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刺激太过巨大,面对人参娃娃这种,完全违反他以往认知的东西,还能做到面不改色,心如止水,甚至还隐隐透露着调侃之意。
将睡得正香的小人参接过来,宋有初一脸黑线,心中颇为无语。这神经,真是大条的可以,也不他们将他当成大补丹给吃了。
指尖剑气一闪而过,小人参瞬间惊醒,抱着小脑袋喊道:“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我不好吃……”
这下不只是宋有初,就见许仙都觉得小人参委实……委实太过……无厘头了些。
“行了,别哭了,狼妖已经跑了,再哭就把你吃掉。”宋有初忍不住皱眉,也哭哭啼啼的样子,真是不可爱。
第14章 白蛇传14
“真的?”小人参立马收住眼泪,不过听到后面一句,又想张开嘴哭嚎,不过看着宋有初逐渐变黑的脸,就硬生生的给忍住了,只是晶莹的泪花不停的在眼里打转,憋憋嘴,要哭不哭的,看起来可怜极了。
“好了,我不会吃你的。”看到这儿,宋有初也不忍心再欺负它,“现在大灰狼已经跑了,你可以回去了。”
“我不想回去,我想跟着你,可不可以?”小人参揪住宋有初的衣襟,整张脸埋在衣服上使劲儿嗅了嗅,一脸陶醉。
真好闻,比它最喜欢的灵药的味道,还要好闻的多。暖暖的,甜甜的,它好喜欢。
“你为什么想跟着我?”宋有初觉得不自在,伸手将不停在自己身上乱蹭的小人参扒拉下来。
“我喜欢你,想跟着你。”小人参抱住宋有初的手指,乖巧的在掌心坐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宋有初,眼中满满都是情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它定是喜欢极了眼前之人。
小人参认真的看着宋有初,心中很是期待。这个大哥哥身上的味道好好闻,被他抱着的感觉好温暖,它好喜欢。而且它的直觉告诉它,眼前的这两个人,绝对不会像大灰狼一样想着吃掉自己,它的直觉从来没有出错过。
面对小人参直白的喜欢,宋有初有点头疼,又有点不知所措,这还是除了元君之外,第一个毫无保留的对他表示喜欢的人。
“要不,我们就养着它?”宋有初偏头,他心中拿不定主意,将决定权留给许仙。
“养是可以养,可是要怎么养呢?”养一个孩子,或者是养一株人参,他完全没问题,可面前的这个小人,既不是个纯粹的孩子,也不是一株纯粹的人参,要怎么养呢?
“我很好养的,只要把我种在土里面就好了。”小人参生怕两人不接受它,赶紧推销着自己,连忙说:“我很有用的,也很好养。我可以帮你们采药,可以帮你们看守药园照顾药材,我真的什么都会。”
“那好吧,不过有一件事先说好了。我家人都是普通人,跟着我们回去以后,不许随意乱走动,吓着他们。”这个小人参也挺好玩的,养着也无妨。不过还是要事先约法三章。
小人参忙不迭的点头,“我那也不会去,就在土里面种着就好。”
和小人参定下约定,药材也采的差不多了,两人就收拾着,准备下山回家了。
下山的路比上山容易,又有小人参这个山精指路,倒是少走了不少冤枉路,还在小人参的指引下,顺带挖走了不少年份不错的野山参。看着背篓种渐渐堆起来的野山参,宋有初哭笑不得,“这野山参也算是你的同类了,你怎么把他们全给找出来了?”
