不喜欢随大流。倘若有人非要他怎么做,他就偏偏要逆着来。当然他也不是不欣赏李家三郎,相反他对李家人的基因很是羡慕,所以殿试当天便赐了李家一个“一门三探花”的佳话。
  先不说李家三郎感觉如何,这状元郎却是气死了。
  寒窗苦读多年,谁不想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干取得成就,明明该是高兴的事情,出门后老百姓都在讨论这届的状元郎白捡了个大便宜,说他长得面如猪鬆,声大如雷不配探花之名,又说他才学不及榜眼探花,端的是浪得虚名!
  这声音听得多了,心里难免不舒服,特别是状元宴的时候,同科进士和官僚都在窃窃私语排挤他,说他名不副实,本来的朋友相继疏远他,这状元郎回来心里过不去,半夜就要服毒自杀。
  这药都吞到胃里要发作起来,谭昭就穿过来了。
  他辅一进入,胃里便如同火烧一般。随后还没等他清醒三分,这疼痛便迅速蔓延到四肢百骸,粘稠的血液从鼻腔里喷涌而出,谭昭扣着喉咙不停地灌水,心里大骂卧槽。
  系统:宿主你挺住啊,我给你翻商城的解毒药!
  见血封喉的毒药,发作快得吓人,即便谭昭稀释毒素又买了颗解毒药,身体的伤害却已经形成不可逆转了。
  谭昭躺在地上,衣襟裤子上都是水渍,他有些狼狈地喘着气,开始后悔上个世界为什么要那么作死。
  系统:宿主,大胆地往前走哇!喜欢这个世界不,按照你的要求,这身体绝对没有奇奇怪怪的家庭关系!棒不棒,快为我点赞!
  [系统,我觉得我们有代沟。]
  系统:宿主,你这么狗以后绝对不会有女孩子喜欢你的。
  谭昭无话可说。
  系统也是操碎了心:你看这状元郎和你的名字一样,现在年纪还不过二十六,家里只有一个慈爱的老母,这关系难道还不简单吗?
  [简单,能不简单吗?你给我找个状元郎,是觉得我死得不够快吗?]
  就算他有记忆,那也是分分钟被戳穿好不好,他虽然历史学的不算好,但明清八股取士还是知道的,感觉这个世界很快就会玩完了:)。
  谭昭还欲再说,木门却被人从外面推开。他还没看清楚来人是谁,便听到啪嗒一声,一老迈的老妪奔过来推他:“哎哟我的儿啊,儿啊你醒醒!”
  ……不想醒,想死!
  **
  状元宴后便是授官,新科进士多入翰林,大多授位庶吉士,只三甲及第是翰林编修,正七品官位,即便谭昭心不甘情不愿,但他也没这个胆子罢官不做。
  一大早,便身着官服去翰林院报道。
  谭昭是寒门子弟,他爹考了一辈子的功名到死都是个秀才,死前郁郁而终告诉老妻一定要抚养儿子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这样的实例并不少见,只是谭昭苦读成才真的实现了死去爹的愿望而已。
  而且要说这具身体长得丑,也未免太过偏颇。只是孤儿寡母家财有限,钱都用来读书了,吃的自然就比不上了,人面黄肌瘦,自然就称不上好看了。而且若非人本身就是京城周边人士,恐怕谭家连上京赶考的盘缠都拿不出来。
  远远地便看到了翰林衙门,谭昭整了整衣冠,抬步便要跨进去,只他刚跨进一只脚,旁边便有男子朗而清润的声音响起:“在下李寻欢,这位兄台,同路可好?”
  谭昭抬头看人,嚯,当真是位风流倜傥的好男儿,就这通身的气质,也难怪……皇帝见色起意要封他做探花郎了。
  谭昭记忆里是见过李寻欢的,只是寒门与世家子相交面不同,离得最近也就是殿试的时候,这会儿人来打招呼……“你知道我是谁,对吗?”
  “谭兄聪慧。”
  简直顺着梯子往上爬的典型代表,如果这里不是翰林院,谭昭觉得站在他面前的是个江湖侠客,陆小鸡那一挂的。
  今天的翰林衙门有些热闹,间或还有不少人窃窃私语,似乎是要看状元郎和探花郎的好戏,只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两人竟然说说笑笑地进来,言谈间似乎……还蛮开心?!夭寿了,这今天的日头怕不是从西边爬上来的?
  直到两人领了职位离开,后面的话语声才渐渐大了起来。
  上工第一天就是认识同僚熟悉工作,翰林院名字叫得响亮,干的却是鸡毛蒜皮的事儿,不是修书就是替领导起草文件,谭昭……一件都不会办。
  摸鱼摸了一整天,出门可巧,又遇上俊秀的李家三郎。
  谭昭是不太想同李寻欢走在一起的,要不是这位气死了原主,他也不会……想想都来气,他身体还没好,只微微靠在墙上开口:“李兄,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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