“它们没有开灵智,不算是同类。”小人参回答的很认真,在妖和他们这种灵物眼中,只有开了灵智的同类,才算是同类。没有开灵智的生灵,就只是食物而已。
“有初哥哥,许仙哥哥,前面有人在喊救命。”就下山的功夫,小人参对宋有初,已经像认识了几十年的好友一样,叫的特别亲密。对许仙虽然没有宋有初那么亲近,但是也不错。
“在哪儿?为什么喊救命?”宋有初心中一凛,小人参时常躲藏各类天敌,对生人的气息,他始终是赶不上小人参。既然小人参说了是呼救,那么这个应该是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就在前面,你们跟我来。”小人参跳下宋有初的怀抱,在树林蹦哒几下,不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它感觉到那个人的气息,虽然没有有初哥哥那么说服,但是感觉也不错。
“我们也过去看看吧。”小人参不见了,但是宋有初一直关注着它,能清晰的感知到小人参的位置。
“好。”许仙点头,毫无犹豫的跟在宋有初的后面。身为医者,救死扶伤是他的责任,他没有办法看到伤着避而不治。
两人跟着小人参走着,不一会儿,就听到了一声声的呼救声。听声音,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子。
“这位小哥,你那儿受伤了?”两人走近一看,就见一个穿着灰蓝色长衫的男子正蜷缩在地上,模样大概二十来岁,脸色因为疼痛而有些发白。
“你们也是上山采药的?”青年抬起头来,看着来人背着药篓,心中有些差异。“刚才采药的时候没注意,把脚扭了,现在疼的厉害,下不了山了。”
“正是。”许仙放下药篓,过去给青年检查伤势,青年的伤不算严重,只是经脉有点堵塞而造成的疼痛,施了针之后就好多了,不过现在还是不宜移动。
看着自己几人脚底下的药篓,想着现在下山也不方便,就找个可以休息的地方,打算随便将就一夜,养一养再走。
“不知公子是哪里人士?”四月的夜晚,还是比较冷的,几人坐在火堆旁边,一边吃着东西一边聊着。
火上烤着的,除了来时带的干粮,还有宋有初趁着捡柴火的时间打的山鸡和兔子。以前宋有初常年一个人,吃的住的都要自己动手,也练就了一身好厨艺。虽然后来没怎么做了,但是这一身厨艺还是保留了下来,没有退步多少。
青年咬了一口烤的金黄的兔腿,一口美味的兔肉下肚之后,自我介绍道:“我叫许宣,家住在钱塘,是个大夫,想着药铺里面的药快用没了,看今天天色好,就上山采药,谁想到……”许宣微不可查的顿了一下,看着自己只垫了底的药篓,苦笑了下,接着说:“谁想到今天运气不好,药没采到多少,倒是将脚给弄伤了。还未请教,两位高姓大名?”
“这可真是巧了,我叫许仙,家住钱塘,这位算是我的弟弟,叫宋有初。”许仙答道,有些意外的看着许宣。
“你就是钱塘人人称颂的杏林圣手许仙?”许宣震惊,两眼瞪的圆圆的,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许仙,似惊叹又似佩服,愣愣道:“没想到我许宣,竟有幸见得真容。”
许仙许汉文,是他们整个钱塘,甚至整个杭州的杏林魁首,年纪轻轻便有一身通天的医术,经他之手的病人,无一不是药到病除。在医道上的名声,更盖过三皇祖师会。
自从知道许仙和自己年岁差不多,但是对方在医术上的成就,自己是拍马也及不上的时候,自己就对许仙仰慕不已,一直想要见一见这个传奇般的任务,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没想到今日竟误打误撞的遇到了。
如此说来,今天的运气还算不错。如果没有那奇奇怪怪的老和尚,还有那两个不停的追着自己的女妖怪就好了。想到那两个女妖怪,许宣的好亲情立马低了不少。要不是他们追着自己,自己也不会伤的这么重。
许仙摇摇头,翻动着手上的烤鸡,仔细看了一下之后,将最鲜嫩的部位撕下来递给宋有初,谦虚的笑道:“哪里哪里,都是前辈们抬爱罢了。”
知道许仙的身份后,许宣有些拘谨,刚想找个话题聊下去,好在许仙那儿留个好印象,就被一个小东西吸引住了。
“有初哥哥,我也想吃。”躲了一路的小人参从宋有初身后冒出来,垂涎欲滴盯着烤的焦黄酥脆的鸡腿,一双绿豆大的眼睛里写满了渴望。
“你能吃?”宋有初看看鸡腿,有看看小人参,很怀疑。小人参是素的,能吃肉?
小人参不停的点头,目不转睛的盯着鸡腿,小声的吞咽着口水。
“那你拿去吧。”宋有初把鸡腿往旁边一递,正好放到小人参的手边。小人参正准备伸手去拿,就被一道低沉的嗓音叫住。
“许仙哥哥,你有事吗?”小人参转身,懵懂的看着许仙。
“你吃这个。”许仙将拆了腿,只剩下骨架的鸡送到小人参面前。看着这个鸡骨架,宋有初不禁无语,又差点忍不住笑出来。
小人参倒是毫不介意,接过来就死命的啃。别看它人小,速度可不慢,不一会儿就啃完一个鸡骨架。
等小人参啃完了两只鸡,一只兔子之后,许宣才终于回过神来,才瞪大眼睛指着小人参,话不成句道:“他他他他成精了?!也是妖怪?!!”
“你不是刚见过两个女妖怪,干嘛那么吃惊?”小人参从兔子队里抬起头来,吃的满脸油渍,不满道:“还有,我是灵,不是妖怪。”
刚才还见过妖怪呢,现在就傻成这样,真是胆小鬼,小人参腹诽着,丝毫忘记了自己之前哭的眼泪糊了一脸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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